文 卫 鹏
古代的莽莽群山和滔滔江水或许曾困住先辈的脚步,却未曾禁锢住他们的智慧和精神。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形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活态呈现的主体内容,是文化传承之脉、文艺创作之源、文创设计之魂。提高非遗传承发展水平,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非遗不是文物,而是技艺,技艺是可以传承的。针对非遗的个性化特征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保护传承,对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挂牌保护,有效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建设,逐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与保护,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的同时,持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
文化的发展和演进有自己的规律。非遗保护的原则,是在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整体性、生态性的保护。非遗之美,美在其魂;非遗之奇,奇在匠心。重视非遗文化不仅是全民族“文化自觉”提升的重要标志,还可以对中华文化走出去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让世界各族人民了解中华文化的精髓和中华文明。
对于非遗项目来说,一个很重要的评判标准就是活态传承。因此,传承人是非遗的灵魂,没有传承人,非遗将不复存在。特别是传统工艺类非遗联系千家万户、遍布城镇村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带动周边地区群众就近就业、居家就业的独特优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树立文化自信的同时,激发了其求富裕、求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创新非遗保护、传承机制,更充分地发挥非遗的价值,对坚定文化自信,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