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韦一玉,刘俊,毛庆
(一)发展历程简述。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于1999年批准的1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试点建设单位,也是两部认定的首批2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之一。 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建设,采取“多校一园”的运营管理模式。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由创业孵化中心、3U创客空间、科技企业加速器等个11个分园组成。2013年至今,创业孵化中心连续8年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A类,排名安徽省第一;2021年获两部绩效评估“优秀”档次,名列全国11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第15位。
(二)阶段性成果综述。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始终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为己任,以“营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优秀企业、实现共同发展”为指导方针,以建成高校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为目标,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果。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通过探索实践新发展模式,为集团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1.1发展模式初步形成。通过推行“双孵”业务模式,即在孵化企业的同时,孵化孵化器,构筑了孵化链条,拓展了发展空间,扩大了收入来源。通过推行“精准孵化”服务模式,形成以企业走访为基础,以创业导师为依托,以赛事辅导为抓手,以资本对接为手段的孵化服务新体系,培育了一大批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高成长企业。通过实践“股债联动”投融资模式,构建了基本满足在孵企业资金需求的投融资平台,自有创业孵化资金发挥了“救命草”的作用,极大地提高孵化成功率;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放大”效应显著,撬动了社会资本批量涌入,有效地缓解在孵企业的投融资需求。
1.2集聚效应明显增强。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集“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安徽省“省级创业大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多种创新创业平台于一体,初步形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支持,多渠道资源汇集,能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1.3社会贡献越来越大。建园以来,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教融合、聚汇创新资源、培养创业人才、催生新业态形成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已累计孵化企业1085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74家次、主板上市公司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9家、地方挂牌企业59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备案年均保有80家;累计转化科技成果3543项,获省科技进步奖25项,其中一等奖2项;累计获得知识产权3769项,其中发明专利406项;累计培育创新创业团队超千个,其中博士团队240个、海归团队117个,获国家、省、市认定的人才团队119个,提供常年就业岗位5500个;在孵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10亿元,缴纳税费15亿元。2015年以来,在孵企业毕业率、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上市(挂牌)公司数量、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公司服务性收入占比、投资回报率等重要孵化指标大幅度提高。
2019年4月,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园区坚持资源集成、改革创新、开放协同、分类指导。次年,两部启动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估工作,着重考核科技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及开放协同发展等5个方面,全国11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中22家获得优秀、36家获良好、40家获合格、17家获不合格评价。从绩效评估内容和结果来看,大学科技园面临着诸多发展难题,有的已丧失大学科技园职能属性,甚至变成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分析认为,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总体上没有偏离办园初衷,但除了“多校一园”模式的固有劣势,业务模式也需要转型升级。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有:
(一)关键业务模式贡献率不高。“双孵”业务模式解决了自有场地规模不足的问题,使得孵化场地面积扩大了5倍,超过全国大学园平均孵化面积,辐射带动效应明显。但从规模效益角度看,增加了4倍场地面积,只带来了400万元的实际收入,只占公司营收的15%,经济效益有限。
(二)新型业务模式竞争力不强。信息中介服务、决策支持服务、新产品新技术代理权、平台使用与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有效提升为在孵企业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大学园评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除投融资服务外,其它业务商业性差,投入的资源多,获益的渠道少,年收入不足100万元,只占公司营收不到3.6%,与社会中介机构竞争处于劣势地位。
(三)所依托高校责任模糊不清。科技园管理公司经过了多次“规范”,多轮股权划转后,三所大学从建设运营主体变成了投资主体,客观上割裂了大学园与所依托高校的创新创业资源的依存关系。而且,安大科技园已升格为国家大学科技园,中科大和合工大也已具备独立办园的条件和动力,创业资源分散风险逐年增加,所依托的三所大学对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职责越来越模糊。
(四)人才队伍结构匹配度不够。表现在现有领军人才和高管队伍年龄普遍偏大,中层人才队伍参差不齐,新员工成长较慢;专业人才结构不完整,实际能力与拓展新型业务不匹配;联络员、辅导员队伍庞大,高端创业导师人数有限,缺乏发展战略推手和创业投资操手。
在最新一轮国家大学园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后,长城战略咨询合伙人、科技咨询总监刘佳薇在接受《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记者张伟采访时评价说:“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三大差异。一是大学科技园发展所在区域的创新创业生态发育程度上的差异,生态好有利于大学科技园创新成果溢出和转化。二是大学科技园在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上的差异,‘一校一园’管理主体明确、责任到位,机制顺畅,容易做出成绩。三是大学与产业界互动能力上的差异,学校资源向社会灵活开放、产业界为学校技术落地提供丰富试验场景的双向互动模式,更有助于大学科技园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中不难看出,作为“多校一园”,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需认清形势,精准定位,聚焦主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运营模式,统筹各种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方可突破多校一园发展“瓶颈”。
(一)功能定位超前与建设内容优化。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探索和完善新的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共享合作机制,完成从“双孵”到“双孵+投资”的总体布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良性运转,逐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和收入水平,实现多元化和跨越式发展。未来五到十年,应把发展目标定位在世界一流大学科技园建设上,建设内容应包括若干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中小微企业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加速器、未来产业科技园等,成为多元素、多维度、开放、协同的综合性孵化生态园。
(二)业务模式创新与价值链条延伸。在专业服务上,除做好申报、认证和人力资源外,应将已具品牌雏形的沙丘论坛、创业特训营、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赛、徽创-益企营等实效服务发扬光大,形成可复制的“精准孵化”服务模式。同时积极发挥股东安徽省对外交流中心的作用,协助联络国内外专家资源,组织构建具备国际视野的专家服务团。在产业服务上,充分发挥股东安徽省国控集团、合肥市创新投和三所高校的作用,广泛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与高校、在孵企业建立互助关系,使要素资源自由、有效流动。在投融资方面,应设立独立部门负责大学园基金运作,并与外部投资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构建投融资“链条”。尝试开展天使投资,积极参与A轮跟投,同时探索科技众筹等新形式的投资服务。
(三)软环境梳理与分阶段建设。在加速完善园区城市功能环境的同时,应着力建设创业软环境,打造创业“生态圈”。重点建设人才、知识、资金三大要素促进系统,加快资源聚集,促进协同创新。
一是构建人才促进系统。近期要开展人力资源统筹,人才框架搭建,形成领军人才助推方案、人才育成通道、人才成长实施计划;中期要完善人力资源系统,促进尊重人才氛围的形成;远期要打造人才服务外延,不断完善人才促进系统,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品牌效应。
二是构建知识促进系统。该系统应涵盖从知识创新、产权化、产权流通、产权利用、产权维护到产权价值实现的全过程。近期要搭建政策框架,制定知识产权资金管理方案,切实做好知识产权融资中介服务,为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有效方案;中期要完善系统功能,形成包含知识产权创新、确权、转化、维护等环节的运营体系,提供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尝试商业化运营;远期要打造联盟效应,形成品牌影响,主导或参与组建区域性知识产权联盟,向社会企业提供服务,形成稳定的盈利能力。
三是构建资金促进系统。高校师生创业具有技术优势,而缺乏融资渠道。近期要充分总结大学园一期创业基金运营成效,遴选二期基金备投企业,同时依靠和借力地方政府对于创业型企业的融资支持,整合资金渠道,打造具有大学园特色的投融资平台,保证入驻企业及时准确地了解资金信息,协助其实时获得相关基金扶持和投融资服务;中期要完善系统功能,优化融资服务方式,打造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体系,形成符合创业企业特点的基金扶持解决方案;远期要建立创业投资“资金链”,针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不同孵化载体内的企业,形成股债联动、“接力”投资、投退自如的投资组合体系。
(四)资源场构建与集团化发展。当孵化链条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构建“资源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孵化效益的最大化、运营成本的集约化。而建设分园就是构建“资源场”的初始布局。分园建设要让当地政府有产业集聚点,让所在片区有税收增长点,让孵化企业有成长空间,让孵化载体自身有收益,成就四方共赢。在分园选址上要非常慎重,要把孵化和培训服务做到位,以服务带动投资,以投资带动增长,真正解决企业面临的一系列疑难问题。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要以多元化、集团化的发展模式和统一品牌形象对外拓展,投资建设孵化载体,形成以科技型企业培育、创业投资、科技园建设为主体的三大板块有机互动的发展格局。
(五)人才目标驱动与队伍结构优化。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素质和合理的人才结构,行业间的竞争越来越多的体现在人才的争夺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上。因此,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不断完善人才结构和供应体系,将是未来得以强劲发展的基础。
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应构建有针对性的人才促进系统,特别要推出“领军人助推方案”、“人才育成通道”和“人才成长计划”。应重点关注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产业实用型人才,要使人才引得进、用得上,把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作为各阶段工作的重点,按照一般规律将不同层次的人才与马斯洛需求层级进行匹配。高度关注高层次领军人才精神层面的需求,推出物质支撑和精神吸引并重的全方位“领军人才助推方案”,着重在“精神吸引”上做出亮点。其中,大学园品质的有效提升,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法宝。在“人才育成通道”上,大学毕业生是产业适用型人才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和企业合作共筑产学研培养模式是园区引进产业适用型人才的主要渠道。园区应积极打通各主体之间人才工作协作通道,梳理好各主体间的关系,平衡利益分配,促进优势互补、双赢共进。“人才成长计划”是面向从毕业生到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策略,以满足企业对人才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智密型人才养成为最终目标。围绕人才通道建设,应制订一系列的“人才成长计划”,为各层次人才设计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实现人才的平等、快速、持续成长。
(六)地方政府作用与三元主体作为。作为“多校一园”运营模式的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更应统筹协调政府、高校、企业,建立政策导引、资源牵引、服务吸引,且稳固、高效的三元主体结构,实现共同发展。
地方政府主要发挥工作协调和政策支持作用。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领导协调机构是省政府牵头组建的“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大学园申报立项、建设初期给予足够的政策、资金支持,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此后,因种种原因淡化了委员会的作用,使得大学园发展过程中困难重重。随着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大学园在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中的独特作用,恢复委员会的机构和职能,发挥其不可替代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支持大学园发展的税收优惠、人才使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专业平台建设、考核激励等政策、措施。
依托高校主要作为是创新资源注入和创业引导政策措施的落实。高校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桥头堡,离开了高校,大学园就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依托高校应将大学园的发展规划列入学校“双一流”建设整体发展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向大学园提供包括应用型科技成果、创新创业人才、研发平台、创业场地在内的创新创业资源。于此同时,要制定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师生创新创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激励政策,引导创新创业资源向大学园集聚,产生联动效应。
企业的作为主要是资金投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也是市场主体。企业要发挥机制灵活、运转高效、决策快捷的特点,一要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快速熟化的研发平台和与之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和用人激励机制;二要建立与高校相互依存、互利共赢、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