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村妇女的主体作用切实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以湖北省孝感市为例

2022-03-17 05:03朱胜香
关键词:农村妇女乡风文明

朱胜香

(中共孝感市委党校,湖北 孝感 441200)

乡风文明是乡村良好社会风气、生活习俗、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总称,乡风文明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农村男性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的背景下,留守在本土的农村妇女便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力军。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对于提升乡村的文明程度,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文明乡风是乡村振兴的软环境,乡风文明建设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民素质,增强他们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路径。

(一)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

乡村振兴必须尊重和依靠人民,最终的目的是农民素质的稳步提升、乡村经济的明显改善和文明社会风气的逐渐形成。乡风文明建设的过程就是凝聚民心的过程。它通过合理规划发展目标及路径,改变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通过先进文化的传播、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倡导,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准都会得到提升,社会凝聚力也会增强,这就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民主建设奠定基础

乡村振兴的要求之一是治理有效,这需要通过农村基层民主这一具体形式来实施。农村基层民主是指农村基层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及村务和政务公开。要保证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实施,必须让农民具备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通过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农民的参与意识,拓展他们的参与途径,引导他们主动遵守乡规民约,树立法治思维,形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为实施农村基层民主奠定基础。

(三)乡风文明建设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

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含更高水平的物质条件,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积极向上、理性平和的社会风气,安定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乡风文明建设顺应农民向往美好生活的要求,农民亲自参与其中,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陶冶自己的情操,提高感受幸福的能力,最终实现自身素质的全面提升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二、农村妇女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农村妇女是农村生产生活的重要参与者,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充分尊重她们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她们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奋发有为。

(一)农村妇女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主体

当前农村户籍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55%左右,而农村妇女占农村人口的半数,是我国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是农村建设的基本力量。从农村妇女在我国农村人口结构中的数量和地位来看,她们必须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主体。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要始终重视她们作为实践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乡风文明建设贡献“她力量”。

从中国的实践来看,农村妇女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进程中,一直都发挥着主体作用。毛泽东对妇女的地位有着高度评价,认为“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挖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日渐提高,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农村妇女在家庭内部的地位提升明显,在家庭重大决策中常常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农村妇女长期生活在农村,是农村事实上的主人,她们内心有强烈改变乡村不良风气、创造优良文明乡风的愿望。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直接实践者,她们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通过主动开展文明家庭建设、和谐邻里关系构建等日常活动,潜移默化地改善村风村貌。

(二)农村妇女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价值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村妇女是乡风文明成果的享有者,切实增加她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占农村人口数量半数的农村妇女来说,文明乡风建设就是要让她们过上向往的美好生活,让其共享发展成果。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乡风文明建设,事关广大农村妇女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最终成果的评判标准须由她们制定,在建设乡风文明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村妇女的诉求和意愿,着力解决好她们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和难处。

三、农村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分析

孝感市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高度重视农村妇女的主体性作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妇女的优势,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调研、深度访谈等形式,对孝南区、云梦县、孝昌县等地乡村妇女在建设乡风文明中的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一)重视农村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总体来看,妇联等组织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履职,通过多种途径引领农村妇女的发展,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切实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农村妇女人才建设。

孝昌县农村妇女劳动人口21.98万人,是当前乡风文明建设事实上的主要部分。孝昌县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培养“领头雁”,强化乡村妇女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以点带面、模范引导,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引领乡风文明。

1.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农村妇女学榜样。孝昌县通过积极主动为女性服务,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涌现出了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个;省级三八红旗手6人,省级三八红旗集体5个,省级巾帼文明岗5个。县妇联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对这些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充分讲好榜样的故事。通过这些先进典型的引领,农村妇女主动摒弃生活陋习,革除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主动担当起乡风文明建设的引领者。邻里互助、村湾公益劳动、政策鼓励的创业项目等都是她们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

2.丰富成长载体,拓展农村妇女发展平台。当地妇联联合人社、农业等部门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为农村妇女拓展发挥能力的平台。当地财政、金融等部门为167名具有创业意愿,但资金有困难的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35万元。联合商务部门开展12期针对农村妇女的电商培训,推荐农村“女能人”参加全省培训交流。农村妇女在干事创业中发挥了才干,既增加了家庭收入,也带动了当地的产业发展,成为乡风文明建设名副其实的主体。

3.打造行政服务品牌,提升行政服务农村妇女的能力。孝南区妇联根据自己的实地调研,结合《孝南区妇女发展规划 (2011-2020)》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农村妇女的关爱项目“留住幸福”。这个项目根据农村妇女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传导家庭教育正能量,提升妇女的就业维权意识等相关活动。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她们切实感受到了家庭建设的重要性,愿意主动提升个人的“德性”,以良好“身教”传递家风,进而引领社会风气的好转。

(二)影响农村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因素

农村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主力军作用的发挥,一方面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组织如妇联等引导扶持,但更多的是需要个人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主动参与到乡风文明建设中来。但是,在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村妇女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影响了她们作用的发挥。

1.自我认同感偏低,自身价值认识不全面。受到小农意识和“读书无用论”等落后思想的长期影响,农村妇女对自己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大多数认为自己的作用很微弱,只需要将家庭管理好就可以。下意识地觉得自己不行、不能,将自己局限于已经熟悉和习惯的生活方式中。

在她们的意识中,乡风文明建设是一场自上而下的由政府主导的活动,政府才是真正主体,自己是否参与其中无关紧要,村干部或者村里能人参与就行,与自己关系不大。这导致她们不愿自觉地参与到乡风文明建设中来,无法承担起主体责任,处于消极的状态。在这种消极思想的作用下,她们忽略了文明乡风会给自己和乡村社会带来的积极变化,没有认识到自己才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和努力去实现自身的需求和向往。

在乡村进行实地调研时,发现村里有诸多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图片。当询问访谈对象是否关注过相关内容时,大多数人表示“只有初步的印象,不知道详细的内容有哪些”,甚至有个别人表示 “我们老百姓知道这些没用,那是领导们的事”,主动把自己排除在乡村振兴的建设者之外。再详细了解乡风文明建设的相关情况时,她们的认同感就更低了,对于基本的“乡风文明是什么”缺乏必要的认知。

2.主体能动性不强,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相对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是主体意识的最高表现形式。农村妇女只有真正具备并践行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乡风文明建设中的新问题,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解决新问题,真正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但由于受小农思想等落后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村妇女思想上比较保守和守旧。她们习惯于顺其自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力军,甚至对于村组织提倡的一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举措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缺乏主动思考、主动参与的能力与意识。

在实际的走访中,也有部分农村妇女认为现在村里的文明之风有待提升,比如环保意识较差、打麻将之风盛行,希望文明的社会风气能够浸润乡村。但被问到“你对乡风文明建设有什么建议”时,大多数人都摇头说“不知道”“这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这是上级的事情”。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乡风的倡导者与践行者,这种将自己排除在外的思维影响了乡风文明建设的速度和实际效果。

四、发挥农村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主体作用的路径

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农村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她们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她们在主动参与中共享乡风文明建设的成果。

(一)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提升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1.提升农村妇女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针对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的现实情况,切实提升她们的文化素质。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方式,通过在线教育、集中短期培训、现场学习观摩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充实农村妇女的文化知识,增强她们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宣传倡导先进理念,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妇女的精神文化活动,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素养,使她们成为科学理念和文明生活方式的践行者、传播者,实现乡风的科学化。

2.提升农村妇女的职业技能素质。针对在农村妇女中普遍存在的认知价值感偏低的问题,切实提升她们的职业技能。通过多元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可以增加她们的就业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的就业,逐步建立现代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她们的经济收入水平,使她们切实地体会到自己在促进乡村文明进步方面的作用,从而达到提振信心,改变偏低自我认知的目的。

3.树立农村妇女先进典型。通过讲述身边人的奋斗故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思想,激发农村妇女的内生动力,激励她们向先进学习,营造女性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助力她们真正承担起乡风文明建设主力军的责任和义务。

(二)发挥乡村传统文化魅力,丰富农村妇女的精神世界

1.挖掘传统村落文化价值。传统村落“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是维系炎黄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村落中的社会宗法礼制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规范着村民的社会交往,维系着村落的生产生活秩序,邻里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随着村落的发展而生根发芽。传统的村落文化传承着独具特色和民族风格的乡土文化,成为乡风文明建设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孝感传统村落资源丰富,早在2016年就有孝昌县小河村、项庙村,安陆市钱冲村,大悟县桃花岭村九房沟和白果树湾村5个乡村入选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深入挖掘这些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利用农村妇女对村落熟悉、对乡村有深厚感情的优势,通过她们讲述、传承传统村落的深厚文化,使乡风文明建设有厚重的历史底蕴。

2.萃取优良家训家规精华。家训家规集中体现了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实践的重要内容。在乡风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农村妇女要对封建落后的家训家规予以主动摒弃,对于能传承传统美德符合时代要求的内容予以发扬光大,形成新时代乡村的良好家教和家风。

3.发扬地方特色民俗文化优势。民俗文化是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的总称,是传统文化中与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一种文化。孝感拥有浓郁的民俗特色资源,雕花剪纸融合南北剪纸艺术之精髓而自成一体,以其所蕴含的丰富的形象语言传递着传统文化;皮影戏是借助用皮、纸等材料雕刻的人物剪影,通过艺人操作、说唱表演的一种民间艺术,丰富着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安陆水墨画是享誉全国的文化品牌;善书通过讲唱结合的方式讲述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故事。农村妇女根据自身的性格特点和兴趣,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把传统民俗文化融入新时代发展的新思想,通过民俗文化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服务于乡风文明建设。

(三)营造乡风文明建设的良好气氛,提升农村妇女社会认同感

1.提升对农村妇女工作认识的高度。建设乡风文明,不只是农村和农民的事情,更需要汇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以城带乡,倡导全社会树立起尊重农村妇女的意识,营造建设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带动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妇联等机构要树立主动作为的思想,积极协调部门联动,努力搭建服务平台,为农村妇女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从实际需要出发培养本土化的人才资源。

2.引导农村妇女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农村妇女具有很多中华传统美德,如勤俭持家、孝敬父母、和睦邻里等,但这些优秀品质就像家庭妇女为家庭在清洁、舒适、家教等方面所做的贡献一样,被社会普遍认为是无足轻重、不值一提的。因此,要让农村妇女自我觉醒,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承认其在家庭工作及农业工作中的重要性。农村妇女的家人及身边、周围的人要给以其更多的尊重和鼓励,使其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人生的乐趣与动力。随着当下“最美家庭”“幸福家庭”的评比和宣传,以及教育、网络的普及,农村妇女的知识水平和见识也在不断提升,农村妇女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被看见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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