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姝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月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注重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把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指由文明演化而汇集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优秀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指分布在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的优秀文化,它们以儒家为内核,融入道教、佛教等意识形态,是纷繁复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共性和精髓所在。
本文试图以中华吟诵在绵阳市的群众性传承活动为例,从现状、成果、影响和对策等方面,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群众性传承发展涉及的若干实践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有关方面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提供借鉴。
基本理论
吟诵定义
“吟诵”一词,最早见于《诗大序》:“吟咏情性,以风其上。”作为我国一门独特的传统艺术,吟诵当始于祭祀,是汉诗文古典作品口头表现的艺术形式,还是古人口传心授的读书方法。吟诵介于诵读和歌唱之间,是按照一定的韵律、节奏,并带有一定情感吟诵古诗词的方法。至周代,诗歌吟诵已是官学必修课程,古诗文吟诵在春秋战国时期趋于成熟,由孔子集大成,至隋唐之际达于繁盛,此后绵延发展至今,一直服务于历代文人雅士。
吟诵特点
吟诵又称“中华吟诵”,中华吟诵之所以历经千年而不衰,一是因为研习汉诗文古典作品是人们传承先辈传统的必由之路,甚至是主要途径;二是因为吟诵艺术之美从汉诗文古典作品生发而来,并一直伴随其传承发展,高度契合其蕴含的中国文化艺术音韵之美和意象之美,因而是研习汉诗文古典作品最好的方法。在当今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背景下,吟诵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和研习中华文化经典的“敲门砖”,一方面其本身具有文化、艺术等传承价值;另一方面还具有入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工具性”价值。研习吟诵现在已经成为全民艺术普及活动的重要途径、群众性传承活动的重要载体、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手段和中外文化交流的桥梁纽带。
吟诵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定义
优秀传统文化,是指由文明演化而汇集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优秀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指分布在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的优秀文化,它们以儒家为内核,是纷繁复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共性和精髓所在。例如,我们有百戏之祖昆曲,有国粹京剧,有豫剧、越剧、黄梅戏,有评剧、川剧,有秦腔、粤剧,各种传统戏曲剧种的集合就构成了中国戏曲文化。进而言之,中国有桥文化、建筑文化、茶文化、家具文化、瓷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书法、古诗词等文化,它们中的优秀成分共同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通过绵延不断的传承和发展,融入中国各民族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积淀为各民族共同的社会文化心理。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历史方位
明确提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近代以来尤其是建国以来我国人民长期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逻辑结果和逻辑延续,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文化是国家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重要指标。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体现、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时代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代表着我国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更是中华儿女增强文化自信的法宝,是抵御外国文化入侵的坚实防线。要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浸润在中国元素里,生活在中国故事中,感受“中国情怀”和“中国智慧”的滋养,并创造出足以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政策体系的建立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印发实施,是我国长期以来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政策体系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文物保护政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物考古工作,发现、保存和保护了一大批珍贵文物。从1982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开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层次不断提升、目标不断清晰,我国陆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文化传承发展的法律法规,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15)、《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2018)等,并从国家到地方各个层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在这些法规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各地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制定落实政策措施,组织開展了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实践活动。总体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成熟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体系,并且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为国际社会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
传承活动的不同类型和群众性传承活动的重要作用得到了政策制定者的充分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
吟诵传承
吟诵传承途径
吟诵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已有三千多年历史。笔者认为,根据其规模大小、专业化程度和是否具有经济动机,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活动划分为专业性传承活动和群众性传承活动。
专业性传承活动规模较小、强调师承关系、注重专业修习,传承活动蕴含经济诉求,其实施具有一定难度。相反,群众性传承活动规模较大,强调传承人——业务骨干——传承人群的传承关系,注重群众性参与,且传承活动大多是公益行为,传承动机主要是普及,主要包括普及性学校教育以及具有公益动机的社会传承活动。传承活动依然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本真性、整体性、可解读性以及可持续性原则。
传承存在问题
一是民间组织的薄弱性与群众性传承活动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当前,吟诵传承存在核心骨干不多、运行能力不强、资源保障不足等问题,核心团队成员通过无报酬、非专职方式从事传承工作,缺少专职驻会管理人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持续、广泛、大规模群众性传承活动所需要的高强度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后勤保障等资源投入不相适应。二是组织化程度不高所隐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吟诵传承依靠的学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在缺少收入、业余兼职的情况下,难以吸引到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难以确保核心团队、骨干队伍的稳定性,可能会导致群众性传承活动发展成为质量较低、凝聚力较弱的群众性“玩票”活动。三是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力度薄弱问题。
群众性传承发展的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由于在载体、形式、内涵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群众性传承发展方式也必然存在诸多不同,应当切实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群众性传承发展特点、规律、模式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更精准、更科学、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吟诵在绵阳市的传承发展
传承发展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绵阳市吟诵学会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挂牌成立。经过七年发展,学会目前拥有骨干教师372人、会员1077人,已组建绵阳市吟诵学会吟诵团等4个群众性传习组织,在中小学校、文化场馆、党政机关、城市社区建立21个传承基地,建立了群众性传承发展组织体系。学会致力于对中华吟诵的抢救整理、基础研究和课程开发,公开出版或内部刊印《四川传统吟诵研究》等学术著作、课程教材8种,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绵阳市图书馆、绵阳市文化馆开设专题讲座11个,在全市126个中小学开设传习课程200余次,具备了一定的群众性传承发展的专业能力。学会积极宣传推广中华吟诵,在绵州大剧院连续举办四届中华吟诵展演晚会,还通过举办系列进校园、进机关、进景区、进剧院传承推广活动,塑造出群众性传承发展品牌形象。通过持续、广泛、深入的群众性传承活动,“绵州吟诵”被列入了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常态化参加传承活动的各界群众达5万余人,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中华吟诵传承发展基地,在省内外、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中华吟诵的群众性传承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绵阳市吟诵学会于2019年被中国孔子基金会命名为“孔子学堂”。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川剧、曲艺和中华吟诵振兴计划,将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华吟诵传承推广基地”。
1.深入研究群众性传承活动特点需求
深入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群众性传承发展活动提出的组织、管理、保障要求,明确政府作为保护、传承主体应当承担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性传承活动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
2.制定实施群众性传承活动支持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这一措施体现了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群众性传承发展的新趋势,提出了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众性传承发展的新措施,令人倍感振奋。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快制定认定、支持代表性传承团体的措施,切实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推动群众性传承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
3.不断改进群众性传承活动宣传形式
在现代科技和新媒体日新月异的今天,文化市场已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宣传手段。影视剧、演唱会、展会等在迎合市场、开发市场方面驾轻就熟,具有极高的市场号召力;而群众性吟诵组织利用新媒体展开宣传的理念还很稚嫩。吟诵组织要努力学习运用现代传播方式,探索培养吟诵传承人的好传统、好做法,弘扬师徒传承优良传统,着力发挥老传承者的传帮带作用。
4.创新发展群众性传承活动教育形式
应将中华吟诵纳入素质教育计划,组织编写中华吟诵校本教材,在中小学生艺术类课程中植入吟诵相关内容,从小培养中华传统吟诵受众。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建立定期到高校巡回的传承机制,同时,举办大学生中华吟诵研修班或社团组织,依托高校培養吟诵传承人。要将中华吟诵与诗歌、舞蹈、美术以及音乐会等艺术样式结合起来,打破传统的表现形式,增强吟诵感染力,开辟吟诵吸引群众的重要途径。
5.积极探索群众性传承活动推广模式
当前,中华吟诵受众老龄化、分流现象较为突出,了解吟诵、参与吟诵、喜爱吟诵的年轻人不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大力宣传中华吟诵和知名传承者的吟诵人生;应当充实文化网站中有关吟诵的内容,详细介绍吟诵历史、吟诵流派、吟诵内容及其传承人,提供名家名篇视频点播,为吟诵传承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应当大力发展新媒体传播手段,让广大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欣赏到精彩的吟诵节目,同时借助各种展会、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大力推广中华吟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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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绵阳师范学院四川绵阳文化旅游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度青年发展课题《中华传统吟诵传承路径研究》(项目编号:W2021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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