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艳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常州 213164)
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中明确将资助育人纳入学校十大育人体系,这是对高校资助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让其不仅要“解困”,更要“育人”。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保障型资助方式无法更好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益多元化的需要。因此,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是新形势下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视角出发,研究其对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启示。
学生的现实需要是高校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对于普通大学生而言,一方面具有大学生的共性需要,如生活资料、人际交往、知识学习、成长成才等;另一方面由于其家境贫寒,经济窘迫,又表现出需要的个性,如对经济、物质的急切需求,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对友情和认可的需求等[1]。总体而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呈现差异性、发展性和矛盾性的特点。
需要的差异性是指从横向看,虽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存需要显性、直观、明了,但是由于受到主客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思想意识、个性特征、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存在差异,因此需要也相对个性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的差异性,决定了高校资助工作的多样性。学校一方面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思想动态和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制订资助策略、实施资助方案,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要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层次和需要层次,根据层次类型有的放矢地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需要的发展性是指从纵向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不同阶段的需要是不同的,这种变化呈现向上发展的特征。因为随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龄的增长以及学习阶段的推移,他们的主要需要从基本的生活、学习需要,转变为综合能力提升的需要,以及毕业、就业、升学的需要。具体而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大学以后,在接受学校资助的基础上,通过兼职打工等途径,能基本满足日常生活所需,所以对生活、学习的需要逐渐减弱,与此同时,他们的精神需要、社会需要和发展需要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群体之间的分化也更明显。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的发展性,是高校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条件。学校要正确认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根据学生需要的变化发展,创新资助方式,保障学生不同阶段需要的满足,提高资助育人成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的矛盾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较高的物质需要与较低的主动性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发展以及教育成本、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物质需要也有所提高。但不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不想暴露家庭贫困的现状,表现出较低的主动性,不太愿意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资助,如果资助工作者缺乏对学生的深入了解,则会出现资助漏洞。二是较高的社会需要与较低的自我认同感之间的矛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需要普遍比较强烈,更渴望在人际关系中得到尊重和认可。但由于贫困等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人际交往中易处于劣势,需要易被忽略,导致自我认同程度比较低。三是较高的精神需要与较强的自卑、焦虑感之间的矛盾。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表独立坚强,其实内心敏感脆弱,既自卑又焦虑。但同时,对教师和同学的真心关怀、心理扶持又有着较高的需要。四是较高的发展需要和较低的自我满足感之间的矛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常被赋予较高的期望,因而自我发展需要比较高。但他们的受教育环境、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存在一定的劣势,导致自我满足感低,甚至会消极地产生自我认知偏差。
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将人的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生存需要是基本需要,其中最核心的是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享受需要是高层次需要,是对物质需要的提升,同时也与人的精神世界相连,通常包括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发展需要则是最终需要,是人的体力、智力以及其他方面能力的综合发展的需要。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对高校资助工作的开展及其育人实效的提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既奠定了相关理论基础,又为其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人的需要是人的发展的基本前提,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通过正视人的需要、科学把握人的需要的不同层次,为高校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高校资助工作是立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点及其成长规律而进行的资助与教育工作。通过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的引领,可以进一步提高学校资助育人的认识水平和工作水平,清楚认识到资助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为开展工作的现实基础,正确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的特点,了解不同个体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需要。高校既要持续强化物质援助,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的生活需求;更要引导资助部门和其他部门协同联动,注重对学生思想素质、实践能力、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教育,为其提供精神支持、心理援助和学业指导,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物质、精神、社会和发展等方面的综合需要[2]。
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通过明确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需要是人的最终需要,为高校资助工作的开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在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看来,人的需要是永无止境的,在物质需要得到满足后,便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特别是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需要,而这正是高校资助工作发展的内驱动力,即为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服务。从历史和现实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的变化,一直推动着高校资助工作的开展。随着社会总体经济水平以及国家资助力度的提高,一方面,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不断推动着高校资助体系的重构。相较于保障型资助而言,发展型资助在满足学生生存需要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学生其他方面需要的满足程度,比如崇高理想的树立、健康人格的养成、交际能力的提高等。通过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能激发学生向上向善的内在需要的产生,从而自发地追求美好生活、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还推动着资助工作者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个人需要融入社会需要方面。这就要求高校资助工作及时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的发展水平变化,面对不同的需要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在充分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实需要及其特点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发展型资助模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实施帮扶,是发挥学校资助育人功能的重要途径。高校资助工作应在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的指导下,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着手,夯实经济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健全长效育人机制,以更好地实现解困、助学、育人的目标。
人只有在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后,才会不断向高层次需要迈进。因此高校资助工作首先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存需要给予关注和重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 “授人以鱼”,完善与落实学校物质保障相关措施。目前大多数高校已经普遍形成了“奖、勤、助、贷、减、免”全方位资助体系,可以满足学生的物质性需要。
2) “授人以渔”,积极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造自力更生的条件。学校应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力更生的意识,而勤工助学作为直接经济资助的必要补充,一方面能有效、持续地为学生提供物质帮助;另一方面通过让学生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劳动,增强他们独立、奋斗的意识,为其发展积累宝贵的精神财富。
享受需要不等同于贪图享乐,而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高校资助工作应在物质资助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帮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引导其健康成长。
1) 开展思想教育,注重思想引领,特别是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成合理的物质需要,防止物质需要的无限膨胀。学校资助部门在开展资助的过程中,不能“一助了之”,要及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中开展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在学习之余,力所能及地以合理的方式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同时,引导他们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把对物质需要的关注提升到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层面。
2) 开展心理帮扶,注重心理疏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通常会伴随自卑、敏感等心理,在自我认知上存在过高的自我期许,在人际交往中处于被动地位。学校要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引导教师和同学对其进行肯定和鼓励,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帮助他们形成合理的自我期望,努力做一个健康、乐观的新时代大学生。
1) 搭建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发展的平台。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自我发展需要,高校可以搭建学生社团平台,引导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以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特别是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类社团,在受助的同时感受助人的快乐。同时借助社团活动,可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人际交往能力在内的综合能力。高校还可以搭建职业发展平台,通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创业方面的需求。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他们掌握扎实的求职技能,最终解决就业问题。
2) 建立反哺机制,开展感恩教育。高校应建立反哺机制,着重培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受资助学生实现“被助—自助—助人”的转变[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愤图强、回馈社会的意识需要学校的教育和引导。通过开展常态化的感恩教育,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活动,以所学反哺社会。树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模范榜样,促进其崇高理想信念的形成,引导他们把个人发展需要与社会需要结合,立报国之志,强报国之行。
高校资助育人是坚持以学生需要为本的教育,这与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高校资助工作不仅要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前的需要,还要把握他们需要的层次变化,围绕学生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积极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解困、助学、育人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工作,最终实现学生成长成才、社会教育公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