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人类命运共同体 数字技术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作为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中国也是数字化时代的数据大国与数字技术大国,需要而且能够通过数字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世界数字共同体(World Digital Community)的形成。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国际社会已经进入数字化时代,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已经成为国家之间分工合作与相互竞争的重要工具和领域,维护数据安全与谋求最大化数字利益已经成为各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世界数字共同体的形成则是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数字化时代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需要充分发挥我国在数据与数字技术领域的比较优势,维护本国与整个国际社会的数据安全与数字利益,推动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防范少数西方国家利用数据与数字技术优势进行数字技术垄断并实施数字霸权给国际社会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因此,从理论和政策层面探讨数字化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世界数字命运共同体构建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隨着数字技术发展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人类社会正在进入数字社会及智能社会时代,国际社会发展与演化表现出新特征,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着数据与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数字要素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笔者将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统称为数字要素)。随着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与应用技术的发展,数据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优化的关键要素,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形成的数字要素逐渐渗透到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领域。数字要素与资本、劳动力、土地、企业家才能及传统非数字技术相互融合,形成生产要素的数字化组合与配置,形成数字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基础。拥有强大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的国家拥有数字要素的禀赋优势,在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贸易竞争中拥有比较优势;反之,缺少数字要素禀赋及数字贸易比较优势的国家,则会在跨国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以说,数字要素竞争已经成为当代国家竞争特别是大国竞争的重要内容。
第二,数字企业特别是大型数据及数字技术企业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数字技术创新及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推动者。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互联互通程度不断提高,数字要素跨国流动规模不断扩大,数字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数字要素配置和数字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大型跨国数字企业是国际社会数字分工与合作的主导推动者和承担者,拥有大型跨国数字企业的国家或者地区能够在日益激烈的世界数字技术竞争中谋得先机,最为典型的便是中国和美国作为数据和数字技术大国,分别产生了华为、谷歌等大型跨国数字企业。因此可以说,大型数字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成为数字化时代国际竞争的重要类型,数字企业之间的跨国竞争构成了国际竞争的重要微观基础。
第三,数字产业成为国际社会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重构的关键领域和核心基础。不同类型的数字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技术经济联系,由此形成覆盖上下游数字产品的数字企业集群及其网络体系,共同形成了数字产业。而数字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必然与传统非数字产业相互融合与渗透,由此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结构和运行产生系统性影响,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的重构与演化。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在数字产业特别是数字技术研发和数字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存在短板,必然会影响到其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体系中的地位。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美国利用其在芯片设计和制造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和大国影响力,对中国企业采取各种制裁和断供行为,严重影响了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产业链的完整性以及价值链的增值性,不仅会损害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数字产业发展利益,也将对其本国数字产业发展产生反噬效应。
第四,数字大国成为国际社会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规则制定者。拥有数字要素禀赋优势的国家,具有产生大型数字企业的要素基础和技术能力,能够为数字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和宏观环境,进而成为数字大国。这里的数字大国是指同时拥有大数据资源与先进数据处理技术的国家。数字大国具有五个方面的优势:一是大数据资源优势。大数据资源作为数字化时代最为重要的资源,是数字技术研究与数字产品开发的基础,离开大数据资源,数字技术研究与数字产品开发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数字技术研发优势。大国能够为数字技术研发提供复杂多样和规模化的场景、大样本乃至全样本数据,能够推动领先数字技术的应用。三是数字产品市场供给与需求优势。大国对数字产品具有规模化的市场需求和市场生产及供给能力,能够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市场规模效应。四是数字企业及数字产业优势。大国能够培养出大型跨国数字企业,形成完善的数字产业及产业链体系。五是规则制定的讨价还价能力优势。大国在国际政治、经济与技术规则的制定方面具有相对较强的讨价还价能力,能够推动相关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第五,数字竞争成为国家之间竞争的主要领域。当代国际社会是由不同类型的国家或者地区共同构成的,各国之间存在着分工合作关系,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大国竞争则是国际秩序及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演化的主导力量。在数字化时代,数字竞争不仅是国家之间竞争的主要领域,也是影响国家命运的关键要素。本文中的国家之间的数字竞争是指国家之间在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方面的相互竞争。如果不能够在数字竞争中取得优势,任何国家都可能面临四个方面的挑战:一是丧失通过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推动本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减弱乃至丧失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二是对其他国家产生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依赖,存在丧失本国数据主权和数据安全的风险;三是成为数字保护主义的受害者,难以维护本国的数字贸易与数字金融利益;四是在全球数字规则制定和实施中失去影响力和话语权,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中被边缘化。
数字化时代国际社会出现的新特征与新问题,必然对国际关系和各国外交政策产生影响,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只有适应数字化时代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发展的态势,妥善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才能实现大国崛起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数字化时代,国际关系发展将面临六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国家数据主权问题。数字化时代,数据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构成部分,如果一个国家丧失了数据主权,则会损害该国的主权独立性和完整性,甚至成为其他霸权大国的附庸。数据主权问题的出现对传统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产生冲击,如何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难题。国家数字主权与国家领土主权共同构成国家主权的核心内容。
其二,国家数据安全问题。如何在保护数据安全的情况下维护数据跨国流动秩序,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本文中的国家数据安全是指主权国家的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的所有权、使用权、移动权和收益权能够得到有效维护的状态。国家数据安全与国家数据主权紧密相关,没有数据主权就没有数据安全,只有数据主权独立的国家才能够有效维护本国的数据安全。随着数字要素成为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国家数据安全已经成为国家产业安全以及经济安全的核心基础。
其三,大国数字霸权问题。数字大国在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竞争中拥有天然的优势。如果数字大国违背国际社会主权平等原则,利用其本身的优势,不当干预其他国家的内外事务,则会产生大国数字霸权问题。当然,数字大国并不必然成为数字霸权大国,数字大国转化为数字霸权大国还需要具有一定的条件。数字霸权大国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拥有推行数字霸权的能力,具有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的相对乃至绝对比较优势,在国际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合作中具有主导和领导地位;二是具有推行数字霸权的意愿,存在不当使用能力的倾向;三是存在推行数字霸权的政治经济环境。如果现存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对数字霸权能够产生有效的制约或者抑制,或者推行数字霸权会给本国带来难以承担的政治经济成本和风险,则数字大国不会盲目推进数字霸权。
其四,数字保护主义问题。本文中的数字保护主义是指为了保护本国或者本地区的数字企业,维护本国或者本地区的数字经济利益,一些国家或者地区采取关税与非关税措施限制数字产品进口及外部数字企业进入本国或者本地区的行为及政策措施的统称。例如,一些西方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数字技术及数字经济利益,推行数字保护主义与数字民粹主义,对国际数字贸易秩序产生冲击。典型的例子便是美国对中国大型互联网数字企业进行制裁和打压,同时鼓动和施压盟友国家对中国的互联网数字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限制、制裁和打压。此外,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政府及企业精英还试图煽动民粹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极端宗教主义特别是原教旨主义对来自中国的数字产品及数字企业进行限制和打压,出现了数字民粹主义、数字民族主义及数字原教旨主义。
其五,数字合作与数字冲突问题。数据资源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需要各国的分工合作。因为数据资源利用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只有各国分工合作才能够共同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技术、区块链等技术行业的快速发展,共同推进国际社会的数字化进程。然而,国家间的数字合作面临着诸多利益与制度制约,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其数字技术的先发及垄断优势,试图阻碍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及其他非西方发展中国家的数字技术进步和数字产品开发,采取了包括贸易战、技术战、金融战等在内的各种手段,破坏世界各国之间的数字合作,引发了一系列数字冲突问题,主要表現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先进数字技术的跨国转移,甚至采取断供数字技术产品的方式破坏全球数字产业链和供应链;二是破坏大数据共享合作,试图通过大数据利用单方面先发优势,把非西方国家纳入其主导的全球大数据体系之中,使非西方国家形成对西方国家的大数据依赖,导致数据冲突。
其六,全球数字治理问题。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的持续发展推动着国际社会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数字生产、数字贸易、数字货币以及数字金融成为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发了诸多全球数字治理问题。本文中的全球数字治理是指全球范围内各国共同参与应对数据资源开发与数字技术发展所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等问题的规则、机制及制度安排。现存的全球治理机制是由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建立的,主要维护西方国家的既得政治经济利益,与第二次、第三次工业革命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即现存的全球治理机制构建是以电力技术、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海洋技术、空间技术等传统非数字技术和产业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合作是以非数字技术及产业为主要内容的,不能够完全适应当代数字技术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够充分反映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诉求。因此,有效应对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发展给全球治理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不仅需要推动传统全球治理机制变革,还需要建立新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及机制。
简言之,国家数据主权问题、国家数据安全问题、大国数字霸权问题、数字保护主义问题、数字合作与数字冲突问题以及全球数字治理问题,是数字化时代国际社会及国际关系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数据资源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大国,无论是在实践层面还是在理论层面,都需要承担起新兴数字大国的责任,为推动全球性数字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中国方案、作出中国贡献。
数字化时代的国际社会运行与发展表现出诸多新特征,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给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基本目标是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反对国际关系中的丛林法则和霸权主义,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正确义利观,反对单边主义,倡导多边主义。在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的过程中,世界各国之间形成共同参与和合作互利的新型数字关系,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直接目标;在推动建设共同参与、合作互利的新型数字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世界数字共同体,则是数字化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目标。
本文中的世界数字共同体是指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全体人民基于数据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而形成的共同数字利益集体,是数字化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阶段性成果和表现。世界数字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的推动和引领,只有世界各国、各地区共同参与,世界数字共同体才可能成为现实。世界数字共同体具有八个显著特征:
其一,数字性。世界数字共同体是通过数据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而形成的人类集体,数字利益与数字权力成为共同体成员之间相互联合的纽带,数字技术成为共同体成员合作的平台。数字性是数字化时代与数字化社会的典型标志,数字化社会与非数字化社会的根本区别在于:在数字化社会,数据以及数字技术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非数字化社会,数据与数字技术还没有成为最为重要的、独立的生产要素。
其二,共参性。共同体成员共同参与共同体的公共数字事务,反对少数成员垄断公共数字事务(因为公共数字事务被少数成员垄断必然会导致数字依赖,甚至会产生数字冲突,破坏世界数字秩序的稳定性)。没有国际社会中各国、各地区人民的共同参与,数字共同体意识和认知就不可能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世界数字共同体也就不可能形成与发展。
其三,互利性。所有共同体成员都能够获得世界数据资源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带来的利益,全球数字化带来的好处为共同体成员共同获得。互利性与互惠性、互补性及互助性紧密相关,数字化社会是规模效应与网络化效应显著的社会,共同体成员共同参与的过程既是共同获利的过程,也是彼此间相互增进数字利益的过程。相互获利能够实现互惠乃至整个社会的共惠。共同体的每个成员能够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给其他成员提供帮助并获得其他成员的帮助,由此形成互助性社会,使得世界范围内的共同体成员能够找到互补性最强的成员并进行数字化分工合作。
其四,共享性。数字化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大规模、广覆盖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供给,跨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及供给是世界数字共同体构建的硬件基础。而跨国数字基础设施作为跨国公共产品,无论是区域公共产品还是全球公共产品,都能够为共同体成员带来外部性利益。
其五,公平性。数字化社会能够给社会成员带来因为数据利用与数字技术发展而产生的资源配置效率的增长与社会福利水平的进步,但不同的社会成员可能因为初始禀赋、能力和机会的差异而不能够获得平等进入数字化社会的机会。构建世界数字共同体的重要目标便是消除共同体成员进入数字化社会并获得数字利益的机会不平等,在世界范围内实现数字化社会的机会公平。
其六,共治性。数字化时代,国际社会面临着诸多数字问题及数字风险,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需要共同面对并共同治理,形成世界范围内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及机制。构建世界数字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形成共同体成员共同参与的跨国数字社会治理机制,特别是在数据主权与数据安全维护、数据跨国移动与交易、数据隐私保护、数据犯罪治理等领域形成各国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
其七,创新性。数据资源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既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世界数字共同体的构建能够为数字创新创造全球化应用场景、规模化经济效应和网络化技术扩大途径。事实上,没有创新就没有数字化时代的来临以及数字化社会的形成,没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就没有全球化的市场规模,世界范围内的数据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都会因为动力不足、市场规模有限以及社会环境约束而停滞不前乃至倒退。
其八,世界性。数字化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能够通過数字技术及各种数字化平台联系到一起,跨越国界和地理空间的阻碍,形成全球一体化的数字化社区及数字化共同体。本文中的世界是指人类社会活动的物理及数字空间范围。世界数字共同体的世界性则是指参与数字事务的共同体成员来自全世界且遍布全世界、共同体数字活动影响并覆盖全世界、共同体数字事务治理需要全世界共同参加。
简言之,推动构建世界数字共同体是数字化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目标,也是中国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全球数字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阶段性内容和努力方向。
推动构建世界数字共同体需要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外交政策作为工具和手段。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能够为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机制构建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支持,在推动世界数字化发展与世界数字共同体构建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数字化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目标制定及工具选择需要重点关注五个方面。
第一,捍卫国家数据主权,维护数字化时代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主权独立和主权平等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国家主权独立包括国家数据主权独立,各国主权平等也包括各国数据主权平等。我国作为新兴的数据大国,数据主权作为国家主权的重要构成部分,需要得到世界各国的尊重,我国也必然平等尊重各国的数据主权。捍卫国家数据主权是指维护国家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的主权独立性和平等尊重性,使得作为国家主权构成要素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受损害和侵害。
第二,保护国家数据安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背景下对传统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和发展,既涉及传统安全又涉及非传统安全,既涉及非数据安全也涉及数据安全。保护国家数字安全既要保护国家内部数据安全,也要保护国家外部数据安全;既要保护传统数据及信息安全,也要保护新兴数据特别是大数据安全。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就是防止作为主权要素的国家数据受到破坏或者恶意使用,特别是防止关系国家安全、重大国计民生的核心数据和数据基础设施受到敌对国家或者敌对势力的破坏和恶意使用。
第三,反对数字霸权与数字保护主义,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数字新秩序。随着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利用其数据及数字技术优势,对以中国为代表的非西方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数字干预和数字霸凌,把本国的数据主权和数据安全建立在对他国数据主权和数据安全的破坏和践踏基础之上,实行单边数字霸权,损害了国际社会在数据与数字技术领域的分工合作与公平竞争。随着保护主义、
民粹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的全球蔓延,数字保护主义成为保护主义的新表现和新发展,损害了国际自由贸易特别是国际数字贸易秩序,导致各国间的数字贸易摩擦与数字金融冲突频发。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一个重要目标便是反对和遏制数字霸权与数字保护主义,促进并引领世界各国共同推动公平公正的国际数字新秩序的形成和完善。第四,提供全球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构建新型全球数字治理机制。国际社会的数字化特别是数据资源成为当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必然导致各国之间的数据资源竞争,国际数字矛盾与冲突呈现出普遍化、复杂化、尖锐化以及体系化特点,数字犯罪、黑客行为、数字垄断、数字攻击、数字恐怖主义等现象不时出现,需要各国共同应对,寻找或者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与治理机制,即全球数字治理机制。中国作为数据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大国,在5G技术、超级计算、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已经处于世界前沿乃至领先国家行列,能够为全球数字治理体系与治理机制的构成贡献中国力量与中国智慧,提供全球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
第五,促进世界数字共同体形成,最终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建设与治理机制构建本身就是构建世界数字共同体的重要过程及内容。世界数字共同体是数字化时代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在共同推进数据利用与数字技术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数字利益及数字责任共同体,也是基于数据利用与数字技术开发的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当然,世界数字共同体作为世界范围内人类个体成员及群体成员进行数字要素共同开发、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共同治理的人类集体,成员之间在数字要素开发利用方面具有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关系。
事实上,数字化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目标制定与政策选择必须适应国际社会一体化、数字化发展的历史趋势,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终实现,充分体现中国作为新兴数字大国的担当精神并贡献大国智慧。
综上所述,数字要素作为数字化时代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已经成为影响和改变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发展的关键因素,数字竞争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特别是大国竞争的主要领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现代数字技术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内容,是推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要动力。中国作为新兴数字大国,需要承担起推动世界数字共同体构建的大国责任和担当。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需要与时俱进,着眼于维护国家数据主权与数据安全,反对数字霸权与数字保护主义,促进国际数字合作与新型全球数字治理机制构建,最终目标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在推动构建世界数字共同体的过程中,需要而且能够承担起引领者的历史责任和现实担当,能够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为世界数字共同体构建提供中国方案,是数字化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目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数字经济体系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数字化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最终目标。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世界经济专业博导,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李俊良对此文亦有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①保建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新西部大开发与亚太自贸区建设——分布经济学的理论解释及中国的战略选择》,《经济体制改革》,2021年第4期。
②保建云:《分布理性、超群博弈与国际政治经济学——财富分配与权力竞争的新理论解释》,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年。
③保建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超级博弈论——新时代国际关系演变趋势分析》,《国家治理》,2019年第11期。
④保建云:《主权数字货币、金融科技创新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兼论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及国际化》,《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年第2期。
⑤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國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21年7月1日。
责编/孙渴 美编/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