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云峰 李 强
建设国资央企创新驱动机制,要妥善处理好急功近利与基业长青、任期表现与长远发展、实现短期效益与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关系。要强化国资央企科技创新考核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科技创新考评体系,将重点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重点工程建设等一并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国资央企建立创新联合体,培育创新文化,健全容错机制,将国资央企打造成科技创新国家队和排头兵。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质一: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理论之因。国有企业在实践中至少存在四层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层层委托授权、股东人数众多,从而产生了诸多治理问题。迫切需要引入一个独立的、有能力制衡各利益相关者的第三方力量。而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所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可以有效消除股东行权困难、解决搭便车现象以及多重委托代理所产生的诸多不良治理问题。
特质二:社会主义制度基础——制度之因。国企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特质三: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之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六个力量”。
特质四:国计民生的中坚力量——经济之因。新时代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压舱石、稳定器作用更加突出。中国经济发展要获得更多回旋余地,发挥更多经济韧性,实现中国巨轮的行稳致远,国企作为国家经济的中坚力量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战略基础作用。
特质五:国际化发展的主力军——发展之因。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力量。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可以通过统筹谋划,组团出海,有效避免陷入无序竞争的泥潭,有效规避其他类型企业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努力实现国家意志,践行经济领域国家队的战略使命。
截至2020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额635万亿元,而中央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4万亿元,中央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19万亿元,合计313万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49.2%。
国资央企资产数量特别巨大。我国国有资产总额约占国家总资产的一半,低于美国的国家总资产,与日本国家总资产大体相当,远高于其他国家水平。我国国有资产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复兴和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
国资央企产业分布十分广泛。主要分布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支撑、引导、带动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资央企是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掌控着国民经济命脉,具有强大的经济控制力和发展影响力,是国民经济的定盘星、压舱石。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积累国家物质财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保障推动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国资央企是党的坚强执政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资央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经济基础的重要支柱,是公有制经济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巩固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国资央企是国家攻坚克难的重要力量。国资央企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三新一高”要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创新发展,持续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力量;是承担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是支持社会疫情防控、开展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
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多元,较难形成整体合力。当前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可分为三类:中央企业(非金融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中央金融企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以及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其他国有企业由财政部管理;地方国有企业由地方国资委、地方财政部门、地方文化资产监管部门管理。国有资产格局复杂,监管主体多元,管理分散,国有资产统一的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发展的集合优势难以发挥。
董事会建设不足,战略决策能力有待提高。董事会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决策程序、行权方式、工作内容等,在操作方面尚待彻底厘清,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外部董事没有实现职业化,还是以体制内的“二线”和退休人员为主要来源,严重影响董事会的决策效能。
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健全,发展活力动力有待提升。受历史原因及计划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国资央企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三能”机制、职业经理人制度、契约化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大多处于试点推广阶段,尚未全面推广落地。
科技创新不均衡,创新潜力有待发掘。受企业决策层战略思维不足、前沿科技布局不够、科技创新未能持之以恒推进及任期经营考核压力等因素影响,许多产业创新内生动力不足,关键技术和高端成果匮乏,企业经营发展短视化,主要技术受制于人,未形成核心竞争力。
监督职能分散,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从近年来中央对央企的专项和政治巡视效果来看,在查处大案要案、遏制贪污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作用显著,但同时反映出,过去的内外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整合企业的监督力量,以巡视为龙头,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管、以巡促监,构建严格高效、科学合理的大监督体系。
一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性和协同性。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集中统一领导优势,强化中央与地方整体协同,凝聚实体与金融强大合力,建议在中央层面成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领导机构,以强化国有经济管理的顶层设计。该机制主要负责国资央企重大政策制度制定、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国资央企功能定位和改革发展目标确定等。
二是打造国资监管核心功能,确保企业战略发展方向。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总要求,打造国资监管“1+N”核心功能:“1”是管好央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N”是管好央企战略方向和投资决策、管好央企的过程控制与运行评价分析、管好央企绩效考核和问责追责。
三是做实做强企业董事会,提高战略决策能力。一方面,国资监管机构成立专门的企业董事会管理部门,把企业的董事会建设与管理提升到重要位置来抓,务必促使其担负起企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责;另一方面,落实外部董事职业化,彻底摒弃当前的“安置”模式,建立一支真正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专职、负责任、高素质的职业化董事队伍。
四是以企业领导班子优胜劣汰推动“三能”机制全面落地。国资央企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于企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推动“三能”机制有效落地,关键是对企业领导班子实施优胜劣汰制,从而将不担当不作为者、损公肥私者、违法乱纪者淘汰出局,激发企业领导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神,建立市场化竞争性经营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国资央企创新驱动机制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国资央企创新驱动机制,要妥善处理好急功近利与基业长青、任期表现与长远发展、实现短期效益与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关系。要强化国资央企科技创新考核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科技创新考评体系,将重点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重点工程建设等一并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国资央企建立创新联合体,培育创新文化,健全容错机制,将国资央企打造成科技创新国家队和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