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超,王建生
(1.山东临沂水利工程总公司,山东 临沂 276001;2.临沂市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山东 临沂 276001)
临沂市地处鲁东南沂蒙山区,属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所属37座(大型7座、中型30座)大中型水库,在保障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及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部分水库界桩设置不全面、制作安装不规范,水库管理范围不够明确,不能较好地体现划界效果。为明确大中型水库管理范围,规范工程标准化管理,针对水库界桩存在问题,本文提出了规范大中型水库界桩设置及制作安装建议,以供参考借鉴。
1)无界桩设置方案。未依据有关规定并针对水库实际情况制定界桩设置方案,未对界桩设置范围、部位、间距等做出设计,未事先绘制界桩设置图,界桩设置存在盲目性。
2)界桩设置不全面。水库的库区、副坝、大坝下游阶地段、溢洪道、管理房设置界桩有遗漏,管理范围不够清晰。
1)界桩制作材料不当。采用红砂岩制作的界桩存在折断、胀裂、破损问题,采用金属材料制作的界桩存在脱漆、锈蚀、被盗问题,采用化学材料制作的界桩存在老化、变色、被盗问题。
2)界桩未分类制作。多数水库界桩未按大坝(副坝)、溢洪道、管理房分类制作,界桩类别不清。
3)界桩制作型式不统一。正长方体、长方体、圆柱体(塑料管)、八棱柱体(抹棱)等界桩型式参杂使用。
4)界桩制做规格偏小。长方体界桩长、宽均不足8 cm,高不足70 cm,规格偏小。
5)桩文不规范。界桩无工程名称、无界桩名称,未采用阴文。或者桩版面及文字格式不当,版面不美观。
6)混凝土界桩质量较差。混凝土标号偏低、无配筋或配筋偏细、制做工艺不当,界桩存在不规整、麻面、缺损、断裂等问题。
7)界桩不醒目。界桩未刷醒目颜色油漆,界桩不醒目。
1)界桩安装位置不当。界桩位于地势低洼处、建筑物或树木遮挡处,不易观察。或者大坝上游界桩不在兴利水位线上。或者管理范围线拐点处未设置界桩。
2)界桩安装间距不当。坝后主河槽段界桩间距小于15 m,间距偏小。或者沿兴利水位线界桩间距大于200 m,间距偏大,不易用眼睛连线识别管理范围。
3)界桩安装顺序不当。大坝管理界桩未按界桩编号顺序闭环安装。
4)界桩安装不牢固。界桩埋深不足30 cm,固定材料或方法不当,安装不牢固,界桩存在歪斜、倾倒、缺失等问题。
5)特殊部位未加密安装界桩。坝端管理范围线紧靠民房,未安装加密界桩。或者管理范围线位于居民庭院内,未安装位移界桩。
6)界桩位置参数不全。界桩安装后,未现场测量记录坐标等参数,未现场填写《界桩考证表》。
按照《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4号)规定,参照《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制作与安装标准(试行)》(建安〔2016〕87号),依据大坝类型、枢纽组成及布置情况和批准的划界资料,制定界桩设置方案,提前绘制界桩设置图,并对界桩设置和制做安装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大中型水库实际情况,对大坝、副坝、溢洪道、管理房设置管理界桩,放水洞位于坝体内不设界桩。
一是在兴利水位线、大坝两端(坝间溢洪道、岸坡溢洪道)或一端(坝端溢洪道)、大坝下游阶地段、坝后设置大坝管理界桩。
二是在副坝两端、下游阶地段、坝后设置副坝管理界桩。
三是在溢洪道两岸边墙外、不靠坝体侧边墙外设置溢洪道管理界桩。
四是在管理房院落的四周设置管理房管理界桩。
沿兴利水位线界桩间距50~100 m;大坝或副坝两端、阶地段界桩间距20~30 m;大坝或副坝下游主河槽段界桩间距30~50 m;溢洪道、管理房院落界桩间距20~30 m。
1)界桩材料。考虑界桩强度、耐久性要求,结合当地材料供应和工艺水平,选用花岗岩、大理石或钢筋混凝土制作界桩。
2)界桩种类。按大坝、副坝(如有)、溢洪道、管理房4类制作界桩。
3)界桩型式规格。考虑界桩强度、桩文布置及醒目要求,界桩型式采用正长方体,规格15~18 cm(长)×15~18 cm(宽)×120~150 cm(高),顶面四边抹棱。
4)界桩表面质量。界桩表面应规则平整,石材界桩抛光,钢筋混凝土界桩表面应饱浆、平整。
5)界桩顶段颜色。考虑界桩醒目要求,界桩顶面及以下20~30 cm四面刷白色防水反光油漆。
6)钢筋混凝土界桩制作。采用C30混凝土,Ф6.5螺纹钢配筋,钢模具机械压制。
1)桩文布局及文字格式。界桩向背两面刻相同文字的桩文,其他向背两面刻警示语。界桩文字采用阴文并刷红色防水反光油漆。桩文横排,左右居中。警示语竖排,上下左右居中。
2)桩文面布局和文字格式。自顶面往下贴界桩二维码(7×7 cm)。刻水库名称,宋体36号字。刻界桩名称,方正小标宋简体40~50号字。刻界桩编号,带圈宋体150~180号阿拉伯数字。刻监督电话,宋体20~30号阿拉伯数字。刻落款单位,方正小标宋简体40~50号字,单位应为同级人民政府。刻落款时间,宋体30~40号汉字,时间应为批准划界方案日期。
3)警示语面布局和文字格式。两面或一面刻警示语,两面文字相同或不同。宋体150~180号字。
4)界桩顶面布局和文字格式。顶面刻编号,带圈宋体150号阿拉伯数字,上下左右居中。
沿管理范围线选择地势相对较高、不被遮挡、便于观察的位置安装界桩,管理范围线拐点处必须安装界桩。
界桩基坑开挖深度应不低于40 cm,在界桩周围用M15砂浆乱石墩固至平地面。用仪器找平找垂,确认界桩顶面“+”与管理范围线重合后,在地面以上用M15砂浆浇筑或用砖砌筑长宽高各10~15 cm加固平台。界桩埋深不小于35 cm,地面以上高度不小于80 cm,并使界桩两个桩文面分别面向工程和背向工程。
管理范围线靠近其他建筑物或设施的安装加密界桩。其他建筑物或设施占压管理范围,无法沿管理范围线安装界桩的安装位移界桩。
界桩安装完毕后,现场采集界桩坐标等参数,并将界桩名称、编号、坐标、四至和位移信息等记录在《界桩考证表》上,为界桩二维码制作、主管部门数据共享等提供信息。
规范设置和制作安装水库管理界桩,对明确水库管理范围,加快工程标准化管理,提高水库综合保障能力意义重大。本文提出了规范设置和制作安装大中型水库界桩建议,可作为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