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湘琦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历史经验,着重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建党百年,既是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一百年,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的一百年。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行的法制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特别注重将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同马克思主义的法治理论深度融合,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诸多革命根据地及解放区中,先后制定出涉及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起到了重要的指引作用。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夕,废除国民党旧法统、创设全新的国家制度,建立符合人民利益的新法律,成为建立新的人民民主政权过程中的迫切要求。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法制的确立。这一时期,我国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法治也进入了重要的奠基阶段。1954年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一系列关乎国家社会生活诸多领域的法律也相继诞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法制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构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框架。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法制的快速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奏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曲,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原来的以阶级斗争为中心逐步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了符合经济建设的现实需求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目标,这一时期的立法数量剧增。1979年7月1日的“一日七法”——一天之内通过了七部法律,创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法律数量的最高纪录。1982年通过了我国现行宪法,涵盖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重要经验。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开始逐渐从建设“法制国家”向建设“法治国家”迈进,一字之差,后者的内涵更为丰富和准确。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标志着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核心主题进行专项研究、专门部署。随后又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足见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地位。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体现了立法同国家发展实际的协调与配合,也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所在,是实现中国之治的本质内核。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的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可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内在统一的。一方面,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党的领导需要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来实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国家法律,领导人民实施法律,并且党自身也要在法律规范之内开展活動。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坚持党的领导是重中之重,同时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需要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要职责,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概括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既要确保党能够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要通过党内法规来实现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统一。要夯实法治根基,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要处理好治理方式的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这个问题上给出了准确的答案,深刻阐明了法和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果。
三、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国之治”指引了正确方向
法治中国建设是实现“中国之治”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之治”的本质是要依靠“制度之治”“法律之治”。法治中国建设凸显了法治建设的中国属性,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提升国家治理的效果和水平,用完备的法律制度为实现“中国之治”保驾护航,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法治中国建设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法律规范的要求越来越高,法治建设需要同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步前进。法治中国建设正是符合这一时代要求,在即有建立的法治框架基础上,聚焦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筹协调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向前发展。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即以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主体框架作出的具体部署。这表明,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前进方向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深入完善,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格局已基本形成。
(作者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责任编辑/雷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