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镕 钟奇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无论是2016年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还是2018年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广东对标中央部署,对照人民期待,落实督察组要求,动真碰硬、一抓到底,铁腕治污、铁心整改。在2021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督察工作期间,广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努力,广东工作受到督察组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公认的“优等生”,打造出具有可借鉴、可复制意义的“广东样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广东经验”。
本期,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主任(副厅职)赖海滨接受了《环境》雜志的专访,针对有关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告诉大家这套“广东样本”是如何打造成功的。
记者:
赖主任,非常高兴今天能邀请您接受我们的专访!您在三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全程参与、全程指挥、全程把关,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着比较深入的思考和认识,请问您是怎样在宏观层面上理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
赖海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加强学习、科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什么?察什么?怎么整改落实?必须有方向、有重点、有目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学深悟透,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等“国之大者”要了然于胸,否则就如同“盲人骑瞎马”“眉毛胡子一把抓”,是不可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让人真切感受到贯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过程、贯穿督察报告全文的,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学习、准确领会、正确运用,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也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融会贯通,科学运用。
记者:
请问广东是如何从体制机制上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落实督察整改的?
赖海滨:广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从体制上保障环保督察落在实处、落在日常。在2018年机构改革时成立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简称省监察办,下设监察综合处、监察一处、监察二处和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4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公室。省监察办主要包括四大块工作:一是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专项督察,组织开展央督整改;二是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三是对各地市党委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察工作,督查、督办有关领导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决定事项、督察整改事项,对监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实施区域限批、约谈、挂牌督办;四是负责生态环境信访、邻避等有关工作。总体上就是结合督察、监察和信访职能,突出一个重点、服务一个中心、守住一条底线,重点是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心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硬任务硬目标,加大日常监察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考核任务;底线是守好环境安全,有效化解环境信访和邻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省监察办四个区域的专员将大气、水环境攻坚工作纳入日常监察重点,充分发挥环境监察“督政”作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全厅攻坚工作统一部署,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监察力度,对监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相关市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向违法违规行为叫板,向不作为、不落实的市县(区)政府叫板,向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关键少数”叫板,对不作为、慢作为和失职渎职的,视情发函提醒、提出监察建议、进行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通过这些方式,持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了大气、水污染治理等各项任务按时限完成,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记者:通过三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特别是2021年的这次督察工作,广东逐步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路径,归纳总结这些“广东经验”,您认为有哪些?
赖海滨:其实全国其他一些省份也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优点、长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们广东的工作予以了高度肯定,这是鼓励,也是鞭策,要求我们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广东的做法归纳起来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作为,倒逼责任。在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展之前,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督察办将全省存在的一些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详细的清单和案例分析集,在中央督察组进驻之前已经对情况有所掌握,在督察期间也能更好地协助督察组开展工作,有的放矢。同时针对各地出现的问题,督促要求市县(区)党委政府重视起来,持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做好帮扶工作,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健全制度,统筹协调。在督察期间,省监察办四个专员办协作联动,密切配合,以点带面,形成合力。省督察办从全局着眼,打破单一部门、单一机构的限制,切实发挥出统领全局、协调统筹的作用;三是行动迅速,力度空前。我们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将精力集中放在促进问题快速、高效、妥善解决,对案件重视的程度,解决的速度,取得的效果前所未有;四是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我们坚持站在人民立场、人民角度考虑问题、办理事项。对于那些已在当地多次上访却悬而未决的问题,予以更多重视,着力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督察“利剑”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保护好群众的一草一木,守护好人民的绿水青山。
记者:在此次督察的后续工作中,我们省监察办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落实?
赖海滨: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指出的很多问题,责任主体涉及到发改、工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农业等多部门,充分体现生态环境保護工作不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一家的事情,对各个部门都有工作要求。我们将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一体谋划推进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在督察整改中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要多同省里各有关部门对接工作,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共享工作信息,形成督察督办合力,推动形成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通过督导地方党委政府来推动工作落实,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是省监察办的主责主业。省监察办要持续强化日常监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加强对地方的督导帮扶,调动起地方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的积极性,推动主要领导主动研究、主动部署、主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督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还要继续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相互配合支持推进整改工作。
接下来我们也将继续主动与中央督察组对接,及时跟进最新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对已办结的案件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办结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推动整改到位。针对中央督察组正式反馈的督察意见,迅速制定省级整改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改方案,实事求是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突出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统筹推进整改措施,确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记者: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是提升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一次良好契机。您感觉中央督察组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可以在今后省监察办开展工作中加以学习借鉴?
赖海滨:参与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个人很受启发,看到了我们广东生态保护监察工作的不足之处,也学习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优秀做法,比如中央督察组同志们发现问题之精准、手段之先进,是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的。
接下来我们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大培训交流。我们省监察办干部队伍比较年轻,很多同志缺乏督察经验,要邀请华南督察局业务骨干帮我们加强培训,详细讲解督察程序、发现问题技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变化趋势等,提升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这次中央督察组去到哪里都带着无人机进行航拍,全方位、无死角展示了一些地方矿山修复、自然保护区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肉眼监察所不能及的。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部卫星中心的合作,利用卫星遥感针对自然保护地、海湾陆海状况、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业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监察,同时考虑给各区域专员办配备无人机,丰富取证手段;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目前广东的督察工作信息存在着碎片化现象,三处四办各自掌握了大量督察工作信息,但是很多并未优化整合在一起,调度信息的效率偏低。下一步要通过建设督察信息化系统,把督察整改、例行督察、日常监察、信访案件办理等工作信息集成在同一个系统里,实现信息共享,灵活调度、随时提取。
记者:您刚刚也讲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那么在具体的督察工作中,该如何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
赖海滨:党建引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石。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发挥好党建引领尤为重要。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把我们的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一是拒腐防变。生态环境保护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也是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监管对象越来越多、监管面越来越广、监管路径越来越长、队伍被腐蚀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党风廉政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把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阶段。二要转变作风。2021年6月,我给省监察办全体同志上专题党课,题目就是《铭记党的百年实干历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认为,生态环保督察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体现为对督察反馈问题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抓学习,从根本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重点,抓住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一把手;抓具体,深入现场,见人见事,才能解决具体问题;抓根本,真正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待老百姓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都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亲人反映的问题一样,自然就不会去搞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