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耿
李白生于蜀,本不成问题。但自清人王琦编《李太白集注》,误判了相关史料,臆断李白生于公元701年,卒于公元762年。民国以降,才有了李白非生于蜀地的种种说法,长久争讼不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学者著文主张李白生于蜀中,大多对王琦所臆断李白生卒年之说持否定意见。然至今日,王琦的这种“定论”仍充斥于各种媒体之上,似有不可撼动之势。笔者旗帜鲜明地支持李白生于蜀中,唐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卒于唐代宗大历元年(公元766年)之说。兹在诸多学者否定王琦“定论”的大量论证基础上,仅就研读魏颢《李翰林集序》发现的问题作一补正,并由此进而申明我们的观点。
一、对李白诗最早成集之困惑
通常认为,李白诗最早编成的诗集是魏颢的《李翰林集》。虽此集已佚,但魏颢为此集所作之序即《李翰林集序》却留存于世。后人据序中“经乱离,白章句荡尽,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一句,确定此集是编定于公元761年。如郁贤皓主编的《李白大辞典》“李翰林集”条目即持此见。
上元年号仅有两年,上元元年和上元二年分别为公元760和761年,魏颢所说的“上元末”无疑所指为公元761年。若魏颢真就在“偶然得之”后立即编成这本诗集,则郁贤皓先生所言不差。问题则在于,魏颢序文后面还有几句话,却往往被人们忽略了:
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沉吟累年,一字不下。今日怀旧,援笔成序……白未绝笔,吾其再刊。
这里说得很明白,“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后,还曾“沉吟累年,一字不下”。显然,集子不是“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后便编定的,而是经“沉吟累年,一字不下”,直到“今日怀旧”,才“援笔成序”的。应该说,这“今日怀旧,援笔成序”之时,才是文集的正式编定之日。那么,这“今日怀旧”的“今日”究竟是什么时候呢?序文没有明言,不过可以看出,应该是“沉吟累年”的“累年”之后的“今日”。而这“沉吟累年”的“累年”究竟有多久?仔细玩味词义,绝不可能是一年,因为如果是一年的话,按古人的行文习惯,应该是说“沉吟经年”;也不大可能是两年,如果是两年的话,按古人的行文习惯,应该是说“沉吟二载”。因此,我们可以推定,至少是三年,才有可能说是“累年”。如果把“颢于绛偶然得之”的“上元末”,即上元二年(公元761年)也算作一年,即使是在三年之后编成集子,那也应该是在唐代宗广德元年,即公元763年编成的。
李阳冰为李白编的《草堂集》也同样佚失,仅存序言。但李阳冰的《草堂集序》却明确地记明了序成,也就是书成的时间“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唐代宗宝应元年即公元762年。如此说来,李阳冰所编《草堂集》的成书,应该是早于魏颢编的《李翰林集》,李白诗最早编成的诗集应该是《草堂集》而非《李翰林集》。
这里却让我们发现了一个使人困惑的问题,也就是李白的生卒年问题。前人据李阳冰《草堂集序》中“阳冰试弦歌于当涂……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余为序”这一段文字,把李白的卒年定在唐代宗宝应元年,即公元762年。而魏颢编的《李翰林集》起码应该是成书于唐代宗广德元年,即公元763年之后,魏序中在说了前面引的一段文字后,还有“白未绝笔,吾其再刊”这样十分明白的话,说明魏颢《李翰林集》编成之时李白尚在人世。再仔细体味“公又疾亟”这句话,“疾亟”二字的词义是很明白的,“疾亟”是病重之意,并不含有逝世的意思。李白是否因“疾亟”而于《草堂集》编成的宝应元年,即公元762年就逝世,序文未载。既不作记载,应该说序成、书成之时李白还在世。因此,把李白的卒年定在宝应元年,即公元762年,显然不妥。而由此逆推活了62岁的李白生于公元701年,自然亦是大谬了。
二、“年五十余,尚无禄位”之辨析
李白的生卒年之所以被弄错,既是因为前人对李阳冰《草堂集序》和魏颢《李翰林集序》这两篇最可资征信的材料的误读和误会,或许也在于一些人出于种种原因的有意或无意的曲解。我们再细读魏颢《李翰林集序》,还可发现另一处被前人忽略了的文字:
年五十余尚无禄位。禄位拘常人,横海鲲,负天鹏,岂池笼荣之?
这里说李白“年五十余尚无禄位”,这个“年五十余”是指的什么時候呢?从道理上或逻辑上说,我们认为应该是指的魏颢作序的时候,李白“年五十余”。魏颢的序是作于什么时候呢?我们前面已经作了论证。根据前面的辨析和论证,则魏颢的序文最起码也当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即公元763年。
于是,问题就明了了。如果说李白生于长安元年,即公元701年的话,到魏颢作序时的唐代宗广德元年,即公元763年,李白已经63岁了—即使按人们通常认为的魏序作于上元二年,即公元761年计算,这时李白已经61岁了,序中说“年五十余尚无禄位”则不合逻辑。如果按李白生于神龙元年,即公元705年计算,到魏颢作序时的唐代宗广德元年,即公元763年,李白不过59岁。如果要按人们通常认为的魏序作于上元二年,即公元761年计算,李白还要年轻两岁,均可合于“年五十余尚无禄位”的说法。这难道不是李白生于“神龙之始”的又一有力的佐证吗?
三、李白出生地及生卒年之我见
李白出生在哪里,本是一个不很重要,也根本不成问题的问题,可惜自民国以来,被弄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糊涂,也似乎越来越重要。
之所以说这个问题不很重要,是因为李白是蜀人既是事实,也成定论,即使你真有他不是生于蜀中的铁证,也无法否认蜀地是他实际的故乡这个事实。但偏偏有人喜欢在此处大做文章,好像李白出生在何处,可以决定李白一生的事功作为,乃至他的诗歌成就。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还出现了李白是西域胡人甚至是外国人这样的奇谈怪论。一个不很重要也根本不成问题的问题,就这样被弄得越来越复杂,成为一笔糊涂账了。
关于李白的生平,按理说,当属正史所载最权威。可惜《旧唐书·李白传》竟有诸多谬误,故《新唐书·李白传》据作了适当的订正。问题则在于,《旧唐书》成书于后晋,而《新唐书》成书于北宋,距李白在世均有两三百年了。如果不谈权威性而要谈可信性的话,我们认为,当然以与李白同时而且又是李白比较亲近的人所做的记载最可征信。李阳冰是李白的族叔,他为李白编《草堂集》所作的《草堂集序》是出自李白“枕上授简,俾余为序”,其中关于李白的家世生平,当系李白口授,成稿时李白也一定过目。再就是魏颢,作为李白的崇拜者和追随者,他是受李白的委托编《李翰林集》的,所作《李翰林集序》李白也应是过目了的。这两篇序文,无疑是研究李白生平最可征信的资料。我们来看看这两篇序文是如何记载李白身世的:
李白,字太白,陇西成纪人,凉武昭王暠九世孙。蝉联珪组,世为显著。中叶非罪,谪居条支,易姓与名。……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
—李阳冰《草堂集序》
白本陇西,乃放形,因家于绵。身既生蜀,则江山英秀。
—魏颢《李翰林集序》
这里的“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因家于绵。身既生蜀,则江山英秀”,明明白白记载的是李白父母逃回蜀中后李白才出生的。试问,谁人能找到与李白同时代而又比较熟识的人关于李白生于西域或其他地方的记载呢?不要说与李白同时代的记载,就是在由唐至清的历史跨度中也找不到李白不是生于蜀中的任何一鳞片爪的记载。
那么,否定李白生于蜀中的诸多妙论又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民国以来,有人发现了清人王琦在《李太白年谱》中提出的一个疑问:
《旧谱》起于圣历二年己亥(公元699年—公元纪年为笔者所加,后同),云白生于是年。又按李阳冰《序》云:“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范传正《墓碑》云:“神龙初,潜还广汉。”今以李《志》、曾《序》参互考之,神龙改元,太白已数岁,岂神龙之年号乃神功之讹,抑太白之生在未家广汉之前欤?
王琦否定了南宋薛仲邕《李太白年谱》根据曾巩《李太白文集后序》定李白生于圣历二年,即公元699年的说法,而根据李阳冰《草堂集序》、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和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定李白生于长安元年,即公元701年。但这里出现了一个矛盾,也就是说据李阳冰《草堂集序》,李白一家是“神龙之始”(公元705年)才“逃归于蜀”的。李白既生于长安元年,即公元701年,这时已经“数岁”(五岁)了啊,因而他发出了“岂神龙之年号乃神功之讹,抑太白之生在未家广汉之前欤?”这样的疑问。神功这个年号只有一年,即公元697年,他怀疑是否神龙为神功之误,或者是李白出生于其家迁居蜀地之前。民国以来,有学者抓住这个矛盾,硬要说李白生于其家迁蜀之前,便也就出现了李白生于西域、中亚碎叶、焉耆碎叶、条支,甚至李白是西域胡人等诸多离奇说法。
然而,这些人忽略了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逻辑规则。既然关于李白生平事迹最原始、最可信的资料记载李白是其家迁居蜀地之后才出生的,应该承认这个事实本身没有问题。即便是出生的时间和入蜀的时间真有矛盾,也并不是否定李白生于蜀中的充分必然条件。至于时间上的矛盾原因也可能会很多(主张李白生于蜀中说的学者们早已多有论述,这里不再赘述),不应该据此反过来推翻李白生于蜀中这个事实。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王琦发现并质疑李白的出生时间和其家人入蜀时间的这个矛盾,不仅不足以推翻李白同时代与其较亲近的人关于李白生于蜀中的记载,问题更在于王琦的这个所谓发现和质疑,本身就很有问题。
关于李白的生之年是有明确记载的,李阳冰的《草堂集序》说得十分清楚:“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请注意这个“始”字,其把时间界定得非常清楚,是李白出生于神龙开始的这一年,也就是唐中宗神龙元年,即公元705年,事实十分清楚。
而关于李白的卒年,也就是李白辞世的时间,李阳冰《草堂集序》却并无记载,也不见于其他任何文献资料。前人仅根据李阳冰序中“临当挂冠,公又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几句话,把李白的卒年定在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是大有问题的。道理很简单,“疾亟”是病重或病危的意思,并非是病死。如果说“疾亟”便是病死的意思,那又怎么还能“枕上授简”呢?病重或病危并不意味着就逝世了。作序时是宝应元年,即公元762年11月,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宝应二年,即公元763年了。如果李白在这一个多月内逝世,李阳冰完全有必要,也完全能够把李白的逝世记写清楚。我们说有必要,是因为既记写了李白的生年,当然也应该记写他的卒年;我们说能够,是因为诗集编成、序作成后,雕版印书还有一个过程,是不可能在一两个月之间完成的。即使宝应元年(公元762年)11月序作成时李白还没有逝世,但李白真就在宝应元年的这最后一個多月里逝世的话,李阳冰也完全可以改写或补记。如果李白是在序写好,文集印刷好了才逝世,李阳冰当然就来不及在序中交代了,那也就说明李白不是卒于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了。至于王琦将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定为作于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则是毫无依据、不足为训的。再佐之于我们前面的辨析,魏颢的《李翰林集》编于李阳冰的《草堂集》之后,且有“白未绝笔,吾其再刊”的明明白白的话,李白非卒于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则确然矣。
问题的吊诡之处,正在于王琦不是以记载明确的李白的生年顺推62年,去确定李白的卒年,而是以自己臆断的李白的卒年倒推62年,去推翻最原始可信的资料记载的李白的生年,以致平添诸多雾障,造成学术界在李白出生地这个问题上一个多世纪的混乱和纷争,是时候还事实之本来面目了。
基金资助: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李白文化研究中心课题一般项目“破解魏颢《李翰林集序》暗码兼论李白出生地及生卒年”系列论文(LBl9—B09)。
369250190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