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红
郑新立
城乡发展不均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约所在。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达2.50,比上年下降0.06,但相比发达国家仍有相当距离。当下,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有哪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就此,《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了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常务副主席郑新立。
《经济》: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在您看来,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有哪些?
郑新立:目前,我们初步小康实现了,全面小康也实现了,提出共同富裕,恰逢其时。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已超过4亿人,占总人口的30%左右。共同富裕不是通过打富济贫实现的,而是在发展中实现,要做大增量,即让更多人达到中等收入水平,而不是调整存量。
第一,要增加农民收入。城乡收入差距大是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为0.46,处于较高水平,如果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均等,基尼系数就可以下降一半。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只占少数,如何让农村5亿多人口尽快富起来?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系统提出通过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城乡融合,首先市场要融合,农村市场发育程度低是影响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要从市场机制入手,完善城乡市场信息,让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在城乡市场间实现平等交换、自由流动。
具体而言,一方面,让农村户籍劳动力能够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现在有2.8亿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巨大贡献,但是由于他们是农村户籍,享受不到所在城市附加的公共服务,这就是不平等交换。另一方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2020年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创造历史新高,达8.4万亿元,土地出让金本质上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价值的转移,这是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的集中体现。城乡融合的市场机制还可以吸引社会资本,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激发农村经济增长潜力,支持乡村振兴。
从国际上看,韩国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制定“十五”计划期间,我曾带队赴韩国考察新农村建设情况。上世纪70年代,韩国开始步入工业化、城市化,30多年里城乡同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约为1∶0.9,而我们是2.5∶1,其就是通过城乡要素配置、城乡市场一体化、政府财政支持等举措,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同步提高。
第二,从以间接税为主向以直接税为主过渡。当前我国税收来源中,间接税占比70%左右,直接税占比30%左右,而发达国家与我们正相反。随着我们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提高直接税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收中的比重势在必行。
第三,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标准,家庭年收入6万—50万为中等收入群体,目前该群体有4亿人,下一步的重点是如何让更多人达到这一标准。现在来看最有潜力的两类人群,一是农村人口,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财产性收入,相当一部分人能够尽快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二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通过提高劳动技能增加收入。当前高技能劳动者的需求远大于供给,以数控机床为例,之前我去成都了解到,当地数控机床工人每到周五晚上都会被请到广东工作,周日晚上再回来,可见这种高收入技术工种国内非常短缺。如果能够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劳动技能,使他们拥有更多就业机会,亦可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经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企业是支撑就业的主体,在您看来,我国应如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郑新立:目前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在迅速增加,竞争力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为了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更高要求,我们还需要培育一大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现在看来,要达到这一目标,一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通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升竞争力,这是最重要的。理想情况下,传统产业研发投入应占销售收入的5%左右,高技术产业应占10%以上,目前我们多数企业还做不到,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还有相当大的比例没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应当鼓励他们设立自己的研发机构,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
二要创造有利于企业成长创新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前些年,深圳申请的国际专利数量占全国的47%,这说明其已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环境。政府方面,出资设立两个独资公司——贷款担保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深圳95%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华为和腾讯,在成长初期或成长过程中都获得过这两个公司的支持和帮助,其他城市应当学习借鉴。
三要开放。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全球生产要素和人才集聚,是一座城市培养创新型企业的关键,特别是一些大城市、沿海城市,择天下英才而用之才能够提高城市的企业创新力。
四要在改革上鼓励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国有企业混改,引入民营资本,允许员工持股;二是上市企业,有社会股,也有员工股;三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本质上属于一种集体所有制。员工持股后会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不但能够获得分红,增加财产性收入,让更多人富起来,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与此同时,员工持股对企业的运营机制、决策机制也会产生影响。通过实行管理层持股,让企业在决策上能够更着眼于长远发展,更注重研发投入,尤其是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比较低,目前来看民营企业技术成果已占全部技术成果的70%。怎样发挥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骨干和带动作用?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管理层持股,改变决策机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
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介绍,围绕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浙江正在研究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他表示,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也是当前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2021年7月,浙江开始研究起草《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行动方案》的核心內容可以用“8+9”来概括。
“8”即推动“扩中”“提低”的八大实施路径——促就业、激活力、拓渠道、优分配、强能力、重帮扶、减负担、扬新风。比如,在促就业方面,提出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等举措;在优分配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科学的工资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的财税政策制度、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等举措;在强能力方面,提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增强职业教育适应能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完善终身教育开放共享体系等举措。
“9”即当前阶段重点关注的九类群体——技术工人、科研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扩中”重点群体和收入水平低、发展能力弱的“提低”重点群体,率先推出一批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比如,技术工人主要从工资制度、培育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主要从用工管理和权益保护、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
(来源:国家发改委2月17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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