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迫分离,要感人团圆!

2022-03-08 01:25周周小琪
奥秘(创新大赛) 2022年1期
关键词:拐卖儿童团圆儿童

●周周 小琪 编

儿童走失、被拐现象时有发生。每一个孩子的失踪,都伴随一个家庭的悲剧。对父母来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突然间与骨肉生生分离,从此音讯全无。防拐防骗,自我保护,这是一堂关乎生命、关乎一生的课。

电影《失孤》原型的孩子找到了

2021年7月13日,时隔24年,跨越40万公里寻子……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在公安机关帮助下成功与被拐儿子见面,失散24年的家庭终获团圆。

一个人、一辆摩托、一面旗……1997年,郭刚堂两岁半的儿子被拐,从此他踏上漫漫寻子路。

24年间,郭刚堂骑摩托车找遍全国除新疆、西藏外的所有省份,行程逾40万公里,报废10辆摩托车。最凶险的时候,他曾被泥头车上的石头砸中,倒在公路上不省人事。还有一次他在大别山的盘山公路,差点被狂风暴雨吹下山崖。即便这样,他也没有放弃。摩托车后的那面旗子,就是他的寄托,每当旗子伴随着风声呼啦作响,他都觉得是儿子在远方遥遥地呼唤着他。郭刚堂说:“只有在路上,才觉得对得起儿子。”

这些年,为了找儿子他花光了所有积蓄,甚至欠了不少外债。他开始在路上打工,扛水泥、做木工、开挖掘机,后来改成卖妻子制作的葫芦烙画。

每到一个地方,郭刚堂就会在街巷集市上一边兜售葫芦,一边打听儿子的下落,再苦再累也咬牙坚持着。因为他知道“我们大人可以选择绝望或者坚强,但孩子只能等待。”

随着郭刚堂执着寻子的事迹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不少媒体也注意到了他,报道了他的故事。之后,更是有导演以他为原型拍摄了电影《失孤》。

好在上天没有辜负这个伟大的爸爸。整整24年之后——郭刚堂终于迎来了真正的好消息,河南省公安系统通知他,郭振找到了!

据了解,郭刚堂的儿子之所以能被找到,得益于我国“打拐DNA系统”的建立。

郭刚堂夫妻与被拐的儿子郭振认亲

“打拐DNA系统”是公安部于2009年5月19日建立的“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DNA检验技术具有个体识别率高、亲缘关系认定准确的特点,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即使孩子被拐多年,样貌变化大到不易辨识,通过比对孩子和父母的DNA,再综合其他调查情况,就可以确定亲缘关系。该库已帮助成千上万名被拐孩子与家人团聚。

与此相对应的是,儿童在被拐、失踪的最初几小时,是查找和发现犯罪线索的黄金时期,而这一时期,孩子往往会被犯罪分子快速转移,因此找寻成本会大幅增加,为了阻断这一转移过程,帮助孩子最快回家,“团圆”系统上线了。

“团圆”系统

“团圆”系统全称为“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系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和阿里巴巴集团共同研发的寻找被拐儿童的平台。该平台于2016年5月15日正式上线,是儿童(14周岁以下)失踪信息发布的权威渠道,用于全国各地一线打拐民警即时上报各地儿童失踪信息,同时发动群众搜集拐卖犯罪线索。

这个系统,互联网上并不能下载,只有公安系统负责打拐的民警,才能登录并发布相关信息。如果儿童找回或有其他下落,“团圆”系统都会进行结案并公示给大众,确保了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为了防止群众的孩子丢失,全国6000余名打拐民警随时待命,覆盖范围包括全国区县一级公安机关。

该系统的运作机制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小孩失踪后报警,警方确认案情,第一时间联系相关的打拐民警。第二步:打拐民警登录“团圆”系统,发布寻人信息,包括上传孩子姓名、年龄、走失时间地点、衣着、体貌特征以及负责此事的民警联系方式等。第三步:系统会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儿童失踪信息,同时通过新媒体自动推送到儿童失踪地周边的相关人群,让更多的群众从官方渠道获取准确信息,以协助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拐卖案件。

这些信息会通过新浪微博、高德地图、支付宝、学习强国、手机淘宝等26家新媒体和移动应用进行推送,这几款APP的用户覆盖量超过了9亿人。以儿童失踪地点为中心,失踪1小时内,定向推送到方圆100公里;失踪2小时内,定向推送到方圆200公里;失踪3小时内,定向推送到方圆300公里;失踪超过3小时,定向推送到方圆500公里。

2016年5月15日,两岁的彝族女童吉吉成为“团圆”系统成功解救的第一个儿童。她在河北衡水火车站被人抱走,在其父母报警立案后的几分钟内,打拐民警就迅速将寻人信息紧急推送到了附近100公里内的人手机中。线索纷至沓来,两天后,吉吉在河南郑州被警方解救。

作为中国最大的失踪儿童消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将找回儿童的平均时间从统计的132小时缩短到78小时,甚至有不到3小时就找回了失踪儿童的事例。在各类案例当中,通过群众提供线索找回儿童的比例很高,特别是快递小哥、出租车司机、超市营业员、网吧网管等群体,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

据公安部信息,截至2021年5月15日,“团圆”系统共发布儿童走失信息4801条,找回4707名儿童,找回率为98%,连联合国都曾多次手动点赞过“团圆”系统。

在为极高的找回率点赞的同时,大家也不能盲目乐观,毕竟再低的失败率背后都是让人悲痛欲绝的悲剧,为此还是要向大家发出倡议:

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你需要了解当孩子失踪的时候该如何求助“团圆”系统。在发现孩子失踪后的第一时间,带上孩子的照片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提供详细的相关资料,包括失踪儿童姓名、性别、年龄身高、相貌特点、失踪时衣着、失踪地点、失踪时间以及失踪时情况描述等信息,越详细越好。派出所审核后,联系当地打拐民警,第一时间登录“团圆”系统,发布失踪儿童信息进行推送。

如果你尚未为人父母,希望你在收到丢失儿童的推送信息时,可以停下来看一看孩子的照片,再多注意一下四周,有没有这样的儿童。如果有,请联系推送里注明的办案民警,以便孩子能够安全回家。

也许有人会问为啥自己没有收到过推送消息?一方面可能是你附近没有孩子失踪过,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你关掉了所有APP的推送功能。

在了解了我国的高超本领后,让我们再来看看国外在预防儿童拐卖和寻回孩子上是怎么做的吧。

国外经验介绍

日本:收养被拐孩子可判十年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话放在日本拐卖儿童犯罪现状上同样适用。日本买卖儿童的交易极少,因为有完善和便利的收养制度,很多无法生育的家庭不需要通过非常渠道也能收养到孩子。

日本很多儿童失踪的案件不是被拐卖,而是被诱骗、监禁等。因此此类罪行也被称为诱拐未成年人罪。日本《刑法》规定,凡以诱惑的语言或手段,将未成年人诱入自己支配的住宅、公寓等,该罪就成立。

相较于中国等国对诱拐儿童最高可判死刑,日本的处罚并不重,但日本“拐卖收养同罪”,即收养被拐卖儿童最高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因此日本人不敢收养来路不明的孩子,拐卖儿童的“生意”无法做下去。

但是,一些心理失衡者、不良嗜好者等还是把魔爪伸向了比自己弱小的儿童。例如,日本曾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一位初中男生因为对学校、家长失望,诱拐了一名小学三年级男孩,将其领到一处屋顶推下,致其摔死。

为应对各类对儿童的诱拐伤害案件,日本除了依靠法律力量,家庭也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学校和家长平时教育孩子“不和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糖果等礼物”等;家长给孩子双肩书包背带上安装蜂鸣器,遇到纠缠不休的大人,可摁响蜂鸣器,引起注意;科学家研发出一种只有三个按键的儿童手机,用来连通家长、老师和警察。手机的GPS定位功能与家长手机连通。

对于不幸失踪的儿童,日本遍布全国公共场所的摄像头将发挥作用。一旦警方接到报警就会调取监控录像进行追查,各地警所及车站内告示栏上,都会贴出失踪孩子照片。由于日本国土面积不大,人群居住地集中,所以日本的儿童失踪案破案率很高。

美国:拐卖儿童判终身监禁

美国非常注重“三小时”原则。根据美国一项研究,遭绑架遇害的孩子中,76.2%都是在三个小时内遇害的。为此,美国政府为失踪孩子家庭提供尽可能的便利。一旦孩子丢失,家人向警察提供孩子完整的信息,可以联系当地执法机构,甚至可以要求进入国家犯罪信息中心进行查询。

美国还建立了著名的“安珀报警系统”,由执法部门、广播电视、无线通信、网络公司、运输机构等合作组成。一旦收到报警,广播电视、路标、手机等所有可用的媒体平台都会进行广播。

为防范儿童被拐,美国儿童健康组织建议家长进行全方位预防,包括:每6个月给孩子拍摄一张全身照,去警察局录入指纹信息;避免在互联网发孩子个人信息;不让孩子一个人待在汽车或者儿童车里;保姆必须有保育机构认证;避免在衣服上写自己的名字等。

此外,美国的法律也很注重保护儿童,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英国:设儿童安全报警系统

在英国,“看好孩子”这句话常被提起,一方面意为要照顾好孩子,另一方面表示在公共场合要留意孩子的行踪。英国总人口约为7000万,但每年动辄有数百儿童被拐失踪。

为此英国设计并实施了“儿童安全报警系统”,一旦18岁以下未成年人失踪,警报马上传到电台、电视台及各类媒体,即便在首相或重要人士发表讲话期间,也必须立刻插播“寻人启事”,请市民、警察提供线索。从2007年起,英国政府推出大规模的“五音II”行动,旨在拯救受害者,打击贩卖网络,并提高公众意识。

发布在商业广告牌上的安珀警报

发布在电视新闻中的安珀警报

发布在网站上的安珀警报

发布在电子交通信息牌上的安珀警报

此外,非政府力量在防范儿童被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英国大部分公共场所都加入了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如果孩子在商场等公共场所丢失,马上求助该系统,立即有专人寻找孩子。若10分钟内没有音讯,系统将自动转入警务平台。

被铁链囚禁在地下室的拐卖儿童

德国:从小培养防拐意识

德国警方的数据显示,德国每年约10万儿童被报警失踪,但超过99%的孩子都能安然无恙找回。为防止孩子被拐,德国铺开了一张“防拐网络”,并且十分重视孩子防拐意识的培养。

幼儿园教防拐课程。德国从孩子3岁上幼儿园起,就开设一系列防拐课程。老师除传授各种防拐知识外,还会进行模拟练习。如父母不在家,有陌生人敲门,孩子应隔着门告诉陌生人,妈妈在睡觉,再给家长打电话。

学习如何报警。老师会带孩子们参观警察局,学习如何报警。警方备有制作好的案例视频,给孩子分析犯罪分子会使用什么方法,而自己应该如何应对。德国各大电视台在每年“儿童失踪日”期间推出各类防拐专题片,并请警方和当事家庭现场解答问题。各大城市的街头也设有大屏幕放映失踪儿童的视频等。

各类防拐组织积极配合。德国建有“失踪儿童行动组织”等多个民间救助组织,它们每年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在官网和社交网络平台公布被拐儿童资料,呼吁全社会提供帮助。德国联邦家庭事务、妇女及青年部联合德国联邦警察局等机构,设立被拐儿童档案库,供各机构查阅。

禁止让孩子单独出门。德国规定,不能让6周岁以下儿童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自由行动。孩子不到12岁,出门需有父母陪伴,在家也一样。许多家长给孩子配备定位手表,以防走失。

私人机构帮助传播信息。一旦孩子失踪,除了官方渠道外,德国警方也有寻找孩子的私人媒体机构,他们在短时间内发布失踪儿童的信息,如3小时内让600万人收到短信,同时还在社交媒体公布消息。

健全收养渠道。德国收养法健全,让希望收养孩子的家庭通过法律途径领养孩子。同时,德国警方重点打击拐卖儿童组织。

严厉惩罚犯罪行为。德国《刑法》规定儿童交易罪等罪行,包括性剥削、胁迫劳动或服务、强制乞讨等都是拐卖罪行,拐卖儿童将处以6个月到10年监禁。

国际失踪儿童日

国际失踪儿童日始于1983年,其背后的故事是1979年著名的伊坦·帕兹失踪案。左图为伊坦的母亲,身后是伊坦的寻人启事,摄于1981年。

每年的5月25日被称为国际失踪儿童日,全球多国会在这一天举行宣传纪念活动,以唤起公众对儿童失踪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并加强防范儿童失踪。该节日始于1983年,但其背后的故事,就是1979年著名的伊坦·帕兹失踪案。

伊坦·帕兹于1972年10月出生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全家居住在曼哈顿的苏豪区。在上世纪70年代,苏豪区里有大量空置的工厂建筑,租金低廉,空间也足够大,因此吸引了一大群艺术家前来这里居住、生活、创作。伊坦·帕兹的父亲斯坦利是一名职业摄影师,母亲朱莉则经营着一家日托中心,家中共有三个孩子。

帕兹一家住在王子街一座工厂改建的公寓内,公寓附近居民有严密的组织,共同保护附近的儿童,因此父母对于家周围的治安状况并没有太多担心。1979年5月底,当地一场长达六周的校车司机罢工刚刚结束,校车于当地时间5月25日开始恢复正常运行,伊坦·帕兹便向母亲提出让他自己出门,独自步行到两个街区外乘坐校车,母亲同意了。这是伊坦·帕兹第一次独自出门。

图为伊坦·帕兹失踪多年后民众仍在纪念他

母亲朱莉目送他走过了第一个路口转弯后就回到了房间,而这个路口距校车站只有46米的路程。早上8:10,校车抵达该车站,但伊坦·帕兹并没有坐上校车,原因不明;他的老师上午发现他没来学校,却也没有向校长或家长告知此事。下午15:15,校车送放学的孩子们回到了车站,一刻钟后伊坦·帕兹仍未到家,母亲朱莉在慌乱之下向邻居等询问伊坦·帕兹的去向,得知伊坦·帕兹并未到校,就立刻报了警。

警方接报后很快就投入了近百名警员前来搜索,邻居等也积极配合,不仅在全城范围内张贴了印有伊坦·帕兹头像的寻人启事,还开通了免费热线供人们提供线索,但几乎未能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同时媒体也报道了大量的错误线索。另外,帕兹夫妇提供了伊坦·帕兹的大量照片,供广告商等印成海报、印在牛奶盒等上,甚至在时代广场的大屏幕滚动播放,以呼吁社会协助寻找伊坦·帕兹的下落。

关于伊坦·帕兹失踪的调查一直未有结果,1985年当局认为一名波多黎各裔男子何塞·安东尼奥·拉莫斯有重大嫌疑,该男子出生于1943年7月,有多次性侵儿童的犯罪记录。在调查过程中,拉莫斯承认自己认识伊坦·帕兹的保姆,但是拒绝向警方提供更多信息,并表示自己与伊坦·帕兹案无关。不过,其后一名线人向警方及FBI特工宣称,拉莫斯曾坦承自己知道伊坦·帕兹失踪的内幕,甚至清楚地知道帕兹家附近车站的具体位置。

尽管拉莫斯始终是该案的首要嫌疑人,但警方一直都未能获得足够的证据来起诉他。2001年,伊坦·帕兹被宣告死亡,搜寻他下落的调查工作也随之停止。2010年,该案重启调查,两年后纽约警方逮捕了一名出生于波多黎各的男子佩德罗·埃尔南德斯,他在案发前一年搬到伊坦·帕兹家附近居住。该男子的家人等宣称他曾向他们坦白自己杀了伊坦·帕兹。不过,警方始终未能发现他的作案动机及物证,该男子还患有精神病。

2017年,在几经周折之后,佩德罗·埃尔南德斯被裁定谋杀及绑架罪名成立,但关键证据与伊坦·帕兹的下落始终不明。1983年,时任美国总统的罗纳德·里根宣布将伊坦·帕兹失踪的那一天定为美国全国失踪儿童日。另外,在该案发生后,“陌生人危险”的观念,终于渐渐开始深入人心。

相关法律法规

看了那么多各国的经验介绍后,大家不难发现,每个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严格性上都有所不同,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呢?

在我国与之相关的罪行主要有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从概念上来说:拐卖儿童罪全称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骗儿童罪,则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首先体现在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其次二者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

最后,从量刑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八项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骗儿童罪则是根据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不阻碍对被买儿童解救,是指当被害人的家属或有关组织或部门得知被买儿童下落,前去领回被买儿童时,行为人没有强行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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