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兵/江苏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根本福祉的民生工程。2018年以来,江苏省紧扣“四治理四提升”重点任务,扎实有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超9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74.6%,全覆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省村庄环境整体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建成美丽宜居村庄9085个、绿美村庄10439个。2020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昆山市、太仓市先后获得2019、2020年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激励。2020年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江苏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对江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机制、抓创新、抓实效”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推进乡村建设的重点举措,是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新形势、新任务。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举措,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我们肩负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肩负中央对江苏“为全国发展探路”的一贯要求,按照省党代会部署要求,自觉担负起领跑者、先行军的职责使命,拓宽思路、勇于创新,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贡献更多的江苏经验和江苏智慧。
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体现,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农村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现状仍然存在差距。我们要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切实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村庄环境面貌、促进乡村宜居宜业,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幸福生活,同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整治全过程,在共谋共建、共管共享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亟需补齐。从区域发展来看,不同地区工作进展不甚平衡,一些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从设施配备来看,不少地区的厕所粪污治理、污水处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尚不完善。从管护机制来看,不少地方重建轻管,设施设备运行不畅,队伍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当前我们的迫切任务是把农村这块短板补得更实,让农村发展跟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步伐。
2021年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从2022年起,全省将全面开展“三美一高”(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启动“二二二”建设计划,推动指导20个县、200个镇(乡、街道)、2000个村(行政村)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带动作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结合江苏特点,紧扣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水环境整治等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任务,推动加强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建设筑牢硬件基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巩固提升。推动新建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到“十四五”末,除无人户等特殊情况外,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加大人口较多、群众有需求的自然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合理配建乡村旅游厕所。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十四五”期间,农村户厕粪污接管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整县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治。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设施正常运行率90%以上。系统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采用综合措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因地制宜对河道进行特色化改造。加快实施农田退水治理试点。加快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到2025年,全省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新建农村县乡级生态河道1500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乡镇(街道)500个以上,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以优化农民群众生活感受为宗旨,通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公共环境质量、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等,为乡村建设铺就环境底色。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农民生活习惯)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村庄公共环境质量。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与城镇道路和村内道路的衔接,加强通自然村(组)内部道路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电”线路整治。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开展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村庄片林、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建设。着力打造美丽庭院、美丽菜园、美丽果园、美丽村景、美丽田园,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到2025年新增绿美村庄1600个。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顺应进城、入镇、留乡不同需求,重点推进老旧农房改造改善,引导农民自我更新住房。加强新建农房风貌塑造,鼓励既有农房微改造促进风貌协调,构建农房、村庄和自然环境有机融合的乡村特色空间。
挖掘乡村发展软实力,突出提升乡村风貌保护水平、推进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引导农民群众参与等工作措施,为乡村建设营造人文氛围。提升乡村风貌保护水平。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挖掘乡村特色风貌元素,加强村庄建筑特色、风格、色调引导,突出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加强与农文旅产业发展一体推动。扎实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到2025年,建成特色田园乡村1000个,有效保护1000个左右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推进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挖掘本土特色乡村文化。加大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力度,力争新增4个以上。建立一批科普性强的农耕体验基地、教育基地和文化馆,传承传统优秀农民体育活动。普及文明健康理念。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移风易俗、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镇村建设。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广泛开展乡村健康促进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群团组织带动作用,组织动员争创美丽庭院。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兑换、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建立清单化、专职化、硬性化的长效管护机制,保障农村环境公共设施持续稳定运行、长久发挥作用。推动管护内容清单化。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编制出台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规范,制订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地方标准。推动管护队伍专职化。按需配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化运维机制,加强网格化工作体系建设。推动资金保障硬性化。将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作为公共服务产品,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分类探索管护模式。对城郊融合类村庄,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对苏南及有条件的地区,引导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由村集体组织开展管护;对苏中、苏北地区,建立组织管理有序、农民主动参与的专业化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很多内容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是应当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必须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真金白银的强投入和务实管用的强保障。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工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级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做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员,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建立以各级地方政府为主、省级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要求,支持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
建立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以上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整合资源,集中投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并防止增加乡镇和村级组织负担。创新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支持依法合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个人以捐资捐建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组织实施“三美一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二二二”建设计划,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连线成景。制订出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对县、镇、村评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各市、县(市、区)开展示范建设活动,带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提升。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度工作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激励。加强督促检查验收,以县(市、区)为单位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导评价,制定验收评价标准,到2025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宣讲及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借助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平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随手拍”等信息化手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