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韦永金 吴文林
2021年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某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这是近5年第一起燃气重大事故,沉重敲响了燃气安全警钟。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燃气行业做出管理要求,对重点地区燃气安全突出问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其中管道改造维修成为主要的整治方式。随着城市经济不断发展,燃气管道服役年限加长及受到其他交叉工程的影响,不可避免牵涉到老旧燃气管网的改造和修理作业,加上相关国家规范中对特种设备作业单位和人员持证相关规定的变化,对改造和修理作业中所涉及的告知、监检等工作造成了不少困惑。本文梳理分析了国家规范中对于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改造及修理时所涉及的界限划分、施工监检、单位资质等内容,旨在为燃气压力管道运维单位、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建议,为规范燃气隐患整治提供借鉴、为燃气行业相关规范修订提出建议。
压力管道改造的定义可参考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监察规程),指“改变管道受压部分结构(如改变受压元件的规格、材质、改变管道的结构布置、改变支吊架位置等),致使管道性能参数或者管道特性发生变更的活动”。
国家最新规范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监检规则)中压力管道改造指的是“改变管道规格、材质、结构布置或者改变管道介质、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致使管道性能参数或者管道结构发生变化的活动”。
最新规范中未进一步明确“改变管道介质、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指的是改变设计参数还是改变运行参数。笔者认为,管道运行中的工艺参数调整不属于改造内容,企业需根据用气负荷情况调整管道运行参数,属于正常的工艺操作。管道改造属于线性工程,针对一定长度的管道,改变管道原设计内容,一般需进行改造工程设计。管道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管道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1]。
由监察规程第113条可知,管道维修分为一般维修和重大维修。重大维修是指对管道不可机械拆卸部分受压元件的维修,以及采用焊接方法更换管道及阀门、管子矫形、受压元件挖补与补焊、带压密封堵漏等;重大维修外的其他维修则为一般维修。监检规则及其他规范中,对一般维修和重大维修的用词改为修理和重大修理,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对于压力管道管理使用“修理”更加具有普适性。
表1 压力管道规范中维修、修理用词统计
管道维修和修理属于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内容,针对管道上的某个设备设施。修理,指将管道设施缺损的功能进行恢复,不包含维护和保养。修理的对象是已经出现了功能损坏,从事修理作业的单位具有一定的资质和专业性;维修是维护和修理的总称,在管理工作中提到的维修活动偏重于维护,维护的对象不一定出现功能损坏,从事该项作业的单位更多是管道运维企业。
管道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管道修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1]。相关规范中未给出压力管道重大修理与一般修理的具体界定范围。管道运维企业在开展管道修理活动时,无法判断修理属性,进而无法判断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实际上燃气行业内开展的一些简单、时间短、量大的管道修理作业,基本未办理告知和监检等相关手续,例如中压燃气钢质管道上更换阀门、不停输带压开孔等作业。
按照监检规则中关于压力管道在安装、改造或修理施工过程中的监检工作相关规定,管道运维、建设、监理单位应与管道改造与修理的施工单位、监督检验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共同把好管道安装过程中的质量关。
(1) 管道改造监检。根据监检规则,压力管道改造的施工过程需进行监检。
(2) 管道修理监检。根据监检规则,压力管道重大修理作业的施工过程需进行监检,但该规范中对于重大修理作业范围的界定不够科学和严谨。对于管道运维单位内部维修维护人员自行开展的某项作业,由于无法界定其是否属于重大修理,进而给相关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困惑,所以建议对该规范做进一步的细化,明确其划分界限,使规范更能有效地指导实际工作。
由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可知,国家进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后,整合、精简了相关证书办理手续,将原“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整合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规则特别明确了从事长输管道改造、重大修理的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其人员、安装设备及检验与试验装置等需满足具体要求和条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给申请资质办理企业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备注“含改造、重大修理”。改造、修理许可,应与安装许可一起申请,不发单独的改造、修理许可证,即取得安装资质后仍需取得改造、重大修理资质,方可从事长输管道的改造、修理作业。如果“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没有该备注,那该项许可项目仅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许可规则未见关于公用管道的改造、修理要求,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不注明“含改造、重大修理”字样,取得公用管道安装资质的单位即可开展相应管道类别的改造、修理作业。对于城镇燃气管道的改造、修理作业,可由具有公用管道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作业。
GB/T 28055-2011《钢质管道带压封堵技术规范》第4.1条、4.2条:从事钢质管道带压封堵作业的单位应获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作业许可证。参与封堵设备操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文为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资格的最新规定,取消了压力管道带压封堵、管道现场防腐作业许可项目,2019年6月1日起这2项作业不需行政许可,同时取消了作业人员持证相关规定。对于施工期和已经投入运行的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的防腐作业,仅对管道外表面进行防腐刷漆(包含清理原防腐层,刷底漆、中间漆、面漆等过程)和带压堵漏作业,对施工单位无资质要求,也可以由管道运维单位内部自行开展。
由于规范中未规定带压封堵、防腐作业单位的资质要求,鉴于不同压力等级的天然气输配管道危险性差异巨大,建议对于长输管道、高压(含次高压)管道的上述修理作业由具有相关作业经验的施工单位或第三方专业维修公司进行作业。由于中压燃气管道不同程度的泄漏抢修、带压开孔等作业较多、发生频次高,且基本由管道运维单位内部的维抢修人员进行作业,积累了大量现场作业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维抢修专业能力要求,建议中压燃气管道的修理作业由管道运维单位内部的维抢修人员进行作业。
燃气行业施工、运维过程主要围绕管道设施开展,旨在保证管道设施本质安全,但管道施工、运维作业类型、规模等千差万别,管道运维单位对管道维修与改造等作业涉及的作业界限划分、施工监检、单位资质等规范内容认识不一。通过梳理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采用对比分析法并结合燃气行业自身特点,对管道改造维修等内容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与建议:
(1) 规范中对于压力管道改造、重大修理范围界定不够科学、严谨,规范落地实施时容易导致争议。建议进一步细化燃气行业压力管道改造、修理范围,明确范围界定原则,使规范更加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规范指导燃气行业相关隐患整治工作。
(2) 长输管道的改造和修理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作业,其施工过程按照监检规则进行监督检验。
(3) 高压(含次高压)燃气管道的改造和修理作业,规范未明确作业单位资质要求,鉴于压力级别高,危险性大,建议由取得相应管道类型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作业,其施工过程按照监检规则进行监督检验。
(4) 对中压燃气管道的改造和重大修理作业,规范未明确改造作业单位资质要求。鉴于城镇燃气管道的周围环境大多位于人口稠密、建筑物繁多、环境状况复杂区域,改造和重大修理工程具有一定危险性,对施工的专业化技术要求高,建议由取得相应管道类型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作业,其施工过程应进行监督检验。由于管道运维单位积累了大量现场作业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维抢修专业能力要求,所以建议除重大维修外的中压燃气管道修理作业均由管道运维单位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