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仕奇 刘阳
“感谢检察官耐心细致向我们讲解案情,解开了我们的心结。”近日,因电动车相撞而引发纠纷的当事人陈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1年5月8日,陈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同样骑行电动车的程某发生事故,事故造成程某受伤并入院治疗。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认定陈某某驾驶车辆转弯时未让程某直行车辆,负事故全责。因陈某某不服交通大队认定书,不愿赔偿程某损失,程某于2021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某负事故全责,应对程某合理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额约为5000元。陈某某依然不服法院判决,遂向东西湖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东西湖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小,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不符合监督条件。但本案申诉人陈某某已70多岁高龄,对法院判决结果一直表示不理解,情绪较为激动。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提升释法说理效果,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會,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陈某某的心结。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事实、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耐心讲解,听证员结合自身经历对申诉人进行心理疏导。申诉人当场表示服判息诉,并感谢检察官和听证员的释法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