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赫
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宝泉岭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侦、诉、审各环节达成了轻刑快办案件“2日内告知、10日内办结”的良好效果,并总结形成了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具结、集中起诉的“五个集中”的快速办案模式。
一是繁简分流,司法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第一检察部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平均审查起诉期限为10天,平均庭审用时30分钟。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大幅度提升办案效率,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二是宽严相济,法律效果得到充分凸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比例明显提高,促使犯罪嫌疑人真正认罪悔罪,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审查,得到从宽处理。2021年5月份,第一检察部在集中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其中有3起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为彰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司法温度又不失司法权威,起到了良好的法律示范效果和警示作用。该3起案件案发时正值春耕农忙时期,第一检察部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司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不耽误农时,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将社會调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程序在农忙前完结,确保当事人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程序规范,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为克服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宝泉岭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值班律师集中见证,多人具结的方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个集中”的办案模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发挥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优势,提升了刑事诉讼效率,实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集中审查、集中起诉,进而对审判机关的集中审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