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越,于 欢,张 旭(景德镇学院,景德镇,333000)
“件”与“头”作为景德镇陶瓷计件类特有量词,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既共容于整个的陶瓷产业,又分属于不同的陶瓷产品。瓷业发展经历千年,陶瓷计量单位的使用如今也不复以往。从前,“件”作为景德镇陶瓷琢器类特有术语,它既表示成瓷的难易程度,也意味着陶瓷琢器类规格的计量单位及辅助制定生产定额、工资、价格。现如今,“件”却较多用于日常销售时制定价格。这不仅仅是由于其概念性的模糊,也是由于其陶瓷市场的对外扩大。对比“件”,“头”的指代就相对清晰和确定。打个比方来说,100 件相当于33 厘米左右,而1 头就是指一个的意思。
据《中国美术大词典》提到,“每一种类分别由口径、底径、腹径、外高、内深等要素组成,把这些个要素综合起来,组成的景德镇统一计量单位为“件”。“件”作为琢器类瓷器规格的计量单位,一般指同一种类的5 件、10 件、百件、千件、万件是指固定的可变范围,这些可变范围通常多指外高和腹径的允许伸缩幅度。“件”是指单个陶瓷琢器类的长宽比例的大小规格,而“头”却多指一套里面的陶瓷数量,并没有大小区分。一套餐具中,一个勺子称之为一头,而一块盘子虽然比勺子大,但也称之为一头。
由于琢器不能在轮车上一次拉坯成型的器物,即立体型造型的瓷器,自然很大程度是依靠手工来完成,技术要求也较高。“件”表示成瓷的难易程度时,“件”数越大,技术要求越高,消耗的时间也越长,越难烧制成功。由于这些特点,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就方便得多。而作为相对简易的圆器,景德镇的制瓷艺人则运用寸、头等计量单位来代替“件”。作为景德镇陶瓷产业的常用术语,“件”与“头”含义、意义以及它们在琢器和圆器方面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日常对于像“件”与“头”这样的陶瓷术语的学习,不仅可以更好地进行陶瓷市场的交流学习,也可以透过其实用性领悟其文化含义。“件”与“头”不仅丰富了汉语的多种含义,也是景德镇陶瓷文化的一种新颖独创。
景德镇陶瓷瓷工根据制作方式把陶瓷从造型上分为琢器和圆器两大类。一般而言,琢器指的是器物造型不可一次成型,器成立体,例如尊、瓶、罐等。而圆器则与琢器不同,相对造型简单,一般指的是能利用陶轮一次成型的平面造型,如盘碗杯碟等器。上文中提到的“件”与“头”就分别是景德镇瓷器中琢器与圆器特有计量单位之一。
据《景德镇瓷器的“件”》一文中谈到,据嘉庆二十年(1815)成书的《景德镇陶录》,“件”原应作“圾”。这时的“圾”应与《辞海》中所提出的一致,与“岌”相通,都是指高危之意,百圾以上的大器都不易烧造。这与如今“件”作为琢器计量单位,用于衡量琢类瓷器的计量单位(例通常所说的100 件、300件等)不谋而合。通过以上对比史料,“件”等同于“圾”的来源时间应最早于1544(即明嘉靖二十三年)最晚于1815(即清嘉庆二十年)出现。
“头”作为圆器特有的计量单位,主要能够在日常生活中的餐具、茶具、咖啡具等日用瓷中看到其使用。“头”即一领率众的意思。一般一套日用瓷会以一个为领,其他为众。举几个例子来说。餐具以品锅或大碗为领,统杯、碟、碗、盘之众,配套一般较之茶具和咖啡具头数会多些,有二十四头、三十六头、五十二头等。较之一套餐具的配套数量之多,一套茶具和咖啡具相对就头数就较少,一般以壶为领,统四杯或八杯、四碟或八碟以及一茶盘为众,有六头、九头、十七头等等之分。在配套日用瓷中,这个“头”相当于量词“个”的意思。景德镇的餐具类一般以56、58头为多,而咖啡陶瓷器具除去专门的单个或成对咖啡杯销售,套装的多为15 头,包括1 个糖罐、一个奶罐、6 杯六碟及一壶,少见其他数目的套装组合。陶瓷茶具8 头、10 头、12 头、13 头较多,一般以壶为领杯为众,又或者以转盘为领其他为众。
《景德镇瓷器的“件”》《“件”是什么—景德镇陶瓷特有计量单位探涵》《对陶瓷瓶类产品计量单位—“件”的初探》和《景德镇文史资料》等文献中,分别都有说到,“壶类从五件起,到一百件为止;缸类从30 件起直到千件;瓶类从单件、双件、5 件以至万件,其中有些件数并没有定为规格标准,如90 件、110 件、180 件等等。那么那些大于或小于标准的器物就被归入相近的规格之内,或冠以大、小说明之,如大百件、小百件、大折半(150 件)、小折半(小150件)之类。1.48 米至1.5 米高的则为千“件”,2 米高的则为万“件”。
从表1 表述,同一的高度不同瓶类可以有不同的腹径,也就是说,外高相同的情况下,腹径可以是在一个可变的范围之内,并不是一个确定的腹径。
表1 80 件的不同瓶类相同高度不同宽度的可变比例
从表2 表述,不同瓶类在同一宽度可以有不同外高,也就是说,在一个范围内,这些同一宽度不同高度是可以称为同一类件数。
表2 10 件的不同瓶类在同一宽度其高度的可变比例
从表3 看来,同一品种在一种件数中有其特定的比例关系,它并不是精确的比例数字,而是在一个可变的范围之中。
表3 同一品种在不同件数的比例规格
从表4 来看,在件数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种类的琢器在一定可变范围中,有其自己的比例规格,并不是件数一样,宽度和高度就绝对相同。
表4 80 件的不同瓶种的高宽比例规格
以上通过对瓶类“件”计量的各个方面的统计,反映了历年瓶类的造型要求基本一致。以小见大,这样的统计结论所反映的比例关系也可用于其他琢器类瓷器。“件”对琢器计量的合理性在于,简便了生产定额的制定、不变价格的拟定和成本核算。
现如今的景德镇销售市场中,运用“件”作为制定工资、作为生产定额和制定价格还是占有相当数额。而早先的较不为人知的“件”,如今也有许多业余爱好者所熟知。从以前的买卖困难到如今的被人熟知,渗透出来的不仅仅是世人对陶瓷文化的喜爱和热衷,更多的是对景德镇整个陶瓷行业的认识,对当地方言民俗的认知。
通过对冯祖华的《对于陶瓷瓶类产品计量单位—“件”的初探》中瓶类高度与宽度之间的比例关系,笔者又实地考察测量了市场上的一些瓶类有关数据,以期深入了解和明白“件”的比例关系。
从以上表5、6、7、8 不难看出,其实,“件”这个词在如今的买卖关系中仍然是模糊的,仍处于一个可变范围内的界定。通过走访国贸市场得知,其实不同的装饰种类,件数会有偏大或者偏小的情况。例如,虽然件数叫的一样,但仿古青花比现代青花的实物可能要偏小些。对于件数的界定,颜色釉可能会相对其他装饰工艺的琢器,叫得偏大些。这些都可以说明,“件”这个计量单位的可变性不仅仅是在于其本身用于描述的一个范围,其在不同品种中的界定依旧也有不同。
表5 100 件的不同瓶类在同一宽度的高度变化
表6 150 的不同瓶类在同一高度的宽度变化比例
表7 800 件的不同瓶类有不同的高度和宽度比例
表8 相同瓶类在不同件数的高度和宽度比例
4.1“件”作为景德镇陶瓷琢器类特有计量单位,有很多含义,如琢器类陶瓷的计量单位、成瓷的难易程度、用于制定生产定额和工资及价格等。也许因为其用于衡量的估计性,如今“件”的含义,多是用于制定琢器类瓷器规格和制定生产定额、工资及价格,且在不同品种中“件”还有偏大或偏小之分。“头”作为圆器类陶瓷计量单位,是景德镇人们对陶瓷个数的一种特有的称呼。它与“件”不同,1 头就是1 头,相当于“个”这个量词,不是一个估量的数字,市场上对餐具、咖啡具等也都有一定的头数标准,究其原因也许是更好的市场融通和后期配给。目前市场餐具一般以56 头作为标准,最少的也有30 头,咖啡具相对占有较小市场定额,多以15 头为一套。
4.2“件”与“头”作为景德镇特有陶瓷计量单位,既都用于计量,都为量词,却一个是估量的概念一个是确定的概念。“件”是用于估量每一琢器类瓷器的计量单位,是对一个琢器长宽比例的范围界定,并没有确定到几厘米。“头”同样作为计量单位,一般不单一的用于衡量一件陶瓷,而是在组合套装的陶瓷中,用于精确套装组合中陶瓷的数量。
4.3“件”与“头”的出现和延续,和瓷业发展要求息息相关。据当地老人们回忆,曾经“件”方法是用匙来计算的,以手工制作一百只瓷汤匙的时间作为参照标准,在这一时间内,用手工制作而成的瓷胎的大小被称为一百件,匙容量和鸡缸杯一样大。随“件”的递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递增,那么以“件”制定生产定额和计算工资,对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政策的实施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为景德镇陶瓷的特创术语,“件”与“头”不仅有其时代性、实用性,也包含着深层次的文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