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实施。经过3年攻坚,长江生态环境发生了转折性变化,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尽管长江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同时,一些地方湿地萎缩,水生态系统失衡,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亟须突破。《方案》提出了四大攻坚任务。在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要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强化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加强磷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锰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在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方面,要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扎实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等。在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程度方面,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等。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管控格局方面,要推动全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等。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要科学构建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办法,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
据悉,2022年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