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 金 柳 红
(1.上海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0;2.上海交通大学 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 200240)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解决好民族性问题,就有更强能力去解决世界性问题;把中国实践总结好,就有更强能力为解决世界性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这是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1]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正是“解决好民族性问题”“把中国实践总结好”的全面体现和深刻证明。由此,按照“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不仅承载着创造一条迥异于西方式现代化道路的历史使命,而且彰显了通过这条独特道路而生发出的对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普遍意义。
在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意义上,人们很容易想到马克思在170多年前所提出的最高价值目标:“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53这段论述描画了马克思心目中未来理想社会的范型,成为历代马克思主义者构想未来文明形态的经典性的参照规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马克思对无产阶级和全人类最终实现解放的理想愿景,也是基于实践基础和逻辑推演双重维度对人的发展的科学预见,不过对于当代人类来说,它同样是一个伴随着人类实践活动而逐步实现的生成过程,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美好理想在历史长河中的历时性实现。“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3]539如果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当代社会正在获得历史性实现的“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那么在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运动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所坚持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能够探寻到它对于实现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普遍意义,而这一普遍意义放置于马克思主义最高价值目标,即马克思所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视域中进行考察时,才能够最充分地显示出其扬弃现实、开创未来的意义。接下来,本文将基于马克思“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视域,系统地阐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普遍意义,这一工作对于在理论上阐释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历史深远价值,在实践上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好中国声音,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致力于克服长期以来个人与个人之间手段式的相互关系,使得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开始走向条件式、成就式的相互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古代社会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社会,“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4]6人们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共同体,由此人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这使得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无法产生分化和对立,个人及其利益被笼罩在混沌的群体利益之中。直至近代市民社会的到来,才将个人及其利益从群体之中分离出来,由此作为历史产物的个人才真正产生,这一现象被黑格尔经典地概括为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原则:“具体的人作为特殊的人本身就是目的;作为各种需要的整体以及自然必然性与任性的混合体来说,他是市民社会的一个原则。”[5]224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相互博弈的战场,其中每一个人都是以自身的特殊利益为目的,而他人的利益只是虚无,“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5]224这是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无休止的利益博弈、争斗与算计的社会世界,是一种“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2]34的零和博弈关系,这其中的“每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目的是为自己服务;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的手段互相利用”[6]198。这种每个人把另一个人作为自己手段的现象表征着人们的相互关系还停留于手段—目的的水平,根本不可能实现康德所言的“人是目的”的境界。
虽然人们作为“特殊利益主体”而相互视为自己的手段,但是并没有陷于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失控,是因为每个人的特殊性都同其他人的特殊性“相关”,都需要通过其他特殊性的中介才能实现自己的特殊利益,这就是黑格尔发现的市民社会个人私利向社会公益转化之稳定性的秘密,即市民社会的普遍性原则。“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5]225“满足他人才能满足自己”的相互性带给人们的最大启示便是:每个特殊利益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其他利益主体的需要,把他们的需要看作实现自己需要的必要手段。换言之,这一相互性原则促使人们不能完全漠视他人的存在,而是至少要在手段意义上重视他人的利益——正如商品经济过程中商家要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商品才能获得利润实现一样,由此现代社会并没有显现出霍布斯所言的“人对人像狼”一般的景象,而是从整体上保持着一种人与人之间充满手段式相互关系的大致平衡局面。对于这种局面,曼德维尔称之为“公众的利益”,斯密称之为“看不见的手”,黑格尔概括为市民社会的“普遍性原则”,而马克思这样论述道:“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也就是说,每个人只有把自己当作自为的存在才把自己变成为他的存在,而他人只有把自己当作自为的存在才把自己变成为前一个人的存在,——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它作为交换的自然条件是交换的前提。”[6]198这就是说,每个人既是“自为的存在”,也是“为他的存在”,自己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实现“自为的存在”,同时自己只不过是为了“自为的存在”,才会把“自己变成为前一个人的存在”。这是市民社会赋予众多现代个体的强制性的相互需要,也是市民社会带给人们社会关系的手段和目的之间的辩证法。
个人与个人之间手段式的相互关系维持着一种虽不是很美好、但尚能平衡的社会关系模式,这种模式的成立取决于他人利益的满足是自己利益满足的条件,这就意味着一旦这一条件不复存在,或者某些人从根本上漠视这一条件,那么由手段式相互关系所维持的社会关系模式就会因失去支撑的基点而陷于危机乃至瓦解,这一点已经由现代性展开以来在社会关系领域所发生的无数冲突和纷争所证实,这表明尚处于市民社会中的人们总是作为“特殊利益主体”而存在,只要是特殊利益主体,就必然会奉行“特殊利益至上原则”,由此也会导致个人间的零和博弈。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和纷争同样是构成其历史过程的要素之一。虽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深厚、影响深远,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基本底色,但只要中国进入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历史进程,那么现代社会的基本规定及其历史限度就会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可避免的要素表现出来,如贫富差距与生态污染、道德失范与伦理失序等现象都显示着中国现代化道路在某些领域无法避免的部分。“资本是西方现代化的基因,现代社会充斥着资本逻辑,这种伴随现代文明进程的逻辑造成了人们遭受异化的实际处境,也构成人们的内在困惑,因为每一种事物在现实生活中都包含着自身反面。”[7]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是全身心地投入到现代化所布展的必然处境中,而是以自身的特有规定性来主导中国现代社会的生发与进展。在这种规定性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坚持的现代化道路,始终致力于解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建立起了通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现实路径,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有着突出表现。
“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8]“每个中国人的梦”是每个中国人都享有实现人生幸福梦想的机会和条件,它既不是少数人的人生幸福梦想的实现,也不是多数人的人生幸福梦想的实现,而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机会和条件实现自己人生幸福的梦想。“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8]就“每个人拥有实现自己梦想的空间”而言,每个中国人都能够以主体的身份、以能动的有效行动者面对其他个人,和任何其他个人产生自主性质的社会关系,并且自主交往又会反过来促进每个中国人的梦想实现,使得每个中国人从个人间的丰富社会关系中领受丰富的财富和动力。“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8]进而言之,这样一种社会关系已经改变了个人对个人的手段式态度,而是以相互性的促进和相互性的成就生成着彼此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谈道:“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3]247中国梦的实现始终坚持个人、民族和国家的有机统一,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致力于超越市民社会所带来的个人对个人的手段式相互关系,将每个中国人从抽象性的市民社会及其社会关系世界中提升出来,从而转化为一种个人对个人的条件式、成就式的相互关系,这是对个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根本改造,更是朝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这一最高价值目标的当代努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致力于克服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牺牲与被牺牲关系,使得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等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转变为同向同行的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关系。从时间顺序来看,人类社会的共同体经历了从部落、氏族、家庭、家族等“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到阶级、国家等“虚幻的共同体”,直至“真正的共同体”这一自由人联合体的发展历程。在人类漫长历史中,人类从整体上都难以摆脱个人与共同体、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不一致、不协调关系,都难以摆脱一部分人利用共同体支配另一部分人、一部分人占据共同体优势压迫另一部分人的现象,这是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具体而言,“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的成员完全融化在个人与共同体的直接性统一中,个人的特殊利益还没有得到承认,“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4]52这是人类社会还处在狭隘的社会关系和固定的依赖关系的阶段,人们在一切特殊利益尚未发育的地方还被笼罩在狭隘普遍利益的结合方式中。虽然此时的“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单个人还将自己所从属的自然共同体作为自己生命的家园来对待,但这是以单个人受到血亲宗族的自然血缘关系和政治国家的统治从属关系的强有力支配为前提的,单个人被完全淹没于绝对集体的混沌利益之中。重要的是家庭、家族和政治国家的共同体利益的实现,单个人不过是共同体的纯粹手段而已,这已经被古代世界无数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政治婚姻、血腥斗争所证实。因此面对自然共同体,个人只不过是绝对的渺小存在物,个人被共同体所牺牲不仅是极其常见之事,而且还不被自觉为“牺牲”。
及至“虚幻的共同体”阶段,市民社会释放出被禁锢的无数个人的特殊利益和特殊意志,而且通过个人的相互需要和相互依赖达成了超越个人特殊性的现代性,个人能够依靠现代性而实现自己独立个性的发展:“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4]52然而,现代性的“虚幻的共同体”并非个人发展的真正理想共同体,现代性只是在“普遍性的形式”上实现了对每个人的平等对待,像按劳分配、权利平等都是形式和程序意义上的个人发展,而在涉及每个人的资源占有、财富享有、按需分配等实质方面,还远未实现每个人的需要与愿望,这使得处于“虚幻的共同体”阶段的每个人还不可能实现自己的自由发展。
进而言之,“虚幻的共同体”对于多数个人来说,还是自由发展的限制与约束,因为个人作为特殊利益主体的能力、资源或禀赋是极不相同的,在由各种不平衡的特殊利益所构成的市民社会中,“虚幻的共同体”只能以不平衡的方式满足和实现部分个人的利益要求,而无法照顾到甚至直接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要求,这就表现为国家的“凌驾于社会之上”“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特征。“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9]189国家的存在表明“虚幻的共同体”并不是个人的理想的发展平台,国家在实质上保证着一部分个人即所谓统治阶级及其成员的个人发展,同时对其他多数个人即非统治阶级及其成员实施支配、控制乃至剥削。由此看来,“虚幻的共同体”阶段的共同体与个人是牺牲与被牺牲的关系。“这种联系借以同个人相对立而存在的异己性和独立性只是证明,个人还处于创造自己的社会生活条件的过程中,而不是从这种条件出发去开始他们的社会生活。这是各个人在一定的狭隘的生产关系内的自发的联系。”[4]5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样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现代性环境中,也就承继了现代性带给人们的普遍性的物化力量,如中国人民经过多年改革开放所享受到的物质生产力、较为发达的科技水平和日益全球化的社会交往体系,这就是马克思所言的“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4]52。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对物的依赖性所导致的现代性限制以及人的不平衡性发展,积极主动地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调控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即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而将市场的作用和政府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换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坚持的现代化道路,坚决地杜绝了现代性之下的资本一家独大,有效地避免了个人与共同体之间单向度的牺牲关系,而是代之以每个中国人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才能获得自身发展的条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谋划发展,要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生活品位。深化改革,要站在人民立场上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坚决破除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决破除一切束缚社会文明进步的思想观念,给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质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由每个中国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结合而成、促进每个中国人成长发展的生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性地扬弃了“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和“虚幻的共同体”阶段的那种共同体将个人视为手段、多数个人不得不接受牺牲关系的局面,进而开创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每个中国人发展的必要条件、每个中国人只有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获得个性发展的时代,即“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3]57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共同体无非就是每个人的个性关系的有机统一,个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在实质上就是个人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个人的关系,因此个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关系。“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11]对于个体的中国人来说,人民幸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每个中国人获得人生幸福的条件,这已经与现代性条件下的牺牲关系不可同日而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致力于克服一国人民与当代人类之间的疏离式关系,并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式促进了当代中国与人类社会、一国人民与当代人类之间关系的融合。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经典表述中,马克思采取了极致化的思维方式,即从各种各样的人群中选取了两个最具代表性的群体,一是极其小从而小至无法再小的群体,即每个人;二是极其大从而大至无法再大的群体,即一切人。马克思在这两个极致化的群体中,致力于发现和沟通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将这种联系经典地界定为前者是后者的条件。按照马克思的逻辑,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关系模式,作为未来理想社会的基本存在条件,“每个人”与“一切人”的条件关系不仅贯通着任何其他意义的群体关系——任何其他意义的群体均可以在“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平台上获得彻底的解释,即如果两个极致群体都可以贯通并且内在地联系起来,那么还有什么其他群体不能贯通并且联系的呢?——而且远远超越了任何其他意义的群体关系,例如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国家与国际、国家与世界等,其他群体关系均不能达到“每个人”与“一切人”之间关系的彻底程度与完备境界,相反“每个人”与“一切人”之间的关系却能够彻底地解释其他群体关系。
以“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视角来看,人类历史的漫长时期基本不存在“每个人”与“一切人”意义上的关系,两者表现为一种相互割裂、相互疏离、互不相关的关系模式。这主要是因为人类历史没有创造出使得“每个人”与“一切人”发生关系的前提条件,至多只能创造出“每个人”与“一部分人”、“每个人”与“少部分人”、“每个人”与“大部分人”发生关系的社会基础。例如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阶段,人们的社会关系还是极其狭隘和封闭的。“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4]52“狭小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导致古代社会的人的社会关系只能是原始的、不发展的,具有简单、片面的性质,这根本谈不上“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问题。在现代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造就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4]52。这种建立在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全面联系是现代性的重大成就所在,现代社会的某个人在一些特定情境中具有了影响“一切人”的可能,这似乎是个人与一切人发生关系的明证。然而这只是假象!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某个人至多是在威胁、消灭等极端消极意义上可能与“一切人”发生关系,如某国总统或某个极端武装分子按下足以导致全人类灭亡的核导弹按钮,而不可能在促进、共赢等积极意义上与“一切人”发生关系。如果说“某个人”都难以与“一切人”发生关系,那么“每个人”更加难以与“一切人”发生关系。在这种意义上,现代性阶段的“每个人”仍然无法与“一切人”发生关系,即“每个人”与“一切人”仍然是疏离的。
对于“每个人”与“一切人”之间的疏离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式加以破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本国优先’的角度看,世界是狭小拥挤的,时时都是‘激烈竞争’。从命运与共的角度看,世界是宽广博大的,处处都有合作机遇。我们要倾听人民心声,顺应时代潮流,推动各国加强协调和合作,把本国人民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统一起来,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向前行。”[12]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每个民族国家在当代人类的共同发展进步中获得发展进步,坚持每个国家人民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精神理念来解决“每个国家”与“当代人类”之间的疏离关系,从而解决每个国家、每个民族与一切国家、一切民族之间的疏离关系。正是秉持着构建一国人民与当代人类之间普遍联系的精神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推动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致力于打破“虚幻的共同体”对世界各国人民的束缚,致力于超越当今流行的“特殊利益至上”等民族主义观念,从而逐步打造出每一国家与人类命运之间的高度融合关系。
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尚不是马克思所言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那种自由人联合体,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体现的普遍性的精神理念,正是通向自由人联合体的现实基础,由此表明自身正处于“虚幻的共同体”向未来“真正的共同体”之间的转变时期。也正是在克服“每个人”与“一切人”的疏离、在走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道路上,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找到自己的合理方位,并且依托其普遍性精神而发挥出一种普遍性的意义:它不仅能够确认各个国家和不同人民之间的共同利益的存在,而且能够发现和创造各个国家和不同人民之间的共同利益;它不仅能够减少各个国家和不同人民之间基于利益分离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利益内耗,从而减少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冲突,而且能够构建各个国家和不同人民的维护共同利益的平台,从而增加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融合。习近平总书记一语道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旨所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以一种制度代替另一种制度,不是以一种文明代替另一种文明,而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历史文化、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形成共建美好世界的最大公约数。”[13]就此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地处于减少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对抗、增强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融合的位置上,发挥着促进特殊利益至上阶段向着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高度融合阶段转化的独特功能。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是反对一种社会制度战胜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冷战思维和一个国家利益剥夺另一个国家利益的零和博弈,而主张‘合作共赢’。”[14]
一言以蔽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了中国人民素有的天下为公和命运与共的大同理念、己所不欲和勿施于人的伦理规则、共商共建和共赢共享的价值诉求,始终壮大着“自由人联合体”所必需的社会关系财富即“集体财富”,始终推动着“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的过程。“中华民族传承和追求的是和平和睦和谐理念。我们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侵略、欺负他人,不会称王称霸。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将继续以中国的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15]不难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推动构建的人类命运同体,是把当今世界建成一个和睦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的强大推动力。
四、结语
按照一般性的理论界定,人类自从有文字以来,大致经过了狩猎文明、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商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等几个阶段,而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文明的本质是人们创造的超越自然必然性、从而体现出人之为人规定性的属人世界。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目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根本性地超越了人的片面性发展的人类文明旧有形态,代之以一切人发展以每个人发展为前提的人的发展的人类文明理想形态。在此视域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秉承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普遍性精神和人类文明新形态,以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共同体、民族国家与人类社会之间的普遍性关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目标的当代要求,体现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目标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真理意义和价值启示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文明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致力于成就的人民幸福和美好生活最终将转变为共产主义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坚持现代化道路,就不仅意味着物质文明意义上的生活富足,而且意味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意味着从五大文明中创造出更高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当这一实践进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抵达新的历史方位时,中国道路的历史性进程便展现出它的‘世界历史意义’;这种意义的取得使中国的发展以如下的方式关联于当今的世界历史,即为之开启一种新文明类型的可能性。”[16]那么,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生发出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本质规定性是什么?这些本质规定性与马克思所设想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历史性联系是怎样的?这些都是需要当代学者进一步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