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琼中思源实验学校 范效彬◎ 海南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 康文清
校园欺凌现象从各种媒体曝光的频率来看愈演愈烈,备受社会广泛关注,仅去年笔者所在的县区公开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有六起,这也说明校园欺凌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同时,它还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甚至能引发暴力性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不仅对被欺凌者的身心造成直接伤害,也对欺凌者本身产生消极影响,甚至直接引发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和谐安定,所以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目前,校园欺凌已经纳入教育综合评价体系,也让教育工作者看到了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希望。
“校园欺凌”是一个外来词,也有学者称为“校园霸凌”。最早被定义为:校园欺凌是一名或多名学生长时间地重复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消极行为下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和不适应,该行为具有故意性、反复性和多次性的特点。严格地讲,校园欺凌不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主要是通过肢体或借助工具等暴力的行为,对对方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具有直接性、外显化的特点,而校园欺凌主要通过肢体摧残、语言伤害、网络影响、关系不融洽等形式进行伤害,不仅造成受害人身体上的伤害,而且带来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呈现多元性、隐蔽性、长期性的特征。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教育部联合十一部门于2017年11月21日颁发了《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并将中小学校园欺凌界定为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从近些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中可以发现它的几个特征:一是校园欺凌的范围是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二是发生的频次多,主观上故意造成了后果;三是和学生之间一般的打闹有很大的区别;四是造成了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
1.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易使青少年产生欺凌的行为。我们常说家庭是温暖的港湾,家长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且还是终身老师。如果家庭出现变故,父母离异或者父母长期外出,易使子女缺少足够的家庭教育和家长的监督、关爱;还有对子女教育的方式或方法不恰当,过分溺爱或者动辄打骂,往往易使其子女养成叛逆或唯我独尊的性格。另外,家长与同事或邻居发生矛盾时,采取不冷静、不理智的处理方式,也对子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几种现象往往使子女在校园成为欺凌者的概率大幅度增加,这些会在潜意识中对孩子的欺凌行为发挥了怂恿和引导作用。还有学校教育的缺位,是导致校园欺凌现象产生的主要因素,在“一好遮百丑”、分数至上、应试教育为主的教育大环境下,德育和法纪教育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超大的班额让教师难以“因材施教,因人而异”,使得教师很少有时间去研究学生的性格特点和家庭背景,尤其对基础差、成绩差、行为差的学生更是疏于管理,甚至视而不见,一旦出现了问题只是蜻蜓点水式地批评,一带而过,致使个别学生“越差越滥”,最后造成学校欺凌事件的发生。最重要的是,最近几年出现教师权威受到挑战的现象造成了在学校无论发生什么事,全社会都指责老师,许多老师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能躲就躲的处事原则,更害怕“躺着也中枪”,所以选择“佛系”和“躺平”,致使个别学生“小时偷针,大了偷金”,校园欺凌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学校选聘的法制副校长也是摆设,有的几年都不去学校一次,只有考核时学校照好话填上就行了。还有缺乏警示教育,学生没有敬畏之心,一旦出了事,还满不在乎,更有甚者说“反正不会犯下死罪”,法律意识淡薄。
2.不良的社会风气助长了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青少年成长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如何“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打好人生底色,学生时代最为重要。特别是在人生观、价值观和时代信仰方面许多学生茫然不知所措。缺失的人生观、价值观,极大地冲击着原本清纯的校园,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读书无用论、“拼爹现象”、盲目追星也诱发青少年学生产生多种不良行为,一些影视作品、书刊资料、电视娱乐节目体现的多是“负能量”,没有真正地起到“铁肩担道义”的价值取向,也极大地影响了健康文明校园的文化氛围,加之网络发达,社交软件盛行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青少年更容易沾染暴力文化,效仿暴力行为,甚至产生网络欺凌行为。网贷消费被套牢事件经常发生,许多学生要交“安全保护费”,安徽某市还曾出现一个小学生敛财几万元的现象。另外,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校园欺凌现象提供了土壤和空间,特别是有些学生或家长甚至有些领导拿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挡箭牌,针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惩治力度不够。最为重要的是学校的老师和领导都是本着“能遮就遮、能盖就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以金钱来息事宁人为唯一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校园欺凌现象的再度发生。再者,对问题学生开设的专门教育的工读学校也都撤并,致使那些管不了、管不好、不敢管的学生成了学校的“幽灵”。农村控辍保学做得不好,大批留守儿童失学,在社会上“游荡”,也不时地去学校会会旧友,也给校园欺凌创造了机会。
3.青少年的心智不成熟、好模仿、好表现、喜新奇的个性发展特点是引发校园欺凌现象的重要因素。青少年学生可塑性极大,这个时期往往是人生的“分水岭”,如果不加强教育和正面引导,很容易产生叛逆心理,尤其是初中生,由于个体心理发展不成熟,表现欲极强,特别是在异性面前。青少年学生自控力较差、好奇心强、好冲动、易偏激且不服输,特别是在强手面前更是要显摆自己。青少年面对过重的课业负担,缺乏体育艺术的熏陶,缺乏积极向上的拓展活动,致使同学之间缺乏友好相处,容易斤斤计较,以自我为中心。教师只关心学习好的学生,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讽刺挖苦,甚至彻底放弃。留守儿童缺少家庭的温馨,没有依靠,没有存在感,再加上有些学生家庭有变故,本身自卑,感觉低人一等,或者学生学业成绩差,没有理想也看不到未来,没有奋斗目标也没有奋斗的方向,长此以往形成自卑和报复心理的可能性增大。另外,青少年学生缺乏生活阅历,法律意识淡薄,分辨能力差,容易让人挑唆,所以极易产生校园欺凌现象。
校园欺凌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方面很难做好,所以必须联合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构建防治校园欺凌的立体防御体系。
1.家长首先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学生在学校的欺凌行为可视为家庭问题的预警,《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也给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一般欺凌者与受害者的家庭育人功能都比较差,特别是海南农村,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因素,许多家长没有文化,对子女的教育成本投入少,期望值也低,尤其是大量的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的出现,使得许多学生在家庭教育上被边缘化了,甚至出现了“盲区”,所以加强学生家长的教育迫在眉睫,也是当务之急。另外,要通过提供家庭咨询、信息平台、辅导服务、学习培训,让学生家长了解校园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家长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为子女做出榜样,要让学生懂得回报,知道感恩,坚决打击家暴行为,营造充满爱的家庭氛围,让家庭有歌声、有笑声。另外,开展家庭育人评比,设立光荣榜和悬挂“五好家庭”牌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措施。
2.增强教师和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危害的认识。通过微信群、抖音、校园广播、电视台、黑板报、横幅标语、报纸、口袋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通过书画比赛、歌咏比赛、国旗下演讲、课本剧等多种艺术形式深入展现正能量,从舆论上以碾压的态势让校园欺凌不成气候。学校一定要强化育人氛围,优化育人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品德、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等有效性的教育,要强化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都要采用“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学校应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沟通,学校要开通24小时报警、预警机制,并且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确保学校及学校周边无“盲区”,电子眼要“全覆盖”,确保学生可以随时获得帮助或者有清晰的图像资料留存。另外,对受欺凌的学生一定要做好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自信,还要做好安抚受害学生家人的工作。最后,一定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学校合作办家长会、家长讲座、家访等形式向家长介绍校园欺凌的相关信息,为家长提供正确指导子女应对校园欺凌的有效方法。
3.社会与部门联动形成网络防控立体模式。
学校中社会边缘化的学生往往是高危群体,高风险家庭同样伴随着校园欺凌行为的危险因子,所以各地政府一定要加强统筹安排,履行政府的主体责任,把治理校园欺凌列入专项治理之中。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并作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完善法律体系保障方面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是建议增设关于校园欺凌预防、惩戒、处置等条款,再也不能让学校“无计可施”,再也不能让施暴者“逍遥法外”,再也不能让受害者“命该如此”,特别是文化宣传部门和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一定要大力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一定要针对校园欺凌从严从快处理,牢记“惩戒一次大于教育十次”,严格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条文。最重要的是一旦学校发生了校园欺凌,学校领导一定要沉着面对,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和媒体,努力安抚家长,做到“有事好好说,无事就化了”,特别是校长不要推卸责任,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事情过后,要痛定思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也是避免和减少发生校园欺凌的重要因素。所以,一定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要加大资金投入,“一键报警”要全覆盖,学校附近一定要有安保人员值班,要聘请司法部门法律人员做义务宣传员和聘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且真正落实责任,做到奖惩分明。尤其在公共场合要布置有关校园欺凌的宣传册、主题墙等,以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校园欺凌现象是校园毒瘤,虽然不能绝对避免,但只要教育同仁共同努力,一定能将危害降到最低,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