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基于新疆的实证分析

2022-03-02 08:21吴艳霞王晓晶许振鑫
关键词:州市城镇化城乡

吴艳霞,王晓晶,许振鑫

(石河子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3)

一、引 言

2017年10月,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报告中被提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焦点,解决好“三农”问题成为党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1号文件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有关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把财政支持和资金引入以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列为一项重要任务。2020年10月审议通过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把“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疆地处我国西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任重而道远。

2010—2020年间,新疆农业总产值由1 386.67亿元增加到2 936.3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7.79%,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但区域发展不平衡。新疆的城镇化率从43.01%提高至56.53%,城镇化进程加快,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36个百分点。那么,新疆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否协调呢?新疆各地州的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又是怎样的呢?基于此,本文运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模型研究新疆及其各地州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为各级政府及各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合理有效的方针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对加快新疆城乡融合发展与促进新疆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50年代以前,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就已得到学者的关注。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强调要想城市和乡村协调有序发展,必须在实现工业化的条件下,通过进行合理的城市规划实现,这对城镇化发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20世纪50年代以后,刘易斯提出了二元经济理论,后来费景汉和拉尼斯运用计量方法对刘易斯二元产业结构模型进行了修正,更加重视农业生产作用以及转移剩余劳动力对农业生产效率的作用。这一时期几个重大理论的提出,为后人进行城乡关系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国内学者从城乡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理论出发,以不同视角深入挖掘了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间的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并不是一种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不仅目标是相同的,推进手段也是一致和互补的[1]12-16;[2]49-59。有学者借助空间粘性理论,认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一种互为联动、互相促进的关系[3]47-55。从逆城镇化视角来看,乡村振兴和城市病的解决可以借助逆城镇化的力量,逆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发展与繁荣[4]10-16。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分析,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的关键是供给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5]74-78。关于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定量研究相对较少,主要采用的方法为耦合协调模型。有学者研究了部分地区的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状况,运用耦合协调模型、协整检验和回归模型证明浙江进入城乡融合发展阶段[6]43-49,河南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总体高于乡村振兴且两者的耦合协调度呈明显递增趋势[7]67-72,而西部地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虽然有明显差异,整体上也在逐渐提高[8]103-112。也有学者基于全国的数据采用耦合协调模型和格兰杰因果检验证实我国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性趋好,且长期内存在因果关系[9]99-105,整体上东部较强、西部较弱,地区差异呈现缩小趋势[10]76-82。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路径、耦合机制等所做的大量研究,为今后的学术探索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的突出创新点和价值有以下三点:第一,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谐发展,对新疆城市和乡村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动力。第二,新疆关于两大战略协调发展的定量研究仍相对较少,且鲜有对新疆各地州的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详细分析,忽略了各地州之间的差异及其成因。借鉴已有研究,定性、定量科学评估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所处阶段,厘清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破解经济劣势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不能够协调共进的困局,探索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模式,对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促进新疆南北疆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助力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有助于集聚人口,发展经济,为稳疆建疆提供政策建议,有助于为南北疆地区均衡协调发展的路径方向提供实践依据,推动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分工有别但又相互依存、相互融合、互促共荣的有机整体。考虑到两大发展战略的系统复杂性,如果用单一指标则很难对其发展水平进行衡量,通过进行不同准则层代表指标的选取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新型城镇化的相关研究较为丰富,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注重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这里借鉴前人的思路[7]67-72;[8]103-112;[9]99-105,从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四个维度来构建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见表1)。关于乡村振兴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出发,并借鉴已有研究[9]99-105;[10]15-23+32,从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四个维度对具有可靠信息承载性的代表性指标进行选取,在数据可获取的基础上构建了符合新疆实际的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表1 乡村振兴的评价指标体系

表2 新型城镇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研究方法

1.熵值法。熵值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计算实际数据为系统指标分配权重,相较于其他测算方法,更加真实客观。根据每个指标的数据差异程度分配权重,相对变化幅度大的指标所表示的权重就大。所计算的指标熵值越大,指标所携带的信息量越少,权重则越小;反之,权重则越大。在评价系统中,m表示指标个数,n表示样本容量,x表示j指标在i样本中的取值。

计算步骤为:

①通过指标的归一化处理统一量纲。处理公式为:

式中:xij为原始指标;Xij表示原始指标对系统的功效贡献。xij经标准化处理后,使每一个指标值都位于[0,1]区间内。

②计算指标权重矩阵,具体公式为:

③计算指标熵值,具体公式为:

进一步计算信息熵的冗余值di=1-ei。

④计算各指标权重,具体公式为:

⑤计算各子系统的发展水平指数

2.耦合协调模型。学术界通常采用耦合模型来测量系统之间的有效结合程度,一般采用耦合度来表示。当耦合度较高时,说明系统与系统之间的有效结合程度较高,可以达到一种良性互促状态,称之为良性耦合;当耦合度较低时,则说明系统间有效结合程度较低,达不成一种良性互促,被称之为不良耦合。耦合模型的具体公式如下:

结合本文研究,将上述公式进行处理,得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模型,公式如下:

其中,C表示两大系统的耦合度,Ucz表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指数,Uxc表示乡村振兴的发展指数。

耦合度仅仅能表现系统与系统之间的结合程度,却无法将这种结合程度之外的良性协调部分清晰地展现出来,所以需要引入耦合协调模型来弥补这种不足,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用以反映两系统协调状况。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耦合协调度用D表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综合发展指数用T表示,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程度分别用α和β表示,一般认为两者的重要程度相同,所以将α和β都取作0.5。D的取值同样介于[0,1]的区间之内,因协调度的差异划定不同的协调类型,从而进行实际分析。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从严重失调到高度协调。

(三)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10—2020年新疆及其地州市的数据,测算新疆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水平和耦合协调度,指标数据由相关年份的国家统计局、新疆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新疆统计年鉴》等各地州统计年鉴中整理得到,各地州市的缺失数据由插补法补充。

四、结果分析

由熵值法和耦合协调模型的公式计算新疆的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和耦合协调度,综合评价新疆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水平。同时,测算新疆各个地州的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及耦合协调度,比较各地州之间的发展差异,为新疆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实践依据。

(一)时序耦合分析

1.综合发展指数分析。由图1可知,2010—2020年,新疆乡村振兴发展水平介于0.18~0.76之间,整体呈上升态势。新疆乡村振兴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2010—2012年属于萌芽期,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城乡统筹,乡村发展水平整体较低;2013—2017年属于探索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农业发展波动增长;2018—2020年是发展期,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全域实施,乡村振兴水平快速增长到0.6147,提升幅度较大。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出“稳粮、优棉、促畜、强果、兴特色”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厕所,推动农村宜居、农业兴旺和农民富裕。新疆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在2010—2020年间介于0.13~0.89之间,大体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近五年提升幅度明显。

图1 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趋势

2013年新型城镇化战略开始全面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新疆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进入慢速发展期,2016—2020年新疆新型城镇化发展迅速,整体经历了缓慢增长到快速增长的阶段,可见新疆新型城镇化发展正向效应明显,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质量得到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深入。虽然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都处在逐年提升的状态,但近五年来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这与新疆目前城镇化率还不高、乡村发展不够完善的现状相符合。

2.耦合协调度分析。据表3可知,2010—2020年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间的耦合度值变化较小,位于0.48~0.50之间,判断为低度耦合。这说明新疆要想实现城乡融合,必须把推动二者间的有效结合作为工作的关键。2010—2020年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协调度处于明显上升态势,由2010年的中度失调转变为2020年的初级协调。具体来看,2010—2012年耦合协调度处于中轻度失调阶段,2013—2016年上升至濒临失调阶段,说明新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发展渐入融合;2017年耦合协调度值突破了0.5,新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础,全面促进城镇居民和农民增收,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提升,实现了由失调衰退阶段向协调发展阶段的转变;2019年,耦合协调度达到0.6415,实现了初级协调,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耦合协调度略有下降,但仍然处于初级协调阶段。整体来看,新疆农民市民化有序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城镇带动乡村协调共进。

表3 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

可见,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存在紧密的融合发展关系,总体趋于不断优化。但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并未达到高度协调,这与新疆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促进其融合发展仍是城乡问题的重要环节,未来发展中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空间耦合分析

考虑到新疆各地州市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文化、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差异,本文从空间耦合的角度对各地州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协调进行分析,选取的地区如表4所示,按地理位置差异大致可以分为南疆地区和北疆地区。据参考文献,北疆地区包括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9个地州市,南疆地区包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5个地州市,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数据包括其直属县(市)。本文选取了2010年和2020年为代表年份对新疆这14个地、州、市作进一步探讨,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将指标每万人拥有的县级床位数予以剔除。各地区综合评价指数分析(见表4),各地区耦合协调度分析(见表5)。

表4 2010年、2020年新疆各地州市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数

表5 2010年、2020年新疆各地州市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

依据耦合度的判别标准,2010年哈密市处于磨合阶段,其他地州市均为拮抗阶段,2020年喀什地区处于磨合阶段,其他地州市均处于拮抗阶段,其中吐鲁番市、哈密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耦合度有所下降。整体来看,新疆各地州市的耦合度仍然较低,推动城乡耦合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促进新疆区域发展互联互通及城乡深度融合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支点。

依据耦合协调度判别标准,2010年,各地州市的耦合协调水平均处于失调阶段;2020年,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的耦合协调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其中克拉玛依市和乌鲁木齐市处于协调阶段,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也进入勉强协调阶段,其他各地州市的耦合协调水平仍处于失调阶段,但相较于2010年都有所提升,说明两大战略的发展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城乡的互促共荣,新疆各地区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来改善民生。乌鲁木齐市凭借新疆首府的优势区位,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克拉玛依市依托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加强科技创新与国际交流,城镇化水平迅速提升,经济发展向高质量阶段迈进。同时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融合发展。

从南北疆整体地域空间来看,无论2010年还是2020年,北疆地区的耦合协调水平整体高于南疆地区。北疆地区凭借优越的交通区位和经济发展条件,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发展迅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两者之间能够互补和推动,更能形成协调发展的局面;而南疆地区虽然具有独特的人文和自然资源,但在经济处于绝对劣势的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滞后,对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较弱,二者之间不能够协调共进。

五、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新疆发展拥有广阔空间,随着新疆的愈加稳定和经济发展,城乡发展迎来新的机遇。但在新时代要求下,城乡发展急需突破瓶颈,本文对新疆2010—202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和2010年、2020年的截面数据进行研究,通过使用熵值法计算出各指标层指标的权重和两大系统的评价指数,再使用耦合协调模型最终得出新疆整体及各地州市的耦合协调度。综上,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1.新疆及其各地州市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向好,但对新疆整体而言,乡村振兴的发展水平滞后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乡村经济驱动力不足、新型城镇化的城乡统筹能力较弱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2.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仍处于低耦合阶段,说明仍需加强两者间的有效结合;两者间的协调发展势头良好,从中度失调提升为初级协调,但并未达到高度协调发展,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新疆各地之间的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存在差异,具有空间异质性,北疆地区优于南疆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更容易形成互促共进、协调发展局面。

(二)对策建议

1.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协调还处于初级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城乡服务保障机制的均衡化,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用、技术互通、生态共治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持续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继续推进新疆优棉、稳粮、强果、促畜等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发展。基于“旅游兴疆”战略,将先进科学技术融入到农业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推广互联网电商直播销售和“云旅游”等,大力发展“绿色工业+农业”“互联网+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等新模式多业态,推动城乡产业优势互补和深度融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促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与高度结合。新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动力源自个体市场决定和政府宏观调控的耦合。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效协同,加快城乡要素流通和合理配置。大力发展新疆乡村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提高交通运输能力,推动村镇联动发展,形成以镇带村、以村促镇,完善城乡布局结构,构建生产、生活与生态相融合的新格局,体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共生可持续的属性特征。政府积极推出优惠政策,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如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乡村传统农业与城市深加工业相结合等。

3.基于城乡融合互惠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应以城乡融合理念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共享城乡融合互惠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人口、土地、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自由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质量。二是推动城乡产业深度融合机制。重点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使得城乡居民共享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4.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策略,缩小南北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差异。新疆各地州市间的乡村振兴水平、新型城镇化水平以及二者之间的耦合协调状况存在差异,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要同时推进,兼顾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对南疆与北疆的城镇与乡村进行分类和功能定位,要根据当地具体实际情况因地施策。以天山北坡城市群为增长极的北疆地区,大力发展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城乡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南疆地区要营造独具特色的乡风文明,保留地方传统风俗与建筑,统筹城乡发展。南疆整体城镇化率不高,给予多种补贴促进广大农民就业创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交通网络的健全,依托特色民族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工艺基地。北疆城镇化水平较高,带动南疆经济发展的同时,重心应放在提高城镇化质量、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南北疆地区优势互补,促进新疆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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