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吕克俭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中韩建交30周年,我们应积极把握时机,携手日韩深化RCEP框架下的互利合作。
2022年1月1日,由东盟发起,中国、日本、韩国等共15国参加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济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
自RCEP谈判启动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公开场合表达对推进谈判的积极态度和协定生效实施的美好盼望,并强调:“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融合而不脱钩,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
在协定签署之初,国务院对RCEP高度重视,在协定签署后80天内,前后召开了3次常务会议对RCEP生效实施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尽早完成协定生效实施的国内相关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支持企业抓住协定实施的契机,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倒逼国内产业升级。”
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为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指导。
RCEP的生效,使我国和日本首次达成自贸安排,也是首次将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大经济体纳入同一框架。
2021年,中、日、韩分别列全球第二、第三和第九经济体,三国经济总量远超欧元区,与北美自贸区旗鼓相当,已是名副其实的全球经济中心。在RCEP内部,中日韩三国经济总量占比远超82%,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长期以来,中日韩三国贸易关系紧密,利益高度融合,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矛盾等问题,制约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RCEP的生效,填补了东北亚的多边自贸区空白,为中日韩深化合作提供了新机遇。
中日韩将与区内其他成员国基于投资贸易协定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关系,并在新一轮全球产业链重构中获得集体层面上的行为空间。
根据RCEP重点原产地累积规则中的累积规则,成员国在确定产品的原产资格时,把产品生产中所使用自贸协定其他缔约方的原产材料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事实上降低了产品获得原产资格的门槛,极大调动了RCEP成员国中小企业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促进了区域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产品内分工与合作,特别是中间品的生产和贸易发展,有利于中日韩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韧性。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中韩建交30周年,我们应积极把握时机,携手日韩深化RCEP框架下的互利合作。
从总体上看,RCEP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
协定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市场准入,也涵盖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规则内容,囊括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是中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将为中国在新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RCEP的特点: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支持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发展;采用新技术推动海关便利化,促进新型跨境物流发展;采用负面清单作出投资准入承诺,大大提升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协定还纳入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章节,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需要。
目前看来,RCEP的意义有三点。一是RCEP将助力中国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创新发展格局。
一是RCEP将助力中国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创新发展格局。RCEP将促进中国各产业更充分地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有利于中国以扩大开放带动国内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断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巩固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提供有效支撑。
二是RCEP协定签署区域内将形成统一的经贸规则和便利的跨国营商环境,其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将释放巨大的潜力,进一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往来,有助于中国通过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实现对外贸易和投资布局的优化;有利于区域内商品、技术、服务、资本、人员的便捷流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增强对域外投资的吸引力,形成显着的贸易创造、投资创造以及域外“溢出效应”,进一步促进区域内贸易投资往来。
三是RCEP将构建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RCEP成员之间经济结构高度互补,域内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齐全。RCEP使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对域内企业而言经营成本减少,不确定风险下降。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的同时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
第一,RCEP的生效,增强了中日韩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韧性。
在全球、区域间经济和贸易高度一体化的时代,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是确保各国正常生产、贸易和生活的重要前提。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前,全球、区域间产业链的分工与合作以及供应链中枢的形成,均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既具有全球工业生产与产业格局变迁的周期性与阶段性特点,也具有预期确定下的稳定性特征。
但是疫情作为重大外部变量对全球、区域间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了巨大冲击,加上部分国家聚焦于本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而执行国家利己主义的产业与贸易政策,造成了全球产业链的局部断裂,供应链也变得空前脆弱,加剧了全球经济的动荡并影响了复苏进程。
RCEP的生效,推动中国成为中日韩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坚定基石,成为加速恢复区域间经济常态、促进区域间经贸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二,RCEP的生效,有利于中日韩经济深度融合与强化地区产业链合作。
中日韩在优势产业上具有较强互补性。中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日韩具有高质量技术和服务优势。伴随RCEP生效,三方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中日韩将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为推动中日韩FTA谈判和中国加入CPTPP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RCEP的生效,将有力地推动中日韩在区域内市场开展合作。
东南亚是中日韩对外投资的主要“战场”,也是开展对外市场合作最有希望的地区。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2016年到2030年,东南亚地区每年需要约21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大量的基础设施项目等待资金入场开发。
中日韩作为对外投资大国,一直扮演着东南亚新增投资主要资金来源国的角色。在RCEP的影响下,中日韩在东南亚的合作将进一步强化。
RCEP开创了开放型世界经济新局面,是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补充,符合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势,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
中日韩三国人口超过15亿,经济总量超过23万亿美元。2021年中国与日本、韩国的贸易总额超过7300亿美元,接近中国外贸总额的五分之一,彼此之间经贸联系紧密,是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和目标市场。
中日韩贸易贡献了亚洲经济增量的70%和世界经济增量的36%,堪称世界经济版图和国际经贸合作的稳定增长极。三国地缘相近,优势互补,近年来经济合作不断深化。
疫情前,中日韩人员往来突破3000万人次,近600座城市每周对开航班超过3000架次(每周中日往返航班500多次、中韩有700多次),三国有近600对友好城市,合作领域从人员交流扩展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显示出巨大的市场需求。
此外,合作机制继续发展。中日韩三国还建立了外交、经贸、财政、信息、环境、知识产权、地震、人事、旅游、海上交通与物流等10多个部长级会议机制。
RCEP使我国和日本首次达成自贸安排,也是首次将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大经济体纳入同一框架。借助RCEP框架,中日韩在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区域供应链等方面进行自由贸易的尝试,为中日韩经贸合作提供一体化的制度框架。
同时,有助于中、日、韩三国对接各自的对外经济政策倡议,比如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日本高质量基础设施伙伴关系计划、韩国的“新南方政策”、“新北方政策”。
中日韩也可以和第四个国家进行合作,形成“中日韩+”合作模式,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友好交往绵延两千多年,经贸往来始终是双边关系的重要推进器。40年前,中国吹响改革开放号角,日本率先开展对华务实合作,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也为自身成长提供广阔空间,成为双边互利合作的典范。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经贸关系得到长足发展。双边贸易额从1972年的10亿美元发展到目前的3700多亿美元,增长了370多倍,人员往来增长500多倍,两国缔结的友城数量在两国对外关系中都为最多。
相互投资、技术合作、工程劳务合作、多边合作等的发展,为两国及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2019年是中国建国70周年和日本步入“令和时代”的元年,2020年和2021年,虽受新冠疫情影响双边贸易投资额有缓和,但两国关系正走上改善发展进程,经贸合作全面回升。今年,中日两国迎来了邦交正常化50周年纪念。
2021年中日贸易额为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1%,互为第四大和第一大贸易伙伴国。2021年日本对华投39.1亿美元,同比增长16%;中国企业对日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4亿美元,同比增长48.6%。
受我国局部地区防疫政策及地缘政治因素等影响,今年上半年中日贸易总额1771.4亿美元,同比下降2.1%。其中,我国对日出口835.5亿美元,同比增长4.4%;自日进口935.9亿美元,同比减少7.3%。日本在华新设企业359家,同比减少17.5%;投资实际使用金额20.2亿美元,减少11.9%。
2021年全年日本在华新设企业998家,同比增长24.9%,实际使用金额39.1亿美元,同比增长16%。截至今年上半年底,日本累计在华设立企业5.5万家,实际使用金额1250.1亿美元,居国别第二位。
2021年,中国企业对日本全行业直接投资3.6亿美元,同比增长42.0%。累计投资流量81.7亿美元,存量44.6亿美元。今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对日本全行业直接投资9300万美元,累计投资额51.0亿美元。
日本是中国重要的海外劳务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今年上半年底,中国在日技能实习生总数5.7万人,向日新派技能实习生7358人,同比增长58.6%,主要分布于日本各地的中小企业,涉及机械、服装制造、农林牧渔、康养照护等。受疫情影响,2021年度全年访日外国游客人数为24.59万人。
RCEP生效将给中日经贸合作带来难得的契机,迎来更多发展机遇。随着各RCEP成员国,特别是中国和日本经济恢复带来的有利条件,中国相关企业要积极利用RCEP的优惠关税措施和贸易便利化措施,优化调整产业链布局,加快自身发展步伐。
RCEP是中日两国之间首次达成自贸协定。根据协定,日本承诺协议生效后立即将中国进口货物商品零关税覆盖率提升到全部税目的57%;协议生效11年内零关税覆盖率提升到75%;协议生效16年内零关税覆盖率提升到75%;协议生效21年内零关税覆盖率最终达到88%。相应地,中国对日本产品的零关税比例也将最终达到86%。
第一,纺织业和轻工业受益较大。
从RCEP框架下日本对中国商品关税减让承诺来看,在中国对日本出口规模最大的电机电气产品和机械制品两类商品中,多数类目当前已经为零关税,RCEP下并无明显的关税下调空间。
而纺织服装类商品作为对日本出口的第三大类商品,在RCEP框架下将实现大多数产品逐步下调关税至零关税。对日本出口重点商品中的玩具、箱包、塑料制品等轻工产品也享受较大的关税减让空间。
因此,在RCEP框架下,中国纺织服装和轻工产品有望在未来数年内逐步提高在日本市场的价格竞争力,降低企业出口成本,从而扩大对日本出口。
日本针对中国纺织服装和轻工产品的关税减让,从长期看将对中日双边相关产品贸易合作的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
第二,原产地积累规则有利于扩大对日出口。
RCEP生效后,原产地累积规则的实行将有效地降低产品获得协定项下原产地资格的门槛,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尤其对中日之间的贸易将产生显著积极影响。
RCEP生效后,原来受制于区域内其他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而不得不采取本地生产等措施的产品,将能够直接享受到免关税待遇。
以纺织服装为例,以前很多中国针织企业在东盟国家投资针织服装制造厂,同时必须投资生产针织面料,才能享受日本的免关税待遇。RCEP生效后,从中国进口面料,在东盟加工成服装后,再出口到日本,也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原产地累积规则鼓励使用区域内中间品,有利于通过原产地规则降低相关企业生产成本,进而带动相关中国企业扩大对日本出口。
第三,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加速发展推动国内产品升级。
区域内成员国达成了亚太区域首份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诸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涵盖了丰富的促进电子商务使用和合作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促进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权益等规则。
各方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这是我国互联网监管理念的进步,标志着我们认可“允许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不强制要求信息本地存储”等国际高标准电商规则的价值。
伴随RCEP生效,中日两国间关税进一步下降。原本在日本本土才能购买到的日用产品,如今将以几乎同样的价格进入中国市场。受疫情影响两国游客互访骤减,但跨境电商弥补了大家对于日本产品的购物需求。
同时,优质的日本产品以低廉的价格进入中国市场后,倒逼国内制造业企业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意识上积极创新、努力提升,对国内产业提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中日两国应积极把握RCEP协定正式生效等利好,落实双方达成的五点重要共识和六项具体成果,积极扩大在贸易投资、科技创新、公共卫生、节能环保、医疗康养、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及第三方市场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实现高水平互利共赢。
RCEP的正式生效为后疫情时代区域间经济带来强有力的动力,对于亚洲各国乃至世界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后,我们应与RCEP区域内成员国,特别是日韩,共同抓住契机,推动区域内国家的经贸关系迈上新台阶,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和文化包容的利益、责任和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