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志彪
“小康”是中华传统文化中古老的词语,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诗经·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qì,差不多)可小康。”大意是说老百姓太辛苦了,也该稍稍得到点安乐了。这是“小康”一词首次出现。“小康”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经历了漫长的内涵演变,逐渐成为人们表达对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安宁、家境富裕的向往和追求的通用词。
人们印象中,传统意义上的“小康”经常用在家庭层面。《现代汉语词典》:“指家庭经济状况可以维持中等水平生活。”其实从古至今它都有两个层面的含义,既可指个体家庭生活的宽裕,如“小康之家”,也可指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富足安宁,如“小康之世”。两者分别从个体和整体而言,后者包含了前者。从国家治理角度而言,主要着眼的是整个社会的“小康”,同时兼顾每个家庭。
儒家先贤们由于不满商周时期礼乐崩坏、社会动乱、民生凋敝的现状,一心向往远古三皇五帝时期的和谐安乐。《礼记·礼运》以此为范本描绘了“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同时提出“天下为家”的“小康”之世,作为比完美的“大同”理想相对低级的社会形态。
在古代,天下“大同”虚无缥缈,而对于安居乐业的“小康”,就像陆游《农家》诗所写的那样,“小康何敢望,生计且支撑”。晋代陶渊明笔下“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桃花源,只能是虚构出来的“小康”幻象。现实中,短暂或局部出现社会相对安定、百姓温饱问题有所改善的情况,就会被赞为“小康”。如宋真宗《北征回銮诗》:“继好安边境,和同乐小康。”像唐朝的“开元盛世”、清朝的“康乾盛世”等相对较繁荣的时期,算是古人眼里难得一见的“小康”。积贫积弱的近代中国,实现“小康”更是奢谈,洪秀全、康有为等人曾试图以“小康”乃至“大同”为理想进行社会革新,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设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不懈奋斗过程中,也采用了“小康”这样一个凝聚了中华民族无数代人理想的、为广大群众所熟悉的词语,来概括国家发展阶段性目标。现代“小康”的概念,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由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来的。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指出,中国20 世纪的目标是实现小康。十二大报告首次把“小康”作为主要奋斗目标在正式文件中提出来。
现代意义上的“小康”水平,是指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本需要得到较好满足的程度,用小平同志的话说就是“不穷不富,日子比较好过的水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小康”社会的内涵和意义也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一开始主要是以国家经济发展指标来衡量。十三大确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第二步就是到20 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在实现基本小康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十七大报告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提出了新要求,即增强发展协调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生态文明等。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九大发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员令,直到建党100 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的“小康”社会,都被视为从贫困状况通向某种理想的高度繁荣富足状况的中间阶段,在古代通向的是“大同”之世,今天通向的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古代“小康”是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和封建私有制基础上的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是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百姓们对于温饱无忧的生活的向往。现代中国“小康”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上,以共同富裕为追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古代“小康”多指物质生活上的温饱的解决,有时还包含社会安宁、百姓安居乐业的意思,是低水平的小康。现代“小康”的衡量标准从最初主要看重经济指标,发展到了涵盖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的指标。在社会领域上全覆盖,是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全面进步的小康;在地理区域上全覆盖,小康的实现在地域分布上没有“盲区”和“盲点”;在全国人口上全覆盖,是惠及家家户户,惠及每一个人的小康。由不充分、不平衡的小康发展到了更充分和更均衡的小康,由基本小康发展到了高水平小康。
“小康”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词语,在不同时代都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理想的代名词,尽管形式没有变,但由于不断承载新的时代内涵,而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到如今,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续奋斗,全面小康得以真正实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