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课题组
内容提要: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化,当前基于税务人单视角的评价体系已不再适应新的征管环境,亟须构建更为全面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从纳税人和税务人双视角出发,以大征管、大数据为立足点,构建的“5C+5R”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是在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方面进行的重要探索。文章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对该体系的落实情况、实际效果和存在不足进行了研究,并就完善这一评价方法提出建议。
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是对纳税人纳税遵从状况和税务机关服务水平、执法能力的全面反映。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推进,征管的目标取向由单纯追求税收收入转为更注重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以准确衡量并有效促进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的提高,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在此背景下,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构建了“5C监控评价”(以下简称“5C”)体系,经过三次扩围与实践,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基于税务人单视角的“5C”已不再适应新的征管环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因时制宜,从纳税人和税务人双视角出发,以大征管、大数据为立足点,构建了“5C+5R”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以下简称“5C+5R”评价体系”)。
基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视角的“5C”以大征管、大数据为立足点,以税款征收(Collection)、纳税服务(Customer)、风险管控(Control)、税务检查(Check)、自我纠正及法律救济服务(Correct)五个主维度为核心,结合综合评价、征管基础、外部评价和工作热点,建立监控指标和评价模型,从而服务政策制定、制度完善和领导决策。
与税务机关视角的“服、征、控、查、纠”(5C)相对,纳税人视角的5R监控评价体系(以下简称“5R”)分为“领票、报税、缴税、退税、筹划”5个维度。其中,领票(Receipt)对应发票相关业务,报税(Report)对应申报相关业务,缴税(Revenue)对应税费缴纳类业务,退税(Refund)对应税收减免、优惠、退还类业务,筹划(Research)对应纳税准备、税收筹划类业务。在5个维度下,结合当前热点、难点、堵点业务,设计了相应的指标模型。
“5C+5R”评价体系运行的基本流程可分为“分析、调查、评价、改进”。
“分析”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开展税收征管全流程的大数据分析,把握总体征管状况,收集梳理征管工作中的问题,精准定位影响征管质量和存在税收风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调查”提供指导。
“调查”依托税收征管大数据,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公正性、可比性、代表性的前提下,对被评价单位进行全面或部分实地核查、随机抽样,为征管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评价”在“分析”或“调查”取得真凭实据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作出结论,并总结原因和趋势,提出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的措施。评价单位根据评价期间各模型得分,利用模型权重组合计算各被评价单位得分,并按四分位区间分布给予A、B、C、D四级评级。
“改进”以“评价”结论和措施建议为标尺和指导,针对税收征管痛点、难点、堵点和薄弱环节,夯实征管基础,切实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5C和5R两套模型指标共同组成“数据+规则”的驱动机制,通过问题业务直推一线、直达工位,侧重实施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1.实现了监控与评价一体化设计。“5C+5R”评价体系充分考虑指标间的制衡关系、关联程度和正负向效应,考虑税源体量、资源配置、业务处理和数据质量等因素进行指标设计选取,分级分类搭建评价体系,综合客观反映和监控各业务领域的管理水平和征管质效。同时,评价体系指标设计集成了内控建设、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系统成果,并内嵌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便于税务机关及时发现管理风险和工作弱项,有的放矢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2.模型和算法基于数据分布规律。从指标算法上看,“5C+5R”评价体系合理运用统计学算法模型,包括:正态分布法,例如“一般纳税人供票与销售额配比”指标,当数值在置信区间以外(5%~95%)则进行扣分;四分位法,以“一般纳税人供票与销售额配比”指标为例,利用中位数和上、下四分位数将一组数据四等分,针对不同段位采取不同的积分规则,计算时无须剔除数据中的异常值,模型结果不受偏离值破坏;按件(次)取值法,主要针对偶发、少发性事件,例如国务院督查、外部审计发现征管工作严重问题的,每个问题按一定比例扣分。
3.对标国际一流实践经验。“5C+5R”评价体系充分借鉴世界银行纳税指标体系、IMF税收征管诊断评估工具(TADAT)①TADAT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IBRD)于2013年牵头构建,旨在提供一个标准化框架,对各国税收征管体系关键组成部分的健康状况与绩效评分提供客观评估,是全球最具有影响力的税收征管评价工具之一。、征管系列丛书(TAS)、美国税收征管质量体系概述、澳大利亚税收征管质量体系概述等国际实践。例如:与TADAT相比,在评分上均根据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量化为“ABCD”四个等级。同时立足我国税收征管实际,构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征管评价体系。
4.能够便捷准确可靠地监控和评价税收征管质量。“5C+5R”评价体系利用总局云平台构建归集数据中心,通过核心征管、ITS、电子底账以及外部交换数据等,提取实时、准实时和沉淀数据,能够全面、忠实地还原业务。同时,在模型构建上,由总局和省局指标组成,模型的指标得分、指标系数、模型权重等参数都经过大数据充分验证测算,与业务的内在规律契合度较高,能最大程度避免评价结果失真。
5.全面支撑构建“四精”为核心的智慧税务。“5C+5R”评价体系聚焦“四精”要求,以33类子模型160个评价指标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分析管理纳税人缴费人行为、全过程考评税务人员履责情况,为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借鉴和思路,进而为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提供方向。
2022年初,A省税务局在“5C”推行基础上,开始开展税收征管质量“5C+5R”评价工作,课题组从双视角出发,透视A省税务局2022年上半年税收征管质量变动情况,对“5C+5R”评价体系推行效应进行分析。
1.管理合规性、全面性稳步提升。5C视角下,2022年上半年全省催报率和催缴率环比分别增长3.7%、23.4%。准期申报率环比提升0.6%,电子申报环比提升0.5%。全省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有收入申报率环比上升1.1%,有税申报率环比上升1.1%。5R视角下,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推行覆盖率环比增长17.26%。新增小规模纳税人自领自开专票环比增长4.5%。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票面销售收入金额环比下降16.1%。
2.服务便捷度、精细度明显提升。5C视角下,税务注销、出口退税、即征即退和留抵退税4项重点事项分别比上年提速12%、26.6%、8%和68.34%。5R视角下,全省纳税人需要申报的表单数量减少66%,申报数据量降低33%。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率环比增长79.6%。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足额申报户次环比下降5.16%。
3.监管精准度、规范度有效提升。5C视角下,全省随机选案检查占在查总户数比重环比增长77.3%。稽查新增逾期未结案占比两季度环比下降20.84%。调取账簿资料逾期退还率环比下降46.55%。纳税信用复评和修准期处理率达100%,环比增长2.1%。首违不罚笔数环比增长6.9%。5R视角下,自动认定非正常户环比下降31.46%,解除非正常户环比增长9.86%。
同时,依托“5C+5R”评价体系,也发现目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纳税人基础信息失实情形依然存在,少数企业纳税人存款账号为个人账户、“五员”联系电话为虚拟号码;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未足额申报情况较多,部分个体双定户季度开票金额超起征点未足额申报,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代开专用发票未足额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到期转欠税风险增大,等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A省税务局已制定针对性措施,以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因此,“5C+5R”评价体系能全景扫描影响税收征管质量的关键性因素,精准发现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推动基层税务机关采取针对性措施,瞄准薄弱环节进行靶向优化,有的放矢开展征管基础治理。
“5C+5R”评价体系在A省税务系统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为更加深入、客观反映“5C+5R”评价体系对税收征管质量的影响,课题组选取了H市和C市税务,以及A、B两个较有代表性的基层税务分局运用“5C+5R”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由体到面、由面到线、由线到点,点线面立体展示“5C+5R”监控评价结果,佐证“5C+5R”评价体系之于“5C”,评价结果更加的科学合理,在加强基层“双基”建设、实现自我管理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1.“单视角与双视角”对比分析
H市与C市同处皖南地区,同属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地理位置毗邻,经济总量相当,区位特征相近,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1)单一“5C”视角下的评价结果。2022年上半年,H市、C市综合评级评价结果分别为C级、D+级,差异不大,但在全省总体排名均不理想,分别为第12位、15位。通过子模型得分对比情况看,两地税收服务与管理质量相对均衡,各评价子模型得分接近,大部分指标在全省排在中游以上水平,特别是H市的应管尽管评价、C市的应征尽征评价居全省前列。但受客观经济发展规模、管户规模等因素的影响,两地在征管基本状况、征管状况变动类子模型方面,处于三、四段位指标较多,从而在加权计算中影响了5C指标整体得分,导致综合评级评价加权计算整体分数较低。
(2)“5C+5R”双视角下的评价结果。在原有5C评价视角下增加5R视角。2021年上半年,H市5R评价结果为B+,位居全省第五,处于一、二段的“优势指标”高达45个,处于三、四段的“劣势指标”仅17个。而C市整体评价结果仅为D级,在全省排名第17位,处于一、二段的“优势指标”有37个,处于三、四段的“劣势指标”有26个。可见税务端视角下征管质量评级相近的税务机关,由于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在遵从意愿和遵从能力以及满意程度等方面存在客观差异,税收征管质量依然存在较大差异,这从单一的5C视角无法准确衡量。
(3)其他模型视角下的评价结果。目前,世界银行营商环境(以下简称DB)纳税指标评价被各地广泛运用,并作为地方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在DB纳税指标视角下,H市2022年一季度指标评价结果位居全省第五,二季度指标评价结果位居全省第一,这与5R评价结果比较接近,可以相互印证,但与5C评价结果有较大差距。
从以上三种视角评价结果来看,5C单视角评价下的税收征管质量受经济发展状况单一因素影响较大,与其他成熟的税收评价体系相比,结果偏离值较大。而5R视角能很好弥补单一视角不足,其结果也能与DB纳税指标评级结果互相印证。因此,对于5C评价结果相近的多个评价对象,5R能提供更多视角,对5C的评价结果加以修正,促使评价结果更加趋近于工作实际。
2.“推行前与推行后”对比分析
市级税务局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课题组以A省H市税务局“5C+5R”评价体系推行前后的指标数据进行分析。鉴于模型推行时间差异,5C选取2020年、2021年的指标数据,5R选取2022年第一、二季度指标数据。
H市税务局2020年5C综合评级评价结果为D-级,全省排名末位(第18位)。针对综合评级结果不理想,综合类、风控类等模型指标处于全省三、四段较多的实际,H市税务局明确提出“税户清”“税(费)种清”“行业清”“责任清”目标,聚焦落后指标,扎实规范地做好各类涉税涉费数据的采集、修正、完善,进一步理顺流程、明确职责,推进问题的全面整改,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便民利企政策落地落细。在2021年的整体评价中,方式便捷、办理高效两个子模型有了较大提升,应管尽管子模型得到很大改善,执法精确和程序规范两个子模型实现长足改进,外部类模型得到显著提高。2021年,H市税务局5C评价结果上升5位。同时,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结果从2020年的全省末位跃居全省第一。
H市税务局2022年一季度5R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针对领票类、申报类、缴费类、退税类和筹划类五个子模型的具体三级评价指标,H市税务局制定改进措施,用心用情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例如,组建创优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创建全市纳税服务品牌,推出纳税领域对标提升举措15类22项,推动各项服务于纳税人的便捷性措施落地;编制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指南,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办理;推行“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处理涉税争议、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深化拓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工作格局。二季度5R评价结果提升为A级,其中领票类评价得分显著上升,其他类评价基本保持稳定。
由此可见,“5C+5R”评价体系可以推动税务部门实现自我管理,从而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保障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的稳步提升。
3.“重视与不重视”对比分析
A、B基层税务分局同属S县税务局,是同质性较强的两个标准化税源管理分局,具有代表性。
聚焦“5C+5R”评价结果,A税务分局有效地凝聚分局共识,针对性地安排专人持续开展指标口径、数据质量、业务差异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和改进提升。例如,按照“一户式”管理要求,细致做好纳税人涉税涉费数据的动态管理,全面加强税费种认定一致性管理、规范催报催缴工作流程、加大实名办税力度等。2022年上半年催报催缴率、领用发票实名验证率、实名数据标准率均达到100%,申报率达到99.64%,电子送达催报催缴文书比率增长41.36%。2022年上半年,A税务分局评价排名从2020年第304位逐步跃升至全省第5位。
反观B税务分局,分局对“5C+5R”评价体系认可不一、重视度不强,针对性、聚焦度不够,期间未能形成团队作战氛围,未能有效地跟踪问效,既没有立足“正面清单”巩固优势,更没有聚焦“负面清单”,举一反三,主动改进提升,打好“提前量”,不论是具体指标,还是总体排名,均低于A分局和全县平均水平,评价排名从2020年的114位下降至2022年上半年的282位。
由此可见,基层税务分局作为税收执法的前沿阵地,征管基础工作的变化情况与“5C+5R”推行工作的重视程度呈正相关。同时,“5C+5R”评价体系能够准确扫描出疑点数据,帮助基层找出症结所在,并通过指标得分变化有效甄别出“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实现治理进度全程可见,纠正结果随时可验,既有效促进基层税务机关主动开展本级治理,也利于上级部门监控基层运行情况,用数据压实各层级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了解“5C+5R”评价体系的应用现状及问题,课题组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对A省“5C+5R”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分析。
课题组分别设计了面向A省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两份调查问卷,此次问卷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税务端共采集有效问卷1305份,调查样本中征管岗位占比28.58%,税源管理岗占比23.37%,其他业务岗占比19.46%,纳税服务岗占比14.48%,稽查、风险管理岗占比7.36%,税(费)种管理岗占比6.74%。纳税人端共采集问卷285份,年纳税规模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企业占比44.21%,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企业占比23.86%,5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占比25.6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比6.32%。
1.税务端调查结果分析。在评价体系构建上,有16%的税务干部认为,指标取数、数据更新滞后,希望后台提取数据及时准确,35%的税务干部认为“5C+5R”指标设计不全面或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建议优化。在评价体系应用上,超过80%的税务干部能够完全或者部分运用到该指标中一部分模型,有77%的税务干部认为应当将“5C+5R”征管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本单位(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另外,在税务人员提出的所有问题中,“部门参与度不高”被提及的频次最高,他们认为仅仅依靠征管部门很难准确提升税收征管质量,需要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位居第二的是“指标设定与实际工作结合度不够高”。
2.纳税人端调查结果分析。对于纳税人来说,最关注的是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力度,有64.21%的纳税人将其排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从发票使用情况看,超一半的纳税人习惯于一次性领完当月所需发票,也有42.86%的纳税人偏好于随用随领,这说明纳税人的领票习惯和偏好各不相同。同时,有54.76%的纳税人认为连续三个月提出增版增量申请1-2次较为合理,但也有45.24%的纳税人认为3次以上较为合理,反映出该问题争议较大。另外,超90%的纳税人期待试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可见全电发票的推行契合绝大多数纳税人的需求。
3.综合分析。从调查结果可知,“5C+5R”评价体系对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大多数税务干部也对此表示肯定。但在具体指标、数据提取、评价方式、部门协作等方面,部分人员依然觉得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政策享受方面,被调查人员更关心便利度和政策享受成本。另外,在发票管理中,被调查税务干部对领票次数、增版增量次数等关键指标的认知有较大分歧,需要进一步优化以更好满足纳税人需求。
“5C+5R”评价体系以双视角客观地展现了本地区税收服务和管理现状,为税务部门回应期盼、抓实整改、优化完善提供了依据。但在对“5C+5R”评价体系验证和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完善之处。
1.宏观上指标设计的覆盖面、均衡性有待完善。一方面,指标评价视角尚需拓展。目前“5C+5R”评价模型中,部分5R指标源自5C指标,评价视角仍是立足于税务机关,而不是基于纳税人视角。同时,仅有2个具体指标涉及非税收入,其他158个指标均未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取数范围。另一方面,指标体系基于双视角的“对称性”不足。现行“5C+5R”评价指标有160组,能对同一征管行为从双视角分别进行执法规范和服务质效评价的仅有10组19个指标。
2.微观上部分指标的时效性、精准度还需加强。一是个别指标不能反映税收征管努力程度。如“税收收入占上级单位税收收入比重”等指标实际反映的是该地区的经济活跃程度,与税务征管质量关联度不高。二是少数指标存在口径不清,归类不准的情况。例如:“执法精确”子模型中的“户/人均查补税额占比(正向)”“当期风险应对入库金额占比(负向)”等指标,体现的是各级税务机关风险防控或税务稽查的工作成效,列入“执法精确”子模型值得商榷。三是指标元数据更新不够及时。系统只展示截至上一评价周期末的指标元数据,时效性不够,导致后续管理及时性、有效性不够强。
3.客观上技术支撑的数字化、智能化进度较慢。现行“5C+5R”评价系统在总局、省局两级部署,内嵌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指标数据的展示还有赖于这两级机构后台加工、投放,尚未实现不同业务系统间涉税涉费数据的实时交互。在疑点信息的推送上,尚不能实现数据自动精准推送、直联互通。在疑点信息的核查反馈上,“5C+5R”评价体系采取“先做后评,评改分离”做法,尚未形成“推送—核查—整改—反馈”的信息闭环。
4.主观上少数单位的重视度、协同性亟待强化。调研中发现,在试点“5C+5R”评价过程中,各地重视程度差异很大,个别地区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对推行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指标值和其他地区差异很大。同一单位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认识不一,存在征管部门“唱独角戏”,其他相关部门未能按照业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的现象。个别基层税务人员抓“5C+5R”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对评价指标所列示的疑点、风险“视而不见”,发挥“5C+5R”评价体系促进工作提升作用的主动性有待加强。
2022年2月4日,世界银行(IBRD)发布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以下简称“BEE”)草案,用来替代2021年9月停止的DB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并计划于2023年1月开启正式评估,其中就包括“纳税”指标。与DB相比,BEE税务监管质量二级指标和税务机关服务质量二级指标的大部分内容都是新领域,对于我国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1.基本框架。BEE对原有的DB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框架进行改革,将每一项内容分为三组指标。前两组代表监管框架和公共服务,第三组衡量前两组与实践的结合。对于“纳税”指标,三组分别为税收法规的质量(监管框架)、税务部门服务质量(公共服务)、税收负担及税务系统效率(实践效率)。同时,世界银行认为,考虑到成本效益和可操作性,应采用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而不是强求详尽无遗。
2.运行机制。在模型构建方面,采用基于“合理量化+流程化定性”的指标构建模式。相较DB而言,BEE“纳税”指标类型更为多样,有量化指标,如总税率和缴费率、申报和缴纳应交税款的时间等;也有一些定性指标。世界银行表示,部分指标很难量化,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评估必然是高度主观的,比如“税收法规的质量”,指标的评价要通过是否建立了澄清和解释税收法规的机制、法规是否长期稳定、出台过程是否透明等因素,并结合解决问题的机制来衡量。在数据获取方面,采用“税务人+纳税人”双视角数据获取模式。BEE“纳税”评估体系旨在实现倡导政策改革和为经济研究、具体政策提供建议的双重目的,在模型设计上新增了“公共服务”框架,并倡导直接采用企业调查方式来获得信息,通过市场主体反馈数据,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此外,BEE项目使用两种佐证机制来验证通过咨询方式收集的数据,即案例研究和官方数据。在指标应用方面,基于深化改革的税收征管评价工具价值定位。BEE项目将于2023年1月实施,目前还未正式推出。但作为最具影响力的评价工具之一,世界银行原先推出的DB评价体系一直被广泛应用于各国的实践。在BEE草案中,世界银行再次表示指标的设计要兼顾可量化和对实践的可指导性,能够推动政府进行政策改革。正如世界银行所宣称,BEE指标体系“数据收集和报告编辑过程将依据现有的最高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包括完整的数据收集过程、强大的数据安全保护、清晰的审批流程、透明和公开的精细数据,以及评估结果的可复现性”。
(一)优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应将指标体系优化与《意见》落实、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改革结合起来,对现有指标进行优化,设置个性化的“费”评价指标。重新归类实质与内涵不相符的指标,并将税收法规、行业知识、业务需求和操作指引等要求充分融入“5C+5R”评价体系中。应适当增加定性指标,力求评价标准有据可依。应降低被评价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人口数量及地理位置等客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同时,围绕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分别优化“5C”和“5R”指标体系,使评价体系尽可能在子模型和指标数量上“对”而相“称”,在结果指向上互相印证,实现对同一征管内容的双视角评价。
(二)跟踪改进评价过程管理。加快“5C+5R”评价体系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完善指标数据提取,避免出现指标数据提取与政策规定相偏离、时效性不够等问题。建立常态化的“5C+5R”模型指标调整机制,依据不同时期的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对指标和模型权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以便客观反映税收征管质量,对基层工作重点进行引导。在系统内展示实时指标元数据,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加强纳税人端数据获取,通过收集直接来自公司层面调查的信息,提升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用性。
(三)强化征管质量评价扎口管理。立足“大征管”理念,统筹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与税收执法督察、税费服务评价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整合吸收其他条线的分析指标,统一评价标准,集中开展评价,统筹进行整改。同时,以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四级税务机关的管理职责为基础,建立多层级多部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征管、纳服、收核、风险、税政、税源等部门工作职责,倒逼任务落实模式由“逐级下发”转向“各司其职”,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聚合的工作机制。
(四)深入推进评价结果应用。紧盯《意见》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发票电子化改革等重要工作,及时将阶段性任务纳入动态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基于“5C+5R”评价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5C+5R”评价体系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分部门、分层级对关键指标持续跟踪问效,分岗位、分人员对工作责任不断压紧压实,通过组织与个人绩效双轮的驱动,实现事前有提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评,从根本上、整体上促进税收征管质量提升。
(五)拓展形成中国评价标准。紧扣“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以长三角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征管基础较好的地区为试点,建立健全全国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示范区。探索建立税收征管质量白皮书发布机制,持续跟踪“5C+5R”评价结果,如实客观反映各级税务机关税费业务工作的努力程度和工作业绩。积极向全球推介“5C+5R”评价体系,将我国的成功经验融入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等国际税收评价标准中,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升税收征管质量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