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荻风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 南宁 530225)
我国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阶段后,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现行扶贫审计模式存在信息传递效率不足带来的监管模糊,未能实现全过程审计,还存在重资金审计、轻绩效审计等问题,从而导致出现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和分配不规范、脱贫情况报告不实等现象,致使精准扶贫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在当前背景下,区块链技术的独特优势给扶贫审计工作提供了新模式,有助于克服传统扶贫审计业务模式中的缺陷,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信息数据交流不够畅通,共享程度低
精准扶贫审计工作需要以大量信息数据为基础,信息数据需要在所涉及的各类主体的信息系统里有序运转,内部的信息协作关系和信息交换活动较为复杂,涉及的主体包括多级政府部门、众多金融机构及广大帮扶对象。信息的来源多种多样,内部信息的交流依赖于系统内各主体的协作,而主体协作的基础在于内部信息的沟通与交流。虽然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已在审计工作中充分运用,提升了信息数据交流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沟通阻碍,但各扶贫主体间仍然没有建立起积极的信息沟通机制,各主体信息源往往各自为政,信息共享被动,交流存在壁垒,无法实现畅通交流,呈现信息碎片化的特点。由于信息数据交流不够畅通,影响了审计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扶贫信息数据,降低了审计效率,增加了审计成本,进而对审计工作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2.审计信息数据存在失真现象
在扶贫工作中,信息失真现象比较普遍。扶贫信息属于审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只有在确保扶贫信息准确性的基础上,才能使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尽管各扶贫地区已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助推扶贫工作,并加强了信息数据的监督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类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扶贫信息数据失真。例如工作人员核实填写信息时出现差错,或者因为考核压力而虚构或修改扶贫信息数据。
此外,扶贫数据动态管理至关重要。扶贫信息数据处于不断变化中,现有体制尚未能构建持续、稳定的监测机制,数据具有一定滞后性,未能及时准确分析及判断扶贫信息数据,导致审计工作未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致使审计工作缺乏针对性及合理性,最终影响审计效果,无法达成审计工作目标。
3.审计信息公开程度有限,影响力不足
精准扶贫审计属于国家审计,其审计结果属于政府内部信息,审计主体很多时候不对社会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致使社会各方主体无法行使监督权,审计结果披露问题的充分程度和强度大打折扣。若审计结果不能及时、准确传递给相关责任主体,使得部分责任主体不够重视,审计结果无法得到充分利用,便会导致审计整改难度增大,整改措施不能切实落地,具体责任追究难度也大,最终使得审计工作效果不达预期。
目前开展的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存在重事后结果监督,轻事前、事中审核和监控的情况,这会导致精准扶贫效果不及预期,甚至可能会出现“返贫”的现象。
相关审计结果显示现有审计模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精准扶贫项目普遍存在政策措施责任主体不清,贯彻不够及时的情况,导致政策措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资金投入的决策未充分考虑乡村特性特质,项目资金分配缺乏科学统筹规划,未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三是存在扶贫情况弄虚作假,编造虚假信息等问题。此外,现有审计流程未能对扶贫项目建设规划是否科学、项目资金预算是否合理、项目方案实施是否具有可持续性、项目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具备可操作性等因素进行有效审查和评价。因为无法有效预防扶贫工作过程中出现偏差,资金等扶贫资源不能精准分配的问题频繁出现,从而导致扶贫工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现有审计模式的滞后性,对扶贫政策措施的前期规划制定和实施统筹缺乏必要的事前监督。
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监管和扶贫项目的建设运营均为审计主体应重点关注的内容。目前,在开展精准扶贫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主体主要将审计重心放在资金分配和使用结果,以及扶贫项目建设的完成进度上。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划拨不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甚至违法违规等情况,由于难以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手资料,现有审计模式均未能进行实时监督。再则,现有审计模式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干预项目建设,建设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也面临监督乏力的问题。因此,审计主体无法保障对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开展事中的审计监督,发挥事中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的作用。
现有审计模式下,审计主体开展审计工作通常是在资金完成分配和使用或项目完成建设后才开始进行审计监督。其目的在于从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的角度,对精准扶贫工作事后的结果进行审查和评估。虽然,该审计模式能够对扶贫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但事后审计所使用的审计资料质量可能会出现因流程、时间因素导致不够准确、完整的问题。该类型审计重在事后揭露问题,无法对事前及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若进行事后审计时发现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事实及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最终导致精准扶贫效果不达预期,大打折扣。
现阶段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阶段,有必要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绩效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针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分配以及项目建设的重点将从注重经济效益的经济领域,转向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社会民生领域,使得扶贫资金使用分配和项目建设更具内涵。而现行的审计模式存在精准扶贫绩效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存在重显性指标评价、轻隐性指标评价的问题。
基于扶贫资金的收支情况和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的定量指标具有“确定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因此现有审计模式特别关注此类审计项目,往往将重点放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上。但由于目前资金使用分配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效果性、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等方面的定性指标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其效果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检验方能体现,此类项目的绩效评估难以通过具体数值进行衡量,且具有高隐蔽性等特点,因此未能引起审计主体的关注。虽然定量指标更具“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但单纯针对定量指标进行审查过于片面,难以有效发挥审计在扶贫工作过程中的全面监督作用,难以真实、全面地反映出扶贫工作预期目标的实现效果。
此外,随着扶贫工作进入乡村振兴阶段,现有的绩效评估机制已无法满足当前的审计工作需求,完善精准扶贫绩效评估综合机制显得尤为其重要、迫切。构建只有多元化、精细化、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才能更加真实、全面地对扶贫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
区块链技术可以对扶贫审计程序的信息共享机制进行改革,推动扶贫审计信息数据共享方式不断完善,还可以改进数据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首先,传统审计模式过于依赖信息主体被动提供的审计信息,审计主体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沟通协调、获取信息。而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去中心化”的技术特点,使得审计业务所需要的扶贫信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实时记录在数据系统里,并在系统里根据相关规则对全量数据进行智能共享。同时,区块链数据系统允许相关业务人员根据相关规则对现有数据进行补充,或对错误信息数据进行修正,更新后的数据能第一时间通过区块链数据系统进行实时共享,确保审计涉及的各个审计主体能及时、高效地共享数据,改变原有低效的数据交换模式,提高审计证据的收集效率,从而能根据业务需要作出适当的审计程序调整,降低审计风险。
其次,信息数据共享不仅局限于基于审计目的的扶贫信息数据共享,属于政府内部信息的审计结果也可以借助区块链数据系统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主体,有利于提高其对审计结果的重视,积极整改,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并且,基于区块链的信息数据系统,允许除政府内部以外的社会相关主体也能参与进共享网络中,进行信息数据获取,实现审计结果和整改进度公开、共享,有利于社会各方主体行使监督权利,提升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
最后,传统审计模式在获取审计信息数据后,为了确保审计质量,仍然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验证。而区块链“防篡改性”“可追溯性”的技术特点,可以确保扶贫审计信息数据不被篡改,且可以对审计信息数据进行追溯,从而获取最原始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扶贫审计质量。
依托区块链技术的信息系统,审计主体可以将扶贫资金和项目流程中的每一步业务数据实时传输到区块链信息系统上,实时获取各个业务主体业务信息数据,实现对业务事项的实时审计。
借助区块链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将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向审计流程前端移动,改变重事后结果监督、轻事前和事中评估监控的现状。将评估预警机制贯穿于整个扶贫工作流程中,落实事前预防评估,加强事中威慑监控,巩固事后监督追责,规避现行审计模式“滞后性”的缺点,从而能够实现精准扶贫审计的全过程覆盖,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开展事前审计工作,需构建项目政策制定咨询审计制度。审计工作应从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立项前期开始介入,重点对立项的扶贫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借助区块链信息系统,对在之前积累的大量扶贫工作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结合扶贫资金和项目相关政策规定,在政策规定的指导性意见下,通过扶贫整体业务的全局数据对比,评估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合理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发现可能存在的立项缺陷,规避决策失误,发挥审计的防范作用。
在整个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还要对资金分配和项目建设的执行和落地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加强监督。借助区块链信息系统,实时收集和获取扶贫业务信息数据,掌握资金分配和项目建设开展的详细情况。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实时审计后,若出现与政策制度不符的异常信息数据,系统将触发实时预警机制。审计主体能针对异常信息数据在整个扶贫业务流程中进行快速定位,有利于及时发现审计线索,并充分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违规情况进行及时整改。
扶贫项目完成后,需对项目完成情况、完成效果和预期目标进行全面对比评估,借助区块链信息系统可将扶贫工作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责任主体,对社会主体公开审计结果。这不仅有助于更全面、更真实地评价相关责任主体扶贫工作履行情况,也有利于社会主体监督,对扶贫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追责。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阶段,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的精准评估必须符合新阶段审计的要求。在设计和构建绩效审计指标时,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合理设计绩效审计目标。要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民生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借助数据分析手段,构建多维度的、更为精准的绩效审计体系,促进审计指标全面覆盖,确保扶贫工作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大数据是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中重要的审计依据,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扶贫绩效审计系统可助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首先,将精准的绩效审计体制中的各项指标、对应的评价标准、评价流程等导入评价系统。例如,资金投入和产出的比率、扶贫对象针对不同扶贫领域的满意程度测评、森林覆盖率等,形成信息化的扶贫绩效审计目标,所有审计主体均可借助区块链技术进行智能共享。其次,通过区块链审计系统,在扶贫业务过程中收集信息数据,形成基于真实扶贫业务的海量数据资源,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充分数据量支持。最后,审计主体在开展现场审计前,围绕所制定的绩效审计目标对扶贫业务数据资源进行采集、挖掘、分析和处理,进而取得准确、有效的数据。再将数据与绩效指标进行对比,找出不同类型数据间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逻辑关系,评估审计对象与审计目标之间的相关性,以实现绩效审计指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使扶贫工作实际效果的分析和评估更加科学准确,达到绩效审计的预期目标。
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审计监督体系,是今后审计工作的发展趋势。通过构建高效便捷的区块链信息数据系统,有助于充分发挥审计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评价和服务等功能,科学建立基于扶贫政策落实的全过程高质量审计,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