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波,唐锡海
(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226;2.南宁师范大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
民族技艺是在长期的生产与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特质与人文心理,构成一个民族存续与发展的文化基因。民族技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承是守望民族文化之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与提升软实力、形成民族复兴的伟大精神动力与凝聚力的必然之举。“任何文明的载体都是人口,没有人口的文明终将消亡……教育是文化的一种生命机制”[1],是文化以人为载体实现“活态”传承的天然之径。技艺本体与人的生命本体同一,并通过人的生命本体的对象化活动得以最终表征,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过程性。现代学徒制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模式,回应了技艺生成的内在逻辑、关照了技艺传承的外在环境系统,为当代民族技艺传承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提供了破解之法。
文化传承是“文化在一个共同体(如民族)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的过程”[2]。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环境、文化自身的特质、传承人的价值选择以及外来文化的引入等因素共同影响着文化传承中的选择、适应、采借与参与[3]。综观我国民族技艺传承的现状,上述各因素相互作用下的传承环境缺失、传承主体淡漠与传承方式无效导致民族技艺传承面临着断代和消亡的危机。
民族技艺是人类集体实践活动的创造与产物。它的形成受制于特定历史时期生产力及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也折射出同时代的人文风貌与思想意识。因此,民族技艺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社会环境作为相对稳定的外在因素,构成民族技艺传承的可行性空间,深刻地影响着民族技艺的存续与发展。在当代,民族技艺的传承面临着经济与文化的双重挑战。一方面,现代大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民族技艺是与传统的手工生产相联系的,人们对产品的多样性以及方便、快捷、高效生产的追求,使传统民族技艺与市场需求逐渐脱节。另一方面,全球化背景下外来文化的引入和现代主流文化的渗透,打破了民族技艺传承的固定空间、形成了文化选择性替代的强势冲击[4]。大众文化、消费文化、娱乐文化的兴起以及人们对个性、张扬、随意等价值观念的认同与负载传统价值观念的民族技艺相抵触,民族技艺传承的文化心理不断消解。民族技艺是传统社会人民群众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进行创造并享用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文化[5],是与不同时期社会生活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当代经济与文化的双重挑战下,民族技艺的生存空间逐渐被压缩,民族技艺传承缺乏有力的宏观社会环境背景的支持。
民族技艺具有非物质属性,因此其传承有别于物质文化遗产以静态实物为载体的博物馆式的传承方式,而必然要求以人为载体实现自身的存续与发展。民族技艺传承人与潜在传承人是具有主观意识的能动主体,对于是否参与民族技艺的传承是建立在自身价值判断基础之上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对于传承人来说,技艺的外传形成对自身价值的消解。基于手和手工具的民族技艺,以人的身体性活动为起点和终点,并与个体的兴趣、素养、性情等非理智性因素紧密相联[6]。作为技艺与个体经验融合产物的诀窍和绝活,具有高度个性化及私密性。它通常涉及整个行业的关键技术,是发明者体现自身独特价值并借以获取经济利益与提升社会地位的重要砝码。因此,传内不传外、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等传统的传技观流传至今。技艺传习过程中传播与禁忌、开放与保守的矛盾依然存在[7]。对于潜在传承人来说,民族技艺的传习同样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在强势外来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熏染下,有些年轻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他们眼中,民族技艺所表现出的思维方式、审美品味及娱乐情趣是原始、落后、粗糙、土气的象征。传统手工业行业在现代社会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传习民族技艺时间长、过程痛苦,且经济回报率低[8]。技艺传承主体内在的文化体认是技艺传承的心理和情感基础,传承人与潜在传承人意向的浅淡严重阻碍着技艺传承活动的开展。
民族技艺传承的核心是技艺在传承人和潜在传承人之间的授受。在这种授受活动中,传承的方式、方法、途径等创设了传承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场域,深刻地影响着双方的信息沟通、情感体认,从而规定了潜在传承人认知图式及行动体系的构建。从历时性和共时性的角度分别考查民族技艺传承的既有模式,民族技艺的传承先后经历了古代家传世学、行会主导下的学徒制,近代学堂传授式以及新中国成立后以工厂为主导的组织分配制的不断演变。在当代社会,家传世学与传统拜师学艺的模式一直延续至今、近代的实业学堂及专门学堂则代之以工艺美术学校等专业教育,同时以满足兴趣爱好、增加生活情趣为目的的个人办班模式也逐渐兴起[9]。这些既有传承模式的自身局限性制约着民族技艺传承的有效性。其一,家传世学与传统拜师学艺的模式观念保守、效率低下。对“留艺保身”狭隘观念的固守阻碍了关键技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依靠传承人个人经验的口传心授具有相当大的模糊性,以潜在传承人模仿和反复操作为主[10]的技艺传习也充满了偶然性,试错成本高昂、传承周期长。其二,依托工艺美术学校进行的专业教育相对封闭,割裂了民族技艺传承与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互动纽带,不利于民族技艺自我发展能力的激活。其三,个人办班模式是因应大众休闲娱乐的需要兴起的,其目的并非直指民族技艺传承本身。因此其多是短时间内对一些入门知识技能的传习,无益于民族技艺的创新与发展。
现代学徒制作为融生产性与教育性于一体,以做中学为基本方式实现师徒之间技艺授受的教育模式,它与技艺生成的内在机理相契合,能够架起教育与产业良性伴生与互动的桥梁,激活民族技艺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为应对民族技艺传承的现实困境提供了有效的实践模式。
民族技艺以人身依附为载体,但同时也具备实体性特征。作为技艺产物的人造物品同样凝结着技艺内容,承载着其特殊的文化意蕴。满足需要是社会存在物能否实现自身存续与发展的内在尺度。因此,民族技艺物化产品通过生产与消费实现与人们生活的相互融合是民族技艺得到有效传承的重要途径。在历史上,民族技艺最初产生于人类为满足自身衣食住行的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而在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机械化、智能化的高效标准生产已经使人们可获取的用于满足生存需要的物质产品极大丰富。民族技艺物化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的实用性价值渐渐被剥离。然而诚如布迪厄所言,劳动实践创造了文化价值,文化产品在形式上的储存,伴随着文化价值在时间维度上的沉积[11]。传统手工艺产品以其特有的文化负载和审美情趣成为当代人守望精神家园的潜在文化资源[12]。因此,依托物化产品进行的民族技艺传承将其置于它赖以产生的生产实践活动之中,其本质是一种以物质载体为媒介的文化生产。而任何生产都以消费为最终目的,消费是民族技艺能否通过其物化产品的媒介作用得以传承的决定因素[13]。现代学徒制具有产教融合的显著特征,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学生学徒身份有机统一,其在民族技艺传承中的应用打破了以院校为独立主体进行传承人培养过程中学院派文化生产方式的自给自足性。市场机制的引入使其能够关注大众的文化消费心理、培养大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不断更新技术工艺、设计开发新产品,推动民族技艺物化产品潜在经济价值的现实转化。因此现代学徒制的民族技艺传承模式暗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内在要求,能够通过产业化运作拓展民族技艺的生存空间,塑造民族技艺传承的良好社会环境。
文化自觉是实现有意识、有目的的文化传承的前提条件[14]。文化自觉作为一种以人的精神、信仰、思维等为内容的意识状态,以对文化价值的深刻体认与赞同为表征的文化认同构成其重要的心理基础。民族技艺从根本上说是指向文化范畴的,其传承必然要建立在以心理认同为中介机制从而达至的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状态之上。在民族技艺传承过程中,现代学徒制能够从利益、情感、价值[15]三个维度构建传承主体的心理认同,从而使民族技艺传承成为理性主体的自由抉择。首先,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获取和精神价值的追求密不可分,民族技艺的传承关涉传承主体对于经济收益的考量。现代学徒制中师徒双方获得的经济补贴是一种直接的利益回报。同时校企深度协同育人实现人才供需的精准匹配并以契约的规范形式创造了一个内部劳动力市场。这降低了企业寻找适切性人才的交易成本,通过人才的内部化降低关键技术外传可能引致的外部性问题,从而也能够帮助学徒实现高效、高薪就业。其次,人的情感是行为的重要参数,它以一种不自觉、无意识的状态深刻地影响着人的选择性皈依。现代学徒制将传统的学徒制技艺传承纳入正规的教育体系之中,其所隐含的社会认可意味着使传承人的文化身份得以彰显。而被选定参与学徒制项目的传承人一般德技双馨,制度化的规范管理也降低了其隐性渎职的可能性。潜在传承人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师傅技术的精湛、更经受的是一次令人动容的匠人品质的濡化。这二者赋予传承主体的精神获得构成情感认同的重要来源。最后,对文化价值的理性认知是促使个体归属意识生成并臻于文化自觉的终极根源。现代学徒制“以文化人”的教育属性使其突破了纯粹工具理性导向的民族技艺传承的桎梏。在这一过程中,传承人与被传承人在理性认知民族技艺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基础上,产生对其文化地位与作用的深刻把握,从而生发出民族技艺传承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15]。
民族技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过程性技术,是一种潜藏在人身体之中的能力或知识。它体现在实施主体的对象化活动之中并通过实施过程得以最终确认[16]。民族技艺的本质从客观上规定了其传承过程中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现实逻辑。感性与理性、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是剥离了社会意识、作为客观存在的技术本体实现自我存续的内在规律的要求。而效率与质量、传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是负载了价值约束、作为意识产物的技术客体满足主体外在目的的要求。从合规律性的角度来看,首先,技艺的生成是感性经验与理性知识相辅相成的结果。在认知、联系与自动化的技艺生成阶段[17],理性知识以观念性的把握指导个体的实践活动。感性经验则在人与物的实质接触中实现技术本体从抽象观念向直观现实的飞跃。在现代学徒制中,学校的理论教学与企业实践交替进行,感性与理性得到有机统一。其次,民族技艺所包含的一部分内容与个体的经验相互缠绕与包裹,是尚停留在个体头脑中的、带有一定神秘色彩的缄默知识,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征。同时,以相对固定的材料配比、操作流程及检验标准所表现出的民族工艺传统是一种客观化了的知识[7],又具有鲜明的共性特征。在现代学徒制中,学校教育所传授的是民族技艺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离析出的具有共享性特征的客观化知识,而作为师傅的技艺传承人所传授的则是具有排他属性的绝活、诀窍,共性与个性得到有机统一。从合目的性的角度来看,现代学徒制对民族技艺传承内在规律性的处理蕴含着外在目的性贯彻实现的基础。它将民族技艺传承导入规范的教育体系,人才培养目标及过程的预设降低了传统学徒制的偶然性与随意性,缩短了人才成长的周期。对现代艺术设计等客观化知识的系统传授,拓展了技艺传承的深度,赋予潜在传承人进行创新的广阔文化视野与深厚艺术素养,从而实现效率与质量、传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
现代学徒制的内在属性和特征为应对民族技艺传承的困境提供了一种框架模式。然而这种框架模式潜在效力的发挥要受制于其自身价值理念、社会制度供给以及配套资源建设等因素。当下,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能够为现代学徒制传承民族技艺提供现实的保障条件。
民族技艺传承是一种文化生产,物化产品作为社会文化符号的载体参与着文化意义的生产与传递,其“物理在场”以“意义在场”为存在价值[18]。物化产品的产业化运作促进了传承主体在对民族技艺进行本源性描述的同时结合当下的社会语境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并通过产品的市场流通实现其文化意义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重新植入。因此,产业化运作只是民族技艺传承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然而,市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天然的逐利本性使其在被运用于民族技艺传承中潜藏着过度工具化导致民族技艺文化内涵旁落的危险。现代学徒制的本体价值在于“育人”而非“制器”、其生产性功能从属于教育性功能[19],这与民族技艺传承的价值旨归具有内在一致性。所以,现代学徒制传承民族技艺要防范过度工具化的功利主义色彩。一方面是技艺传承沦为流水线作业下的粗制滥造。手工生产是民族技艺的传统生产方式,它与现代大工业生产存在天然的差异性。前者强调个性化、后者则强调标准化。在手工业者坚守精益求精的同时,许多现代企业却选择了低成本的粗制滥造。因此,学校在与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项目时,要选择那些有政府财政支持的、有良好口碑的传统手工艺企业,切莫为学徒制之名而无原则地降低标准。同时,根据传承人培养的客观需要和预设方案安排企业的实训实习并严格过程管理,杜绝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的现象。另一方面是潜在传承人沦为单向度的技术附庸。民族技艺的传承对潜在传承人来说应该是一个追寻文化认同、形成角色归属,从而获得精神完满的过程。然而,在浮躁且功利的社会,民族技艺的传承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为谋生的手段。传承人只知技术、不知文化,只见模仿、不见创新。因此,现代学徒制传承民族技艺要将知、情、意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传承人的作用,在技艺传授的同时讲述动人的历史故事,培养潜在传承人的文化情怀,在非预期的偶发性事件中捕捉教育契机、激发潜在传承人创新灵感的火花。
民族技艺兼具公共性与私人性的二重属性。一方面,“文化是人类社会群体共同行为的抽象聚合”[20]。民族技艺具有文化本位性,是各个民族以其所处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为背景不断创新和传承的产物,而非单个人实践的结果。同时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涉及国家文化安全的保护、国民精神信仰的塑造等国家战略问题。因此,民族技艺具有公共性,其传承需要政府干预。另一方面,民族技艺与人的生命本体及活动相统一,工具在手,工力在身。其传承过程中每一个里程碑式的工艺革新与改造最初都形成于关键个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而那些由关键个人所掌握的专有技术是排他的,是其所有者实现个人价值的依托。因此,民族技艺又具有私人性,其传承需要作为传承人的公民个人的参与。民族技艺的二重属性内在统一。从目的与手段的区分来看,公共性所表征的文化教化功能构成民族技艺传承的目的所在,私人性所表征的利益归属及保护要求[21]构成民族技艺传承的必要手段。民族技艺传承要在立足公共价值的基础之上,对传承人的专有技术进行必要的产权保护。从手段实施的外在支持条件来看,传承人专有技术的私有产权保护又需要宏观的公共制度供给。在现代学徒制中,学校接受政府的委托履行教育职能,是社会公益的代表。企业隶属社会经济部门,代表私人利益。现代学徒制所形成的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格局,为打破传统教育界严守公共价值“戒律清规”的僵化思维,实现对传承人的利益补偿提供了潜在可能性。现代学徒制作为国家层面的教育制度设计,应该与《知识产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形成联动,尽快出台规范性的法律法规,明确民族技艺传承人专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对传承人私有的绝活、诀窍的共享性传播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偿。对于合作开发新产品的产教融合项目,要确保传承人的技术股份及其收益索取权,在技艺传承中体现等价、自愿、有偿的准市场原则。
民族技艺既包括难以言说或不愿言说的个体经验、也包括客观化了的知识。前者具有私密性和排他性,后者则容易获取,人人可得。从历史发展的宏观尺度来看,民族技艺传承始终伴随着个体经验所表征的专有技术经社会化不断转变为以客观知识为表征的共享性技术的过程。虽然民族技艺的传承从本质上不能脱离人的感性色彩的约束,但这种转变以标准化的相对程度为中介解释变量深刻地影响着技艺传承的效率和质量。民族技艺中共享性技术含量越高,技艺传承的标准性越强,则人的主观因素所引发的不确定性消极影响越弱,从而降低传承成本、提升传承的效率和质量。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社会教育建制,负载了主体的价值诉求,在民族技艺传承中要以自主、自觉的意识促进专有技术的社会化、推动传承过程的相对标准化。从必要性与可行性来看,客观技术知识的生成需要通过理性分析超越直觉传统,以形式化、逻辑化的表述赋予其确定性与明晰性。从个别经验中析离出技术知识的过程要借助科学思维和科学语言[7]。然而,大多数民族技艺传承人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倾向于对技艺本身作经验性的整体把握,缺乏将其客观化为技术知识的能力。而学校教师具有较为深厚的学科背景,能够从个别中把握一般,并对其进行合乎逻辑的表述。因此现代学徒制项目中,要加强学校教师与技艺传承人的沟通与交流,深化学校教师对技艺传承人个体经验的理性认识,通过二者的合作促进技术的客观性本质的还原。从实践方法与途径来看,客观化的技术知识属于规范性技术的范畴[16],它可以脱离个体,以可复制的载体实现保存和传播。因此在现代学徒制中,应该根据民族技艺传承人培养的目标及教育教学的内在规律,开发体系化的民族技艺传承规范文本。同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依托慕课、微课、教学资源库等实现传统纸质文本载体的数字化和虚拟化,以图像、音像、影像等可感形式生动展现民族技艺的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