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骥
(新蔡县班台分洪闸工程维护中心,河南 新蔡 463500)
根据设计单位2022年1 月编制的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灾后重建治理范围为平陌河从界河(桩号0+000)至双洎河口(桩号13+700),全长13.79 km,治理内容为:河道清障、疏浚、岸坡整修等。治理标准为平陌河新密段界河至龙泉段按照防洪标准10 年一遇,龙泉段至双洎河口按照防洪标准20年一遇。
拟建高速在新密市平陌镇刘门村西南跨越洧水河,高速公路与洧水河桥址交叉处洧水河设计桩号为3+700,10 年一遇设计水位为211.55 m,设计河底高程209.44 m,底宽15.90 m,边坡1:2。由于高速公路桥梁一跨跨过洧水河河道,该段河道治理主要是清淤疏浚,桥梁的建设不影响该段河道疏浚。因此,项目实施对洧水河规划实施无影响。
根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中桥涵的分类标准及《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中公路工程设计洪水频率规定。高速公路跨越洧水河布设特大桥1 座,特大桥设计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满足有关规范规定。交叉断面处洧水河现有防洪能力为20 年一遇,拟建某河桥梁设计标准为300年一遇,大于河道现有的防洪标准,符合《防洪标准》要求。
依据桥梁设计图,300 年一遇设计洪水时,跨洧水河桥梁的纵梁底高程高于洧水河河道300 年一遇工程后洪水位49.83~50.93 m,满足桥梁梁底高程高于河道300年一遇洪水位0.50 m的净空要求,满足有关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3.1.1 施工期对河道行洪影响评价
24 号墩位于朝杞铁路及洧水河之间,基坑深度约4 m,靠近铁路侧承台基坑采用钢板桩防护垂直开挖,其余3个方向采用放坡开挖,基坑底边缘距承台0.50 m,开挖坡率1:1。已开挖到河边,需要做导流围堰。
由于施工安排在非汛期,非汛期河道流量较小,采用围堰防水进行河道中桥梁基础施工,由于围堰范围非常小,且汛期停止施工,并清理河床,恢复河道原有过流能力,因此桥梁的施工基本不影响洧水河河道非汛期洪水下泄。
3.1.2 运行期对河道行洪影响评价
洧水河交叉断面处,20 年一遇洪水时,洪水不出河槽,河道主槽内没有布设桥墩,桥墩最大壅水高度为0 m。50-300年一遇洪水下均未布设桥墩,不会引起壅水。桥梁的建设不影响洧水河河道行洪。
根据建桥后冲刷计算成果及工程后主流线变化、流速增大情况,评价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的影响。
3.2.1 冲刷方面的影响
冲刷方面的影响。根据壅水、冲刷和河势影响分析结果,高速跨河桥梁在跨河时,河道主槽内没有布设桥墩,对河道冲刷无影响。
3.2.2 主流线的变化
主流线的变化。河道主槽内没有布设桥墩,主流线无大的变化,不影响河道河势稳定。
3.2.3 主流线的变化
主流线的变化。拟建高速采用高架桥的形式跨越洧水河,交叉断面处行洪断面内无汊道,因此不存在汊道分流比影响问题。
桥梁一跨跨过洧水河河道,3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下未布设桥墩,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因此,工程影响范围内代表性断面流速分布不会变化,主流线方向也不会变化,工程对洧水河河势基本没有影响。
24 号墩位于朝杞铁路及洧水河之间,基坑深度约4 m,靠近铁路侧承台基坑采用钢板桩防护垂直开挖,其余三个方向采用放坡开挖,基坑底边缘距承台0.50 m,开挖坡率1:1,放坡开挖影响洧水河岸坡稳定,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消除或减小其影响。
高速交叉断面上下游均无堤防,交叉断面上下游影响范围内无其它设施,工程建设对其基本无影响。
交叉河流桥址断面处河道无堤防,且桥梁底高程与现在道路高程高差在10.50~46.90 m 满足防汛抢险道路通行要求。因此桥建成后,能满足防汛抢险道路通行、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建设项目不会影响河道的防汛抢险。
建设项目的施工方案对河道行洪及运行管理、用水安全、防汛交通影响较小。施工围堰范围非常小,基本不影响河道非汛期洪水下泄。弃土运到指定的弃渣场,基本不影响河道运行管理。紧邻河道岸坡基础施工采用开挖坡率1:1施工,影响岸坡稳定,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消除或减小其影响。
某河桥梁影响范围内,目前没有其它蓄水、取水等设施,建设项目不影响各河道水资源量和水质,因此不会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造成影响。
桥梁施工前期,建管单位确定的施工方案应提交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在施工方案中应充分考虑河道主管部门的意见,服从河道主管部门的管理。施工设备设施、施工临时道路、料场、施工区、生活区等对河道管理维护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内应与河道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施工期要加强与河道防汛、水情、河务部门的联系,根据洪水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确保行洪安全。
建设和管理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初步建成的3-5 年内,加强与水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定期观测桥址断面上下游河岸的安全状况,观测河底冲淤变化,分析河势演变趋势,必要时研究增加适当的防治措施,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和减少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拆除并清理已完工的设备及设施,进行场地清理及地貌恢复。要与河道主管部门及当地环保部门协商,将废弃的油污及施工留下的其他各种废弃物外运至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并在汛期来临之前及时拆除、清理,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堤防管理和防汛抢险。场地要清理干净,恢复到原地貌形式,农田恢复到耕种条件,以利洪水畅泄。
通过水文计算、水位推算、壅高计算、冲刷计算以及其它有关的计算和分析,评价认为:高速公路桥梁的建设,对洧水河河道主流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对河势稳定无影响。施工影响左岸岸坡稳定,但通过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即可减小或消除上述影响。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基本无影响。施工对河道行洪、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管理等基本无影响。不会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