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如何把党的政治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业务中?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一以贯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秉持“求极致、敢为先”的南充检察精神,确立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鲜明导向,全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理念深度融合,解决“为什么融”。正确的思想理念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更是处理好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前提。检察机关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直接检验检察官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市院党组首先从改变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理念入手。一是学习引导。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检察长讲党课等多维方式,引导党员干警从思想、理念上去深刻认识和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法治属性、社会属性、人民属性,引领检察官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充分考量“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典型辅导。在全市两级院评选出一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让办理典型案例的检察官走上讲台现身辅导,以现场教学的形式讲授如何在办案中强化党建对检察履职的政治引领,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引导检察官在监督办案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重点督导。成立以驻院纪检组、检务督察部、机关纪委为主的联合督导组,重点督察党组、机关党委、分管领导、支部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党员干警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中是否脱节、在思想理念认知上是否存在虚化弱化问题,在思想认识和理念上谋融合。
目标深度融合,解决“融什么”。目标衔接与同向发力是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关键,检察机关只有主动置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履职目标定位,检察事业才有发展的生命力。一是“党建+服务保障”。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主动策应服务市委的大局工作和检察业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发展大讨论”,加强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深化涉农检察,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建“同心护蕊宣讲团”进校园巡讲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向党委递交合格“考卷”,向人民递交满意“答卷”。二是“党建+监督制约”。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政治智慧和监督智慧,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引导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良法善治,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党建+队伍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监督,自觉接受和开展系统内巡察,示范引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强对人、对案、对权的监督;持续用好用活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能力深度融合,解决“怎么融”。以党建为引领,助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以政治能力引领业务能力,以业务能力检验政治能力。一是抓实培训结合。着力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同堂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业务培训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加强司法检察理念、政策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培养提高检察人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履职能力。二是抓好岗位融合。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支部换届选举重塑组织架构,提高党务干部抓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能力,让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骨干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坚持系统内人员岗位交流转任机制,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检法两家人才交流学习,促进两院统一执法思想,维护司法公正。三是抓准切点契合。注重把业务工作所需与机关党建所长相对接,特别把业务工作薄弱环节中反映的思想、作风和能力问题作为机关党建的着力点,统筹谋划开展教育培训等各类活动。比如,有机结合每季度检察业务态势运行分析研判机制,重点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弱项、补短板,实现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机制深度融合,解决“常态化融”。科学完善的机制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开展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化的必然需求。一是建立学习机制。统筹建立党组专题研究党建机制、党组会前学法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习机制;坚持检察长工作会、重点工作推进会把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机制,做到年初定目标承诺、季度抓跟踪问效、年底严考核评价,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二是建立考核机制。把讲政治、抓党建和强业务融为“一盘棋”一起抓,制定《南充市检察机关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算细账与年终算总账考评相结合,把党建工作绩效考核作为业务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以考核促融合。三是建立临时党组织机制。在办案团队(组)和培训班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为提升办案、学习质效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充分发挥党性强、作风好、觉悟高、专业精的优秀党员的引领作用,努力朝着把每一名同志都塑造成优秀共产党员、把每一名检察官都塑造成“大家”的目标来推进。
思想认识有偏差。有个别干警和少数基层院仍然存在思想认识跟不上、思想理念有偏差等问题,片面认为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统筹平衡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强化法律监督,从而导致检察官身份意识强、党员身份意识弱,推进党建和业务相融合的认识缺位。
融合方式有偏差。有个别干警和少数基层院仍然存在推进融合中脱离业务中心工作跑题偏题情况,把特点、亮点、增长点工作作为主责主业;个别干警将融合简单等同于政治学习、开展活动等,没能有效发挥党建与业务“1+1>2”的融合效应。
切点切口有偏差。没有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结合点、切入点,导致切点偏、切口浅。仅仅满足于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对融合缺乏深度思考,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和提炼总结,没有把经验做法固化为机制措施,未能形成党建、业务融合推进的鲜明导向。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最高检党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创新推动党建融入业务、融入基层、融入人心。
锚定责任链条,层层压紧压实。要实行党建和业务“一盘棋”推进、“一体化”考核,切实做到组织和责任融合全覆盖,确保深度融合的各项举措抓紧抓实、落地落细,探索把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纳入检察系统内巡察内容。
强化素能提升,夯实融合根基。要聚焦提升一线办案检察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道德水准,大力推进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以案为鉴提升政治能力,着力打造深度融合的基础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