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在推进乡村振兴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党和农民的关系。当前我国不少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之间利益关系不紧密,不利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不仅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民之间建立紧密联系的有效抓手,也是壮大村社内部自生力量和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力量。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通过利润分红、助力养老、村内吸储贷款、推动土地流转等制度安排,可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群众之间的利益联结,使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个人利益深度融合,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为更好地科学推进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需要在对我国基层党组织推动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必要性梳理的基础上,分析目前基层党组织推动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寻基层党组织推动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的发展路径。
基层党组织可以引领党员和新乡贤推动建设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立和农民群众之间的利益联结共同体,密切党群关系,推动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目前,我国多个农村地区已经创新开启基层党组织引领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实践,其中河南、山东等地的党建引领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河南省信阳市郝堂村党组织引领郝堂村的党员、新乡贤、留守老人等,于2009年筹集了34 万元创立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郝堂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密切了党群关系。郝堂村的村民可将土地、房屋、林权证等作为抵押,向合作社借款,用于修房子、开农家乐、办养猪场;村集体可以从村集体借款办村集体公司,盘活村庄土地和房屋等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可以吸收村中老年人参与合作社管理,为入股老年人分红,增加了老年人的收入。在郝堂村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推动下,郝堂村实现了大变样,400多名青壮年返乡发展;2009年小学在校生只有50多人,2013年超过200人。截至2019年底,全村292位老人全部入社,累计分红146万元。
第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够规范,管理素养和能力存在不足。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社金融组织常务理事会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面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民生建设等众多的任务,不断扩大的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规模与社员规模,基层党组织干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资金合作社的运作。加之村“两委”干部基本都没有受到过正规的金融教育,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其管理和运营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素养能力存在不足,难以防控风险出现。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创新能力和规模扩张将受到限制。
第二,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可持续发展难度大。目前,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基层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村民个人入股、村庄外部乡贤支持。但基层党委、政府财政拨款根据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财政拨款也具有差异。且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长期稳定发展,不能单纯依靠基层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同时,由于目前农村内置金融信用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依然首选将存款放入银行,村社资金互助合作社吸纳农民存款难度大,引入存款有限。此外,内置金融是缺少配套政策作为指导,村庄外部资金融入村社难度较大。加之社会组织受到服务周期和购买资金的限制,其在村社内开展的金融服务也较少,容易使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后期运营管理存在混乱。
第三,制度法规不健全,市场地位不明确,基层党组织难以推动合作社建设。目前,我国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还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准入标准和监督机制还未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监管部门出于风险管控考虑不愿意给合作社颁发营业执照,导致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长期处于非法的市场地位,一旦出现问题,可能直接被清理整顿。甚至某些地方金融部门给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扣上“非法集资”的帽子,严重阻碍了农村资源市场化、货币化改革,使村社合作社无法进行融资,基层党组织难以可持续推动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
加入合作社后,农民实现标准化种植,农产品质量得到了提升。
第一,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推动。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相关要求,解放思想、加强宣传、积极有序推动,使村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基层党组织推动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不仅是农村经济建设问题,更是农村政治建设问题。一方面,基层党组织推动,有利于与党委、政府加强联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财政支持。按照《农村资金互助社暂行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具有合法市场地位的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需要具备营业场地、办公设施、保障设施等,但这一系列的要求超出很多农村合作社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党委、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的支持与推动。另一方面,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激活村庄内生动力,调动村民生产积极性,密切党群关系。基层党组织推动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有利于形成一个具体有力的抓手,提升组织治理能力,密切基层党组织和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将农民利益与村庄集体利益深度结合。
第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推动,但不是基层党组织包办。建设运营过程中要坚持农民主体原则,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经营,尽量避免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和合作社主要管理层人员是同一班人,防止基层党组织利用行政便利干预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管理。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优化行政功能,加强合作社内部功能性党组织建设,打破党员的行政职务隔阂,将有能力、有基础的党员干部专门引领服务村社金融组织的发展。让基层党组织从合作社繁琐的事务中解脱,专注于乡村振兴建设。合作社内部的功能性党组织通过利益联结、教育沟通等方式引导村民更好地经营管理,给村民更大的民主管理空间,以密切合作社内部的功能性党组织和入社村民之间、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之间的关系。
第三,健全法律法规,明确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合法市场地位。针对目前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合法市场地位不明确的现状,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基层党组织要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劳、经营效益好、信用记录优、辐射能力强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改造,对合格者颁发合法营业执照,稳妥开展信用合作。
第四,推动农业保险与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相结合,增强合作社转移信贷风险能力。农业保险是促进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做大做强的重要保障内容。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有利于让农民吃下“定心丸”,实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纳入保险范围,开展信贷保险险种试点,防范经营风险。其次,建立健全信贷风险防范转移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合理监管。面对农村“熟人社会”的特征,基层党组织要对入社成员和贷款人员的家庭背景、个人信用、偿还能力等安全信息进行审核,规避潜在风险。当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因自然灾害或经营不善遇到重大困难,引发社员大面积坏账时,要利用风险转移、风险分散手段降低风险危害。最后,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可以通过购买农业保险对入社村民进行生产保护,保障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农户经济损失,加强村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目前我国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还不是太完善,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出台有关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专门法律。已经出台的《合作金融法》并未对农民资金互助社予以明确规定。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想要获得发展,高效完备的法规体系是不可或缺的,同时这也是作为合作金融事业参与主体明确其职责的重要支撑。
管理人员及社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大多数互助社的管理者、社员及职员的金融知识都较为匮乏,也未树立先进的风险防范意识。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的不良借款大部分是由社员薄弱的信用意识导致的。
缺乏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风险预防能力较弱。在调研黄山市资金互助部时了解到,该模式虽风险防控体系相对健全,但大多数分社在落实公益金和风险准备金政策方面,更多依靠其经验来做出决策,并没有制定严格详细的执行标准。若合作社每1 万元借款中,有30 元的保险金提取额度,该资金仅用于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意外事故损失的补偿,而除不可抗力之外的风险则不包含在内,合作社在内部保险金的提取上的做法还需进一步考究。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合作社对风险的抵御能力还有待增强。
积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优化完善合作社运营制度环境。积极制定《农村资金互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不断提高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规范水平,严格落实监管主体和责任,并对地方政府所肩负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职责予以明确。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制定专门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作用。
强化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对于资金互助组织而言,不仅要求合作社管理者积极学习金融管理专业知识和技巧,而且要加强管理人员的诚信教育。此外,还需加大对群众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也让社员树立自己是资金互助社民主管理主体的意识。考虑到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人才缺乏,一方面,可和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相融合,发挥大学生村官的引导作用弥补人才欠缺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城乡人才良性互动机制,以调动城市人才反哺农村,从而给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安徽黄山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为社员办理资金互助业务。
1.农村资金互助服务解决了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2.河北隆化县茂林德利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金融帮扶,扩大种养规模,年收入增加300万元。
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对风险的防御能力。首先,从顶层设计上持续采用“两级控股,双向参股”的股权结构,实现经营管理和与资金互助组织之间的相互制衡,降低管理风险。其次,强调合作社的“两个统一”,即统一资金归集、统一管理运营和风险把控,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监管制度,明确相应监管、运营责任主体,统一决策运营降低市场风险。再次,是实行多重担保降低信用风险,建立贷后管理制度,供销合作社实行多重担保模式关键在于除了信用担保外仍有其他性质的担保。最后,实行风险防控数字化,严守指标底线。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属于农村合作金融的一部分,它的存在能够弥补农村金融服务上的空白,使农村经营体制和经济体制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有利于构建一个功能全面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因此要加强规范和引导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一个强有力的金融支撑。目前,绝大多数的资金互助组织都属于内生性,即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这种模式抗风险能力较强,也符合欧美国家合作社发展路径。但由于监管以及风险防御不到位发生问题的也很多。“黄山模式”自运营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显著,逐年增加的社员数和互助金,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以及在内部资金互助信用风险控制和运营管理方面无疑作出了很好的示范,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福建武平县百家姓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助农贷受理点。
一是股权架构模式的推广。该股权结构通过设立股权中间公司,由股权中间公司对合作社实施实际控制权,也就是占合作社50%以上的股份,再确立管理主体,管理主体对股权公司实施控制。通过股权中间公司对资金互助组织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最后资金互助组织与股权中间公司相互持股,帮助管理主体实现经营管理和与资金互助组织之间的相互制衡,降低管理风险。
二是统一管理模式的推广。首先需确定资金互助组织在当地有统一的管理主体,并根据管理主体确定外部监管主体。管理主体的选择要依据规模的大小,组织性质是否合适,群众基础是否良好以及农业产业链是否完善来选择。加之政府应尽可能地联合当地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资金互助合作社,以实现资金的统一归集、运营和管理风险的统一把控,并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对应的监管制度,明确其责任主体,统一决策和运营管理来抵御市场风险。
三是风险防控模式的推广。该风控模式的成功在于严格的选择风控数字指标,指标的选取可根据资金互助社的规模、成立时长、社员的数量来判断。另外,风控指标的选择要有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来把控,因此需要聘请具有金融和会计从业经验的人员来进行计算,并且要及时地学习其他优秀的资金互助管理的经验,借鉴优秀模式下的风险控制指标的选取,严格地将风险控制在指标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