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
深度学习最早的提出是在1976年,美国的学者Ference Marton和Roger Saljo在《学习的本质区别:结果和过程》中提到了深度学习的概念。之后,我国学者郭华教授在此基础上补充了对深化学习的见解,他认为“深度学习就是在教师引领下,学生围绕着具有挑战性的学习主题,全身心积极参与、体验成功、获得发展的有意义的学习过程”。
深度学习不同于浅层学习,学生对于知识不是被动式的接受,教师也不再是满堂地灌输,而是让学生更加主动地去探索知识,学习知识。让教师、教学内容与学生形成统一,有助于核心素养的生成。
深度学习不同于浅层学习,学生对于知识不仅仅只是表层的灌输与接受,而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参与知识的生成,运用已有的知识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能力的培养,真正地参与到社会的实践之中。
关于深度学习是否发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能将教师的教学内容转变为学生自身的内在能力。但是,需要值得关注的是,这样的转化不是直接转化,而是让学生理解教学的内容,让其成为自身的已有知识。在面对问题时,能够运用已有知识进行自主的思考,在思考的基础上再转化为个人能力。
教师在深度学习中并不是一味的旁观者,更多的是引导者。没有教师的参与,学习不再是在教学中产生,因此教师自身的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也会影响深度学习的生成,学生的深度学习与教师的引导是相辅相成的,不仅仅只是一个单向的生成,而是双向的影响。
在《21世纪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一文中,林崇德教授把核心素养定义为:“主要是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这种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即六个核心素养包括人文底蕴、科学精神;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学会学习、健康生活。
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是基于国家基础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所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为了应对当下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的培养也有了新的需求。因此,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大环境下,音乐课程结合其学科的特点,提炼学科的核心价值,让其有助于培育学生的必备能力与关键品格。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不仅要关注其音乐本体,更要看到它的教育性和社会性。运用已有的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解决在音乐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着重点是培养其解决音乐问题的能力,并将其适应学生本人的发展,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公民。
综上所述,培养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深度学习是其方式之一。关注学生的自身发展,其本身也是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体现。深度学习与学科的融合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因此作为音乐学科要促使深度学习发生,应该是在教师的引导下,从音乐学科特殊性出发,创设合理的音乐情境,设计合理的音乐活动,不断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同时积极开展音乐探究活动,从音乐学科的视角,结合教师的指导,运用已有的知识来解决所面临的音乐问题,建构属于音乐学科的思维方式,促进其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生成。
深度学习对课堂教学有着较高的要求,核心是培育学生的问题意识,发现问题能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在音乐课堂的教学过程中倡导学生进行深度学习,有利于培育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因此,笔者提出以下教学策略,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效率,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让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真正落地。
建构主义提出,知识不是用从原有的先验范畴中产生,也不源于客观环境的刺激,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去进行主动的建构。认知的不断发展,是从环境与身体的互动中所产生的。因此,教学过程是在教学情境下发生的,缺乏情境的教学课堂一定是空洞而又无趣的,深度学习在具体的环境下产生,关注学生的价值导向与知识生成,利用好学习情境的创设。在适当的情境下,教师和学生通过交流互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意识,再通过教师引导,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去解决实际所面临的问题,以此来促使学生深度学习的产生,进而培育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
以音乐学科中的音乐鉴赏课为例,在进行音乐鉴赏的时候,教师可以先创设相应的情境,为学生提供角色扮演的情景便利,让学生设身处地地感受作曲家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心路历程,从而引发学生的问题意识——作曲家是通过怎样的编曲方式来进行创作的,进而引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外,对于教学过程中的情境创设,教师也可以从身边实时出发,比如在建国70周年时身边出现的庆祝活动,采取了哪些音乐形式?又选取了哪些经典音乐曲目?从身边出发,让学生感受到音乐就在身边,时刻关注身边的音乐现象,建立问题意识,再进一步去思考。
对于教师而言,“教”与“学”一直是研究的重点,如何去教,怎么去教都是教师关注的重点。深度学习的学习对象是具有挑战性的学习单元,就存在学习内容与学生现有经验间的差距以及在差距面前学生如何作为主体进行主动活动的问题,这时教师就成了关键。教师通过教学过程,来明确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在通过对学生学情与教材进行分析后,设计符合本堂课学生的教学活动以及教学内容,借此来引导学生进行主动的探究与合作活动,在此过程中指导学生对知识进行构建,让深度学习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发生。其中单就一个知识的发现与建构就又是一门大学问,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成为教学的主体。
因此,教师在设计单元教学时,不仅要分层、分级来细化教学目标,也要从“最近发展区”来考虑学生的整体接受能力,不要低估学生未来可能达到的水平。以音乐教唱课为例,一个节奏型的使用,不仅仅只是在本节课教唱的歌曲上出现,学生通过不同的学习渠道,收集课堂外出现的歌曲及相关节奏型的应用,这些节奏型的运用不仅仅只是在歌曲上,可能也会出现在平时的生活中,将教学内容从课堂内拓展到课堂外,从整体上进行单元设计。
深度学习是相对于浅层学习所提出的,浅层学习所指代的是表面的学习,是一种低水平的认知加工,对于知识的学习是机械化的重复与被动式的接受。从学生心理层面来说未触及心灵深处;从知识的内容来说,只停留于表层知识,并未挖掘其与世界联系的内核;从教师“教”的层面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浅层学习仅仅只是停留在传道与授业的教学活动层面,专注于知识的活动,未引起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更难以产生深远的影响。
反过来,“深度”所指代的是事物的本质,深度学习所代表的即在学习中是否了解了知识的本质与内涵。但在日常教学中,不可避免地有大量重复机械性的练习,如在进行教唱课的时候,我们一句一句地教唱;学习一个新的节奏型,进行反复模唱。但是这些多次的重复,是学生理解运用的基础,只有多次反复后,才会在别的曲目中形成理解与联想。因此,深度学习不是绝对排斥浅层学习,浅层学习为深度学习提供基本的学科知识,在其基础上再来进行升华。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现在,网络技术不断革新,微课、慕课等新型教学模式成为热点,受到广泛的关注。智慧教学的出现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深度学习,也有利于更好地落实音乐学科的核心素养。不论是微课还是慕课的设计都是以学生为主体,在信息技术的辅助下构建自主学习的场域,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为同侪互助的学习方式提供更加便利的场所,实现生生互动和师生互动。
信息化平台的出现,让评测变得更加多元化,注重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生成性,关注学生的过程性评价。比如在反转课堂中,教师提前将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与设计,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时,将学习中的问题记录下来,可以通过交流平台进行讨论与思考。在线下的课程教学环节,教师让学生进行自主展示,对学生的疑问进行解答。师生之间相互交流,教师引导学生运用已学的知识,来解决学生自己所发现的实际问题,通过这样的教学过程来达成知识的构建,促进深度学习的发生。
总之,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养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深度学习为培养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提供了一种可能。教师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引导学生进行深度的思考与学习,培养其高阶的思维,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让学生的学习真正发生,让学生的音乐学科素养真正落地,让音乐的课堂更加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