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晓,高良谋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企业创新的重要性,指出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为弥补资源不足,企业多选择产学研、战略联盟或创新网络等合作创新模式。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成为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而且隐性工作技能在技术变革中发挥着战略性作用[1],隐性知识能否通畅地在企业间流动是合作创新成败的关键。战略联盟运行中,企业投入的专有核心资源被溢出,自身陷入资源困境,企业会有意规避核心知识输出,造成战略联盟高失败率[2](达到50%~70%[3])。中国企业也试图通过中外合资实现“以市场换技术”,最终却“赔了市场未获技术”,外资企业虽然带来了学习前沿技术的机会,但利己主义阻碍了技术转移,中国企业只有通过有效的合作谈判才能保持技术学习及其过程的控制权[4]。因此,如何协调企业间利益冲突和需求矛盾,激励隐性知识转移,成为合作创新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契约角度研究隐性知识管理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正式契约视角,主张依靠法律效力防范机会主义行为,解决企业冲突[5];二是基于关系交换理论的非正式契约视角,强调通过社会规范、公共道德、组织声誉等约束交易行为[6-7]。在知识管理领域,学者们对正式契约和非正式契约的认识存在争议。陈伟等[8]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证明双边道德风险下正式契约不能有效激励企业间的知识交易,而实施关系契约(非正式契约)能够增加知识交易量和创新收益;王清晓[9]研究了契约和关系共同治理下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协同机制,发现关系因素(非正式契约)有显著的积极作用,契约因素(正式契约)则不利于知识共享与创新,阻碍了知识协同的实现;但Li J J等[10]实证检验了正式契约和关系机制(非正式契约)对隐性知识获取的影响,发现关系机制促进隐性知识获取,但正式契约正向调节关系机制与隐性知识获取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正式契约在知识交易中的作用并不明确。王龙伟等[11]研究发现,企业研发联盟中契约完备程度与隐性知识获取呈现倒U关系;刁丽琳和朱桂龙[12]采用多案例证明契约控制与隐性知识转移负向关联,契约协调与隐性知识转移无直接关联。上述现象的产生源于研究仅从单一路径考虑契约的激励或抑制作用,未从多角度考虑契约的积极与消极影响,也鲜有研究在同一框架下探讨正式/非正式契约的协同效应。实际上,企业之间隐性知识转移既要依靠正式契约规制下的条款执行和公平交易,又要重视非正式契约建立的情感和关系承诺。
现有研究多停留在局部、静态的传统分析方法,无法将多种影响因素整合在一个框架内阐释契约治理条件下隐性知识转移的形成和规律,以及某个因素的改变是否导致隐性知识转移量的变化等问题。系统动力学(System Dynamics,简称SD)具有非线性、系统性和复杂反馈等特点,能够揭示多个因素的相关关系和作用规律。陈怀超、刘娴和李志宏等[13-15]利用SD揭示企业创新背景下不同阶段隐性知识共享或转移规律,并讨论自我效能、知识吸收能力、共享意愿等参数的影响。SD在隐性知识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在对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路径的分析基础上,利用SD方法,构建包含正式/非正式契约、转移机制和隐性知识转移的系统模型,意在厘清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的差异化机制和效果,探究如何通过契约来保障和提升隐性知识转移。
在隐性知识转移中,知识提供方和接收方是主要行为主体,他们之间的利益取舍、情感链接和交易行为相互作用。处于优势地位的知识提供方更为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和收益水平,由于知识交易不确定性和双方信息不对称性,在利益诱导下知识提供方更容易发生机会主义行为;而知识接收方的关注焦点在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高质量、高频率的互动联系来观察和获取更多隐性知识。一方面,正式契约确保知识交易条款的严格执行,但过于强调规则法制会阻断双方的情感纽带;另一方面,非正式契约能够加强合作企业之间的情感基础,但交易行为的监督性和可控性降低,容易引起提供方知识隐藏或接收方知识侵权等不道德行为。企业既要清楚正式或非正式契约对隐性知识转移的正负两面性,又要认识到正式和非正式契约的相容性。同时,隐性知识转移还受到多种组织因素的影响,组织能力、转移意愿或接收意愿等不足都会造成知识破损、阻碍知识转移[16]。因此,本文利用SD构建多因素作用下隐性知识转移的模型,讨论关键参数正式/非正式契约的调整和协同对隐性知识转移的影响,以及转移机制的变化情况。
在已有文献基础上,提炼出正式/非正式契约的四项转移机制。1)信任程度。Das研究认为正式契约会降低信任在组织获取外部知识过程中发挥的促进效果[17];正式契约完备度有损组织间信任关系,契约条款过于详细削弱了提供方的知识共享意愿[18]。而非正式契约依赖情感交流和相互理解,通过社会规范、道德约束等监督交易行为[19],在组织认同影响下,组织愿意相信对方是善意且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2)交易成本。正式契约就交易行为进行了具体且全面的规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为保证契约履行需要投入较多的专用性资产,提高了监督和执行交易成本[20]。而非正式契约是基于公共秩序、交易惯例等制定的规范化要求,随着交易时间的延续和交易内容的深入,非正式契约能够及时、灵活修正,有效降低了执行交易成本[20-21]。3)交易风险。正式契约针对交易流程、争议问题解决等进行约定,详细规定做什么,怎么做,以尽可能提高隐性知识转移行为的可预测性,降低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专利或商业风险[20,22-23]。而非正式契约强调在道德约束下双方自行协调交易行为,无法保证趋利性组织选择公平交易,提升了交易风险。4)契约刚性。契约刚性意味着企业交易行为的可监督、可预知,但正式契约将权利、责任和利益匹配,过于规范化的行事准则致使企业面对突发状况时难以做出相应变动,不利于隐性知识转移[11]。非正式契约则体现出契约柔性,弥补了正式契约强制约束的不足,适用于企业灵活应对无法预知的事件[24-26],交易不确定性越高,非正式契约对合作绩效的提升作用越显著[27]。
参考知识转移的SD研究[28-29],本文聚焦于特定的隐性知识提供方和接收方,界定双方隐性知识转移受到隐性知识势差、转移阈值、需求参数、转移机制、隐性知识领悟能力等影响。隐性知识势差表示提供方和接收方在隐性知识量上的差距,差距越大,隐性知识转移的必要性越大,有助于激发隐性知识的交流和重构;转移阈值表示提供方对隐性知识的保护程度,双方隐性知识量越接近,其转移意愿越低;转移机制体现了正式/非正式契约对隐性知识转移的积极或消极影响,合适的契约手段能够提升信任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专利风险和避免契约刚性,驱动提供方隐性知识转移行为;隐性知识需求是指接收方隐性知识需求越高,转移效率越高;隐性知识领悟、表达能力是决定隐性知识成功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接收方的能力越高,对隐性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越充分。由于知识延伸性和创新性,隐性知识被不断重构成新隐性知识,原有隐性知识会因使用率降低而被遗忘,由此形成隐性知识重构量和隐性知识遗忘量,同时,隐性知识重构量还受到重构意愿和重构能力的影响。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的因果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的因果关系图
为进一步探寻隐性知识转移的关系反馈和影响机制,引入状态变量、速率变量、辅助变量以及常量,构建如图2所示的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的系统流图。
图2 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的流程图
模型基本假设:1)提供方和接收方之间存在明显的隐性知识势差;2)提供方执行契约条款能够提升社会声誉和行业地位,因而存在隐性知识转移意愿;3)提供方具备丰富的隐性知识积累和应用,其知识重构能力高于接收方;4)接收方隐性知识储备有限,其重构意愿高于提供方。
SD模型包含2个状态变量(L),5个流速变量(R),9个辅助变量(A),6个常量(C)。由于正式/非正式契约的影响路径复杂,隐性知识转移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难以获得系统的实践数据。本文参照相关研究设计方程式和赋值参数,具体说明如下:
L1提供方隐性知识量=INTEG(提供方隐性知识重构量—提供方隐性知识遗忘量,100)
L2接收方隐性知识量=INTEG(接收方隐性知识重构量+隐性知识转移量-接收方隐性知识遗忘量,10)
在设定隐性知识量的初始值时,需考虑提供方和接收方的隐性知识势差,经过多次数值调整和模拟仿真,设定提供方隐性知识量的初始值为100,接收方隐性知识量的初始值为10。
R1提供方隐性知识重构量=提供方隐性知识量×提供方隐性知识重构能力×提供方隐性知识重构意愿
R2提供方隐性知识遗忘量=STEP(提供方隐性知识重构量×0.2,10)
R3接收方隐性知识重构量=接收方隐性知识量×接收方隐性知识重构能力×接收方隐性知识重构意愿
R4接收方隐性知识遗忘量=STEP(接收方隐性知识重构量×0.1+隐性知识转移量×0.2,10)
R5隐性知识转移量=DELAY1I(IF THEN ELSE(隐性知识转移阈值<0.8,接收方隐性知识领悟、表达能力×隐性知识需求参数×隐性知识势差×隐性知识转移机制,0),2,0)
因为隐性知识显性化和应用是一段时间内的阶段性表现,所以隐性知识遗忘呈现滞后特性,故采用阶跃函数表示隐性知识遗忘的过程。提供方的隐性知识淘汰系数设定为20%;相比接收方自身的隐性知识重构量,接收方对来自组织外部的隐性知识转移量的遗忘率更高,故接收方的隐性知识遗忘系数分别设定为10%和20%。
采用一阶延迟函数对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过程进行模拟,当达到隐性知识转移阈值时,提供方和接收方行为都会停止,而且提供方需要时间计划和决定后续的隐性知识转移方案。
A1信认程度=(1-正式契约)×0.8×非正式契约
A2交易成本=(1-正式契约)×0.8×非正式契约
A3专利风险=0.8×正式契约×(1-非正式契约)
A4契约刚性=(1-正式契约)×0.8×非正式契约
A5隐性知识转移机制=信任程度×交易成本×专利风险×契约刚性
A6隐性知识转移阈值=接收方隐性知识量/提供方隐性知识量
A7隐性知识势差=提供方隐性知识量-接收方隐性知识量
A8接收方隐性知识重构能力=0.1×隐性知识转移阈值
A9接收方隐性知识领悟、表达能力=WITH LOOKUP(Time,([(0,0)-(60,1)],(0,0.4),(60,0.9)))
设定信任程度、交易成本和契约刚性与正式契约负相关公式,与非正式契约正相关公式;专利风险与正式契约正相关公式,与非正式契约负相关公式。由于接收方隐性知识领悟、表达能力随时间推移而逐渐提升,故采用表函数表示,时间为60个月。
设定C1正式契约、C2非正式契约初始值为0.5,均在(0,1)内取值;C3提供方隐性知识重构意愿为0.4;C4提供方隐性知识重构能力0.2;C5接收方隐性知识重构意愿为0.5;C6隐性知识需求参数为0.6。
应用Vensim PLE软件对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的SD模型进行合理性检验。常量数值为初始值,仿真结果如图3所示。提供方和接收方的隐性知识量在仿真时间内均连续增长,且边际效应呈增大趋势,且提供方高于接收方。双方隐性知识遗忘量也随时间增加,且接收方远低于提供方。虽然,隐性知识转移量随时间增长,但双方隐性知识势差的增幅更大,一方面源于提供方的隐性知识重构能力高于接收方,另一方面源于接收方获取异质的隐性知识后需要时间吸收和整合,隐性知识量增速缓慢。各仿真曲线符合提供方向接收方进行隐性知识转移的过程,表明正式/非正式契约通过多种路径影响了隐性知识转移。
图3 SD模型的有效性检验
3.2.1 正式契约的灵敏度分析
非正式契约的参数值保持0.5不变,正式契约由0.5依次调整为0.1,0.2,0.3,0.4,0.6,0.7,0.8和0.9,仿真结果如图4a。非正式契约处于中等水平时,隐性知识转移量对正式契约具有较高灵敏度,且优势组合为(0.3,0.5),劣势组合为(0.9,0.5)。为更准确界定正式契约的有利取值,将非正式契约参数值分别取0.3和0.7,继续进行正式契约的灵敏度分析,仿真结果如图4b和图4c。该情境下,正式/非正式契约的优劣势组合依次为(0.3,0.3)和(0.9,0.3),以及(0.3,0.7)和(0.9,0.7)。无论非正式契约参与度低、中或高,正式契约的优势取值为0.3,劣势取值为0.9,且正式契约与隐性知识转移间存在倒U关系。
图4 正式契约的灵敏度分析
3.2.2 非正式契约的灵敏度分析
正式契约参数值保持0.5不变,非正式契约由0.5依次调整为0.1,0.2,0.3,0.4,0.6,0.7,0.8和0.9,仿真结果如图5a。当正式契约完备度处于中等水平时,隐性知识转移量对非正式契约具有较高灵敏度,优势组合(0.5,0.7),
图5 非正式契约的灵敏度分析
劣势组合(0.5,0.1)。为更准确界定非正式契约的有利取值,正式契约参数值分别取0.3和0.7,继续进行非正式契约的灵敏度分析,仿真结果如图5b和图5c。该情境下,正式/非正式契约的优劣势组合依次为(0.3,0.7)和(0.3,0.1),以及(0.7,0.7)和(0.7,0.1)。无论正式契约完备度低、中或高,非正式契约的优势取值为0.7,劣势取值为0.1,且非正式契约与隐性知识转移间存在倒U关系。
3.2.3 协同效应的灵敏度分析
将多个优势组合进行对比分析,以初始值组合作为对照组,得到正式/非正式契约协同效应的灵敏度分析,仿真结果如图6。
图6 正式/非正式契约协同的灵敏度分析
正式/非正式契约的最优势组合(0.3,0.7),即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都达到优势水平时,二者协同效应最佳,隐性知识转移量最大;与初始值组合(0.5,0.5)相比,组合(0.3,0.5)与(0.5,0.7)呈现明显优势,组合(0.3,0.3)与(0.7,0.7)呈现明显劣势。
计算各组合情境下信任程度、交易成本、专利风险和契约刚性的参数值,并计算不同时点上的隐性知识转移量的积累值,如表1所示。
表1 正式/非正式契约的灵敏度分析结果汇总
当非正式契约分别保持低、中、高参与度,正式契约为优势取值0.3时,信任程度、交易成本和契约刚性有主要促进作用,当非正式契约参与度由低至高变化时,三者的影响明显增强,专利风险的影响减弱;正式契约为劣势取值0.9时,专利风险有主要促进作用,当非正式契约参与度由低至高变化时,专利风险的积极影响减弱,其余三者仅有略微提升。当正式契约分别保持低、中、高完备度,非正式契约参与度为优势取值0.7时,信任程度、交易成本和契约刚性起主要促进作用,但当正式契约完备度由低至高变化时,三者的影响明显减弱,专利风险的影响增强;而非正式契约参与度为劣势取值0.1时,专利风险有着重要促进作用,且当正式契约完备度由低至高变化时,专利风险的促进性增强,其余三者则减弱。
本文考虑正式/非正式契约的多种影响路径,提炼出信任程度、交易成本、专利风险和契约刚性四项转移机制,并结合隐性知识转移的复杂性和系统性,运用SD方法,构建正式/非正式契约影响隐性知识转移的SD模型,将正式/非正式契约、转移机制和隐性知识转移作为关键观测参数,经仿真和灵敏度分析得到正式/非正式契约的影响效果及相对应的转移机制。本文SD模型有效模拟了隐性知识转移过程,研究指出:1)中低水平的正式契约更有利于隐性知识转移。正式契约完备虽然能抑制专利风险,但对信任程度、交易成本和契约刚性的消极影响过大,降低隐性知识转移量。2)与正式契约相反,中高水平的非正式契约更有利于隐性知识转移。非正式契约通过提升信任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和契约刚性,多种路径的积极影响削弱了专利风险的消极影响,整体上促进了隐性知识转移。3)正式/非正式契约存在互补性,正式契约的强制、快速和非正式契约的灵活、迂回并不排斥,二者协同比单一契约更有助于隐性知识转移。
企业合作创新应以非正式契约为主,正式契约为辅。知识接收方与提供方是需要与被需要的依附关系,在知识交易中应规范双方行为,采取合理的契约手段实现隐性知识的有效转移:1)制定明确的规则和程序,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监督和惩罚机制,确保正式契约的高效执行;2)建立情感信任,提高双方行为的可预测性,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提高知识提供方的主动性;3)加强双方的人员交流、参观学习等非正式沟通,增强知识接收方的知识理解、渗透和融合能力,实现接收方内部环境与外部知识的匹配性。
模型中变量选取和关系赋值等均基于以往文献得出,缺少相关实践检验,未来研究可从企业获取数据来求证相关结论,从而进一步修正和完善模型。正式/非正式契约对企业间隐性知识转移影响效果或许会随时间变化,未来研究可采取纵向案例分析动态情境下正式/非正式契约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