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婷
内容摘要:从《生人妻》文本来看,以往研究认为该小说表现的是封建势力重压下男权对女权的压迫的论点似乎并不合适。小说中,男女主人公之间是有感情的,且男主人公“卖妻”的行为也并非是为了自己。本文拟采用文本分析法,通过对男女主人公内在心理变化的分析,挖掘出隐藏在他们复杂心理背后的社会悲剧。
关键词:《生人妻》 男女主人公 内在心理 社会悲剧
《生人妻》是四川作家罗淑创作于20世纪30年代的一篇短篇小说,它以军阀统治下的四川农村为背景,讲述了农民“卖妻”的悲惨故事。据《中国风俗辞典》解释,“生人妻”意即丈夫还在,妻子改嫁,[1]其具体形式也在《紫阳县志》中有详细介绍:“不用礼行,不吹不打,乘夜摸黑进行。”[2]因为娶“生人妻”易生是非。小说发表后收获一片好评,罗淑也因此被视为“很有才华,很有希望的青年女作家”[3]。小说从发表至今,对它的讨论与解读大多都围绕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男权对女权的压迫,封建礼教下妇女的悲惨命运,以及女主人公的反抗与觉醒方面。然而当我们抛开外在因素,只专注于小说文本本身,专注于男女主人公的内在心理时,笔者有了不一样的发现。因此,本论文以《生人妻》文本为研究基础,通过对男女主人公内在心理活动的详细分析,挖掘出隐藏在他们复杂心理背后的社会悲剧。
一.《生人妻》以军阀统治下的四川偏僻农村为背景,描写了封建势力重压下农民出卖人妻的悲剧,小说采用的是倒叙的手法,为方便对男女主人公内在心理的梳理,本文将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论述。小说中,男主人公卖草的男人最终做出卖妻的决定是经历了“犹豫不决——赌气卖妻——羞愤屈辱——内疚后悔”的心理变化过程的。
最开始,男人对于卖妻的提议是犹豫不决的。这个主意最开始是热心的九叔公不忍看他整天为生计发愁而给他出的,并且还劝说这也是为女人好:“依我说,你那个媳妇儿,放她一条生路去。”[4]起初男人并没有答应。可“这些话像石子样的横亘在他心里,他不时阴沉了脸,坐在树荫下,手摸着腿肚子想事情”[4],在把所有能维持生计的办法都想了一遍后,最终还是把想头落在了妻子身上:“卖掉她去——落得大家一干二净。”[4]但在得知三婆靠劳动艰难生存的消息后,“内疚象毒虫的口,在他心上恶狠狠叮了一下”[4],他对靠卖妻谋生存的念头又产生了犹豫与迟疑。在古代社会,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如今,丈夫却要为了生存,将妻子嫁与他人,这不仅意味着失节,还意味着丈夫的无能。一方面,卖妻的耻辱会让从小在封建礼教熏陶下长大的男人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与羞辱,但另一方面,生存的压力又逼迫得他几乎要喘不过气了,因此,在这个阶段,男人的心理是在卖妻和不卖妻之间反复变化的。
在这种犹豫不决的心境下,原本沉默忠厚的男人开始性情大变,成天睁着布满红丝的眼寻衅闹事,妻子则更是他肆意打骂的对象。而让男人由犹豫不决到决心卖妻的转折点是源于一场一碗玉米糊引发的吵闹。女人不小心将一碗煮好的玉米糊泼倒了,男人便抡起一块灶砖便向她砸去,两人因此发生了争吵,男人咆哮说女人是瘟丧,女人也怪说跟男人过不下去了。女人决绝的话语與冷然的神气,激起了男人的骄傲心和妒意,于是,他转身赌气般地去找了九叔公。在这前后转变的心理活动过程中,男人因为自尊心对于卖妻犹豫不决,却也为维护自尊心而决心卖妻。
而当两天后九叔公悄声告诉男人找的是胡家堰塘胡大后,男人感受到了无尽的羞愤和屈辱:“哦!胡大!那个惯在场口上找人喝酒,自己一毛不拔,谁提起都要吐口唾沫的瘦鬼。他?如今来提他的妻子?”[4]他没有说任何话,甚至转身就走开了,直到九叔公要一句回话,才略微踌躇又干脆而坚决地回复:“好!算事!怎么都行!”[4]在这个心理阶段,男人产生的这种羞辱感同样也是因为自尊心作祟,之前他找九叔公卖妻就是自尊心的驱使,但等九叔公真的将买家找好了,他才真正意识到这件事情没有回头路了,前面所论述卖妻的耻辱感又开始在他心里发酵,再加上他的妻子即将要嫁的还是一个大家都厌恶、他也瞧不上的人,他的这种耻辱感就愈发地强烈,但同样又是为了保全面子,即使他对胡大再不满意,却也只能答应。
而当男人回到家将事情告诉妻子后,两人都陷入了沉默,此时,男人的心里既满怀着对妻子的愧疚和对卖妻行为的后悔,也有不得不遵守契约将妻子送走的无奈。因此,当这种沉默被象征着不吉利的猫头鹰的叫声打破后,他对女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事到如今,人家哪肯打了空轿子回去?说不来的事,哎!”[4]意料之中的,男人的这种劝说换来了女人的责骂,而这种责骂正戳中了男人的心坎,他欲解释却又说不出话,只能急得直跺脚,好不容易说出的“娘哟”两字也颇带有委屈的意味,待他缓过神来后,又急急发出爆炸似的吼声为自己辩解:“我,我未必不是娘养的!我犯了什么王法?我该受这活罪?”[4]但这辩解却显得苍白又无力。在男人划柴点灯时小说对他此时的面貌作了描写:“在暗淡的油灯下,那张方正微黑的脸显得特别委琐惨白,眼珠更是可怕的陷落了。”[3]相由心生,由男人此时这张完全已经看不到生机与活力的脸,足可以想象他此时内心的煎熬与痛苦。紧接着男人摸出一根银发簪递给妻子,那是女人前不久才抵押出去的用了二十几年的银发簪,男人将它赎了回来。在递发簪给女人时,男人说了一句话:“哪!把这拿去。”[4]而与这看似稀松平常,甚至有些粗鲁的话语形成对比的,是男人递发簪时颤抖着的手,这是男人用卖妻的钱赎回来的,而这钱是他以后赖以生存的支撑,但他却依然选择用它去赎女人随身很久的、有着很深感情的饰物,也许是想让女人在新夫家时不那么孤独,由此可以看出男人对女人的情谊与内疚。也正是因为这根银簪,女人最终默认了男人将自己卖了的事实。在最后女人离家时,男人也只是点点头并不作声。
二.作为被卖的一方,女主人公经历了“生气不肯——心软接受——反抗出逃——后悔出逃”的心理活动过程。不同于对男主人公心理变化的重点在女人再嫁的夜晚,女主人公心理变化的重点则在来到新夫家后。
最初当女人得知自己被丈夫卖了之后,小说描写她是“象受了极大的重压,不言语,也不动弹,静悄悄的,陷在这死一样的岑寂里”[4],在沉寂被打破,男人进行劝说后,女人情绪激动起来,开始责骂男人“好人”、“狼心狗肺”、“全不要良心”,边骂还边浑身打战,喘气,甚至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足以可见女人对再嫁的抵触与她对男人的生气和失望。
而当她看到男人将她前不久才抵押出去,伴随了她多年的银发簪递给她时,女人连说话都是带着颤音的,一句“你几时赎回来的?”[4]包含了她当下所有的喜怒哀乐。但她也明白这根簪子对于男人的重要性,这对于她自己而言只是一个念想,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但对于男人来说却意味着希望,活下去的希望。因此,她伸过去接的手马上又落了下去,哽咽着连连摇头:“我不要!——你留着有用处,我,——我不要呵!……”[4]银簪仿佛一柄锋利的小刀,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隔膜给划开了,使得那纯朴而真诚的感情从中涌了出来,从而到达了对彼此双方相互的理解。[5]于是,女人牵起衣角揩干眼泪对男人说“我走”,甚至在走出不远后还回头提醒男人别忘了收晾在桑树上的衣服,足可以看出女人对男人的爱与不舍。
当女人坐着前来迎接她的小轿来到新夫家后,最初她就像一头温顺的小绵羊任由新夫家人摆弄。不管是自称她婶娘的蹩腿老太婆是如何像验证货物一样,用审视的眼光将她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还是提来一桶热水和一套新衣裳,让她先去隔壁猪圈“洗晦气”,亦或是新夫家人替她装扮,她都没有任何反抗,而是乖巧地照做。甚至在猪圈洗澡时,还顺便给猪圈里的猪喂了吃食,在看到它们争着抢食时,她才露出了久違的微笑,因为在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只有劳动才能让她找到以往的熟悉感,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新夫家给她准备的新房屋内也乱糟糟的,堆满了锄把和篾篓之类的东西,还有一幅没按把手的新凿的石磨,怎样看都不像是一间婚房,而且胡大既能够买得起妻,就说明他家境应该不错,但给女人安排却是一间又旧又乱的屋子,足可以想象他们对女人的轻视态度与女人以后在新夫家的艰难处境。而当女人一出现在酒席上,就受到了客人们的七嘴八舌的不怀好意的评价,这让“她觉得一头钻进遍是针刺的小林,进不得,退不得”[4],而她的新丈夫胡大却只是裂着两瓣大黄牙痴痴的笑,仿佛颇为客人们的赞美而自豪,丝毫没有要护着她的意思,弟弟小胡则更是时不时抬头瞅她,这一切都让她感觉不适,但也仅仅是不适而已,她依然没有反抗的念头。直到老太婆让她去给中间人九叔公敬酒时,这个拆散她与她丈夫的罪人,她的内心终于有了波澜,“她起了点恨意”[4],但她终究还是把酒给敬了。后来到要和新丈夫胡大喝交杯酒时,她也是不愿意的,在被人拽着手不小心将杯盏给打翻后,她受到了胡大的打骂,她感到委屈,自来到新夫家后受到的一切待遇都让女人感到委屈。但真正让她产生逃离念头的导火索是小胡欲趁大胡醉酒后对她行不轨之事,在她一掌将小胡打倒在地上后,小胡那在地上仍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的蠕动感,给了她一种奇特的恐怖与胁迫,于是她不顾一切地逃离了胡大家。
在女人疯狂奔跑的过程中,体力渐渐不支,再加上天黑看不清路,最后她腿一软,滚下了路旁的山坡。等她再睁开眼时,她躺在一个“冰凉、坚硬、凹凸不平的地方”,全身上下都到处是伤口,疼得厉害。她懒得去管,只竭力思索来这的原因,在猛省过后开始懊悔:“简直在发疯,谁叫我要跑的!”[4]但她的懊悔并不是为着自己,而是觉得自己逃走的行为肯定会连累男人:“定是找他扯皮去了!……我倒害了他!”[4]于是在天亮后,她辨清了方向,挣扎着爬回了原夫家探听情况,但听到的却是男人被保甲抓走的事实。
三.以往大多数研究者都将这篇小说的主题阐释为封建势力重压下男权对女权的压迫,认为其表现的是封建礼教下女性的悲惨命运,但笔者通过上述对男女主人公心理变化过程的分析认为,这篇小说它主要想表现的是对艰难时世下底层人民命运的关注。
作者将故事背景选取在四川沱江上游西岸一个偏僻的山坳里,男女主人公是一对从外乡漂泊而来的夫妇,卖草的职业是他们搬迁到这里来时才开始的。那么,在来到这里前,他们是干什么的呢?从小说中“方整的麦田就摆在他们的眼里,那原是他们的产业,那长着绿油油的麦田的田”[4]这几句可以看出,他们也曾是拥有属于自己土地的自耕农,根据吕登平在《四川农村经济》中的调查,从民国元年到民国二十年,农耕农减少,佃农增加,自耕农有沦为佃农的趋势,而在1935年的调查中,在偏辟地区,即使是小地主和自耕农的生活也很艰难。[6]由此可推断出,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应该是受到农村经济破败的影响,不得已卖掉自己的土地而流落至此的。从他们的经历同样可以推断出当时社会中与他们情况相似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因此,为了突出他们这种困苦的普遍性,作者甚至都没有给他们起名字,只是用第三人称“他”和“她”代替。
但这还仅仅只是开始,小说中男人“卖妻”的行为虽然有与妻子置气的成分在,但更多的是为生存的压力所逼迫着。随着经济的愈发萧条,渐渐地,他们在山坳里靠卖草维持生计的平衡又被打破了,农村经济的破产导致养牲口的人家越来越少,没有人再需要他们的草了,无论男人挑着担子走了几家几户,将价钱减到多低都无济于事,他们最终还是被生活逼上了绝路。卖妻实属是男人的无奈之举,他既不是像《赌徒吉顺》中的吉顺因为欠下赌债需要典妻还赌,也不是像《为奴隶的母亲》中的黄胖子那样对妻子毫无爱意,只是将妻子当做来钱的工具。虽然他与他们一样,都有着很强的男权意识,会对妻子进行打骂,觉得妻子像件归属于自己的物件,可以任自己随意支配,但他与他们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他是爱他的妻子的,这一点从他决定卖妻前的各种犹豫不决,卖妻后的懊悔与痛苦和拿卖妻的钱赎回妻子随身多年的银簪就可以看出。更何况他卖妻的目的从来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让妻子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不再跟着自己受苦。而他的妻子则更是对他有情,她看到簪子时的惊喜,想要却又最终收回去的手,以及在孤独地走出家门后仍不忘回头提醒“当家的”记得收衣服的体贴,都体现了她对丈夫的关心和依恋。当在胡家受到胡大的训斥委屈不已时,她第一反应也是想到丈夫,想着如果他知道自己嫁过来后会受到如此羞辱,一定穷死也不会让她过来。而当她逃跑摔下石场伤痕累累地醒来后,第一时间想的也是自己逃跑会不会连累丈夫。在小说的最后,还硬撑着不适的身体回到了家,目的就是为了确认丈夫是否安全。《生人妻》这篇小说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男权社会中男女两性之间的割裂和隔膜,它用情感这一纽带将夫妻二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将他们看作一个整体,着重表现他们的困窘生活以及他们在面对困窘生活时的辛酸。
《生人妻》的写作不仅是受到当时动乱的社会环境的影响,还与作者罗淑的成长环境息息相关。罗淑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在她幼时,她的父亲罗树屏买了一处熬盐的灶房,办起了“聚兴灶”,她“每日看到的是熬盐工人的非人生活和农村濒临破产的景象,盐工和贫苦农民的悲惨命运刺激着世弥幼小的心灵”[7],于是她开始拿起笔为贫苦的劳动人民发声。因此,《生人妻》所要表现的主题并非是封建势力重压下男权对女权的压迫,而是艰难时代下底层小人物生活的艰苦以及他们的无奈。
参考文献
[1]叶大兵,乌丙安.中国风俗辞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
[2]紫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紫阳县志[M].西安:三秦出版社.
[3]秦洪平.泼辣非反抗:再论罗淑《生人妻》[J].运城学院学报,2018,36(04).
[4]罗淑.生人妻[M].广州:花城出版社,1981.
[5]赵丹.中国现代文学中“典妻”题材作品的主题流变[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1(01).
[6]吕登平.四川农村经济[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
[7]艾以,沈辉等.罗淑罗洪研究资料[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0.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