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鹏,刘爽健
(北京大学国内合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海淀,100871)
乡村全面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而高校教育帮扶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我国高校历来有着教育帮扶的传统。以1996年《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和2006年《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为纲领,高校长期以来一直通过“三下乡”和“三支一扶”等方式为国家的反贫困事业贡献着力量。[1]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高校采取自上而下、全系统参与的方式,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尽锐出战,积极投入脱贫攻坚事业中,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2]然而,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教育帮扶的工作定位与核心内涵正在发生着深刻改变,对高校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急需在探索中加以破题。
脱贫攻坚是在政策强力牵引下开展的短期战役,具有紧迫性、优先性、阶段性的特点,而乡村振兴则关注长期战略目标的达成,强调解决全局性、长周期、复杂性的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在脱贫攻坚阶段,国家政策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并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等具体要求,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是到203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实现乡村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的全面振兴。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的内涵更广泛,旨在通过久久为功的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
在脱贫攻坚阶段,扶贫对象主要聚焦于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扶贫的主要目标是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这些扶贫对象虽然数量大、分布广,但是其面临的生存问题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同质性。因此,全国的脱贫攻坚工作从标准到举措具有较强的共性,更多是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做好“规定动作”。而乡村振兴则是统领农业、农村、农民全面发展的整体性战略,工作对象覆盖了全部地区和农村人口,由于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经济状况、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等方面差异性较大,每个村庄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困境也不同。因此,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的工作对象不仅范围更广、规模更大,更重要的是工作对象的异质性非常强,需要开展个性化的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做好“自选动作”。
在经济学的范畴内,贫困问题首先是指物质生活的贫困,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社会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相较于其他维度的贫困,物质生活的贫困是最初级的贫困。脱贫攻坚阶段重点攻克的贫困是物质生活的贫困,重点帮扶的贫困人口是在贫困地区因物质条件匮乏而处于绝对贫困中的人口。物质贫困具有可逆转性,外力因素在较短时期内就能够改变这一状态。在乡村振兴阶段,帮扶的重点任务则逐渐转移到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为此,需要采取巩固为主、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从单维度的物质帮扶转向多维度的治理帮扶。例如,要从物质帮扶向物质和精神帮扶并重转变,改变单纯“要物给物”的方式,推进物质与精神双提升;要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先富帮后富、先进带后进的共同富裕理念和社会机制。
通常情况下,推动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主要动力有两种:一是外部动力,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外的物质、资金、技术、智力帮扶;二是内部动力,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改变的物质能力与精神动力。外部动力主要作用于早期的脱贫攻坚阶段,表现为“输血”式帮扶;内部动力主要作用于后续的巩固脱贫和乡村全面振兴阶段,表现为“造血”式帮扶。在乡村振兴阶段,要着力推动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一方面,要夯实乡村产业富农基础,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加快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创新产业业态,改革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多元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从乡村产业扶贫向乡村产业兴旺转变。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赋能为贫困地区强筋壮骨。如着力提高农村地区基础教育质量,阻断贫困家庭代际传递;广泛开展多元化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转产就业能力和自主创新创业能力;持续创新科技服务下乡形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等等。
教育帮扶是北京大学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3年起,北京大学(以下简称北大)开始承担定点帮扶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的重要任务。经过多年努力,2020年5月16日,弥渡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全县实现高质量干净脱贫。当前,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重要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的历史阶段,北大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与尝试,通过多领域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3-4]
变“输血”为“造血”是乡村振兴背景下高校开展帮扶工作的关键目标,发展乡村产业是乡村实现内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阶段,北大在持续做好帮扶资金投放、农副产品购买等原有输血式帮扶的基础上,积极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和弥渡当地产业与资源禀赋,以全产业链视角,试点开展了一系列产业帮扶与培育项目。一是在项目引进上,充分调动校办产业和校友企业的积极性,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例如,针对弥渡特色的古树茶产业,北大校友企业以“企业+村民+合作社”的新模式开发了弥渡古树茶系列产品,通过让村民做股东的方式,将产业发展与村民致富紧密绑定,强化以村民为主体的产业发展路子。二是在资金与金融配套上,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黄益平、赵耀辉等专家学者帮助弥渡设计并实施了“担保基金助力产业发展”项目,从总体思路、发展模式、基金用途、资金来源、运营管理和组织保障等方面给予当地具体的指导。三是在市场渠道上,针对当地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北大通过协调当地与社员网等线上平台的合作,开辟了电商助农、直播带货等销售模式,借助北大传播能力拓展销售渠道,有力帮助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北大持续聚焦帮扶县脱贫后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因地制宜、对症施策,充分发挥教育、师资等优势,瞄准人才振兴等领域,打造面向教育系统、面向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的品牌项目。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北大推出“乡村振兴千万带头人培养计划”,充分利用高校教育帮扶联盟各兄弟高校的优势资源,汇总整合优质内容,计划通过5年时间为乡村培养万名骨干人才,形成乡村振兴人才学习的稳定渠道和平台,首期于2021年12月10日开班,一经推出,就得到相关帮扶高校、帮扶县的热烈响应和支持,报名踊跃,该计划首期报名学员1826人,覆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6个市州,209个区县旗,成为当前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一个开创性品牌项目。此外,“博雅自强班”是北大在教育帮扶弥渡工作中的又一示范性项目。在北大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弥渡出台了《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聚焦高中培养质量提升这一关键环节,完成了新一届“北大博雅自强班”的改革调整,通过引进北大和社会有关方面优质教育资源,弥渡全面提升高中教学教研和管理水平、办学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乡土社会,乡村文化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在助力乡村文化方面,多年来,北大充分发挥人文社科领域研究优势,秉承“立足乡土、研究乡土、服务人民”的精神,立足乡村实际,依托多个院系,在云南弥渡、安徽潜山和江西抚州开展基层乡村治理模式研究与实践,不断探索乡村振兴的“北大方案”。在云南弥渡,北大十分注重弥渡县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挖掘整理散落于民间的200余个经典花灯曲目,帮助培养花灯传承人,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代代相传。弥渡县民歌《小河淌水》享誉世界,围绕这一文化品牌做文章,组织学校专家策划、制订“《小河淌水》整理改编70周年研讨会”“小河淌水国际民间音乐季”规划方案等,力图打造一个独具特色的民间音乐圣地,提升弥渡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安徽潜山的“万涧试点”,北大提出了“陪伴式”乡村振兴模式,组建了“回味乡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涧行者”妇女公益组织。在江西抚州,北大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立足抚州古村遗产和文化优势,推动乡村文化遗产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将金溪县游垫村打造成为远近闻名的“数字科技古村”,成为江西古村保护和活化利用的新典范。
在脱贫攻坚阶段,大多数高校主要通过开展“三下乡”“三支一扶”、教育培训、捐款捐物等方式完成脱贫指标,在帮扶模式上具有较强的同质化特征,高校的特色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千校一律”的问题较严重。在乡村振兴阶段,帮扶工作面临着从共性任务向个性创新的转移,同质化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和解决。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层次分明、责任不同的大学体系:既有承担“双一流”建设任务的重点学府和普通的本科院校,又有职业技术学院;既有研究型大学,又有应用型大学。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大学在办学实力、学科设置、特色专长方面有所不同,因此,也应相应承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帮扶责任。例如,研究型大学应更多开展学术研究与科技帮扶,农业、师范、医学、法律等应用型大学应关注对口领域的实践帮扶。[5]这样才能更好地将教育帮扶工作与高校自身发展融为一体,形成双向促进的良性循环。
帮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问题是乡村振兴阶段教育帮扶工作亟待解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脱贫攻坚阶段,帮扶工作主要是以“定点”模式开展的,这种模式便于各高校明确“责任田”,更好地调动全校资源在短期内尽快达成脱贫目标。但缺点是高校“各扫门前雪”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利于整合跨高校、跨系统的帮扶力量,针对贫困地区综合性客观需求,开展“全局最优”的资源配置。因此,在乡村振兴阶段整合各高校优势资源、协同打好“组合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北大牵头成立的教育帮扶高校联盟已经开始在这一方面进行机制创新,针对联盟高校在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多领域问题,统筹联盟内在这一领域具有比较优势的兄弟高校,开展跨高校的协同帮扶,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此外,教育帮扶也不仅仅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更离不开政府、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高校要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纽带的作用,用好社会影响力和校友资源,动员和鼓励各方社会力量加入教育帮扶中,建立一套全社会参与、各尽其职、各施所长的协作机制。
评价机制是教育帮扶工作的指挥棒。在脱贫攻坚阶段,教育系统针对脱贫任务的特点建立了一套标准的、可量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十分有效地促进了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然而,在乡村振兴阶段,面对新形势下帮扶任务的性质与特点,原有的基于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视角的量化评价体系已经不再完全适用,迫切需要建立更长效、可持续激发高校内生帮扶动力的评价机制。例如,有专家指出当前的考核评价机制应把帮扶成效与高校职称评审、职务晋升、院系与部门年度考核评估等结合起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需要实现联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激发高校教职工参与帮扶工作的积极性。[6]此外,评价工作的主体也是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目前,教育帮扶的成效评价是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各高校参与互评。这里面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帮扶高校,都既是帮扶任务的“运动员”,又是考核评估的“裁判员”,缺乏来自第三方的监督和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7]在乡村振兴阶段,应将社会评价特别是来自帮扶对象的意见纳入整体评价体系,让人民群众成为阅卷人,保证考核评价的结果真正反映了帮扶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