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能否又以单位欠薪为由索要补偿?

2022-02-18 09:47
工友 2022年2期
关键词:足额丽丽工友

《工友》编辑部:

因为需要随男友前往外地工作,我通过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呈的方式,已经从公司离职。时隔两个月,我能否基于公司拖欠我的工资为由,要求其支付离职经济补偿?

林丽丽

声明:本栏目部分内容将同步推送至“工友谭法”微信公众号,所支付稿酬含该公众号稿酬。

扫描二维码

关注工友谭法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信息

进行在线咨询

林丽丽读者:

你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离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离职的,的确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支付。但问题在于你离职的理由是需要随男友前往外地工作,甚至已经通过提前30天提交辞呈的方式离职,而这一理由并不在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之列。在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虽然公司有拖欠你工资的事实,但你再次以此为由索要离职经济补偿显然不能成立。

猜你喜欢
足额丽丽工友
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财政部苡心芰ΡVぱ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画一画
《咔嚓!老田就爱高丽丽》
春·工友
I love my family
丽丽的周末
工友的愿望
向“桥”里的工友们看齐
团员给工友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