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正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支撑

2022-02-17 18:27李斌雄杜泓锐
关键词:正义马克思物质

李斌雄, 杜泓锐

(武汉大学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2)

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转变,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已然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首要奋斗目标。“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反映了人们对现实世界物质生活的期许,而且反映了人们对全面自由的精神生活之向往。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共同富裕时,明确要求推进“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1)习近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求是》2021年第20期。。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是指,在消除贫穷和两极分化的基础上,实现广大人民的物质生活普遍富裕。区别于具体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是一个抽象概念,是人们在精神层面上为生活注入归属感、意义感、收获感的基本生命活动,这些精神活动的频率、内容和品质是判断精神生活富裕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应当具备三个层面的基本内涵:全体人民共同享有获取精神产品的基本权利,共同参与精神资料生产即创造性的精神劳动,共同摒弃低劣落后的文化习俗、弘扬和发展积极健康的社会主义文化。当前,随着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这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人们精神生活的根本意义问题,反而使人们的精神生活呈现出日益复杂的境况。这种复杂性受到资本、科技、大众文化等现代性要素的支配。资本的扩张拓宽了人们精神生活的空间维度,却也使人们容易受到拜物教的支配。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精神活动的展开更加便捷,但又使人们受到工具理性思维的牵制。大众文化的兴起满足了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但也较难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反而使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了娱乐化、享乐化、媚俗化的形变。对此,不少学者从文明与文化传统的视角剖析了如何将精神世界从现代性的时代症结中超脱出来,吁求以高尚的文化传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来规范人的精神生活,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诚然,文明与文化传统是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根基与底蕴,它浸润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之中。但深思之,即使置于同一文明与文化氛围的调控之下,为何人们的精神世界依然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这是因为,人们精神生活的发展不仅需要外在文化与环境的基础性激励,更需要主体内在、自觉且能动地从物性需求中实现超越与提升。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下,可以发现,人们精神生活的能动性与内在超越性不是抽象的,它并不完全在物性的生活之外,而是建立在现实的感性实践活动基础之上,并且与劳动这一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密切相关。那么,劳动究竟如何推动精神生活的发展?怎样的劳动才能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

一、劳动:精神生活的意义生成

劳动是人们生命的存在基础与生活的意义源泉。提起劳动,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肉体上的辛苦与精神上的强迫。这与人类思想发展史上对劳动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审视密切相关。古代中国,统治阶级奉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之,治人者食于人”(《孟子·滕文公上》),劳心者即统治阶级是凌驾于劳力者即劳动人民之上的,统治阶级轻视从事劳动的人民,认为劳动者的精神不够高贵。古代西方,劳动同样与阶级相关联,被看作是“屈居下级的标志,是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男子所不屑为的”(2)凡勃仑:《有闲阶级论》,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0页。。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市民社会和商品关系的发展,劳动才得以摆脱消极印象的束缚,在物质生活中被赋予了积极意义,被看作是“人用来增加自然产品价值的惟一东西……是人的能动财产”(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2页。。到了黑格尔那里,劳动才得以摆脱物质财富的桎梏,被赋予精神生活的意义。黑格尔将理性、精神性寄托于劳动之中,将人通过劳动实现自我生成的过程看作人的精神生活向着自由的转化。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观念不同,马克思反对抽象地讨论精神生活,他认为精神生活作为一种主观活动,并非独立存在于精神或意识领域,而是在劳动中产生,并依托于客观世界而存在。他将物质生产实践视作精神能动性的现实基础,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阐述劳动与精神生活的相互关系,在生成论、主体论和价值论的向度上,揭开精神生活的神秘面纱。

其一,在生成论的向度上,劳动是精神生活得以存在的基础。精神生活是人们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托于“人”这一物质本体而存在。那么,人又因何而存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表明,人们的生存与生活的需求依赖于劳动,劳动创造了人。作为现实的、活动着的个人,首先必须拥有衣、食、住等基本物质生活条件。为了创造这些生存必需的物质条件,人们必须开展生产劳动。因此,劳动成为人们生存、生活的首要前提和必要条件。在满足了人们生存的自然属性需要之后,劳动才能进一步推动人们精神生活与精神世界的出场。这表现为作为精神的“前身”——意识的出场。人的劳动是在思想、意识、意志等精神范畴的引导下发生的创造性活动。于人而言,不存在没有“意识”参与的劳动,这也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所在,“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9页。。具体地说,动物只按照自己生命需要的本能进行生产,只需确保自身的生命存在状态,因而它们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却可以把生命的生产劳动变为自己意识的对象。人们通过明确的自我目的与意识,得以在生产劳动中超越自然、构造生产、确证自我。人改造自然界的劳动是全面的、富有精神的。由此看来,精神性范畴是人们劳动的本质所规定的重要范畴。尤其,当劳动在社会分工上出现差别之后,“意识”这一精神世界进一步升华,推动着精神生活脱离物质生活的表壳,获得独立的外观。“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4页。。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精神生活获得了其相对独立性,但精神仍不能脱离人的肉体而孤立地建造自己的独立王国。因为,精神生活所依托的个体不是超验的、抽象的个体,而是历史的、社会的、实践的个体。一旦离开现实的个人,精神生活必然陷入超验的理性思辨范畴,最终肉体与精神相剥离。这时,精神生活虽被赋予至高无上的独立性,但也会陷入唯心主义的鸿沟。而现实的个人,一般是社会的、处于特定历史规定之下的个人。因此,依赖于现实的个人而构建的精神生活必然会受到特定历史条件的影响,个人的精神风貌也就成了历史规定性的产物,而社会历史的本体又会回到劳动这一活动之上。劳动创造了历史,“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2页。。由上,可以认为,无论是劳动生成人,还是劳动生成历史,劳动作为实践活动最基础、最主要的形式,是精神生活生成的现实前提。劳动这一实践活动是人们精神生活感受性的直接源泉,人们只有在确证自己本质力量的劳动活动中,才能建立丰富的精神感受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7页。,继而建构起丰富的精神生活。总的来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下,精神生活并不是神秘理论笼罩下的神秘东西,不应简单地从精神、意识的角度形而上地、抽象地对其进行解构。在马克思看来,精神生活根源于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即劳动的各环节之中,并与物质生活一样,被赋予了属人的、社会历史性的特质。

其二,在主体论的向度上,劳动是精神生活得以发展的动力。劳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对象化活动,人们将自身的意识与愿望倾注其中,客观对象的内在属性与规律也随着对象性的劳动转移至人的主观世界,凝结为人的思想与认知,丰富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对象化活动标志着个人主体性的形成以及人的本质得以确证,“随着对象化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90-191页。。人们从对象性劳动中直面自身,在劳动产品中看到自己的本质力量,推动了人们自身价值的实现,使人们从自身中解放出来而获得全面的发展。这种解放不仅是肉体的解放,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自由与解放。这一过程中,虽然精神生活表现出一定的独立性、自主性,但精神生活仍然服膺于物质生活,它终归会受到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精神生活并非单纯的想象,也绝非个体所处环境的直观反映,而是从事着物质生产与物质交往的人们思维活动的产物。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物质生活条件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精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基于思维与存在、物质与意识之间辩证关系的基本原理,指出人的精神并非是纯粹天然的“精神”,“‘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3页。。因此,精神生活的发展很难摆脱物质生活的困扰,“对于一个忍饥挨饿的人来说并不存在人的食物形式,而只有作为食物的抽象存在……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91-192页。。当人们通过劳动所创造的物质生活达到充裕的条件以后,劳动便能获得除了谋生之外的精神层面上的价值。这时,劳动顺理成章地演化成为人们精神获得感的基础、本质存在感的表现、生活尊严感的来源……总之,这些在劳动主体中所获的精神感受丰富着精神生活,使物质生活转向精神生活,这样物质生活俨然成为了精神生活的外显形态。当然,我们也不能将物质生活富裕与精神生活富裕直接画上等号,毕竟将精神生活完全视为物质的衍生物就会落入自然主义的怪圈之中,使精神生活失去其特有的能动性与独立性。通过观察现实社会也不难发现,物质生活丰富的人未必有着较高的精神境界。这是因为,相较于物质生活条件而言,人们在物质生活的生产劳动中所结成的交往关系才是精神发展的本质性前提。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4页。。也就是说,精神生活始终伴随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和社会交往关系的形成、变化与发展,“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从存在论的视角来看,劳动的活动方式决定着个体的精神存在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0页。。在此意义上,现实的人与人的劳动实践、人的生产关系是人的精神生活的起点。劳动不仅是精神生活的现实基础,更重要的是,劳动可以改造、提升、成就人们的精神生活,使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不断构建“意义的精神世界”。

其三,在价值论的向度上,劳动是精神生活得以自由的路径。精神生活的自由与解放一直是哲学家与思想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先行者,康德在其先验哲学的理论框架内阐述了实践理性的自由概念。黑格尔则在绝对理念的逻辑前提下,建立起否定之否定的精神自由世界。与他们唯心主义的精神自由论不同,马克思将精神的自由归结为人的自由与解放的问题。而人的自由与解放,在马克思的构想下,必须通过真正意义上的劳动才能得到充分展现。只有每个人停止安逸、自由从事劳动,才能实现包括精神在内的全方面且实在的自由。因此,在马克思那里,精神自由的事业就被寄托在劳动的自由与解放之上,这超越了唯心主义形而上的、超验的经验自由学说,赋予了精神自由形而下的、经验的内容。精神生活的生成基础与发展主体已经表明,精神生活的解放本就不是意识的、头脑的产物。物质劳动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才是精神生活得以自由与解放的基本前提,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精神的自由有赖于物质解放的依托。马克思在关于自由王国的论述中指出,“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8页。,“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9页。。在这里,必然王国指的是物质生产领域,而必然王国的劳动终止的时候,自由王国便开始了。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很容易引起人们的错误解读,从而把劳动与精神的自由完全对立起来,落入古典经济学的陷阱中。如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代表,亚当·斯密就认为,“‘安逸’是适当的状态,是与‘自由’和‘幸福’等同的东西,而劳动则是一种诅咒,劳动就不自由,自由就不劳动”(16)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郭大力、王亚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1年,第29页。。而事实上,精神自由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没有必然王国的劳动,就没有自由王国的精神自由,因为“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9页。。而“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2页。。主体对象化的劳动是人们通过凝结身体力量和提升精神品质来克服外在困难的过程,因而也被看作是人的自我实现。就克服困难本身来说,已然是一种精神上的超越。此外,精神要想得到解放,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与解放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实现。因为,当人们还不能在质和量上使自己的物质生活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如果脱离物质生活的发展侃侃而谈精神生活的解放,那么这种自由与解放终将沦为幻想和泡沫。另一方面,精神本身对劳动就具有解放性,这种解放性在物质生活生产方式的激励下产生。当物质生产劳动的方式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当劳动形成的社会关系桎梏了人的自由,这时精神便成为了一种解放的、批判的力量,规范、引导、推动着物质生活的变革,从而实现劳动与精神的全面发展。这样一来,人们得以摆脱强迫性劳动的束缚,在任何一个行业开展自由自觉的劳动,“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7页。。打猎、捕鱼、畜牧等活动已不再是纯粹谋生意义上的生产活动,而是与满足人的爱好、发挥人的天赋、发展人的个性内在地结合起来,能够为人们带来高级的精神享受与体验。总之,从价值论的视角来看,精神的问题不单单是精神本身的问题,精神生活的解放不可避免地与劳动这一现实问题内在关联起来,只有推进劳动的解放,才能促进精神的解放,重拾自由的生活之乐趣。

由上,生产劳动作为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形式,是个体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在某种意义上说,‘生产’就是人类核心的社会行为,就是对‘生活’进行复杂性社会建构的物质基础和保证条件”(20)唐魁玉、解保军:《论“生产”与“生活”和谐互动的社会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12期。。生产劳动本是人们美好生活,即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内在统一基础。因为,现实的人在劳动中理应收获幸福,而劳动幸福是“通过劳动使自己的类本质得到确证所得到的深层愉悦体验”(21)何云峰:《劳动幸福权:通过劳动创造兑现的人之初始权利》,《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这种深层愉悦的体验使劳动者在精神上自我生成、发展与超越。劳动幸福是人精神生活丰富发展的源泉和基础,精神世界的生成未必与劳动的结果直接挂钩,但却是劳动过程的直接反映。劳动本应是幸福的事情,但在现代社会,为何劳动时常会成为人们精神世界的桎梏?这是因为,劳动的幸福不仅需要依靠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更需要社会提供对劳动正义性的保障。劳动正义才是通过劳动获得幸福,使精神生活具备获得感、意义感、超越感的根本前提。那么,何为劳动正义?劳动正义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二、劳动正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动力

20世纪70年代,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正义论》的出版引发了学术界对正义这一议题的广泛关注。之后不久,艾伦·伍德(Allen Wood)发表《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一文,在学术界引发了一场关于马克思正义论的世纪之辩。关于“塔克-伍德”命题(Tucker-Wood Thesis)的争论将学术界分为两大对立阵营。其中,以塔克(Robert Charles Tucker)、伍德为代表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并未明确批判资本主义的不正义,他们从法权的角度审视正义这一概念,指出“正义不取决于人类行为与利益的普遍一致性,而取决于受历史条件制约的生产方式所提出的具体要求”(22)李惠斌、李义天:《马克思与正义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5页。,从而得出马克思从未谴责资本主义不正义这一结论。而另一边,以胡萨米(Ziyad Husami)、加里·杨(Gary Young)为代表的学者却几乎作出了相反的理解。他们认为马克思并非从法权层面,而是从道德层面对资本主义不正义展开批判,谴责资本主义给劳动者带来的强制与剥削。有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进行细致的文本分析,得出马克思的正义概念彰显了两种本质规定:法权与价值(23)朱丹、何云峰:《马克思正义概念的两种规定与时代解读——以“劳动幸福”为理论进路》,《宁夏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一方面,从法权维度看,资本主义的正义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统治与阶级利益而制定的规范标准,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与意识形态,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及其生产方式确实有着其历史必然性与正当性,但这种“正当性”仅仅是表面的、虚伪的。正如伍德为资本主义辩护的内容一般,资产阶级政治学者和经济学家视资本主义社会为天然正义的伊甸园,他们声称用工资购买劳动力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这种“等价”交易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方式,资本家由此攫取的剩余价值也是资产阶级法权正义的必然结果。马克思称之为劳动所有权的同一性正义,肯定了劳动所有权转让的正义性。但是,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劳资交换的正义只停留在流通领域或交换领域的表面。一旦深入更隐蔽的生产领域,“正义”就变成了资产阶级的特权。另一方面,从价值维度看,马克思始终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之上审视正义的内涵,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评价本身就带有强烈的价值倾向。从现实性角度出发,资本主义的扩大生产的确极大提高了社会的整体富裕水平,具有其特有的历史进步性。但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压榨工人劳动时间、克扣工人劳动所得、扩大工人劳动强度等不正义的现象同样客观存在着,这些剥削与压迫均不能称之为正义。资本主义“正义”似乎就成了一个悖论。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正义性的分析中,揭示了对正义的确证必须复归于人的生产方式即劳动,以劳动正义作为正义的内核,解答了现代社会的正义悖论之惑。劳动正义作为对劳动方式、劳动活动和劳动关系的正义追问,本质上是“对劳动方式、劳动活动和劳动关系之合理性前提和合目的性根据的哲学反思和价值检审”(24)毛勒堂:《劳动正义:一个批判性的概念》,《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劳动关系着精神生活的意义生成,是精神生活得以存在的前提,也是精神生活得以发展的动力,更是精神生活得以解放的路径。但是,劳动之于精神生活的作用,必须基于“正义的劳动”这一根本前提之下才能得到发挥。劳动的时间正义、空间正义以及价值正义同样关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

其一,在时间正义维度下,自由时间的涌现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时间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无可取代的重要位置,它不仅在生命尺度之上记载了人的形成与消亡,而且在发展尺度上使人们的精神成为可能。随着人们实践活动的开展,时间自然被分为了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一般来说,自由时间是人们提升精神境界的必要条件。人们精神生活的富裕水平通常与其拥有的自由时间成正比,在自由时间里,人们才可能自由地发挥自身的才能,并在精神上充实自己。自由时间的增加,意味着劳动时间的缩短。这里的劳动时间指的是用于谋生的劳动时间。因为劳动一旦挂上“谋生”的标签,它便发生了异化,劳动的目的不再是全面地发展人、丰富人,而只是为了获得物质产品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样的劳动时间无法确证人的本质和精神力量,往往促使人们的精神被物化和异化。劳动异化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催化下发展到了顶峰,它不仅使人的身心感到倦怠,而且还大量占据了人们本应享有的自由时间,使人们难以开展精神世界的自我观照。通常而言,社会生产力越先进、劳动的智能化水平越高,人们享有的自由时间便越长,人们精神生活的质量才有足够的提升空间。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从理论上讲,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工人的劳动效率,减少了必要劳动时间,这应当“为整个社会和社会的每个成员创造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9页。。但资本生性贪婪,它并不会因此同情劳动者,并缩短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相反,资本垄断了这些属于劳动者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将运用科学技术节省下的时间继续为资本增殖,用以吸收更多绝对和相对剩余劳动,并强迫劳动者在这节余的自由时间里继续从事精神紧张的生产,为资本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这样就造成了不同阶级的人们在自由时间占有上的贫富悬殊,劳动着的人没有自由时间,而垄断自由时间的人却不必劳动。属于工人的自由时间摇身一变,成了属于资本的剩余劳动时间,变成了资本家物质财富的源泉,为资本家的精神生活带来满足与愉悦。而劳动者们只能夜以继日工作在劳动岗位上,除了劳动时间外,残余的时间仅够用以吃、喝、穿、睡等肉体所需的基本活动,以恢复麻木劳动一天后疲惫不堪的身体,更无心关注精神世界。在此情况下,人们精神生活的发展受到过度劳动的抑制,有产者与无产者的精神生活呈现出巨大的贫富差距。马克思强烈批判了这种不正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明只有正义的劳动时间才能为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生产力基础,他指出,“一个民族要想在精神方面更自由地发展……他们首先必须有能够进行精神创造和精神享受的时间”(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25页。,只有当自由时间得到充分保证,人们才能更好地支配自由时间向意义时间、而非享乐时间的转化。而在马克思的构想下,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会得到消除,自由时间属于劳动者自己,劳动者能将充足的时间投入到各种精神的创造、消费、享受中去。并且,劳动会成为吸引人的活动,成为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必要途径,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将在生产劳动中能得到满足。这样一来,个人的艺术、哲学、道德等精神品质在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内都获得充分的发展,人们精神生活的贫富差距便可得到缓解直至消除。

其二,在空间正义维度上,和谐劳动的构建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劳动是人自我生成、自我创造、自我成就的生命特质,劳动的过程不仅彰显了人的体能、人的智慧,更体现了人的精神与意志的力量。在劳动过程中,人们结成了丰富的劳动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724页。。这些劳动关系组成了人们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部分,构建出劳动的空间范畴。在劳动空间维度上,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指在生产中的各种关系中都能够体现以人为本的和睦理念。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平等地位与协调发展,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需求,这与劳动的空间正义不谋而合。平等的劳动关系与和睦的劳动氛围,是劳动空间正义的实质体现与根本表达。只有在和谐、友爱的劳动过程中,人们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知觉、感觉、情感、审美等积极因素,在生命的展现中不断提升自我,为精神带来幸福、享受与超越。而不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使劳动者的身体受到摧残,还对劳动者的精神与心理带来沉重的打击。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关系进行考察时发现,资本主义社会到处充斥着不和谐的劳动关系。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劳动者们集结在统一的生产活动中,有计划地展开协作劳动。随后,机械的普及带来了生产的高度社会化,最初简单协作的生产形式已经满足不了资本扩张的需要。于是,资本家大肆购买生产原料和生产工具,使劳动者不再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而作用于机械与仪器,这样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科学技术等生产要素似乎成了一样的东西。劳动者被贬低为机器、甚至被看作机器的奴隶,在机器的掌控下他们不再具有主体的能动性。高度的工具理性也使他们逐渐丧失道德感、审美感、正义感等精神特质。尽管工具理性沉重压抑着劳动者的精神发展,但资本家并不关心劳动者们窘迫的境遇,更不关心他们的身体与精神,他们“对待工人就像对待单纯的生产资料那样,给他饭吃,就如同给锅炉加煤、给机器上油一样”(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6页。,整个劳动过程于劳动者并无尊严可言。在这般剥削与被剥削的劳动关系下,劳动不再是人们肯定自己力量的媒介,而成了否定自己精神的推手。劳动对工人来说不是属于自己的本质,“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2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4页。。劳动空间正义缺失的现实境遇,使人们的心理与精神层面都呈现出异己性,“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都变成了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3页。。人们精神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被遏制了,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被精神生活的共同低迷所取代。因此,改善不正义的劳动关系,保证劳动过程的空间正义,使人们在积极的劳动情感浸染下提升劳动幸福感,是重新塑造人们精神风貌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其三,在价值正义维度上,自由劳动的联合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旨趣。自由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人的自由与解放的本质就在于劳动的自由与解放。自由的劳动是人们精神意义感、归属感的来源,它往往承载着人们对生命的意义认知、情感体验、价值认同与实践追寻。然而,在当代社会,随着物化劳动日渐兴盛,人们的精神生活正遭受着物化与个体化的侵蚀和控制,这直接在整体上消解了人们精神的内在超越性,造成了精神生活的共同贫瘠。马克思早已洞悉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异化劳动这一不正义现象,并且敏锐而深刻地意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异化劳动就已经存在,异化劳动催生了私有财产,同时私有财产又不断再生产出异化劳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直接推动着异化劳动演化到了顶峰。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也是雇佣劳动形成的根本原因。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偷换了劳动力的价值概念,它在价值“形式平等”的伪装下,以低廉的工资收买劳动者为其做工,以谋取劳动者通过辛勤工作所创造的巨额剩余价值,进一步实现资本的增殖。这种“形式平等”的交换将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关系抽象化为货币的关系,将人的能力异化为物的能力,但这种物的能力只被赋予了资产阶级。结果是,与资本的增殖相反,劳动者“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他就越是在这两个方面失去生活资料”(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58页。。劳动者愈发贫穷,但他的需求却随着货币力量的增长而增长,这里的需求更多的是物质生活的需求。陷入贫困的劳动者,不仅在物质生活上受到资产阶级的支配,同时也在精神生产上受到他们的支配,一无所有的他们在思想与精神上一般也隶属于资产阶级。因此,于无产的劳动者而言,他们的精神生活不仅始终隶属于物质需求,受到物质需求的束缚,而且受到资产阶级的支配。对于资产阶级而言,资本的无限增殖使他们在对物的占有、享受与追求的欲望之中无限膨胀,精神生活由功利境界与物质消费主导。“经营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独特性”(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92页。,富裕阶层的精神感受性也被物性所取代。如此看来,无论对有产者还是无产者,物化劳动都使他们劳动的幸福与意义被物质利益弱化、淡化,“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3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5页。。物化逻辑越来越深地浸入人们的意识与精神世界里,精神的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大行其道,使得精神生活不仅缺乏活力,更无实际内容可言。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对超感性领域的废黜同样也消除了纯粹感性领域”(34)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223页。。“感性”与“超感性”加速了当代人精神生活中生命意义的消逝。在马克思看来,精神生活自由价值的获得,只有在消解了劳动所具有的异化与物化的基础之上,只有在生产关系得到合理的调整之后才有其现实的可能。而物化劳动的消解与自由劳动的建立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7-108页。,要超越物的依赖这一处境,必须在每个人的联合中获得自己的自由。届时,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作为有意义的生活成为精神世界的有力支撑。人们可以通过自由自觉的、富有创造性的劳动活动反思物质生活,重获一切感觉与精神的丰富性与自由性的解放,满足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需求。

由上,劳动正义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具有同构性关系。于个人而言,个人因正义的劳动而获得充分的精神活动的自由时间,缩减了人们精神生活时间分配上的贫富差距。同时,个人还因正义的劳动而收获劳动幸福的权利,充分享受劳动正义所给予精神生活的幸福感、意义感、超越感,整体上缓和个人精神生活的贫瘠状态。于社会整体而言,劳动正义在嵌入人的物质生活过程中重塑人们的精神风貌与观念形态,将人们从物化且异化的精神生活中解脱出来,从整体上实现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劳动正义的追寻: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遵循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终究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7页。。尽管精神生活是一种主观意识活动,但是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不能脱离人的客观实践活动,需要依托于物质生产活动即劳动才能得以实现。新时代新征程,扎实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思想的规范和引领。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思想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指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首先,扬弃资本逻辑,在自由人的联合中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在现代社会,自由市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原则。人们对劳动正义的诉求同样受到大量资本的宰制,马克思称之为“资本的逻辑”。在资本的逻辑下,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理所当然地推动了社会整体的富裕水平。为扩大市场、扩大收益,资本的目光从物质生活领域转向了精神生活领域,这推动了极具工业化与世俗化特征的大众文化崛起,开创了资本主义的人类文明形态。工业文明带来的多元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将人们从文化虚无主义中解放出来。但是,这也改变了传统文化所发挥的精神濡染功能,使人们对精神生活的理解发生较大的转变,表现为在精神生活上的娱乐大过追求、享受大于超越。这种泛娱乐化与享乐主义的横行成为了现代社会各式各样精神症疾的根源。人们沉溺于大众文化所带来的丰富快感以及消遣性娱乐所带来的愉悦享受中无法自拔,对内在精神的反思与对理想信念的追求逐渐消解,精神生活的“丰富”浮于感性化的片面体验中。这根源于私有制下资本不断膨胀的欲望。私有制不仅导致了物质生活本身的贫富差距悬殊,而且诱发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脱节的巨大困境。因此,要想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扬弃资本逻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在自由人劳动的联合中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方面,扬弃资本逻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对精神文明发展的方向和未来具有奠基性作用,推进自由的文明形态必须扬弃异化的生产关系。因此,必须不断扩大公有制经济的辐射影响,尤其需要保证国有经济在涉及国民经济支柱、国家战略全局和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产业中占绝对性优势。同时,提高国家对资本的治理与管控力度,严厉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与野蛮生长,从整体上优化生产关系布局,尽可能地减少资本的盲目扩张对社会文化建设带来的冲击。另一方面,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大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是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精神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提下,积极深入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精神世界,把长期以来我们民族形成的积极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充分继承和弘扬起来。”(37)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89页。抽象的精神家园需要具象实物来承载,应当把讲好历史故事、办好仪式活动、建好文化景点、传播先进事迹、弘扬民族精神等作为建设中华文化体系的抓手,通过自上而下的规范与引导,带动人们积极广泛地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去,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加强培育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给予人们丰富的精神滋养和情感慰藉。

其次,坚持分配正义,在物化逻辑的扬弃中摆脱物的奴役。精神生活并非主体单纯的想象活动,也不是对主体所处环境简单的、直观的反映,而是主体在物质生产劳动与客体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3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5页。。马克思指出,“个人在精神上的现实丰富性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丰富性”(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1页。,人们正是在劳动活动中创造的交往关系和物质基础上生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经完成了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实现了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壮举。但必须明确的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还未改变,物质财富的争取在广大人民的劳动目的中普遍占据着主导地位。人们在劳动中形成的关系,无论是人与人的关系、还是人与生产的关系都受到物的关系的限制,物质财富俨然成为人们主体精神的外在彰显。这种物化逻辑加剧了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矛盾,对物的渴望遮蔽了人们“看不见的”精神世界,物的量度成为了衡量精神幸福与自由的刻度尺,消解着人们对生活意义的正确理解。不仅如此,物化逻辑下,人的精神还进一步从社会的、集体的视野退回到个人狭小的私人空间,精神生活的个人主义、工具主义风靡,但精神世界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却面临失落。这样看来,精神生活的物化与个体化,不仅缩小了人们的精神空间,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变得片面且狭隘,而且淡化了社会共享的精神理念。而人们将物质或者金钱视为生命追求与价值满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的所得没有能够满足人们发展自我的愿望,劳动仍是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而不是精神生活的必要中介。因此,要想在精神上摆脱物的奴役,就必须在劳动中实现主体对客体的真正占有。一方面,我们应当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大力发展生产力。对精神自由的追求只有极小一部分是通过观念和思想来满足,绝大部分依然要靠物质的手段才能实现。因此,只有最大程度地占有社会生产力的总和,才能实现主体对客体的真正占有,否则人们“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8页。,精神生活也将衰败。另一方面,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不断健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促进劳动就业服务标准化,将“劳有所得、勤有所获”真正落到实处,在劳动结果正义的实现中推进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的生成,达到主体与客体和谐美好的状态。

最后,坚持体面劳动,在劳动认同的生成中提升精神境界。劳动于劳动者而言是满足他们生命存在需要的对象性活动,这对于他们是一种肉体的、感官的、精神的消耗。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没有守护劳动者的尊严,那么劳动将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反对、压迫着人,劳动的价值与意义也会被掩盖与遮蔽。这将严重打击劳动者的精神与心情,造成身心俱疲的消极后果。相反,正义的体面劳动能够激发人们对劳动幸福的感知,人们在自身能量消耗的劳动中非但不会感到疲乏,而且还会收获精神上与情感上的愉悦与享受。因此,广大劳动者付出的辛勤劳动应当得到高度的尊重、认可与保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劳动成果被剥夺等现象屡见不鲜,沉重打击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同时,当劳动者对劳动的权利、平等、尊严等吁求得不到满足时,劳动认同危机也将接踵而至。应对认同危机,劳动者将采取回避式的行为来躲避劳动,滋生了“躺平”、“佛系”等消极的劳动态度,不思进取的享乐主义反而被躺平者奉为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但是,一旦躺平主义成真,劳动反倒成了一种限制精神生活的否定性力量,那么精神将完全脱离于劳动,精神生活也会面临劳动逻辑与生活逻辑的疏离与分裂,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将如空中楼阁一样遥不可及。因此,要想破除外在对劳动的约束与强迫,将之转化为内在的主动和积极,就必须以提升劳动认同为着力点,在体面劳动的倡导中培育崇尚劳动的文化氛围,塑造人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这需要从三个方面加以实现。首先,保证劳动时间的基准,赋予劳动者充分的自由时间以创造自身的丰富性,满足劳动者彰显个性的自我需要,鼓励促进劳动者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其次,推进劳动环境的优化,“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41)江畅、魏敏:《共同富裕的哲学理据》,《思想理论教育》2022年第3期。,在社会中营造劳动幸福、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活跃氛围,消除人们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不平等差别。最后,推动劳动形式的创新,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并使之真正服务于劳动者,在劳动效率的提高中增强劳动的幸福感、获得感与成就感,让劳动者在奋斗中成为“精神最为富足的人”、“最懂得幸福、最享受幸福的人”(42)《习近平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2月1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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