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
(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太原 030041)
作为极具实践性的一门学科,刑事侦查措施在培养优秀侦查人员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基于实战应用开展相关教学活动,可在提高学生学科素养的前提下,使学生实操能力得到强化,确保学生步入工作岗位后,能够灵活运用自身在校期间所学习知识和所积累经验,高效完成勘查现场和收集证据等工作,为侦破案件贡献力量。
新时期,云平台、大数据都已在公安工作中得到了广泛运用,虽然新技术的加入使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却也给公安院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按照常规方案所培养侦查人才,其能力已难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加快实战化教学的推广速度,多地公安院校选择结合实际情况,对教学模式做出调整,希望能够通过改变教师观念、建设实训场所等方式,使沉浸式教学的设想成为现实。
实践经验表明,要想使沉浸式教学的优点得到充分发挥,关键是要对角色扮演引起重视,虽然国内学者已经意识到角色扮演的重要性,但现有研究多集中在理论方面,实践应用成果鲜有涉及[1]。鉴于此,本文决定以既有研究成果为落脚点,结合教学情况对符合刑事侦查措施特点的教学模式进行制定,使实战化教学得到贯彻落实。
《刑事侦查措施》课程的教学重点是向学生传授实际工作中需要用到的侦查措施,对学生专业能力进行锻炼。定期开展实训活动,可确保每位学生都拥有接触、了解侦查工作的途径,将理论融入实践,使自身能力得到强化。以搜查为例,该项工作需要侦查人员快速完成布置警戒线、搜查还有制作清单等工作,对搜查工作进行模拟,有助于加深学生对该项工作的了解,使学生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都能得到充分激发[2]。
研究表明,实训教学更注重合作学习、全员参与,强调由教师组织学生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小组教学等方式,对学生合作意识以及实操能力进行培养。另外,实训教学与常规教学模式的区别,还包括前者将学生视为教学主体,由学生对问题进行分析并解决。事实证明,这样做既能够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又有助于其专业能力的培养。
实训活动需要教师创造与真实案例相似的场景,给学生以身临其境之感。日常教学中,教师应按部就班地完成选择案例、模拟现场、确定角色等工作,活动开始后,解答学生疑惑并为其提供指导。待活动结束,再由教师组织学生对活动效果进行系统总结,明确每位学生所存在的不足,使学生掌握对所学习侦查措施加以使用的方法。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在实训活动中的表现,对其学习效果加以了解。以现场访问为例,如果学生能够迅速确定被访问者并提出关键问题,为下一步侦查指明方向,则代表其已掌握相关知识,若学生仅能提出简单的问题,或是存在询问流程不规范、措施不科学的情况,则表示学生应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虽然公安院校学生对实训活动的兴趣普遍高于理论授课,但仍有学生存在态度不端正的问题,导致该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学生未能意识到实训活动与增强理论基础、强化专业能力间的关系,基于此所开展实训教学,其效果自然难以达到预期。
实训期间所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学生对实训活动的认知有待深入,无法独立完成相关工作。例如,无法准确说出制作现场询问笔录需要用到的方式方法、程序规定。其二,各环节未能做到顺畅衔接。例如,审讯前后所使用侦查措施不科学,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通常是理论授课效果未能达到预期。
实训活动多以小组为单位,要求每组成员控制在10名左右,做到全员参与[3]。由于公安院校学生数量较多,实训任务极重,教学课时、实训场所均无法支持综合实训活动开展,因此始终无法做到全员参与。
在传统观念指导下所开展实训活动,通常将操作视为重点,而忽略了总结的重要性,该问题将给实训效果产生巨大影响。实践证实,只有在活动结束后,由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点评,才能确保学生对自身表现和所犯错误具有全面了解及矫正,后续教学活动也才能得到有序推进。
作为极具实操性的应用学科,《刑事侦查措施》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是对学生专业能力进行培养,确保学生能够准确掌握侦查活动中需要用到的措施与方法,使其成长为符合公安行业需求的优质人才。对该门课程进行实战化教学,可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印象,同时帮助学生积累更丰富的经验,以便其毕业后能够快速适应身份的转变并投身于刑侦工作中。基于实战应用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实训表现,对其学习效果加以了解并做出评估。若学生表现不尽如人意,则表示其未能全面掌握以往所学习专业知识,日后,教师应将重心放在专业知识的教学上,帮助学生构建完善的知识体系,确保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充分结合。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形式,实训活动是指由教师选定实际案例并模拟环境,由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基于所学习知识完成侦查工作的活动。实训活动能够锻炼学生分析还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就已积累丰富经验,由此可见,实战化教学还具有夯实理论基础的作用。以往公安院校普遍将教学重心放在理论授课上,希望能够通过理论授课对学生专业思维进行培养,而实训活动更注重学生实操能力,二者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定期开展实训活动可使教学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侦查实训活动所涵盖内容极多,学生可以通过实训活动对刑侦工作期间所用到措施具有更准确的了解,从而形成更加完善的知识体系,在此过程中,学生综合能力及水平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刑事侦查措施》课程教学中,实训活动所占课时通常能够达到45%左右,实训教学的初衷主要是对学生实操能力进行培养,因此,对《刑事侦查措施》进行教学时,教师应严格遵守精讲多练这一原则。前期准备阶段,提前制定教学计划,结合课程内容、学生情况,确定教学目的、内容及策略,同时对教学评价的侧重点进行汇总。一般情况下,单项实训应基于实训内容对实训目的加以确定,以现场勘验为例,教师先要确定实训目的为“了解现场勘验措施”,确保学生能够通过参与实训,对整体巡视和勘验要点具有准确认识,绘图和保留物证等内容可以融入其他实训项目,真正做到以生为本,根据学生需求及学习能力,对实训活动加以设计[4]。
以往,公安院校更倾向于通过以下方式开展侦查实训活动:第一步,由教师选择案例并对现场进行布置。第二步,由学生以教师所提供资料为依据,勘查现场,通过讯问搜查等措施得出最终结论。实践经验表明,基于刑事侦查措施所开展实训活动,通常包括三种不同的形式,分别是演练、实训以及比武,其中,综合实训与实践演习的相似度极高,在相关活动中,教师往往作为考官而存在。需要注意的是,基于传统观念所开展实训活动,通常没有对该项活动的内涵进行深入分析,导致活动流于表面,无法发挥出应有作用。要想使实训效果达到预期,关键是要对不同形式进行综合运用,例如,将综合实训作为主导,辅以相应的竞赛,在实训过程中,教师应扮演好指导者的角色,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指导,确保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促使学生朝着全面发展的方向持续前进。
实训活动开始前,教师先要对实训项目加以确定。在刑事侦查措施课堂上,可供选择的实训项目极多,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搜查和跟踪辨认等,教师应结合教材内容对实训活动进行设计,由此达到对学生技能进行科学、全面训练的目的。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对实际案例引起重视,将精选案例作为素材融入实训活动,这是因为只有基于实际案例所设计实训项目,才具备应有的合理性及真实性。优先选择案情复杂且规模较大的案例,结合教学计划对案例内容做出调整,保证所选择案例和学生所要学习的内容高度一致。在调整案例时,教师既要考虑教学目的,还要考虑学校的实训条件,确保经过调整的案例满足实际情况,以免由于实训场所无法模拟案例场景,导致实训活动被迫中断。以发生在大型超市的案例为例,考虑到超市面积极大,对目的物进行搜查会耗费大量时间,教师可酌情调整目的物,通过缩小搜查面积和精简搜查物品的方式,在保证模拟场景与实际场景相符的前提下,提高学生搜查速度,确保参与实训活动的学生,均能够对室内搜查的措施、注意事项形成更深刻的印象[5]。
作为模拟侦查活动得以有序推进的前提,现场模拟情况将给实训活动最终呈现出的效果产生深远影响。对模拟现场进行布置时,教师应以所选择案例为依据,保证模拟现场和实际场景完全一致,无论是现场遗留痕迹、进出口还是物品陈设均应与实际情况一一对应。另外,基于刑事侦查措施所设计实训活动,对实训场所的要求较为宽松,有些课程需要依托实训场所进行教学,有些课程则可以在宿舍或是教室内完成,因此,对模拟现场进行布置时,教师还应对教学内容引起重视,在确定实训场所和需要用到的器材后,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工作。在此过程中,教师的任务主要是为学生提供指导,及时修正问题,保证实训活动的价值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实训活动所涉及人员众多,包括但不限于嫌疑人、侦查人员以及见证人。在实训活动中,教师应当扮演好导演的角色,对不同角色的特点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扮演人选。随后,根据学生所扮演的角色,为其提供相应的资料,同时对案件情况、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要求学生互换角色,确保学生对不同身份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所拥有的权利具有更深入的了解。
(1)初步掌握
该环节的作用主要是帮助学生由最初的感性认识顺利过渡到实践,使理论知识尽数转化成实操技能。初次接触实操活动的学生,极易出现操作不规范或是其他问题,因此,教师应提供相应的指导。以基于调查询问所开展实训活动为例,教师应先将学生分成两组,其中,被询问的学生需要阅读相关素材,对案件内容加以了解,从而扮演好证人的角色,而负责询问的学生需要根据案件背景确定询问方案,再按照方案完成相应的工作。
(2)自主操作
在学生了解实训内容、目的还有流程后,便可以独立完成相关任务,在此过程中,夯实自身知识基础,同时对侦查技能的使用要点加以掌握,教师应当根据学生表现,加入计划外的情况,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以搜查实训活动为例,教师可酌情加入见证人干扰或是被搜查人不配合的情况,如实记录学生表现,为评定成绩提供理论依据。待实训活动结束后,由学生独立完成相关作业[6]。
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对考核标准进行制定,实训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评价学生表现并做好总结。考核能够使学生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实训,保证实训效果达到预期。教师应以实训难度、目的要求为依据,对考核标准、侧重点加以确定,以搜查教学为例,相关实训考核的侧重点如下:一是法律文书是否规范;二是搜查流程是否正确;三是参与搜查的侦查人员、见证人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搜查前侦查人员是否出示了相关文书;五是搜查笔录内容是否完整。
在评定实训成绩的过程中,有三方面内容需要引起重视。首先,确定评分标准,按照百分制打分,为后期核定最终成绩提供便利。在对个人进行打分时,教师应考虑角色扮演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其次,由教师联合学生代表对成绩进行评定,保证成绩客观且合理。最后,若有学生未能顺利通过实训,则要进行补考,切记不得直接将实训成绩、考试成绩的总和作为学生最终成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考核全面,使学生对实训活动引起重视,由此达到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培养的最终目的。
待实训活动告一段落,由教师带领学生对活动展开讨论,总结学生心得体会,对学生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学生所存在的不足,使学生对所学习知识形成更深刻的印象。事实证明,做好考核总结,一方面能够提升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可使教学方法变得更加科学,对今后更高难度教学活动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对刑事侦查措施相关实训活动进行总结时,应酌情选择总结形式,目前,实证有效的总结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其一,汇报并展示实训成果。该形式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小组为单位或是以团队为单位进行总结,另外,还可以在报告会或是班会上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自身感受、所存在不足还有所获得经验等。其二,由教师对实训教学进行总结,先点评学生表现,给予学生相应的激励及鼓励,帮助学生树立起强大的自信,在此基础上,反思实训活动所存在问题,汇总现存不足并提出解决对策。其三,通过交流卷宗的方式进行总结。作为刑侦实训活动极为重要的成果,由学生所制作卷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教师可要求各小组对实训卷宗进行交换阅读,使学生了解自身所存在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后续学习计划与侧重点,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基。
基于实战应用开展教学活动,强调将信息侦查、实战教学充分结合,对培养优秀公安人才具有重要作用。新时期,受经济发展影响,公安工作环境较以往更加复杂,刑侦工作内容也有所增多,侦查人员的任务不再局限于受理案件和制作卷宗,还包括采集信息,信息研判等,只有具备突出的实操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处理及分析能力,才能使刑侦工作有序推进。考虑到刑侦工作面临诸多的不确定因素,课堂教学并不能够囊括全部情况,要想使教学活动取得理想效果,关键是要采用实战教学法,通过角色扮演等方式,对学生分析、使用数据信息的能力进行培养。现有实战化教学研究并未对角色扮演进行深入讨论,在指导教学活动开展、提高学生能力方面所能发挥作用十分有限,鉴于此,本文选择以公安工作为落脚点,在分析实战化教学所面临问题的前提下,基于实战应用视角,对既有教学模式及方法进行改革,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以启发,为提高学生侦查破案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难度有所提高,只有准确掌握侦查措施并对其进行灵活运用,才能使工作效率达到预期。而作为向社会输送公安人才的主体,公安院校应当做到与时俱进,以公安工作变化趋势为依据,对教学模式加以调整,基于实战应用有序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确保学生能够准确掌握刑侦工作所需知识与措施,使其成为符合公安行业需求的优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