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嫚,王如忠
(上海社会科学院 应用经济研究所,上海 20002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逐渐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主旋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作为我国产业生态转型的重要力量,是具有较强带动效应的优势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在新发展格局和经济增长新常态背景下,产业融合是未来产业演进的重要方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要完善和健全现代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体系,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的深入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对促进未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决策意义。
目前来说,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已经有较多成果[1-7], 但是聚焦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方面的相关研究相较于工业、制造业等还较少。近20年来,虽然国内外相关学者一直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作为旅游学研究的重点之一,研究成果也涵盖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基础、内涵、动因、路径、模式、水平、效应和业态等多个方面,但是关于两个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和具体两个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定量研究较少[8-11];国内关于文旅产业融合的研究相对较晚,虽然不少学者已对两者融合的耦合度水平进行了研究,但是对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的计算存在取值范围及耦合阶段划分差异等问题,且计算指标选取缺乏动力来源[12-22],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性不足。鉴于此,文章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23-27],在探究文旅产业融合“双循环”驱动机制的基础上,从五个维度构建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定量测度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度水平(耦合协调度),对区域文旅融合发展特点和水平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并依据融合发展现状针对性提出具体的文旅融合发展策略,以期在丰富现有文旅融合研究体系的同时,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一定的决策和参考支持。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不是一蹴而就的,两个产业的融合是源自产业内部和产业外部的作用力,在产业间相互作用力的影响下,内外合力作用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最终实现两个产业融合的动态过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驱动力主要包括效益最大化追求(根本动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度的关联性(融合内动力)、融合创新(支撑力)、消费者需求和市场需求(外部源动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直接推动力)、产业间竞争与合作(压迫力)、政府政策(引导力)、产业组织(组织调整力)等,上述驱动力根据其作用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外部驱动因子主要是来自产业外部的相关因素,主要是通过影响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引起产业的融合发展,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离不开产业发展大环境的支持。
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是文旅产业融合的直接推动力。第一,新技术的出现可以通过技术网络布局和技术渗透构建技术网络,然后通过要素的解构与重构,实现新的要素配置,从而实现技术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最终实现产业的融合。第二,新技术的产生和创新的扩散通过技术网络和技术渗透模糊了两个产业间的产业边界,促使文化产业链和旅游产业链的价值模块进行交织和互相组合,通过价值链整合成新的组织业态。第三,技术创新可以通过革新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过程,改变成本曲线和价值函数,降低产品成本。成本曲线和价值函数的改变影响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要素配置,形成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的技术基础。
消费者需求和市场需求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最重要的外部源动力。消费市场的需求动力推动文旅产业的融合正是基于多变的消费需求推动了产业方向的转变,实现产业资源拉动为主转向产业联动为主[28]。第一,为迎合市场需求、保持自身发展与市场间的平衡,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关企业通过对产业资源的组合形式进行调整,以期满足市场需求。当新的产业要素组合形式出现导致产业内部要素短缺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主体就会寻求产业外部要素进行产业内要素的补充,使得原有的资源组合跨越原有的产业边界,打破产业壁垒,如此触发了产业的跨界发展和融合现象的出现。第二,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的提高和多样化,迫使旅游产业改变产业发展策略。当新的经营模式和产业发展策略跨越了产业原本的边界时,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价值链的价值模块拆分和解构,就形成了融合新经济增长点。
政府产业政策的实施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提供了产业发展方向。国家政策大环境是影响产业融合的重要因素。产业融合等相关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导市场主导配置资源,实现产业资源的宏观调整。因为要素配置黏性的存在,宏观政策的调整效用是一个缓慢作用的过程,要素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之间配置的变动间接导致了产业融合的出现。另一方面,国家政策的导向必然会引起市场的变动。政府通过对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的进出规制进行调整,通过经济性和社会性规制,引导市场需求,直接影响产业的发展方向。积极的产业融合政策干预手段,能够有效缩短产业融合的时间,促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从分立到边界模糊、到产业融合。
产业融合的内部驱动力是从产业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基于产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形成的产业内部融合作用因子,遵从由内而外的作用体制来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内相关企业对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需求促使产业寻求新的方式和方法来提高产业经济利益。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产业内部要素的投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等方式来提高要素利用效率,通过产业效率的提高和生产要素成本的降低来提高产业的经济效益。文化产业能够为旅游产业的产业效率提高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要素,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产业结构内部,各种要素资源的调整、再分配和重新组合能够产生“结构红利”。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是知识依赖性和要素依赖性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各自内部的产业结构调整必然会引起知识要素的溢出,在产业发展的后续阶段引起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要素的跨行业流动,从而造成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融合创新是文旅产业融合的重要支撑力,创新能够改变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原本的产业链方式。基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产业特性,多变的市场需求要求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创新创意。创新必然会打破产业内部要素的均衡,出现要素分配的失衡,催生产业内部的自我调节作用,推动产业新的平衡的出现。当产业内部的自适应系统无法调整产业要素的均衡化发展时,必然会导致产业的外向延伸寻求要素均衡。基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高度关联性以及产品和要素的相似性,产业融合更容易在两个产业间进行。创新成本的降低和创新收益的提高是企业跨区域跨产业协同发展的动力。基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产业特性,文化渗透到旅游产业链中,能够通过知识和技术转移实现产业融合。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高度关联性推动了产业价值链的扩展,是文旅产业融合的内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催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内部结构的变化,引起产业内部要素的重新组合,重新组合的要素配置引起产业要素的跨产业、跨行业流动,引起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同时,文化产业纵向价值链和旅游产业横向价值链的交织,扩展了两个产业价值链的广度与宽度,能够提高产业效率,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效益最大化的追求。效益最大化追求的实现,能够反作用于价值链的延伸,促使产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向着产业外部转移,促使产业进行进一步的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链的进一步调整和组合,通过价值链延伸实现产业融合。
产业融合的产业间驱动因子主要是由于产业间相似的要素需求和相通的产业发展形势而产生的相互作用力,通过相互吸引、相互作用,从而引起产业的相互渗透、相互延伸,形成融合发展的产业态势,主要包括产业竞争与合作、组织网络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内企业制定产业战略决策的时候存在趋同现象,也就是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内部的企业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当获取对方可能的决策意向的时候,有觉察力的旅游类企业和文化类企业的企业决策具有相似的一致性,这也就造就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之间的互动更加频繁、合作共赢的态势更加明显,促使文化产业的价值链与旅游活动产业链交互。同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产业竞争不仅能够激发产业的创新意识,促使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重心的变动,还可以在竞争的压力下更加注重对资源的高效和合理利用,注重对产业内资源的挖掘和价值链的延伸,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跨产业合作提供了保障,最终在产业发展中实现两个产业的融合发展。价值链分工与合作是产业组织网络形成的基础,文化产业链是产业的纵向产业链,在面向消费者的旅游横向产业链之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是产业链分工与产业协同的产物,通过组织网络化和组织机构的调整,能够实现文化产业链的横向延伸和旅游产业的纵向拓展,实现两个产业的融合。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过程并不是内外分隔开来的,而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内”—“外”融合机制由效益最大化的根本源动力开始,通过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资源要素的交换与重组、价值链的调整优化、创新创意和技术的扩散,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结构升级,促使产业要素在两个产业之间自由流动和相互渗透,由内至外地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同时,“外”—“内”融合的动力路径则是通过消费者需求和市场需求、技术渗透、市场结构的调整和国家制度环境的优化,通过影响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外部的相关产业要素,由外至内地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通过内部作用力和外部作用力以及在产业间竞争与合作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各个动力通过相互作用,调整与反馈,促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向区域动态平衡演进,最终构成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内—外”“双循环”动力机制系统,如图1所示。
图1 文旅产业融合“双循环”动力机制
2.1.1 指标体系构建和指标选取
基于上文中关于影响文旅产业融合的动力系统及其驱动因子的分析可知,影响文旅产业融合的因素大致可以分为:(1)从产业内部影响产业融合的作用因素,主要包括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度的产业关联特性、要素投入的调整与优化、产业本身的发展水平等;(2)从产业外部促进文旅产业融合的因素,主要包括消费者需求和市场需求、技术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变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环境、环境水平等。其中,资源要素的流动是文旅产业融合的微观基础;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本身产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和增长速度反映了产业发展的速度和产业价值链的调整速度,有利于产业的融合;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结构的调整则为两个产业融合提供了外部制度因素,知识外部性增强,有利于文旅产业的融合;稳定的、可持续的产业环境则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必不可少的外部环境因素,技术和制度对于产业壁垒的放松更加有利于产业的融合发展。因此,在综合相关影响因素的基础和指标科学性、代表性和综合性原则的同时,文章从产业绩效、产出规模、产业结构、资源要素、产业环境五个维度构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指标体系(表1)。
表1 测度文旅产业融合的指标体系及其权重
2.1.2 数据来源和指标计算
数据主要来源于2001—201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副本》《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文化和旅游统计年鉴》以及各省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部分指标以地方统计年鉴中的数据作为补充来源。关于数据缺失值的计算主要采用线性插入法进行估算代替。由于西藏自治区部分指标中缺失数据较多,本文借用临近值、年平均值进行替代。相关价格指数以2000年为基期,固定资产原价利用GDP平减指数(2000=100)进行不变价格调整,产业总收入利用地区总收入指数(2000=100)进行调整,人均GDP和地区生产总值均利用地区生产总值指数(2000=100)进行折算。
在产业绩效方面,就业人数增长、固定资产的增长以及产业收入的提高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产业发展的增长效率问题,故利用产业产出、服务人数等进行产业规模的分析。由于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在总产业链中的比例无法获取具体的相关比值,故指标体系中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中的指标均采用第三产业占地区总产业的比重进行分析。具体而言,旅游产业的二级指标:产业绩效主要包括从业人数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产业总收入增长率,其中,从业人数增长率=(当年从业人数-上年从业人数)/上年从业人数;固定资产增长率=(当年固定资产原价-上年固定资产原价)/上年固定资产原价;产业总收入增长率=(当年旅游产业总收入-上年旅游产业总收入)/上年旅游产业总收入。产出规模主要包括旅游产业总收入、国外过夜游客人数、国内游客人数和固定资产原价。产业结构二级指标由产值比例、从业人数比例、产业结构占比构成,其中,产值比例=旅游产业总收入/地区生产总值;从业人数比例=旅游产业从业人数/地区总就业人数;因旅游产业占总产业的比例数据难以获得,因此用第三产业占总产业比重进行代替;产业结构占比=第三产业占总产业比例。资源要素由旅游产业从业人数、旅游产业机构数目和公路里程数构成。产业环境则由经济发展水平(利用人均GDP进行分析)、互联网普及率组合而成。
文化产业的二级指标:产业绩效部分由从业人数增长率、文化产业实际基建投资、产值增长率构成;产出规模则由文化产业增加值、文化活动流通人数、文化部门所属机构总收入、文化部门所属机构经营性收入四项指标构成;产业结构则由产值比例(文化产业产值比例由文化产业增加值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确定)、从业人数比例、结构占比构成;资源要素主要包括文化产业从业人数、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数目、人均文化事业费三个指标;产业环境则包括各地区专利批准数、经济发展水平和互联网普及率三个指标,其中,用各地区专利批准数目衡量创新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利用人均GDP指标进行计算。
耦合是一种间接测评产品融合的方法,耦合的概念最初来源于物理学科,表示不同系统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从而产生协同的现象[29]。因为耦合评价法的较好适用性和简便性,是目前应用于不同经济系统之间演化关系测算的主要方法。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直观、精确测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水平是一个困难的过程,但是两个产业高度的产业关联性及其产业特征是影响文旅产业融合最重要的因素,两个产业的天然耦合性使得对影响因素的衡量就能较为准确地衡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程度[30]。本文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程度进行分析。
假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综合发展指数为X1、X2,则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各个子系统对耦合系统的贡献度的综合评价函数为:
式中:X1j、X2j分别表示各个子系统相应j指标的功效系数。α1j、α2j则表示子系统对应指标的权重系数,本文的要素权重用熵值法进行确定。
耦合协调度模型如下:
式中:T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综合协调指数,X1表示文化产业发展指数,X2表示旅游产业发展指数。β、γ为待定系数。U代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度,U值越大说明二者协调耦合状态越好;C为耦合度,C值越大说明二者耦合状态越好,反之则两者关系越不稳定。文章认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产业地位是平等的,即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同等地位的两个产业,具有相同的重要等级,所以γ=0.5、β=0.5。本文借鉴其他相关学者的经验[30],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度、融合度(耦合协调度)评价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度、融合度(耦合协调度)评价标准
根据表1中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系,利用公式(1)~(5)对我国2000—2018年31个省份(港澳台地区除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度和融合度(耦合协调度)两个指标进行计算,其中权重由熵权法确定,结果如表3所示。
3.2.1 文旅产业融合度发展趋势分析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度方面,2000—2018年全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平均耦合度为0.495 4,大于0.4小于0.6(表3),文旅耦合水平处在中度耦合阶段,表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处在中度发展阶段,随着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程度在缓慢提高、波动上升,但是增速较慢。此外,各省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年均耦合度也均在0.4~0.6之间,属于中度耦合阶段。
表3 2000—2018年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度(部分)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水平(耦合协调度)方面,总体来看,2000—2018年全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平均融合度为0.282 7,整体融合水平较低,处于中度失调的阶段。但是从2000—2018年的总体变化趋势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处在缓慢提升阶段,融合水平缓慢提高,从2000年的0.210 6到提高到2018年的0.390 7,由中度失调进入轻度失调阶段,说明近年来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协调发展的政策成效已逐步显现。从具体省份和年份看,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四川、内蒙古、福建、湖北、天津、湖南、河南13个省份2000—2018年间的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大于全国文旅产业融合均值;河北、山西、陕西、云南、安徽、广西、重庆、江西、新疆、黑龙江、辽宁、吉林、海南、西藏、贵州、甘肃、宁夏、青海18个省份的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小于全国文旅产业融合均值。根据评价标准,广东的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处于濒临失调阶段,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四川5个省份的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处于轻度失调阶段,其余各省均处在中度失调阶段。可见,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还处在相对初级阶段,整体融合水平较低,文旅产业的协调发展任重道远。
如图2所示,2000—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水平呈现东部>中部>西部>东北部的阶梯式差异性特点,东、中、西、东北部内各个省份之间的融合度也有较大差异。从区域融合度增长率角度来看,中部地区文旅产业的融合度由2000年的0.196 9上升到2018年的0.401 6,上升趋势最明显,年均增长率为4.03%。此外,东部地区融合度的年均增长率为3.29%,东北部地区为3.06%,西部地区为3.52%。融合增长速度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各地区的融合发展水平与融合提升速度呈现较大的差异性。
图2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度变化趋势图
3.2.2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变化特征分析
(1)产业发展及其融合特征。利用ArcGIS15.0,运用自然断裂点法的五分法将我国31个省份的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分为五个等级。由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图3a)、旅游产业发展指数(图3b)可以看出,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中,广东、浙江、上海和北京的发展指数得分最高,山东、四川、辽宁次之;而旅游产业发展指数中,广东、江苏、浙江和上海得分最高,四川、山东、北京、福建次之,两个产业的发展指数从东南沿海到西部地区均呈现递减趋势,产业的高水平主要聚集在东部和中部地区。从区域层面来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集聚效应”比较明显,旅游经济和文化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可能与地理区位、产业发展基础、交通基础设施等因素密切相关,目前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不足(图3c)。
图3 2000—2018年中国31个省份年均文旅产业融合水平
(2)文旅产业融合空间特征。由文旅产业融合空间分布图(图4)可知,2000年仅有广东和北京为文旅产业融合轻度失调阶段,其余省份处在严重失调和中度失调阶段,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融合水平较低。到2018年,中度失调阶段的省份除了青海和宁夏以外,其余省份均进入到较高协调阶段。其中,四川、河北、北京、山东、河南、安徽、浙江、江苏、福建、湖北和湖南为濒临失调阶段,而广东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则提升到勉强协调阶段,虽然整体文旅产业融合水平仍然较低,但是其融合程度和融合范围在不断地提升。东南沿海地区依旧是文旅产业融合较好区域,但是整体融合水平还有待提高,没有完全释放文旅产业融合潜力,融合度发展水平与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本身发展水平具有一致性。
图4 中国31个省份文旅产业融合度(耦合协调度)空间分布图
各个区域内部省份之间也有较大差异性。2018年,东部沿海地区如北上广、江浙省份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水平较高,处在濒临失调阶段,同属于东部地区的海南、天津,两地的融合水平仍处在中度失调阶段。西部地区中,四川处在濒临失调阶段,青海和宁夏处在中度失调阶段,其余各省份(广西、重庆、陕西、内蒙古、云南、贵州、新疆、甘肃、西藏)均处在轻度失调阶段,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不均衡特征明显。西部地区的文旅产业融合呈现明显的中心化特点,这可能与西部地区区域发展不均衡现状有关,四川是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高,造成了西部地区文旅产业融合的中心化地域现状。此外,东北部地区的几个省份均处在轻度失调阶段。中部地区中,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均为濒临失调阶段,其余省份为轻度失调阶段。2018年我国文旅产业融合水平整体呈现出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发展形势,东部地区整体发展水平较高,广东2018年文旅产业融合水平为0.539 1,为唯一进入文旅产业勉强协调的省份。
文章在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动力机制进行详细探究的基础上,以中国31个省份作为研究对象,以2000—2018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定量探究了中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数、耦合度及其融合水平,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产业内驱动系统、产业外驱动系统及产业间竞争与合作压力构成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双循环”动力系统能够催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产业融合。第二,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处在中度耦合阶段,区域耦合程度、融合水平差异性特征明显,耦合程度缓慢提升。第三,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程度整体偏低,为中度失调阶段。区域融合水平呈现东部>中部>西部>东北部的阶梯式差异性特点,融合速度则为中部>西部>东部>东北部,融合水平与融合速度具有较大差异性。第四,我国文旅产业融合水平空间“集聚效应”明显,融合水平与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具有一致性,东南沿海地区依旧是文旅产业融合较好区域。第五,相较于2000年仅有两省为融合轻度失调阶段,2018年中度失调阶段的省份除了青海和宁夏以外,其余省份均进入较高协调阶段,其中,广东文旅产业融合进入勉强协调阶段,虽然目前我国整体文旅产业融合水平仍然较低,整体融合水平还有待提高,但是其融合程度和融合范围已有较大提升。
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正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律和融合现状,强化产业内资源要素和产业间要素的支撑来带动文旅产业的资源配置。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受到多种驱动因素的影响,可以立足现有旅游市场,深入挖掘、精心开发已有文化资源和产业要素,开发针对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文旅产品,通过开发新的消费者需求和市场需求能够进一步刺激产业内效益企业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推动文旅产业融合。
第二,尊重文旅产业融合区域差异性和空间东南沿海聚集现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政策。目前我国文旅产业融合水平呈现东南沿海集聚的特点,但是融合提升速度则为中西部较高。对于东南沿海地区应该加强产业间竞争和合作着力促进产业内外驱动力的作用效率,运用高科技、新思想创新发展高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入融合;而对于融合水平较低、融合速率较高的中西部地区,则应该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加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本身发展水平的同时,借助文旅产业的高水平发展推动文旅产业的融合。
第三,加强顶层政策布局,完善全域文旅融合发展格局。文旅产业的深度、高质量融合是未来两个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方向。一方面,《“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要求发展文旅融合业态载体和拓展领域,要求培育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和文化旅游综合体,其为未来文旅产业融合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另一方面,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角度、多层面沟通协调机制,也是优化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大方向的重要措施。综上,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要素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制度,搭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