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给主播“打赏”有效吗

2022-02-13 17:00:13
共产党员·上 2022年1期
关键词:相适应法定代理民事法律

示例

13岁的小王特别喜欢观看网络游戏直播,某天下午,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小王拿着父亲老王的手机,给某知名主播“打赏”了10万元,并将“打赏”的转账记录删除,试图瞒天过海。然而,小王刚刚打赏完,老王就收到了手机银行发来的转账短信。晚上吃饭时,面对父母的追问,小王坦白了一切。请问,小王的父母能否要回这笔钱?

法条

《民法典》第19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45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解读

鉴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一定的辨认识别能力,法律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比如过年过节亲戚朋友给小孩发红包,法律认为是有效的;另一种则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如孩子购买学习用品、乘坐公交车等。

具体到本示例,小王的父母能否要回这笔钱的关键在于小王能否独立实施“打赏”行为。对此,我们认为,由于小王打赏知名主播10万元,数额较大,与小王的年齡、智力不相适应,故小王无法独立实施该“打赏”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45条规定,在小王的父母不同意或不追认的情形下,该“打赏”行为无效,小王的父母可以要求平台退回该笔款项。相反,如果小王“打赏”的金额很小或者小王的父母事先表示同意或事后表示追认,那么该“打赏”行为就是有效的,打赏给主播的钱就不能要求返还。

(来源:《民法典与百姓生活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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