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泉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北京 100125)
“十三五”期间,全国渔业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精神,立足新形势新职能新要求,坚持“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总目标,继续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渔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本文利用《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数据[1-5],阐述“十三五”期间中国渔业经济发展变化趋势,透过数据揭示渔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为产业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十三五”期间,全国水产品产量(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稳步增长,但增幅呈现逐年回落态势。其中,2020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6 459.02×104t,比2016年增加169.53×104t,增长2.66%,年均增长0.66%;年度间同比增幅分别为1.03%、0.91%、0.35%和1.06%。渔业主产区分布格局保持基本稳定。其中,2020年水产品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别是广东、福建、山东、浙江和江苏;2016年为山东、广东、福建、浙江和辽宁5个省份。截至2020年12月底,产量排名前10位省份的水产品产量合计占全国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为82.68%。
长期以来,中国渔业捕捞能力远大于资源再生能力,渔业资源衰退严重。“十三五”期间,渔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在采取延长海洋伏季休渔期、内陆七大流域全面禁渔及长江流域禁捕等一系列措施控制捕捞强度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捕捞产品与养殖产品产量的比例呈现逐年降低态势,2016—2020年,捕捞产量与养殖产量之比分别为:25:75、24:76、23:77、22:78和20:80。海水产品综合平均价格远高于淡水产品,相对而言属于偏高端消费品。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海水产品市场需求明显萎缩,生产规模受到抑制。海水产品与淡水产品的产量比例呈现降低态势,2016—2020年海水产品与淡水产品产量之比依次分别为:52:48、52:48、51:49、51:49和51:49。
“十三五”期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捕捞强度,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并在部分沿海省份实施了试点;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削减国内海洋捕捞渔船,降低捕捞强度,鼓励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伏季休渔时间普遍延长。2020年海洋捕捞产量1 179.07×104t,与2016年相比减少206.88×104t,降低14.93%,年均降幅3.73%。年度间同比降幅分别为4.91%、4.00%、4.62%和2.9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以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农长渔发〔2019〕1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分类分阶段实行禁捕。受此影响,淡水捕捞产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20年淡水捕捞产量145.75×104t,与2016年相比减少54.58×104t,降低27.25%,年均降幅6.81%。年度间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8.97%、-10.04%、-6.25%和-20.84%。
“十三五”期间,中国水产养殖业不断创新发展方式,从过去拼资源要素投入转向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向更高质量、更好效益和更可持续的发展。加快推进养殖业绿色发展,实现转型升级,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业,养殖产量保持稳步增长(表1)。
表1 2016—2020年水产品产量Tab.1 Output of aquatic products during 2016—2020 (×104 t)
2020年海水养殖产量为2 035.31×104t,比2016年增加220×104t,增长11.49%,年均增长2.87%。海水养殖产量中,贝类产量占比最高。2020年贝类产量占海水养殖产量的比重为69.31%;其 次 为 藻 类(12.25%)、甲 壳 类(8.31%)、鱼类(8.19%)和其他类(1.93%)。
淡水养殖产量保持稳步增长,年均增幅低于海水养殖产量。2020年淡水养殖产量为3 088.89×104t,比2016年增加211×104t,增长7.33%,年均增长1.83%。淡水养殖产量中,从养殖品种看,鱼类产量占比最高。2020年鱼类产量占淡水养殖产量的比重为83.73%;其次为甲壳类(13.78%)、其 他 类(1.86%)、贝 类(0.60%)和藻类(0.02%)。从养殖方式看,池塘养殖产量占淡水养殖产量的比重最高,为73.81%;其次为稻田(10.52%)、水库(9.18%)、湖泊(2.67%)和河沟(1.63%)。淡水养殖产量的增长主要缘于池塘养殖产量的增长。随着水产养殖环境治理不断深入推进,预计淡水湖泊、水库产量将逐年减少;而随着中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必将得到大力推广,预计稻田养殖产量将迅猛增长。
3.3.1 大宗淡水鱼
2020年大宗淡水鱼养殖产量为1 963.57×104t,比2016年增加5.31×104t,增长0.27%。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湖北、江苏、湖南、广东和江西,累计产量1 027.46×104t,占总产量的52.33%。其中,湖北产量为276.64×104t,占总产量的14.24%;江苏208.96×104t,占比10.64%;湖南182.66×104t,占比9.30%;广东181.01×104t,占比9.22%;江西175.19×104t,占比8.92%。
3.3.2 罗非鱼
2020年罗非鱼养殖产量为165.54×104t,比2016年增加9.53×104t,增长6.11%。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广东、海南、广西、云南和福建,累 计 产量160.75×104t,占总 产 量 的97.11%。其中,广东产量为74.01×104t,占总产量的44.71%;海南31.77×104t,占比19.19%;广西26.00×104t,占比15.70%;云南17.02×104t,占比10.28%;福建11.95×104t,占比7.22%。
3.3.3 海水养殖对虾
2020年海水养殖对虾产量为135.55×104t,比2016年增加22.24×104t,增长19.63%。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广东、广西、山东、福建和海南,累计产量122.27×104t,占总产量的90.20%。其中,广东产量为52.14×104t,占总产量 的38.46%;广 西33.24×104t,占 比24.52%;山东13.82×104t,占比10.19%;福建13.43×104t,占比9.91%;海南9.65×104t,占比7.12%。
3.3.4 克氏原螯虾
2020年克氏原螯虾养殖产量为239.37×104t,比2016年 增 加156.66×104t,增 长189.41%。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湖北、安徽、湖南、江苏和江西,累计产量218.69×104t,占总产量的91.36%。其中,湖北产量为98.20×104t,占总产量的41.02%;安徽40.92×104t,占比17.10%;湖南35.95×104t,占比15.02%;江苏24.62×104t,占比10.28%;江西19.00×104t,占比7.94%。
3.3.5 淡水养殖南美白对虾
2020年淡水养殖南美白对虾产量为66.52×104t,比2016年增加0.34×104t,增长0.51%。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广东、江苏、福建、浙江和山东,累计产量54.88×104t,占总产量的82.50%。其中,广东产量为21.42×104t,占总产量的32.20%;江苏11.92×104t,占比17.92%;福建8.66×104t,占比13.02%;浙江7.11×104t,占比10.69%;山东5.77×104t,占比8.67%。
“十三五”期间,水产养殖面积呈现先增后减态势(表2)。2020年水产养殖总面积为703.61×104hm2,比2016年减少40.94×104hm2,降低5.50%,年均降幅1.37%。水产养殖总面积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辽宁、山东、江苏、湖北和安徽,累计养殖面积318.69×104hm2,占养殖总面积的45.29%。其中,辽宁养殖面积为83.93×104hm2,占总养殖面积的11.93%;山东74.46×104hm2,占比10.58%;江苏59.85×104hm2,占比8.51%;湖北52.59 hm2,占比7.47%;安徽47.86 hm2,占比6.80%。
表2 2016—2020年水产养殖面积Tab.2 Aquaculture area during 2016—2020(×104 hm2)
3.4.1 海水养殖面积
“十三五”期间,海水养殖面积呈现逐年递减态势。2020年海水养殖面积199.56×104hm2,比2016年减少10.26×104hm2,降低4.89%,年均降幅1.22%。海水养殖面积中,以贝类养殖面积为主,其占海水养殖面积的比重逐年下降,2016—2020年的占比分别为:62.09%、61.74%、60.74%、60.45%和60.00%。甲壳类养殖面积占海水养殖面积的比重位居第二,近几年约占海水养殖面积的14%,且波动不大;藻类养殖面积位居第三,约占海水养殖面积的7%;鱼类养殖面积位居第四,约占海水养殖面积的4%,近2年略有增长。
3.4.2 淡水养殖面积
淡水养殖面积呈现先增后减态势。2020年淡水养殖面积为534.74×104hm2,比2016年减少30.69×104hm2,降低5.74%,年均降幅1.43%。2020年池塘养殖面积为262.54×104hm2,比2016年增加17.83×104hm2,增长7.29%,年均增长1.82%。其他方式养殖面积均在减少。“十三五”期间,淡水养殖总面积虽然有所减少,但是淡水养殖总产量却在增加,说明近年来淡水养殖单产水平逐年提高。
水产苗种生产能力基本平稳,名优品种苗种生产能力增长强劲。“十三五”期间,淡水鱼苗产量有增有减,2020年淡水鱼苗产量为13 097.09亿尾,比2016年增加92.21亿尾,增长0.71%,年均增长0.18%。海水鱼苗产量显著增长,2020年产量为116.56亿尾,比2016年增加27.19亿尾,增长30.42%,年均增长7.60%。名优产品苗种生产形势喜人。其中,2020年河蟹育苗82.96×104kg,比2016年增加2.13×104kg,增长2.50%,年均增长0.63%;虾类育苗24 394.37亿尾,呈现大幅度增长,比2016年增加13 641.96亿尾,增长126.87%,年均增长31.72%;鲍鱼苗872 529万粒,比2016年增加158 594.37万粒,增长22.21%,年均增长5.55%,主产区集中在福建、广东、山东、辽宁和广西等省(区)。
“十三五”期间,渔业人口与从业人员呈现出逐年递减态势。2020年,中国渔业人口为1 720.77万人,比2016年减少252.65万人,降低12.80%,年均降幅3.20%;渔业从业人员为1 239.59万人,比2016年减少142.11万人,降低10.28%,年均降幅2.57%;渔业乡、渔业村和渔业户的数量分别为694个、7 120个和4 391 007户,年均降幅分别为2.05%、3.85%和2.84%。
“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7〕2号),设定了投入控制目标。2020年底,全国海洋捕捞机动渔船13.68万艘、功率1 343.78×104kW,除淘汰旧船再建造和更新改造外,不新造、进口在中国管辖水域生产的渔船。中国渔业船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其中,机动渔船下降幅度小于非机动渔船,海洋捕捞渔船数量下降显著。2020年机动渔船数量为374 757艘,比2016年减少279 397艘,降低42.71%,年均降幅10.68%;非机动渔船数量为188 505艘,比2016年减少168 412艘,降低47.16%,年均降幅11.80%;海洋捕捞渔船数量为136 784艘,比2016年减少42 904艘,降低23.88%,年均降幅5.97%。农业农村部与沿海各省份签订了“十三五”海洋渔船双控管理责任书,沿海省份均完成了双控指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部把水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渔业作为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抓手和动力,充分发挥水产品加工业接一连三、休闲渔业接二连三作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水产加工企业9 136个,比2016年减少558个,降低5.76%,年均降幅1.44%;年水产品加工能力2 853.43×104t,比2016年增加4.32×104t,增长0.15%,年均增长0.04%;水产冷库8 188座,比2016年减少407座,降低4.74%,年均降幅1.18%;水产加工品总量2 090.79×104t,比2016年减少74.65×104t,降低3.45%,年均降幅0.86%;加工率达到37.83%,比2016年减少了3.49个百分点。休闲渔业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20年全国休闲渔业产值825.72×108元,接待人数超过22 522.08亿人次,涌现出了查干湖、千岛湖、庐山西海等渔业生产生态融合发展的典型。
2002年,中国水产品出口额跃居世界第一位。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水产品出口量、出口额均有所下滑,中国水产品贸易总量949.04×104t、总额346.06×108美元。其中,水产品出口额190.41×108美元,比2016年减少16.97×108美元,下降8.18%,年均降幅2.05%;水产品出口量381.18×104t,比2016年减少42.58×104t,下降10.05%,年均降幅2.51%;实现贸易顺差34.76×108美元,比2016年减少78.87×108美元。
据对全国9 510户渔民家庭调查,2020年,中国渔民人均纯收入为21 837.16元,同比增长3.45%,比2016年增长了29.18%,年均增长6.61%;中国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 857.92元,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3 726.92元,同比增幅低出3.47个百分点。
3.9.1 渔民家庭收入构成分析
在渔民家庭收入构成中,渔民家庭经营收入是渔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构成,2020年占到全部收入的88.92%;工资性收入占6.92%;转移性收入占3.56%(其中生产补贴占1.60%);财产净收入所占比例最低,仅为0.60%。通过对2016—2020年数据分析得出,渔民家庭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保持平稳,渔民家庭工资性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渔民家庭财产净收入保持稳定,渔民家庭转移性收入逐步减少,而生产性补贴因为渔业用油补贴政策的调整则呈现下降趋势(表3)。
表3 2016—2020年渔民家庭收入结构变化Tab.3 Structure change of fishermen family income during 2016—2020 %
3.9.2 渔民家庭支出构成分析
在渔民家庭支出构成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是渔民家庭支出的主要构成,2020年占到全部支出的71.95%;生活消费支出占16.50%;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占5.34%;税费支出占3.83%;转移性支出占2.38%。在渔民家庭经营渔业支出中,2020年饲料及苗种费用占52.75%;雇工费用占21.96%;燃料及加冰费用占20.88%;其他费用占4.41%(表4)。
表4 2016—2020年渔民家庭经营渔业支出结构Tab.4 Structure change of fishermen family operation expenditure during 2016—2020 %
“十三五”期间数据显示,雇工费用占渔民家庭经营渔业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燃油及加冰费用占比保持稳定;饲料及苗种费用占比有所减少。
3.9.3 地区性差异
从沿海和内陆省份看,2020年被调查的11个沿海省份渔民人均纯收入均值为24 236.27元,同比增长2.73%;被调查的19个内陆省份渔民人均纯收入均值为16 412.89元,同比增长3.36%。沿海省份渔民人均纯收入均值高出内陆省份7 823.38元,同比增幅低0.63个百分点。
从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看,东部地区渔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为5.00%,中部地区为6.57%,西部地区渔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最低,仅为4.06%(表5)。数据显示,区域之间渔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若从渔民财产的角度看,沿海渔民与内陆渔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将逐渐拉大。
表5 2016—2020年中国东、中、西部渔民人均纯收入变化Tab.5 Change in net income per capita of fishermen in eastern,central and western China during 2016—2020(元)
3.9.4 渔民生活水平分析
2016—2020年,中国渔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41.37%、41.37%、41.4%、41.17%和41.63%,渔民家庭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其中,捕捞户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41.23%、41.65%、43.23%、43.39%和43.81%,养殖户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40.43%、40.29%、40.21%、40.39%和40.63%,养殖户生活相对较为富裕。
3.9.5 渔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点构成分析
2020年,在渔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的3.45个百分点中,从渔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构成角度而言,其中家庭经营收入拉动增长3.33%,工资性收入拉动增长0.72%,财产净收入拉动增长0.03%,转移性收入拉动增长0.25%,生产性补贴拉低增长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