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其中阐述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建设的11个“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该工程旨在推进光纤网络扩容提速,加快5G 网络规模化部署,推进IPv6规模部署应用以及加速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升级。
该工程旨在提升基础数据资源质量,培育数据服务商以及推动数据资源标准化工作。
该工程旨在开展数据确权及定价服务试验,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流通中的应用以及培育发展数据交易平台。
该工程旨在发展智慧农业和智慧水利,开展工业数字化转型应用示范,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物流,加快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以及加快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
该工程旨在培育发展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及创新转型支撑服务供给机制。
该工程旨在补齐关键技术短板,强化优势技术供给以及抢先布局前沿技术融合创新。
该工程旨在持续壮大新型在线服务,深入发展共享经济,鼓励发展智能经济以及有序引导新个体经济。
该工程旨在深入推进智慧教育,加快发展数字健康服务,以数字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及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数字化水平。
该工程旨在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强化新型智慧城市统筹规划和建设运营,提升信息惠农服务水平以及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
该工程旨在加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加强重大问题研判和风险预警以及构建数字服务监管体系。
该工程旨在强化平台治理,引导行业自律,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