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和平 丁美华 蒋辉*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2.吉首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中心,湖南 吉首 416000)
2020 年,我国脱贫攻坚战胜利收官,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阶段,新的致贫和返贫风险依旧存在。然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因此,2020年11月,中央提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将两大战略有效衔接作为规划中的重点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各地须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之一,体现了防止返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国内学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内容上具有一致性、在价值上具有一元性、在功能上具有互构性、在主体上具有共通性。[1]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动力和保障。[2]脱贫攻坚的核心是解决农村居民的温饱问题,乡村振兴的目的是推动乡村全面发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逻辑上具有密切的延顺性,脱贫攻坚的过程也是乡村振兴的过程。[3]二是对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难点分析。两大战略有效衔接期间,需从超常规化向常态化转型的社会动员机制、需兼容特惠和普惠的减贫治理机制、需兼顾持续性和均衡性的投入保障机制等三大机制的调整是难点。[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间不同治理体系的兼容与互促、不同利益群体间不同利益诉求的兼顾与协调是推进衔接的重点难点。[5]覆盖主体扩展难、聚焦空间延伸难、完成目标跨越难、任务时限贯通难、政策力度持续难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贯通的难题。[6]三是对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重点内容分析。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体制机制、基层治理、医疗保障、教育等六个角度。[7]结合新形势,推进衔接的重点为保障式减贫,保持并稳定现有政策,建立常态化减贫机制,探索开发性减贫办法。[8]推进衔接的重点在于提高农民产业、治理、社会三个方面的参与度,增加脱贫户得到收获感,激发内生动力,以至达成持续性脱贫。[9]四是对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实现路径研究。完善制度设计、推动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加快人力资本建设,为两大战略衔接提供发展环境、基础和动力。[10]在新时代背景下,统筹落实推进衔接的体制机制,探索产业多元发展、激发农户主体意识。[11]遵循脱贫攻坚逐步迈向乡村振兴的一般规律,构建推进衔接的共性方案,建立风险识别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政策跟进机制、社会动员机制、统筹协调机制与考核评价机制。[12]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学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为本文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现有研究对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具体工作思路和具体实现路径没有系统性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推进防止返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息息相关,关系到构建我国发展新格局。因此,本文系统性提出了防止返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全国各地推进衔接工作提供借鉴。
在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期,各地顺应新的发展要求,重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推进工作,对现有相关体制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后,各省(区)皆建立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体制及相关制度。一是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各省(区)及乡镇皆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多数省(区)的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度,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组长一职;部分省(区)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少数省(区)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二是已有多个省(区)公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或方案。至今已经有二十多个省(区)公开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或相关方案,部分省(区)还根据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制定了更深层次的实施计划。各省(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方案为实现两大政策有效衔接提供了制度支撑。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地方扶贫办陆续改为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基本转换完成。中西部省(区)的乡村振兴局由省(区)一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领导;多数沿海省(区)则是将乡村振兴部门挂牌于省(区)一级农业农村部门,两部门携手推进乡村振兴。同时,为确保各地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率及成效,各省(区)皆设定了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各省(区)考核范围略有不同,且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考核力度也轻重不一。目前仅有部分省(区)的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包含了对两大战略有效衔接成效的考核,全国范围的乡村振兴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且根据补助资金只增不减的原则,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2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650亿元,较上年增长5.4%。[13]
在进入五年过渡期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在政府扶持下,取得了不错的成果。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在思想意识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的逻辑理解不够,没有注重当前工作内容性质的转变。在实践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思想固化、目光短浅,所制定的发展规划对两大战略有效衔接无法发挥积极作用。在工作机制方面,大部分地区尚未针对两大战略有效衔接设立考核机制,相关成效无法具体得知。部分地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考核力度也减轻了许多,重点放在了乡村振兴方面的考核,使得当地干部逐渐忽略了两大战略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基层干部学历偏低、能力偏弱。目前,各地村干部学历大多为高中及以下,对于上级制定的关于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及计划方案的理解不到位,且由于其自身能力有限,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带领村庄、村民共同发展致富的能力较弱。二是脱贫地区内生长期发展动力不足。目前,我国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足,相关培育机制亦不健全,对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造成阻碍。同时,脱贫地区还存在人才匮乏的问题。脱贫地区的劳动力多为中老年人,学历不高、专业知识不足、不会农业现代技术,缺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内生造血的新型职业农民。
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发展进度相差较大,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工作重点、方向理应不同。相对发达地区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重点探索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地区应把重点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同时借鉴成功经验,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两大战略有效衔接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省(区)并未依照本地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制订差异化的发展规划。部分相对发达地区没有总结脱贫攻坚时得出的经验和发展模式,并运用到乡村振兴工作中,自身优势没有得到体现。部分欠发达地区则存在资源配置不当、无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情况。
脱贫攻坚时期,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重点投放对象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户,而过渡期间,专项资金的投放对象为原贫困户、临近贫困线的人口及推进乡村振兴的所有农村地区。当过渡期结束后,部分已经习惯财政扶持的人口也许会再度贫困。另外,当前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规则不灵活,各地无法根据实际所需变通分配资金,使得有限的资金无法进行效益最大化的分配,导致资金浪费、效率降低。
一是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虽然各地政府皆印发了《关于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但是在实践中,部分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体系,未对扶贫资产资本进行科学管理,导致扶贫资产资本闲置、流失的问题频现。二是基础设施后期维护不到位。原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多为脱贫攻坚时所建,但由于后期维护费用不够,导致基础设施的后期维护或配套设施建设没有保障,一些基础设施由此被闲置、功能性丧失,使得前期扶贫投入付诸东流。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五年过渡期内我国农村领域的重点任务,基于上述两大战略有效衔接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六个发展新思路。
一是聚焦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大胆进行改革探索。重视农村文明文化建设,提高农村发展潜力;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基本权益;促进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增强农业生产活力;营造保护生态、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二是聚焦分析各地的农业农村发展趋势,分类推进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拥有特色资源的地区,依托特色资源,做好产业链;尚无特色资源的地区,引进适合本土种植的农产品,创造产业链;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开发文旅融合产业模式。三是聚焦生产功能,促进质量兴农。补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升级重要生产设施,提高农业生产硬件条件;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的研发,实现农业生产质、量的双突破;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四是聚焦保障生态功能,促进绿色兴农。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改变粗放式农业生产方式;调整生产投入结构,逐步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土壤生产质量。五是聚焦拓展生活功能,促进品牌强农。强化品牌设计,夯实品牌基础;多层次、多途径加强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注重品牌管理,规范生产标准、保障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积极进行品牌营销,拓宽营销渠道,提高农产品销量。
乡村振兴的重点在于产业振兴,以往传统的高产低效农业模式在环境和生态方面存在一定的弊端,因此需要进一步发展生态高值高效农业,建立新型特色农业产业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生态高值高效粮食产业。首先,要实现粮食产业中农用化肥农药施用量的“零增长”,推广增施有机肥、多种复合肥和生物防控,推动粮食产业生态系统持续循环;其次,要通过生物技术培育生态绿色、环境友好、资源高效、优质特色和高附加值专用,以及适宜轻简栽培和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方式等突破性新品种,重点培育优质富硒功能水稻、降糖降血脂小麦、优质蛋白玉米等重要功能粮食作物新品种。二是大力培育生态高值高效特色农业。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蔬菜、水果、花卉、蘑菇、中药材、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加大提档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具有地方特色和优质品种体系的农产品竞争力。三是大力发展生态高值高效优质功能农业。首先,根据中国人的实际身体营养情况,确定人们对各类微量营养素及有益功效成分的需求;其次,针对上述需求及各类农产品的微量营养素含量,合理选择进行规模性种植的功能性农产品;最后,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控农业生产系统,增强功能农产品的功能性。
专业人才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为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一是打造具有专业技能的农业人才队伍。乡村要振兴,必须具备有专业技术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专业人才,才能从根本上带动农户发展。二是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对新农人及其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在农业生产及其销售过程中的培训力度,强化农业生产管理和农产品品牌化培育水平。三是应创造条件实施“归雁工程”。通过精心培育、适时启用、关怀激励等举措,以正向激励的方式逐渐吸引乡土优秀人才回家乡, 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四是改革完善农技推广体制。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行多元主体进行农技推广, 激励社会化农技人员创新创业。五是进行“人才导流回乡工程”试点。实施“乡村合伙人”计划,开展“引进在外能人回乡创业”活动,吸引有产业、有资金、有项目的人才返乡创办实业、反哺家乡建设。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都需要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做保障。应该不断加大我国农业金融改革力度,着力构建和完善我国农业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政策的规范和管理力度。一是灵活运用风险补偿、利息贴息、奖励补贴等金融手段,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三农”。落实加强农民金融服务政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定向成本补贴,对省、市、区、县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实施增量激励。二是加快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步伐,在破解支农关键制约因素上实现突破。推动各省、市、区、县银行业机构不断创新涉农信贷产品,进一步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不断扩大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和担保规模。三是积极搭建“农-金”对接平台,建立农业企业、农场、大户、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与银行、农业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长效对接机制。
要坚决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注重做好四篇“美丽文章”。一是保护好“美丽环境”。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力度,防治污染,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而努力。二是利用好“美丽资源”。依托并保护好当地优质自然资源、特色人文资源,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延伸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特色文化旅游等,促进乡村振兴。三是培育好“美丽产业”。凭借“美丽资源”优势,挖掘美丽乡村载体作用,加强建设指导,提升资源背后的内涵,建设集生产、体验、观光、旅游等产业于一体的美丽乡村,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四是打造好“美丽生活”。积极开展绿化活动,及时维护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生活区、种植区、养殖区“三区分离”,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乡村居民打造美好生活环境。
一是打造联农带农扶农利益联结共同体。吸纳多种形式的涉农组织,引导各主体整合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发挥联动效应,真正落实“众人拾柴火焰高”。二是打造联农带农扶农平台。通过资源和品牌联合带动产品的创新组合,电商和网络直播为农户带来更多的消费渠道,创建了新的发展机会、提高了就业率,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激活农村闲置住房资源。要依法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当地政府应制定针对农村房屋租赁的专门法规,以法律规范农村房屋租赁市场。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扶贫工作思路、政策制度等也在陆续做出调整。因此,为了推进防止返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上述新思路的基础上,从以下十个方面提出推进衔接的新举措。
一是提高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建立并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的农村治理体系,建立基层组织自主决策机制,提高基层干部的引领能力、组织能力。建立村级权力监督机制,开通群众监督举报通道,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二是定期进行党员培训及思想汇报。夯实基层干部理论基础,增强对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理论与实践学习热情,提高基层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正确引领乡村发展方向与节奏。三是改善基层干部招募机制。对外吸引有能力、政治觉悟高的大学生、退伍军人、创业达人等加入基层组织,强化基层组织实力。四是建立基层奖惩机制。健全基层干部福利保障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福利水平,防止其因待遇问题怠慢工作。量化考核工作绩效,制定奖惩规则,对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基层干部施以奖励,对怠慢工作的基层干部进行警告,对严重怠慢工作者加以惩罚,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是要对农民继续进行精神扶贫。多方面、多举措培养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激发农民加入到乡村振兴中的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的作用,定期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乡村振兴的意义、重要性及益处。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促使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二是壮大农村人才队伍。定期邀请行业相关龙头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讲课,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自身工作能力,提高本地村民就业率。建立人才培养、吸引与保障制度,重点在于培养本土人才,同时吸引外地人才到本地创业、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把人才留下来,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队伍。
一是各地应尽快制定两大战略有效衔接规划,明确推进衔接的规划内容,如重大工程、专项行动等,同时统筹推动具体项目与工作的进行,引导脱贫地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实施。二是加快构建衡量两大战略有效衔接工作成效的评价体系,健全各地领导及干部关于推进衔接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推进衔接工作的主线,设定并调整衡量指标,规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考核内容,完成指标体系的建立。建立指标运行监测系统,实施查验与指标相关任务的执行进度,考核标准简单化、统一化,减轻基层负担。
一是各地要尽快落实《关于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当地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确定扶贫资产资本的各方主体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监管权,使得扶贫资产资本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出最大作用。健全扶贫资产资本监管机制,加大对扶贫资产资本使用情况的各方监督力度,发挥各监督组织的监督作用。二是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管控平台。以维护和壮大扶贫资产资本为目的,各地政府应联合乡村振兴局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管控平台,管控当地公益类及经营类扶贫资产资本,确保能对公益性扶贫资产资本进行及时维护,能使经营性扶贫资产资本保值增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国家乡村振兴局提出,落实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小额贷款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贷尽贷,年度新增小额贷款规模较去年只增不减。一是建立特殊事项产业帮扶制度。对由疫情等不可抗力特殊事项原因导致的生产经营状况不佳的帮扶产业给予金融政策支持和帮助,对在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帮扶产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助其缓解资金流转难题。二是充分利用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各地政府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将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根据各方主体权益进行合理分配,属于村集体的项目资产收益应优先用于援助受到疫情等特殊事项影响的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一是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系统。采取向下排查和向上申报的双线方法,及时将因疫情、大病等原因导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体纳为系统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防止返贫现象出现。二是建立针对性帮扶机制。确定帮扶方式与帮扶负责人,进行精准帮扶,保证帮扶效果。重点关注受到疫情、病情、灾情等影响的脱贫户的现状,尤其是收入水平较低的脱贫户。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及时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报予相关部门,协调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
加强就业产业帮扶,是增加脱贫户收入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加强稳岗就业,发展产业,稳定增加脱贫户收入。一是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构建并完善就业帮扶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进行就业帮扶工作,同时将就业帮扶绩效加入到乡村振兴考核范围,促使各地重视就业帮扶工作。成立就业帮扶监管小队,引领并管理当地就业帮扶工作。深化东西部就业帮扶合作,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被帮扶地区和帮扶地区共同签订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协定,保障劳动力就业数量与质量。搭建就业帮扶平台,线上线下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多途径提供就业信息,提高就业帮扶效率。二是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因地制宜进行产业扶贫,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建成特色产业群,增加产业附加值。建立稳定长效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脱贫户加入、受益机制,激发产业发展动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产业增值能力,建立农业服务专业小队,提高产业生产效率。各地政府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增加农业发展补贴,促进当地产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拓展就业空间。不断深化“小县大城”战略,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落户。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通过引导企业扩大岗位和开发更多新型业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二是进一步增强就业能力。不断完善脱贫县的农民就业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劳动力针对性培训,总结借鉴“师傅带徒弟”等成功模式,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和职业农民。三是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推动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向乡村延伸,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高效高值农业。不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业生产区建设,着力打造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强镇。鼓励开展“节药节肥”、资源有效利用、绿色低碳循环等领域的重大技术攻关,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和高产高效生态栽培模式。通过大型展会、营销网络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产销对接,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新业态发展。大力优化乡村创业环境,发展乡村数字、生态、旅游、电商、文创、康养、乡愁等经济产业。三是进一步支持发展“飞地经济”。支持经济强县帮助脱贫的县,利用现有基础好、有前景的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平台,优先安排“飞地”抱团合作项目,开设脱贫县特色农产品、特色小吃、民间手工艺品等窗口。涉及“飞地”项目的,两地政府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一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总结借鉴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成功经验,鼓励通过流转、托管、入股、抵押等多种方式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激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积极探索租赁、转让、入股、合作建设等方式,推动民宿、农村电商、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探索“以城带乡、以先带后”的融合式村庄抱团联动发展机制,通过股份合作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村庄经营。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承包地经营权、农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担保、转让范围,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总结借鉴温州瓯海农民资产授托代管经验,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建立普惠金融体系,对金融机构支持帮扶脱贫县发展的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深化脱贫县绿色金融改革,推进绿色产业金融化、金融体系绿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