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基于“互联网+”战略背景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思考

2022-02-10 23:41陈敏仪梁淑贞陈世春谢彦媛
北方药学 2022年8期
关键词:药房药师药学

陈敏仪,梁淑贞,陈世春,谢彦媛

(东莞市人民医院药学部,广东 东莞 523000)

目前,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不但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而且为门诊药房的远程化互联网药学服务模式的开展奠定了基础。门诊药房的药学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医院门诊的工作效率,影响医院的医疗水平。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我国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新型模式的工作逐步启动并开展,尤其是新冠疫情期间[1],人们对药房远程药学服务的需求增加,而患者用药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与门诊药房药学服务密切相关,因此,如何更好地开展门诊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成为目前医院门诊药学发展的新方向。但是,近年来在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显现出来,这些问题会影响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开展进程,因此本研究主要介绍基于“互联网+”战略背景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下的现状,分析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了保证药学学科的发展,本研究还阐述了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重要意义,提出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方向,以推动今后新形势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

1 门诊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定义

门诊药学服务的定义是在医院门诊中针对临床用药、药品供给、药事管理及药学技术等相关的医疗工作,是同临床治疗接轨的一项医疗服务项目。门诊药学服务以患者为中心,药师为患者提供及时正确的药学服务,配合医师指导患者临床合理用药,从而有助于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2]。美国AHA药学协会指出药学服务是针对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的目的,有责任向患者提供的关于临床用药的一种药学服务模式。

“互联网+”表示将互联网作为信息载体的模式。门诊药房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药学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信息系统开展门诊药学服务的现代化药学服务模式,其核心为药学信息的提供,形式区别于传统的药房在场发药、用药指导,而转变为在网络特定的系统中为专人提供针对性的用药指导[3]。与传统的门诊药学服务相比,门诊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模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患者无需排队等候,可节省患者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药师可在网络信息化系统中回复患者的问题,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具有更高的及时性、便捷性和全面性[4]。同时,通过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不但可向患者快速提供准确的药学信息咨询,而且为患者提供了专业的线上沟通平台,能够协助患者在日常根据指导加强自我健康管理[5]。

2 门诊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的应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大约有50万例执业药师在开展日常的药学服务工作,包括日常药品质量管理、用药指导、药品咨询服务、药品不良反应、慢性病健康管理、知识宣教等服务内容[6]。目前,门诊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逐步在多个地区开展推行,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系统需配备有远程信息化操作系统、电脑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同时临床药师需可熟练通过电脑在该远程操作系统上完成咨询的回复、药方的审核及健康指导等内容[7]。

门诊药房的远程药学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由于药师的工作不涉及临床诊疗,而一些患者近期没有到医院进行检查,直接到医院的健康咨询平台进行询问,将药师与医师混淆,致使药师需询问患者的症状、既往病史等情况再行用药指导工作。针对该情况,门诊部门需加强对药房远程药学服务系统的监管工作,同时需指导临床药师在职业范围内进行相关药学服务,必要时可进行药学服务质量检查评估,以便于避免因误诊而错误用药、延误病情。其次,由于患者的疾病千差万别,还会伴随并发症、慢性病,甚至会有一些患者寻求心理干预,在门诊药房远程药学服务中对临床药师提出了挑战,虽然一些药学服务会分科分配药师,但是仍然会出现药师分工不明确,导致无法胜任的问题[8]。另外,由于当前形势下在“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中,药师要面临不同疾病的患者,对药师知识素养的要求提高,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增加,临床药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药学专业创新型人才较缺乏[9],针对该问题,高校对药学专业学生的教育需紧紧跟随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变,可改革课堂教育方式,选聘优秀的双创导师增加学生的视野,组织学生参与药学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型人才,同时对临床药师需组织系统的培训和考核,以符合药学服务转型的趋势,提高临床药师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使药师可胜任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工作,减少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工作中的失误[10]。

3 远程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意义及转型方向

在疫情形势下,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多,人们对药品信息的知晓需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参与门诊药房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数量相对较少,尤其是一些人口密集的地区或疫情严重的地区,执业药师的工作压力非常大,药学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当前的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存在缺陷,药师的工作负担重,存在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同时对患者复查的监控不足,无法保证药学服务的严谨性和便利性。在信息化环境的大形势下,我国已发布了多项政策支持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的创新,在2015年国家颁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延伸医疗”、“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服务项目。在2018年我国明确提出了“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的要求、安全保障等内容。国家药监局网发布的《第093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也指出了以往关于临床执业药师提供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缺陷。基于此,一些研究者提出了“互联网+”战略背景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观点,以期通过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来完善互联网药学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门诊药房的力量,保证人们用药的安全性及疗效。医院门诊药学服务的转型属于信息化时代的需求,转型工作也是医院门诊药房的工作重点之一。因此,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互联网+”战略背景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方向需考虑到当前国内的诊疗现状及人们的需求,充分借鉴疫情期间信息化管理的经验。由于我国互联网药学服务模式处于初期阶段,发展速度慢,当前的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用药相关服务的需求,亟需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基于“互联网+”战略背景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首先,要以患者为中心,而非以药师为中心,远程药学服务模式需根据患者的需求及时更新、调整管理方式。其次,要保证药师可获取充足的信息资料,采取一定的信息化溯源方法收集患者的既往病史、病情资料等,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和分配临床执业药师,避免出现工作失误。另外,要联合本地或其他地区的医院,争取建立全国不同地区的远程药学服务联盟,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医疗资源,在互联网上合理分配药师资源,实现跨地域诊疗,以提高远程药学服务的效率。

4 总结

基于“互联网+”战略背景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工作是以患者为中心,转变门诊药房药学服务的模式,明确药学服务的分工,加强药师的技能水平和知识素养,从而完成处方审核、用药咨询、健康管理等相关的工作。西方发达国家的远程药学服务已经相对成熟,而我国药房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实施时间较短,药学人才短缺,资源配置不均一,因此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具有重要的价值,对我国门诊药房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优化实施至关重要。通过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临床药师基于信息化系统进行日常的工作,实时在线记录每例患者的诊疗处方等资料,全面整合诊疗信息,可追溯性强,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还有助于医院门诊优化医疗服务的流程,增强医疗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效率,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基于“互联网+”战略背景下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符合当前我国大形势下人们对药学服务的需求,可使不同地区的患者都能在优秀药师的指导、监督下合理用药,是全面、综合、系统的药学服务模式,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行业也在逐步向前,其发展的优劣关系到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在全球信息化“互联网+”的时代,使医疗信息化,患者能够更为便捷的享受到医疗服务,而且对于现如今疫情期间患者的就医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渠道。远程药学服务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医疗服务模式,还需要时间去使人们接纳和认可,但其自身巨大的优势,一定会迅速得到推广普及。

综上所述,门诊药房开发远程药学服务模式能够有效增强服务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等,对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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