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平等观的理论意蕴及当代实践

2022-02-10 10:05陈英杰
关键词:共产主义共同富裕分配

陈英杰

(集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中国共产党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蕴含着平等的价值诉求。然而,同“正义”“道德”等规范性概念一样,“平等”在马克思那里却并非自明,甚至充满歧义,饱受质疑,马克思曾指出“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1]435,拒绝将平等当作无产阶级革命的恰当目标,有人据此认定马克思拒斥平等价值(1)挑起“马克思与正义”之争的艾伦·伍德认为,马克思经常提到的“平等”概念只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工具;英国著名学者理查德·米勒也认为,马克思所表达的消灭阶级的革命思想与平等尊重理念是冲突的。参见:[1]艾伦·伍德.马克思论平等[J].赵亚琼,译.国外理论动态,2015(3):37-38;[2]理查德·米勒.分析马克思:道德、权利与历史[M].张伟,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问题在于,马克思在什么语境下批判平等?批判什么样的平等?其批判矛头指向的是平等价值本身,还是平等的资本主义实现形式?马克思是否建构一种独特、有吸引力的平等观?我们应当追求什么样的平等?回到马克思的经典论述,梳理马克思平等观的生成逻辑,挖掘和阐释其丰富意蕴,不仅具有回应质疑、澄清误解的理论价值,还有观照现实、回答时代之问的实践意义,尤其有助于我们坚持把马克思平等观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代中国的平等实践——共同富裕的深刻内涵和实现路径。

一、马克思平等观的生成逻辑

马克思并没有专门、系统地研究平等问题,他对平等的探讨内嵌于其唯物史观的创立、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人类解放道路的探索过程中,马克思平等观在对抽象平等观的理论批判、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现实批判和对共产主义平等的科学构想中逐步孕育、确立、发展和成熟。

(一)初步形成:对“犹太人问题”的人本哲学解答

思想源于问题,马克思平等观在解答“犹太人问题”中孕育和初步形成。信仰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青年马克思曾以自我意识确证人的平等,经由对“物质利益的困惑”的反思和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发现,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是 “政治等级”向“社会等级”的转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治天国”的形式平等与“社会尘世”的事实不平等的矛盾,而对矛盾的剖析,则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深入展开,“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平等“无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说,每个人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在的单子”[2]41。也就是说,由资产阶级政治解放所确立的平等建立在市民社会私有财产和利己主义原则之上,具有形式性、虚假性与不彻底性,并没实现人的普遍解放。在随后发表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费尔巴哈的人本哲学出发,进一步揭示了私有财产是人本质的异化和不平等的根源,私有财产条件下的异化劳动使工人创造的价值被资本家占有,表现为资本对劳动的统治与支配。因而,只有通过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扬弃私有财产,才能消除异化劳动,超越“政治解放”,实现“人的解放”、普遍自由和真正平等。以此为根据,马克思批判以平均化物质财富为唯一目的的“粗陋共产主义”和以工资平等作为社会革命目标的蒲鲁东,都没有摆脱和超出私有财产基础, “不过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2]183。

(二)基本确立:对抽象平等观的历史唯物主义透视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形成为马克思平等观的确立奠定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使其能够从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出发考察社会关系和解释平等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指出蒲鲁东以抽象平等原则批判私有财产并没有真正解决现实社会的贫困与不平等问题,根源在于他颠倒了观念范畴与现实社会的关系,以先验的平等理念为标尺解释和检验所有权、分工等经济范畴和现实社会关系,认为经济范畴固有“好的方面”与“坏的方面”的矛盾,解决之道便是保存经济范畴中好的——平等的方面,消除坏的——导致不平等的方面。以唯物史观为方法,马克思超越了蒲鲁东对平等的先验化、抽象化理解,指出平等观念和经济范畴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抽象和理论表现,“观念、范畴也同他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他们都是历史暂时的产物”[2]603,“平等趋势是我们这个世界特有的”[2]611。现代资产阶级平等观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反映和表现,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而产生和确立。

(三)深化发展:对资本主义平等观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马克思平等观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中得到深化和发展。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财富形式——商品的分析,马克思揭示现代平等观起源于商品的等价交换:交换的主体平等地拥有自己商品所有权,交换的对象是凝结为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的等价物,交换的中介是作为商品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等价交换行为本身则实现和确证了人与人的平等。因而, “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3]104。现代平等并非资产阶级所宣扬的天赋人权,而仅仅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换过程的观念表现,“正是对商品交换结构的等同性的分析中,马克思呈现了古典经济学平等观念的历史前提”[4]。然而,通过深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指出,等价交换的平等关系仅仅是商品流通过程的表面现象,资本家不付等价物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才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是货币转化为资本,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主要是资本原始积累导致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离的结果,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为前提。至此,马克思解构了现代平等观的经济基础,揭示了现代平等观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表现为商品交换(包含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过程中的形式平等,实质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具有历史性、形式性和悖论性,蕴含着事实的不平等,导向的结果是资本积累与贫困积累相伴相随、财富增长与贫富两极分化并行不悖。

(四)全面诠释:对共产主义平等原则的科学构想

在揭示现代平等观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根源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通过批判拉萨尔主义的平等观构想和全面阐释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共产主义平等原则。针对拉萨尔主张根据“平等的权利”原则“公平分配劳动所得”来实现社会主义的谬误,马克思再次阐明平等的历史性、过程性、条件性及其生产方式基础,“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1]436。财富的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及其包含的所有制决定的,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平等原则体现为资本平等剥削劳动力;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平等原则落实为以劳动为唯一分配依据的“按劳分配”;在生产力极大发展、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平等原则将超越资本逻辑与劳动尺度,以人的差异性需要的平等满足和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可见,马克思反对从抽象的平等原则出发,不囿于分配谈平等问题,强调解决平等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通过公平分配消灭一切社会和政治的不平等,而在于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废除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关系,消灭剥削与阶级差别,因为“随着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1]603。

通过梳理马克思平等观的致思方法与逻辑理路,我们发现,马克思并没有抽象地探讨平等,而是在特定社会历史语境中把握平等的历史基础、规范性内涵与实现路径。一方面,遵循唯物史观方法论原则,马克思从历史维度指认平等的历史生成及发展脉络,剖析现代资产阶级平等观的生成逻辑,并对其做出批判性解构;另一方面,基于人类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马克思又从规范意义上建构超越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资本逻辑、以人的劳动成果的平等占有和需要的平等满足为目标的共产主义平等原则,并从生产方式变革的视角揭示平等的实现路径。

二、马克思平等观的理论意蕴

马克思平等观确立了把握平等的科学方法,深刻地揭示了平等观念何以生成、何为平等、为何平等、何以平等,不仅消解了资本主义权利平等的悖论性,还克服了平均主义的空想性,实现了对抽象平等观内涵上的扬弃、价值取向上的超越和实现路径上的变革,具有丰富深刻的理论意蕴。

(一)科学内涵:平等是历史的产物

遵循唯物史观方法论原则,马克思揭示平等作为观念范畴与道德原则,既不是资产阶级口号中的天赋人权,也绝非蒲鲁东、拉萨尔等视野中的先验、抽象的分配原则,而是具体历史的产物,其归根到底是现实生产方式和特定阶级利益的反映,具有历史性、阶级性及其辩证发展历程。以历史的眼光辩证地看待平等,马克思并没有彻底否定资产阶级平等观,原因在于资产阶级对政治法律权利的平等要求,虽然经常被斥责为只是一种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体现资本剥削劳动力的虚伪、表面、形式的平等,但这种形式平等本身具有历史必然性、合理性与进步性,具有顺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进生产力发展、消灭封建阶级特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面,“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生产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5]297-298。然而,站在超越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历史位阶上,马克思又以人类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审视和批判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局限性:在主体上,它局限于少数资产阶级的平等;在内容上,它局限于政治法律的片面平等,忽视了经济社会的平等;在结果上,它产生形式平等与实质不平等的悖论,导向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

基于平等的历史性与阶级性,资产阶级平等观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暂时产物,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将赋予平等更为丰富和实质的内涵。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所说的话,指出:平等不仅是表面的,不仅仅在国家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6]112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主义阶段),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平等落实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按劳分配”的平等性体现为劳动者平等地按照劳动这一共同尺度衡量贡献和获取报酬,从而保证了分配主体(“只作为劳动者”)、尺度(劳动)和内容(劳动与报酬等价交换)的平等,消除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消除贫富两极分化。然而,“按劳分配”虽然剔除社会差别(资本或者特权)对分配的影响,却没有消除分配结果的事实不平等:一方面,它默认了本应剔除的根植于道德上任意偶然的个人天赋及其劳动能力对分配结果的影响;另一方面,它没有回应和满足本应考虑的个人的差异性需求(例如家庭负担的不同),“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要避免这些弊端,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1]435。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就此消解了对平等的诉求,而仅仅意味着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只是实现平等的必要非充分条件,要实现真实全面充分的平等,就要在消灭社会的阶级差别的基础上进一步消解劳动者天赋和需要的差异对分配结果的不平等的影响,实现“人们的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会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在占有和消费方面的任何不平等,任何特权”[7]637-638,即“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而这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

概而言之,马克思在具体社会的历史场域中科学地把握平等内涵的历史演变,从资本对劳动力的平等剥削,到劳动的平等分配,再到需要的平等满足,体现了资本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3个不同历史位阶上平等内涵从低级到高级、片面到全面、形式到实质的丰富和拓展,反映了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平等口号——政治法律权利的片面、形式平等的扬弃和超越。

(二)价值意蕴: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无论是批判和解构资本主义旧社会,还是憧憬和建构共产主义新世界,平等始终是马克思的内在追求。然而,马克思曾指出:“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论据。这同德国人借助于把人理解为普遍的自我意识来论证共产主义,是一回事。”[2]231马克思为什么拒绝用平等概念论证和建构共产主义?纵观马克思探讨平等问题的运思理路,我们发现,平等并非孤立自足的价值理想,自由才是界定与彰显平等价值的最高目标。当然,马克思意指的自由并非精神上的意志自由,也不是政治上免予干涉的消极自由,而是指向人的自我实现,即自由而全面发展。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把握平等的价值,是马克思一以贯之的观点。马克思批判政治解放所确立的平等是狭隘与虚假的,在于它只是建立在私有财产权基础上的“自由的平等”;私有财产下的异化劳动和资本剥削劳动的不平等之所以需要被扬弃,在于它把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以“劳动”作为唯一尺度平等分配消费品之所以仍是不充分的,其批判矛头指向的依然是“按劳分配”作为权利平等话语的狭隘性与悖论性:完整丰富的人被抽象为单调贫乏的劳动者,多样化需要的满足被压缩为劳动与报酬的等量交换,平等的劳动权利异化为不平等的分配结果,这意味着“按劳分配”仍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人的差异性需要的平等满足为原则的“按需分配”之所以是可欲的,在于它能够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

马克思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所蕴含的就是平等是自由发展的手段和前提条件,自由则是平等的目的与价值旨归,没有平等的自由是片面形式的,脱离自由的平等则是粗陋空洞的。这也是马克思一方面批判基于私有财产的权利平等的不彻底性,另一方面又斥责为了平等而平等的平均主义为“粗陋的共产主义”的原因所在。正如尼尔森指出,“试图把平等建构为一个有关社会主义社会之内涵的概念,将会错失被纳入社会主义社会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那种观念所具有的复杂性”[8]91。也就是说,单纯的平等概念容易遮蔽共产主义所蕴含的自由维度,不能彰显人类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丰富内涵,无法将马克思平等观与资产阶级的权利平等和形形色色的平均主义划清界限,更无法揭示实现平等的正确路径。

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否定平等本身,而仅仅意味着,马克思平等观既扬弃了权利平等(无论体现为“按资分配”,还是落实为“按劳分配”)的片面性,又克服了平均主义的落后性与空想性。一方面,马克思指出,通过分阶段推进劳动的平等分配和需要的平等满足,共产主义将消灭剥削与贫富两极分化 ,实现“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9]200的共同富裕社会,实现政治法律的权利平等与经济社会的平等的统一;另一方面,基于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平等,并不意味着沦为抹平差异的平均主义。基于天赋和能力的差异,“按劳分配”导向的是事实上不平等的分配结果;基于需要的差异性与多元性,“按需分配”同样不意味着抹去人的一切差异和不平等,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依然存在通常意义的产品占有的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并非基于私有财产与阶级的差别,也并非源自天赋与能力的差异,而是根源于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平等的真实内涵不是按照同一尺度(无论是资本还是劳动)满足不同人的需要,而是不同人的丰富多元的自我实现需要能被平等地对待和满足,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能力能够真正发挥。

(三)实现路径:生产方式变革

马克思既描绘了平等的理想蓝图,又指明了实现平等的现实道路。以唯物史观为方法,马克思并未囿于分配抽象地谈论平等的实现,而是从生产方式变革的视角把握平等的实现路径。

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前提和物质基础。平等的充分实现,并非基于某种主观的理想,而应立足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若缺此前提条件,只能导致共同贫困,沦为低水平的平均主义,甚至陷入争夺必须品的生存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2]538。生产力发展的长期性和过程性,决定着平等的实现是一个逐步推进、动态发展的过程,“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435。立足于生产力发展实际,马克思充分肯定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之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现实合理性,提出无产阶级专政过渡期要以快速增加生产力总量为任务,强调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集体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基于按需分配的充分平等和自由全面发展。

生产关系的变革是核心和制度保证。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马克思深刻揭示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劳动异化、资本剥削劳动力与现实不平等的真正根源。只有通过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3]873,才能变革不平等的生产关系,消灭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阶级差别,消除建立在阶级差别基础上的贫富两极分化,将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转化为社会公共财富,实现基于共同富裕的普遍平等。据此,马克思并没有否定平等价值本身,而是仅仅反对不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仅从抽象的平等原则出发谈论平等分配,正是撇开所有制问题抽象地谈论分配,马克思斥责“粗陋的共产主义”的平均分配、蒲鲁东的“工资平等论”和拉萨尔的“公平分配劳动所得”为不切实际的妄想。伍德与米勒等之所以认定马克思反对平等,根源在于他们错误地将马克思所刻画的“消灭阶级差别”与“消灭不平等”看作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事实上,“消灭阶级差别的无阶级状态之所以如此重要,也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该状态最能满足普遍的平等”[10]13。

综上所述,通过对平等问题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马克思批判的是先验方法论下的抽象平等、基于私有财产的形式平等、囿于分配的权利平等、抹去差别的平均主义以及以消灭不平等取代消灭阶级。马克思平等观深刻地揭示:平等不是抽象永恒的真理,而是具体历史的产物;平等不应局限于少数资产阶级片面、形式的权利平等,而应拓展为全体人民共享发展、共同富裕与自由全面发展;平等的实现具有历史性、过程性与条件性,追求平等不能超越特定社会历史阶段,不应基于抽象的平等原则,更不能陷入平均主义的误区,只有在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消灭建立在私有财产、阶级差别基础上社会不平等,缓解源自天赋、能力与需要差异的自然不平等,才能解决形式平等与实质不平等、财富增长与两极分化的矛盾,实现人的普遍真实、全面广泛的平等与自由全面发展。

三、马克思平等观的当代实践:共同富裕

马克思平等观揭示了平等的科学内涵、价值意蕴与实现路径,实现了对贫富两极分化和平均主义的双重超越,划清了资本主义平等与社会主义平等的界限,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理论框架,为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思考和解决平等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科学的方法论指引和基本价值遵循。马克思平等观蕴含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平等观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实践,不仅正确反映了马克思平等观的科学内涵,还拓展了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践路径,彰显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诉求。

(一)共同富裕反映了马克思平等观的科学内涵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平等观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11]142倡导和推动共同富裕与马克思致力于消灭阶级剥削和两极分化,反对共同贫穷的平均主义,追求全体人民基于共同富裕的普遍、广泛平等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人在新发展阶段条件下守正创新,从覆盖主体、涵盖内容、目标过程、实现路径等方面继承和丰富了马克思平等观的科学内涵。

在覆盖主体上,我们追求的是覆盖城乡区域、惠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体现了对马克思关于劳动人民平等分配劳动成果、共享“所有人的富裕”思想的继承和弘扬,彰显了社会主义平等的普遍性。在涵盖内容上,新时代共同富裕既扬弃了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权利的片面平等,又超越了社会经济的平等,它因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将“平等”与“富裕”的内涵丰富和深化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协调发展,体现了对马克思平等观的丰富和发展,突出了社会主义平等的广泛性。在目标过程上,共同富裕追求包容差异的渐进富裕。共同富裕的实现不仅有时间上的先后之别,也有程度上的高低之异。正如马克思平等观所揭示,平等的实现是一个基于生产力发展由按劳分配向按需分配逐步跃升的过程,实现共同富裕也是一个长远的目标,必须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阶段目标,坚持循序渐进、动态发展原则,逐步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迈出坚实步伐”到“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再到“基本实现”[11]142,体现了对马克思反对平均主义思想的践行。在实现路径上,共同富裕的实现需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高质量发展为物质基础,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制度保障,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体现了对马克思平等观所蕴含的实践逻辑——生产方式变革的遵循。

(二)共同富裕拓展了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践路径

实现普遍平等与共同富裕是人类自古以来就矢志不渝追求的共同理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均平”思想、佛教文化中的“慈悲济世”精神、空想社会主义的“新和谐公社”实践,无不蕴含着共同富裕的元素和平等的价值追求。然而,由于未能科学地揭示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差距的私有制根源,缺乏生产力基础与制度保障,普遍平等与共同富裕只能是空中楼阁。唯物史观的创立与剩余价值的发现使马克思找到一条使社会主义平等和共同富裕由空想变为科学的实践路径,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在激发“资本的文明面”和消灭资本剥削劳动力不平等的辩证关系中,在劳动(贡献)的平等分配与需要的平等满足的辩证发展中逐步推进平等和共同富裕。

“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必须中国化才能落地生根,本土化才能深入人心”[12]。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及其共同富裕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既没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现成模板可以遵循,也没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功实践可以借鉴,更不是现代西方福利国家的翻版,而是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与中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相结合的产物,既要求遵循唯物史观方法论原则,又必须立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际而不断探索创新,彰显鲜明的时代内涵与中国特色。从经由土地革命、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制度为共同富裕创造根本的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到进行改革开放、先富带动后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共同富裕提供充满活力的制度保证和物质条件,再到通过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共同富裕奠定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凝聚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以及提出在高质量发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11]144和建设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具体历史语境下社会主要矛盾中,在理想与现实、目标与过程、先富与共富、共建与共享的辩证统一中,推进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协调发展,逐步实现从少数人、局部地区富裕到全体人民整体富裕,从低层次的物质富裕到高质量美好生活跃升,不断优化和拓展了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践路径。

(三)共同富裕彰显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诉求

无论是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权利平等蕴含着资本剥削劳动的事实不平等,还是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以“劳动”作为唯一分配尺度仍不能实现人的充分平等与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是马克思把握平等问题的落脚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平等观的基本目标,也是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11]146,共同富裕追求的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增长与公平分配,也包括人民群众高层次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人的全面发展能力得到普遍增强,人的主体性、 能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3]1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明确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扬弃了资本的逐利本性和增殖逻辑,消除了资本积累、财富增长与贫富两级分化的矛盾,化解了“按劳分配”与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丰富需要的张力,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人民主体性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规定性,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崇高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的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富裕但是不均衡、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14]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同时富裕,也不是“削峰填谷”“劫富济贫”式的平均主义,更不是在“躺平”与“搭便车”中陷入福利主义养懒汉,而是在消除普遍贫困、两极分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在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分阶段推进、动态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基于富裕、容纳差异、作为过程、彰显公平、指向全面发展的共同富裕。马克思指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9]200“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9]203人本身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创造天赋的充分发挥,既是马克思平等观的价值旨归,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和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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