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坤 张雅婷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坚持新发展理念”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为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准则。中共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并提出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办好特殊教育,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2021年12月出台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创新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以协调促进发展的平衡充分,以绿色体现发展的和谐共生,以开放增强发展的内外联动,以共享确保发展的公平正义,从整体推动中国特殊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创新是引领特殊教育发展的动力。在五大发展理念中,创新放在首位,可见其重要性。特殊教育创新发展就是要抓住这个“牛鼻子”,把创新作为特殊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从特殊教育观念创新、制度完善、技术普及和体系构建等方面着手,全面推动特殊教育创新发展。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先进理念。这是对特殊教育发展进程中不断创新理念的高度概括和升华,更是我国新时代特殊教育理念的重大创新和内涵阐释。如,从“智力落后”转向“智力障碍”[1],从强调区隔转向与普通教育融合,从强调社会意义转向关注儿童主体价值,从强调缺陷补偿转向潜能开发,从强调身心补偿转向精神超越[2],这些理念观念的进步都指向了“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的先进理念。以全面、科学的方法看待残疾人,以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和人格尊严的态度对待残疾人,通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新的残疾观、残疾人观、特殊教育观[3]。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特殊教育先进理念,全方位推动特殊教育的融合发展,打造良好的融合教育生态环境。
落实先进理念需要政策制度创新提供保障。我国特殊教育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得力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十三五”期间,国家正式发布实施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促进特殊教育学校的个性化发展。202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作出系统安排和明确要求。这是一份包含中国话语和实践路径、体现本土融合教育特色的行动纲领。[4]未来,我国进一步完善权责一体式基础教育制度设计,保障残疾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内涵式走向,提高基础教育的包容性水平。[5]
超常儿童是我国优秀人才中最有潜力的后备人才,其鉴定和教育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我国超常儿童教育事业发展面临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亟须制定师资培养的支持性政策,构建相应的支持体系。[6]超常儿童的鉴别应遵循多元化的标准,采取动态化评估的方式分学段展开。[7]加大超常教育的科研力度,为超常儿童教育实践提供科学指导;重点加强我国超常儿童鉴别标准、超常课程设置、超常教育模式、超常教育评估、超常教育教师培养、超常教育政策等的研究。[8]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的深度融合,是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特殊教育信息化指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的进程。[9]
特殊儿童类型多样,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发展有望为特殊儿童带来新的干预策略,辅助技术为特殊学生提供新的学习方式。如,人工智能激发了特殊儿童主动沟通的欲望,帮助有运动障碍的儿童进行运动训练和塑形,帮助特殊儿童进行认知康复等。[10]有学者提出通过“辅具进校园”以促进特殊儿童充分融入学校学习和社会生活。
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存在数据共享能力不足、数据壁垒等问题,导致特殊教育资源难以整合、“一人一案”覆盖率较低。[11]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建设应当着重解决数据壁垒问题,促进特殊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教育、卫生、民生等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医教融合的数字平台体系,以便制定更有效的康复训练计划。[12]加强教育康复的多元化支持,促进教育和康复的相互融合和支撑。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以及康复机构要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对其进行个性化的教育。
特殊教育的协调发展指各地、各级、各类特殊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协调更加注重的各个区域、各个阶层、各个阶段的均衡的发展,教学内容与师资建设更加全面的高质量发展。
至2020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为2244所,比2015年增长了9.3%。[13]从教育经费投入来看,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经费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22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全国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共计5亿元。[14]特殊教育安置形式整体协调发展,形成了以融合教育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辅助的体系。在国家重点支持下,东西部地区特殊教育的差距逐渐在缩小。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虽然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占据了主体地位,但我国49.47%占比的分母是在校残疾学生总数,而欧盟国家的是适龄特殊需要儿童人口总数,在校残疾学生总数与适龄残疾儿童总数是有区别的。[15]未来我国可参考欧盟的计算方式,与国际接轨,选用更国际化的方式进行测评。美国95%的残障学生有机会在普通学校就读,而意大利更是有超过99%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16]相较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应该继续努力。
特殊教育学段向义务教育阶段的两端继续延伸,残疾学生的高等教育权利得到更多保障,各级教育协调发展。总体来看,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普通招生考试支持政策多为规范性文件,支持对象逐渐扩大,支持内容越发明确具体。我国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到成人教育的多层次安置体系。[17]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非义务教育阶段仍然是攻坚难点。我国特殊教育专业中涉及学前教育知识比较少,教师个人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我国应加强学前特殊儿童教师培养,强化“幼小衔接”,加强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的衔接,为幼儿特教提供优质的师资。在残疾学生高等教育上,英国形成了系统完备的内外部学业支持服务体系[18],我国应该进一步健全残疾人高考政策与社会支持系统,内外兼顾以保障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融合教育需要将义务教育阶段与两头其他学段更好地衔接,在教育目标上,应该从强调生活劳动走向德智体美五育并举。融合教育的理论应该以中国文化为基础,将西方融合教育的价值追求与中国文化的价值追求相耦合。[19]
强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促进各类教育得到协调发展,融合教育专业支持得到强化。
普通学生对残疾学生的接纳水平被视作衡量随班就读质量的重要指标,而研究显示,西南部分地区融合教育发展过程中特殊学生在融入普通学生群体方面状况不佳。[20]普特教师通过相互合作各自对课程内容与教学方式进行调整,根据教学需要调整策略,开展实证研究。
课程标准颁布后,人民教育出版社牵头,编写特殊教育新教材,为残疾学生制定了一套系统的学习标准。[21]2016年,《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发布,促进了聋校教科书的编写工作,到2022年春季学期,共出版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等共8门课程的部分册次。[22]师资力量方面,截至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6.94万人,比上年6.62万人增加0.32万人。[23]然而,随着残疾儿童群体结构的变化,多重、中重度残疾学生的比例不断增加,孤独症儿童人数不断增加,特殊教育专业却缺少针对性的学科教学的内容。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20年特殊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88.08万人,而教师仅仅只有6.6万,教师数量不足,无法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24]随着融合教育的推进,普通学校中对巡回指导教师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是,目前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与普通教育专业,均未开设培养巡回指导教师的系统性的课程,这对我国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巡回教师的系统性课程设置应当提上日程。面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团队建设,教育康复及课程教学资源不足等问题,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应该整合区域内的特教资源,组建高效团队与专业师资队伍,发挥其引领与桥梁的作用。
绿色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关注的是特殊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问题。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为残疾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校园和家庭环境。绿色发展是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的途径。
《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信息无障碍服务深度应用。[25]在生活环境上,残疾人的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他们的需求。特别是农村的物质条件和信息沟通环境的建设较为薄弱,亟须建立平等、多元的社会和教育环境。[26]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普通招生考试支持政策取得一定成效,其内容聚焦于招生要求、体检规定、合理便利三个方面。对视力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了合理的帮助,包括以下方面:考试呈现方式的调整、答题辅具的配备、照明保障等;对听力障碍学生的听力测试,包括免试外语听力、允许携带助听器材与听力播放设备等支持;肢体残疾的考生可以乘坐轮椅和助步车,或者携带特殊的课桌和椅子,也可以适当地延长考试的时间。[27]
在校园环境的建设上,需要高度重视特殊儿童遭受校园霸凌问题。特殊儿童由于认知能力较低,且表现出明显的刻板行为,更易遭受更高频率和更加严重的校园欺凌。西部地区聋校初中生校园霸凌风险显著高于东、中部地区;男生的校园霸凌情况较女生而言更为严重。[28]其中,暴露于家庭暴力的儿童结交的越轨同伴更多,进而产生更多的校园欺凌。[29]教师和管理者通过与家人配合,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家庭氛围。在教育中发挥好绿色教育理念的功能,教导特殊儿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将绿色生态的理念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以及一些常规活动中。
在家庭环境方面,父母的心理健康以及心理危机会对儿童的养育和干预产生影响。智障儿童的家庭教育未受到重视,家长缺乏正确的智障儿童身心特点的知识。智力障碍儿童家长在经济、心理、家庭内部、社会等方面都受到了影响,普遍处于较高的亲职压力水平。因此,应当切实调节智力障碍儿童父母的压力,探索适合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路径,提高其家庭教育质量。“家校合作共育”是家长参与特殊儿童教育的有效方式,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家校合作共育”供参考的经验较少,参与方式单一,合作过程也缺乏规范性。因此,在横向上要丰富家长的参与形式,纵向上加强家长参与的深度,规范家长权利和义务。
特殊教育的开放发展指,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内外部协同推进,既要借鉴国际经验,也要提升中国在特殊领域的话语权。开放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关注的是中国与世界、特殊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问题。
受教育权是特殊儿童的基本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宪法》《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没有特殊教育的单行法,整个社会应进一步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单行法的出台,能够为特殊儿童提供更为具体细致的法律保障,也更能规范特殊教育工作。
美国特殊教育立法体系相对完善,特殊学生学业评估有法可依,教师团队的专业性以及操作流程的规范性也有章可循,而我国还未从法律层面,对随班就读学生学业评估做出明确规定。因此,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落实此项工作中的职责,制定操作性强的评价调整实施指导意见。[30]
国际法明确规定了残疾儿童游戏权的具体内容、国家义务,从而为残疾儿童游戏权的正当性提供了法理依据。我国立法对儿童游戏权利的定义尚不够明晰,其表达方式也比较含蓄,我国应当健全和完善残疾儿童游戏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落实残疾儿童游戏权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在规模、结构、培养质量以及培养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基于美国的经验,我国应以融合教育为核心,切实提高融合教育教师的实践能力,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而优质的师资。参考新加坡特殊教育教师的定向分流培养模式,[31]我国高校可以尝试在本科培养阶段根据职前教师的就职意愿在恰当时间进行分流,根据不同的就职方向开展不同的课程。
目前,我国只在政策上鼓励和提倡教师教育机构开设融合教育有关的课程。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可以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制定统一的融合教育必修课,在师范专业认证中明确要求教师的融合教育素养,培养职前教师的融合教育实践技能。[32]除政策支撑外,推动职前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发展还需要特殊教育学、康复学、医学等多个领域的协作。在未来的发展中,应扩宽研究视野,推动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培养跨领域高质量的融合教育师资队伍。
在学前融合教育方面,幼儿园教师融合教育胜任力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各维度发展并不均衡。[33]借鉴韩国教育部的政策制定经验,将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职前培养要求从“柔性提倡”改为“强制执行”,倒逼学校开展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革。通过教师课程体系,真正为学前特殊教育教师提供专门化培养渠道。
特殊教育的共享发展,主要需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共享发展就是要让人民享受到教育改革的成果,让所有的特殊儿童都能接受优质的教育服务。特殊教育的共享发展是特殊教育发展的本质要求,关注的是特殊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目的在于让特殊儿童人人有学上,人人上好学,得到适合的教育,获得最佳的发展。
中共二十大提出,“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特殊教育发展方针。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其中重要任务为“健全残疾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2020年,特殊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88.08万人,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达到95%。[34]有关残疾儿童的教育政策逐步增加,保障措施逐步加强,可见政府对满足儿童教育需要的决心,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机会均等,促进实现特殊教育机会公平。
各级政府不断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支持,实现特殊教育过程公平。2020年,我国随班就读在校生到达了43.58万,占在校生49.47%。[35]特教班的存在,有助于促进普通师生接纳并欣赏残疾学生,倒逼学校进行融合教育改革。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提高专任教师的占比,为特殊教育儿童提供优质的特殊教育服务。
当前,我国培智学校中自闭症学生的人数高达30%,但无论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还是教学资源等,都是按照培智教育方案实施,对自闭症学生的适切性不强。[36]国家在合理规划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时,应当注重自闭症儿童的特殊学校的课程建设问题。送教上门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安置形式,对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推动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送教服务存在频率与时长不足,内容适配性低,送教服务不能满足家长的需求等问题。[37]因此,要积极开展送教上门调研工作,实际考察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需求,制定相关支持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提高家长的参与度与配合度,发挥“一人一案”个性化方案的作用。
尊重特殊学生的特殊性,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实现不同的教育目的。在盲校、聋校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积极进取、自信自强、立志成才的公民意识;在培智教育中,要针对学生的水平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使其具备基本的社会道德和法制观念。[38]
落实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和照顾补助,保证与其他托底保障体系的衔接。[39]2019年,我国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2020年,国家卫健委要求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40]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培养残疾学生的实践就业能力,更好地促进残疾人群体融入主流社会。
综上可见,创新是引领特殊教育发展的动力,协调是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开放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享为残疾儿童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服务。只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才能有效破解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以残疾儿童为核心,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普通教师的融合教育素养和学校融合教育质量,加强对资源教师协助,尤其是巡回教师的指导,[41]保障随班就读质量,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地发展,体现融合教育中国特色。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并向非义务教育阶段推进;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深度融入特教领域;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和资源中心的建设。[42]促进特殊教育的普惠发展,整体提升特殊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促进新时代特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