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飞 任爽 於爱民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苏州 215009)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职业教育在招生规模、教师数量等方面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据教育部统计数据,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共2738所,其中高职院校有1468所,占据了高等院校总数量的一半以上。我国社会步入新阶段,新一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驱动我国各类型产业迅速发展,对于高职教育质量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促使高职教育发展由数量向质量转变。
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是以高职院校为对象,针对其教育质量高低进行判断的实践活动,是提高高职教育发展的最有效保障。为明确高职教育评价未来改革方向,本文旨在梳理新时期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的价值取向,分析现有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完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提出一系列对策建议。
长期以来,学历至上的社会评价体系导致了高职教育较难吸引优秀的适龄学生就读。然而,我国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技术技能型人才成为了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发展不仅仅需要研究型人才,也需要大批量的掌握高技术的技能型人才。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应破除“学历至上”的错误观念和价值取向,明确以“能力导向”的评价模式,树立科学、正确、合理的人才观,营造“不凭学历凭能力”的社会评价氛围。
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高职教育更加侧重于学生技术技能的培养。然而,受到一些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社会普遍存在“轻”技能、重“理论知识”的现象,社会多数群体仍然认为接受职业教育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并且从事技术技能型工作处于社会底层。大多数学生家长不希望未来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培养。因此,企业用人单位应摒弃原来只看重知识的思维,针对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应当更加看重其职业技能,以此破除单一理论知识评价的导向。
在传统教育评价过程中,社会注重静态结果,根据结果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排序,因此出现了高职院校中的“国家双高”“省双高”。然而,这样的评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高职教育办学过程中更加注重这些静态数据指标,忽视真正的“育人”这一目标。因此,我国高职教育评价应当着重过程导向,将“学生成才率”“技能获得”等过程要素作为重要指标,关注高职教育过程中的“学生获得感”“教师成就感”“社会贡献”等,侧重学生培养的过程评价。
行政主导型的教育评价主要是指从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价[1]。陈寿根、万里亚指出,长期以来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主要是以教育行政部门评估为主,以管理效率为导向来设计其教育质量评价内容和方法,具有统一性[2]。早期,以“内部”行政评价为主的评价模式,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但是久而久之因其评估主体单一、评估指标笼统化等局限,使得后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过程中过度关注表明数据,忽视了教育质量。因此,行政主导型的教育评价模式难以达到激发高职教育活力的效果,不利于高职教育的持续发展。
工具主导型的教育评价主要是指通过使用工具和技术来精确计算的定量化评价,其目的是实现评价结果的客观化和理性化[3]。该评价模式认为应当使用一把“完美的量尺”来公平地评价每一所高职院校,只有不断地追求最精确的计算技术,才可以真正保证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的精准化。因此,学术界致力于不断探索教育评价的各种工具方法,如DEA、指数评价法、神经网络等,在于构建一套科学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因此,许多从事高职教育评价的研究人员逐渐成了“工具理论”的倡导者。工具主导型的教育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出一定的客观性,但是对于工具技术理性的过分推崇,则必然导致对高职教育人文理性的侵蚀。高职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育人必须要以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己任,人类是不可物化的,一旦盲目追寻高职教育外在可量化的特征,忽视“人”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直接导致人文理性的丧失。
第三方主导的教育评价主要是指第三方机构来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考虑到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实践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第三方主导的评价之中企业是其中之一[4]。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提出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高等教育的评价,然而缺少第三方机构评价的权利和责任。因此,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质量评价缺乏一定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评价来源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具体来说,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过程中,地方教育部门、高职院校、院校教师等都是高职教育的利益相关者,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时需要他们的配合来获取基础数据,但是由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第三方机构比较难以获取比较真实的数据,容易导致其结果产生偏颇。
现有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无论是行政主导抑或是第三方机构的评价体系,其评价指标主要是借鉴普通本科教育指标体系。作为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本科教育质量评价侧重于学生的理论知识、逻辑智能等[5]。相比之下,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类型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需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面向基层、面向服务、面向生产、面向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的。由此可见,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有着本质的差别。因此,如果仍然在本科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构建高职教育评价指标,那么根本无法促进高职学生的职业发展,也就无法促进高职教育发展。
从整个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来看,存在着重结果而轻视过程的现象。举例而言,一些院校将学生的就业作为评判教育质量的标准之一,甚至许多院校为提高这一指标的数据,出台了如果学生无法提交就业协议,则无法拿到毕业证书的规定。因此,如果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侧重于结果导向的评价模式,就会造成高职院校一味追求“表明数据”的好看,忽略了真正的人才培养目的。因此,在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方面,笔者认为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应当重视过程评价,“过程”是相对于“结果”而言的,尤其需要重视院校教育教学准备、教育教学互动、教育教学反馈等相关过程,全面地来考核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现有高职教育评价主要以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两种模式。校内评价就是以教育系统主导的行政评估模式,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控制着评估的整个过程和结果。校外评价则是由第三方机构主导的评价模式。事实上,当前我国仍然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评价,即使有类似的评价机构,但是也较难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委托来进行评价。因此,在评估主体方面,当前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存在评估主体单一的问题。
任何教育活动,包括教师教学、学生学习、领导治校等都离不开科学、合理、有效的顶层指导。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新时期我国高职教育应当立足顶层设计,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引下,不断优化和完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具体来说,首先要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总目标。其次,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将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作为院系发展的重点任务,从顶层设计层面确保构建新时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高职教育改革,促进高职人才培养,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整个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涉及高职院校(包括教师、管理者等)、学生、家长、企业等多方利益群体。其中,高职院校承担人才培养工作,企业负责人才检验工作,学生是被培养对象,是高职教育的顾客群。因此,高职教育质量的高低不单单由高职院校(培养方)决定,也不仅仅由企业(检验方)来决定,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学生(成才方)的获得感,即通过高职教育培养后学生对于自身技能的获得感。学生作为高职教育的“顾客群”,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理应也需要学生的全面参与。因此,新时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应鼓励高职院校、企业、学生,甚至家长等全体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其中,推动高职院校由单一管理向多元共治发展,激发高职活力。
“顶层设计”为新时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指引了发展方向,“全员参与”回答了高职教育质量由谁评的问题,因此“改革评价指标”将全面阐述高职教育评价内容方面。传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会更多关注一些静态指标,如师生比、双师型教师比例、就业率、科研经费、国家级教学成果、精品在线课程数量、生均校外实践实践等。这类静态性指标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发挥了导向和激励作用,但是静态性、终结性的评价方式存在滞后性,难以真正反映人才培养水平。因此,新时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不能仅限于数量评价,需要同样关注内涵式指标,全面考虑高职教育对于用人企业的发展、对于地区经济的推动、对于文化进步,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提升等。此外,在通用评价指标的基础之上,需进一步结合专业群特色,采用针对性强的评价指标为不同专业群进行个性化评价,加速各不同专业群的建设。因此,新时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改革方面需要满足实用性、实践性、技术性和人文性的特点,培育“德技兼修”的时代新人。
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离不开科学指引、全员参与以及具体化的评价指标作为基础,同样也离不开不断实践以及完善。因此,为进一步深化新时期高职教育评价体系,高职院校应当综合评价方法,向全校师生明确评价标准,公布评价结果。这样一来,此举有利于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建设,使得全校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保持一致,共同促进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与此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评价机制,还可以促进新时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无论是院校自身、企业、学生,甚至社会人员,都可以及时地发现现有评价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来完善高职教育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指标,丰富评价方式,确保评价质量,随之逐渐形成完整、精准、科学、特色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教育质量评价,不仅是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由“数量”向“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构建多元化高职教育评价体系,推动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战略建议。首先,新时期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应当立足顶层设计,政府部门的政策更加有利于提高参评院校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评价氛围,统一并指引未来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其次,高职教育活动各成员均需参与评价活动,以此加强教育质量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新时期高职教育评价应结合静态性和动态性的评价指标,建立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最后,为进一步完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在实践应用中不断改良和优化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