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秀龙 胡 娟
(中国人民银行句容市支行 ,江苏句容 212400)
代发工资业务可为相关企业提供本行及跨行代发两种模式,单位账户与农行签约代发工资协议后即可进行代发工资业务,同时依据代发单位需求不同,可以提供柜面及网上银行跨行代发工资两种渠道。柜面代发工资需客户将相关代发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代发工资专用账户,由单位经办人员至网点现场提交加密文件及代发申请进行工资发放,柜面通过后台批量交易实现跨行批量发放;若选择网上银行代发工资则需要单位财务人员自行通过农业银行企业网银代发工资(跨行)或批量代付功能实现线上代发,制作代发工资表格,录入交易金额及总笔数,实现批量发放。此外,还为单位客户提供代发工资明细打印、上门批量开卡、现场激活等服务,同时个人客户存量账户可直接用于代发工资使用,无需重复开卡。2021年全年,句容农行实现代发工资金额月均1.5亿元,涉及单位300余户。
农业银行个人银行卡全国通用,异地同行存取款转账业务均不收取手续费,自2021年7月25日起农行在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又实现了农行借记卡ATM跨行取款暂不收取手续费,实现减费让利群众,为客户异地生活、工作、学习都提供了便利的服务;同时提供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卡异地挂失、销户等服务,本地级市内实现农行卡跨网点挂失补发,换卡等服务,客户可以选择工作生活所在地进行银行账户的开销户业务,不会再出现客户为开卡“打证明、跑断腿”的现象;同时提供无卡无折存款,掌银二维码扫码取款、刷脸取款等便利的金融服务,若客户异地出差旅游没有携带银行卡,也可以实现网点柜面及农行ATM无卡存取款业务。
根据《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业务系统中实现特殊标识,将农民工工资专户纳入专门科目进行核算,该专户不得用于办理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其他支出,不得出售现金支票,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不得开通网银等非柜面交易渠道。对农民工工资账户在系统中做特殊标识,保证发放农民工工资账户资金不被任意查封,冻结和扣划。同时,对于发放工资的农民工工资账户定期检测,查询相关账户明细,按照数据上传需求将代发工资明细上传至住建部门系统,实现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底,句容农行全辖16个网点共开立并正常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0户,涵盖城区华阳镇、开发区以及天王、后白、宝华、下蜀等8个乡镇,多个住房、水利、铁路等在建工程项目,为句容相关市政设施、重点民生项目都提供了金融服务。
在秉持“风险为本”的原则和“了解你的客户”基础上优化开户服务,满足客户基本开户需求。客户到银行网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激活时,网点对客户身份进行初次识别,综合研判开户风险并对客户身份进行持续识别,对确认存在风险的客户拒绝开户并作为堵截欺诈事件上报当地人民银行。对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件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人脸识别,经二代证鉴别仪等审核无误的,客户提供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开户用途合理且无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
1.对于异地且无存量结算账户的客户开户,根据尽职调查要求进行加强型尽调。对于暂时无法提供辅助证明材料的,与客户商定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种类及具体功能,引导客户开立Ⅱ类账户,如客户坚持选择开立I类账户的,按照“风险为本”原则,暂缓开通掌上银行、网上银行等非柜面功能,待客户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后,可再予以开通。尤其对于高校等各类就业学生以及农民工群体,确保开立账户。辅助证明材料的种类可结合当前实践中会同公安、税务、社保、公积金、通讯运营商、地方政务服务等部门合作的有效做法,询问客户是否可以提供居住证、工作证、社保缴纳、手机号码本人使用证明、租房合同、公用事业缴费账单等材料之一,同时使用电子证件、电子社保卡等辅助证明文件材料,交叉核验客户身份,减少对客户提供辅助证明材料的要求。
2.对于异地、持有存量结算账户的客户再次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在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完整、真实有效且未发现其他异常开户行为的情况下,尽快为其开立新账户。
3.对于在读学生、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异地就业群体,充分结合当地人社、住建等部门的要求,主动采用项目批量办卡、工地上门发卡等方式,畅通外来务工客群开户办卡工作的流程,高效合规地满足异地务工客群办卡需要,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4.针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一步优化柜面业务办理流程,开发便捷功能;增配电子指纹签名设备,解决文化程度较低的特殊群体客户的实际困难;有条件的网点为特殊群体客户提供“刷脸”、“指纹认证”和“扫二维码”等无感无介质服务;为视力障碍客户提供语音导览服务;推出大字版界面、使用说明、宣传折页、语音导航等;支持掌银读屏软件朗读,提供智能语音交互服务。此外,还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可为残障人群,行动不便的客户群体提供相对应的上门服务或者委托服务。
一方面,做好一线员工的培训教育,明确客户导向的账户服务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标准及答复口径,加大对客户经理、大堂经理、柜面经理和客服人员的培训,熟悉开户服务答复口径,指导一线员工做好开户服务和政策解释,积极帮助客户理解银行账户开立流程,同时,努力提升一线员工对涉赌涉诈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提高前端拦截能力。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个人银行账户服务监督机制,与客户服务热线做好联动,在各网点公示账户服务投诉电话及处理流程,畅通客户咨询投诉渠道,确保应答口径规范标准,妥善处置客户投诉,避免涉投诉事件向负面发展。
1.做好灰名单库风险预警核查。对前期已被管控的可疑名单加入灰名单库,该类客户新开户时系统会进行预警提示:“此开户需要核查”,通过柜面新开户预警查询系统,按照预警规则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对红色账户系统提示拒绝开户、对黄色账户系统提示工作人员需进行开户核查并在柜面进行问卷调查、对蓝色账户提示通过开户。红色预警账户,原则上应拒绝开户,特殊情况网点通过加强型尽职调查后,可予以开户。黄色预警账户,网点应根据预警原因、调查问卷结果等情况确认是否予以开户。
2.做好反复开销户预警核查。开户时提示“交易受理异常,请到柜面办理”即为反复开销户客户,该类客户被转至柜面开户时,网点除按系统提示进行加强型尽调外,还须对该客户名下所有结算账户明细进行排查,发现有小额试探、快进快出、日终不留余额等交易异常特征的,立即上报并做好管控。
3.提高转账金额初始限额。新开网络金融渠道默认转账初始限额已由50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并支持设置网络金融服务延迟激活时间。在评估本地区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灵活利用好网络金融渠道延迟激活策略对于涉赌涉诈账户的堵截尤为重要,对于账户开立不足6个月的有账户升级需求的异地客户,需进行加强型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客户的升级目的和账户用途。
4.做好可疑账户的后续跟踪和回访。对开户过程中如遇到流动群体客户不配合、反应激烈等情况的,在经调查未发现客户有反诈可疑情况的,先进行办理,同时做好登记,在开卡后一个月内每日对交易明细进行跟踪检查,五个工作日后进行电话回访。对交易明细中存在工资收入、按揭还款、滴滴打车、美团外卖等能反映账户正常使用特征的,可以提前终止跟踪;对发现电话多次无人接听、回答问题与实际不符、交易发生可疑等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并报告,将个人银行账户服务与反诈工作有效结合。
利用大数据和模型监测进行全量账户风险核查监测,从源头排查相关问题账户。一是建立个人风险账户监测模型。依托个人风险账户立体监测模型,定期监测数据,形成可疑风险账户清单后将通过“个人账户核查处置系统”下发网点开展账户核查,部分监测数据将实现可疑数据的自动生成,网点每日登陆“个人账户核查处置系统”查询核查数据,系统将根据账户核查的反馈情况不断完善数据监测模型,精准下发账户核查数据。二是严格个人风险账户核查要求。上述个人风险账户数据将导入“个人账户核查处置系统”,并直接下发至开户行网点,开户行网点收到下发的可疑账户线索,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可疑账户核查,对确定为风险账户的,及时进行管控,由各网点负责人担任个人账户风险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个人银行账户核查处置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
核查人员通过开户资料调阅、交易流水分析、电话访问、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可疑账户进行逐户排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排查手段:查交易,分析账户明细是否异常;验状态,查验账户状态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公安冻结记录;拨电话,看客户电话是否畅通;问问题,问清账户是谁使用,是否知晓交易;发现卡状态异常,交易跟踪核查发现有小额试探、快进快出、日终不留余额等交易异常情况,电话回访时发现核查电话无法接通、电话或卡非本人使用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管控。
开展警银合作,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等,根据公安机关,人民银行下发的涉案账户清单,进行涉案账户等风险账户的核查及管控工作。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案账户联名账户:根据261号文件要求,对于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和惩戒名单人员账户全部认定为风险账户,实施管控前,对清单中余额较大的客户进行甄别核查(5万元以上),除存在合理情况以外,均进行交易管控。对于社保卡等民生类账户以及有贷款还款合约的个人账户,经过认真核查后如无问题,可不进行管控,后台对其批量关闭非柜面业务。对于风险监测模型中各类数据重复、被多批次命中的,特别加以关注,经过核查后及时采取交易管控。
截至12月底,共发现个人银行涉案账户15户,可疑账户208户,均已采取管控措施,停止账户非柜面交易,将账户管控为只收不付,相应的涉案账户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确保已涉案账户无法再发生非法交易,对涉案账户的相关关联账户也定期进行监测,及时管控,防止违法犯罪继续滋生发展。
因流动就业群体人员流动性大,且这类人群多为异地工作、经常出差等,银行在为这类群体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对其所提供的住所地址、工作单位、职业等信息难以辨别真假,给客户身份核实增加了难度。此外,由于流动就业群体流动性较大,通常手机号码更换较频繁,对于账户存续期间的管理也增加了难度。
因账户风险防控需要,银行在给客户开户前需开展尽职调查、对存在一些身份信息疑问的客户要进行强化尽职调查、对可疑账户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一些客户往往对银行采取的尽职调查和管控措施不理解,认为是银行故意为难其开户,易引发投诉或网络负面舆情。
在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下,为建立资金防火墙,将I类户的部分功能向Ⅱ、Ⅲ类户转移,Ⅱ类账户具有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向非绑定账户存入现金、存取现金等功能,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以日常消费为主。民生类代收代付业务则一定程度受到Ⅱ类户限额限制,如对于单笔工资入账金额超出限额的客户来说,工资入账和用卡取款消费都存在困难,Ⅱ类户在代扣学费、房贷等方面也受限额控制,如何在有限的账户功能下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更好平衡安全与效率的关系,满足个人用户多层次支付需求,值得深入研究。
一是坚持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两手抓。当前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银行要在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要清醒认识到,落实优化账户开户服务工作,重点是要解决当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流动就业群体的开户难问题,并非是对开户尽职调查工作的否定和倒退。建议将出租出借个人银行账户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管理,让社会公众知道出租出借个人身份证件和个人银行账户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形成不敢为的社会氛围。
二是创新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工作成效。一方面,通过宣传手段的开发探索高效普及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方法,让广大群众更易理解Ⅱ、Ⅲ类账户的使用规则。注重强调Ⅱ类账户使用上的安全性,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利用账户;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有效渠道,加强客户合法使用账户和配合银行开展尽职调查等社会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客户解释和投诉处理工作,对于精简尽职调查流程开出账户的电子银行限额及后续调整要求,及时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取得客户理解和同意,对于产生的客户投诉,要第一时间积极处理,避免舆情升级。
三是通过科技手段,实现信息共享。联网社保、暂住等信息,客户开户时通过身份证建立信息,能够直接关联客户社保缴费单位,从而直接完善客户工作单位、职业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在简化客户信息建立步骤的同时,减少因为客户表达不准确或恶意隐瞒相关信息导致的信息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