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 彧 叶 政 周 清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 成都 610225)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以后,绝对贫困得以消除,我国进入相对贫困治理时期,在新时期,精神贫困迫切需要回应和重视。贫困不仅仅是指收入低微和人力发展不足,还包括人对外部冲击的脆弱性,包括缺少发言权和权利被社会排斥在外。关于致贫因素少数人认为贫困是由于个人因素所致,更多的人则认为贫困应归因于社会。[1]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主要被认为是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的,因此脱贫攻坚时期在减贫实践上大规模使用财政转移支付和东西部协作等模式,实现资源再配置和发展再平衡。在发展再平衡的维度上,使用了资源和智力的外部输入方式,设立了一大批扶贫项目,建设了规模宏大的扶贫队伍,脱贫攻坚战略高效推进。本文基于对武陵山和大小凉山民族地区的实地调查研究发现:从扶贫效果上来看取得了辉煌的扶贫成就;从扶贫维度上来看,还存在物质维度和精神维度脱贫不协调的情况,精神贫困纾解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技术保障。从我国的减贫战略实践上来看,扶贫政策主要以物质性脱贫为主,精神脱贫政策较少。[2]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治理维度上二者不可偏废。相对贫困治理时期(1)相对贫困时期在我国语境下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灭绝对贫困后和实现共同富裕前的时期。相对贫困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收入只要等于(或少于)平均收入的1/3的可视为相对贫困。在一些语境里面贫困不仅仅是表象上的物质缺乏,还指向道德层面和精神萎靡、知识贫乏、性情怠惰等因素联系在一起形成的精神贫困。,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治理联动发力、协同用力、共同推动、互补促进的治理模式是完善民族地区治理结构,实现基层善治、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措施。
由于地理、历史和文化等因素,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精神贫困问题相对突出。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强调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精神和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对实现共同富裕前的贫困治理兼顾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双维治理协调进行,对我国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国家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通过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制度改革、基础设施投资等为脱贫攻坚获得全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等难啃的硬骨头在“两不愁三保障”等措施下得以解决,物质维度的绝对贫困基本上得以纾解。进入相对贫困治理时期,解决依赖思想严重、性情怠惰、发展思路局促、内生动力不足等精神贫困现象依然需要加大治理力度,优化治理方式。尤其是监测户、边缘户中这一类返贫风险高、致富难度大的低收入群体是需要关注的重点。脱贫攻坚帮扶队伍在工作中总结了许多富有实践意义的观测指标,从“四看”到“六看”再到“十看”以至于“十二看”等等,都体现了帮扶者的集体智慧,但是这些指标里面少有针对精神贫困的具体措施,以至于部分群众在物质上脱贫了,但是在精神贫困维度尚未得到纾解。从对武陵山和大小凉山民族地区的实地调查研究发现,一些地区脱贫攻坚久攻不下,一些贫困群体久扶不起,问题的根源与精神贫困有极其密切的关联性。精准扶贫时期以物质扶助为主的方式解决了吃不愁、穿不愁和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以及住房安全的保障问题。新时期不但要在物质方面给予扶助,更要形成精神贫困治理有效路径。
精神贫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具有区域特殊性。民族地区精神贫困的产生有多种因素,从发生源头上来看,一种是原生的,即先天性精神贫困;一种是次生的,是扶贫脱贫过程中注重物质脱贫而忽视精神脱贫或者是精神脱贫不到位引起的精神贫困。国家在脱贫攻坚进程中也意识到精神贫困治理的重要性,先后提出了普遍性的扶智、扶志和志智双扶的减贫方式。这些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对精神维度扶贫的重视和从单维治理到双维治理的转向。“志智双扶”属于精神维度的纾解范畴,但是在操作层面上,“志智双扶”并未得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因为具体落实措施主要依靠扶贫机构和帮扶人员的灵活掌握,其含义明确化和操作方式具体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此外,由于迫切实现减贫目标,在脱贫攻坚行动中急于解决物质维度的贫困,而在精神维度的贫困治理措施尚处于探索阶段。扶志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是帮助贫困户建立发展目标并促成其自力更生,不再依靠政府或他人的救助而实现自我发展。扶智通常是指拓宽贫困户的知识面并增加其智能。但是具体措施层面没有操作规范和指导意见,这对各级扶贫机构和帮扶者来说缺乏可以把握的尺度,仅仅依靠帮扶者个性化的方式操作存在很大的局限,因此是否应当建立标准的流程和规范,是一个有待于商榷和实践的问题。由于民族地区的特殊区位和历史等因素,精神贫困者呈现出与其他地区相似的共性,同时也有特殊的个性表征。
精神贫困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文化性的贫困,因此,精神贫困的纾解从一定程度上说是一种文化治理。与文化贫困基本一致的精神贫困有两个维度的指向:一是指包含知识与技术的公共文化供给不均衡,二是指个体或群体存在的文化偏执。[3]在众多的致贫因素里面,环境因素、历史因素、地理因素等是显而易见的,文化这一隐性因素常常被忽略。调查组在大小凉山民族地区调查发现:由于文化惯性的原因,集体记忆使一些贫困人口不愿意改变传统生活模式,对未知的陌生生活方式具有恐惧情绪。一些少数民族群众,因为家族对其生产生活提供了诸多的帮助,所以对家族有较强的依赖性,家族是其不可缺少的精神生活家园。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一些群众不愿意“挪穷窝”,出现回迁的情况,一些原因是不愿意改变对传统家族文化的固守,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持有难以适应的心态。(2)调查时间:2021年11月;调查地点:美姑县;调查人:郝彧;受访对象:蔡某某。实际上,在现代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下,无论是易地搬迁的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迁移群众都具备了良好的生存条件,能够在相关机构的帮助下融入新的社区、开始新的生活。然而,一些好不容易搬迁出“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穷山恶水之后,因为文化不适应依然返回了“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导致易地搬迁扶贫政策的失效。由于教育程度和家庭环境,一些人的价值观从小就受到不利的影响[4]。在我国这样文化多元的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传承的固有生活模式对人影响很深,在民族文化历史记忆的左右下,人们不愿意放弃原来的生计模式,固守传统文化,是造成相对贫困和减缓共同富裕进程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思维钝化与受教育程度和竞争环境相关。低收入人口对未来的规划是建立在当前的物质基础之上的,由于可支配物质条件的局限,发展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所谓“贫穷限制了人们的想象力”是指由于物质条件的制约,影响了思维空间的延展性。调查组在大小凉山民族地区调查发现(3)调查时间:2018年8月;调查地点:盐源县;调查人:郝彧;受访对象:村民。:当询问一个低收入者有没有到大城市买房居住的愿望时,这是一个超越现实基础的问题,因为多数低收入者关心的不是未来能否流动进入上层社会,而是更加关心当前“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孩子上学、房屋漏雨等与生计迫切相关的问题。经过多年的脱贫攻坚,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吃穿问题和饮水、住房安全问题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甚至相当大一部分贫困户在旧房改造项目等政策帮助下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式房屋,具有比城市居民更好的人居环境。但是受到“底层心态”影响,低收入者仍然缺乏对未来的投资和管理,对未来的发展走向感到迷茫和无助。一些贫困代际传递下来的低收入家庭,不自觉地认为祖辈流传下来的贫困是难以动摇的,即使在各级救助机构的扶助下,他们仍然没有必然能够走向富裕的勇气,缺乏追求更美好生活的决心。在这种思维的左右下,他们认为将来继续贫困的可能性更大,贫困永久化的潜意识使他们不愿意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改变现状,而是想办法争取到更加现实的物质救助。由此可见,思维钝化导致的精神贫困是阻碍共同富裕的重要影响因素。
低收入群体救助的政策体系设计过程中难免有负激励的局限,扶贫减贫行动提供的各种帮扶措施改善了生活环境,在多层次和全方位的扶助体系下,低收入群体获得了相对较多的幸福感,造成部分人对由此带来的社会福利产生了较强的依赖。调查组在武陵山民族地区研究发现:精神贫困群体一般对生活没有过高的要求,因此只要生活上没有太大的困难,就容易获得满足感。在国家福利政策的关照下,“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以及饮水等方面大幅度改善,普通疾病城乡医疗互助可报销很高比例,慢性疾病也可以享受很好的医保政策,因此对物质要求不高的人来说可以在家领着低保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一些低收入人口缺乏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他们放弃了努力改变自己境遇的机会,期待着外界为自己创造更好的条件。更有甚者产生极端和非理性的扭曲心理,提出更高的诉求和主张,以此谋求更多的福利。因此,物质扶助进入一定阶段,如何革除福利弊端、矫正福利依赖成为精神贫困治理应有之义。例如美国在贫困治理方面通过《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法案》对低收入人群救助条件和时间做了限制,防止福利依赖的产生[5]。物质的减贫措施在解决了“习得性无助”的问题同时催生了一些“习惯性求助”的贫困者,这部分贫困者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低,劳动意愿不强,原本救助弱势群体的政策,在长期的执行过程中却形成了福利依赖文化。由于缺乏合理的工作伦理和价值观,强化了他们福利依赖的行为偏差,成为新时期应该解决的一个难题。
受“宿命论”的影响,部分低收入人口认为自然的或者是社会的各种条件都是难以改变的,一切固有的安排都是顺理成章的,习得性无助使得他们没有动力去努力和抗争,或者缺乏改善现状的渠道,习惯于等待救助,不愿发挥主观能动性。调查组在走访中发现,在武陵山民族地区一个边远山村有一中年男性,常年在福建务工,月收入在四千元左右,由于感觉身体不适返回故乡做检查治疗。经医院检查身体并无大碍,但是他却不愿意再返回福建继续工作,因此家庭收入急剧下降。如果他努力一点积极工作,完全能够过上美满富足的生活,而实际上他却做了相反的选择,在家休养,无所事事。他认为即使陷入贫困状态,生活也不会太差,没有必要去拼搏。而在同一个村子的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他认为依靠自己的努力完全能够过上幸福生活,因此他没有依靠政府的救济,而是依靠自己对生活技能的掌握,发挥勤劳的品行发展养羊和养蜂产业,在羊肉30元/市斤、蜂蜜100元/市斤左右的条件下能够达到四千元以上的月收入。(4)调查时间:2020年12月;调查地点:秀山县;调查人:郝彧;受访对象:村民。这两个事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自我效能感的有效发挥在治理贫困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思维钝化导致思路局促,限制了放射性思维的拓展。一些低收入人口对自身的发展缺乏正确评估和路径选择。武陵山民族地区有一贫困户,按照生态扶贫的标准有八百多元的生态补偿款发放到其银行卡内,但是他坚称未收到该笔款项。在驻村第一书记的努力下,农业银行出示了该笔款项已经拨付至其个人银行账户的单据,他仍然怀疑是村委会截留了他的生态补偿金。从这件事例看出,精神贫困人口不仅仅是在基本常识和基础知识的缺乏,更在于他们对村级组织和帮扶人员缺乏信任感,未能和外部社会形成良好的沟通,也没有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依靠自己实现富裕遥遥无期。民族地区多是环境艰苦、气候恶劣的地方,然而,在这些地方依然有一些群众善于分析和把握机会与条件,积极改变自己的境遇。帮扶人员在武陵山民族地区调查时发现一位老人用自己的经历实践了“思路决定出路”的理念,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实现富裕生活。由于见多识广,社会网络资源丰富,他将葛根这一种普通的常见食物的商业价值发挥了极致,使用了比较先进的方法提取葛根粉供应当地的旅游市场,剩下的残渣也发挥了利用价值,做成肥料或者做成香火,形成了富有利用价值的产业链,不但自己能够发家致富,还能带动下游产业的发展。(5)调查时间:2020年12月;调查地点:秀山县;调查人:郝彧;受访对象:村民。像这种能够广泛开启思路的人毕竟是少数,因为这种开创性的举动不但需要一定的创业智慧,还需要投入较多的体力,而一些低收入者不愿意吃这种别人所不能承受的苦,思考别人不能预见的机遇,因此就算有很好的致富机遇也会失之交臂。社会网络资源的可利用程度是影响低收入人口思考方式和发展路径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帮助弱能人群取得社会网络资源[6]是相对贫困治理时期和共同富裕进程中应当重视的工作方式。
我国彻底消灭绝对贫困这一目标通过政策性保障等措施等已经得以实现,在相对贫困治理时期和共同富裕进程中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或者新的贫困人口产生是新的挑战。当贫困治理进入新的阶段,物质扶助进入“内卷化”状态,即使再多的物质投入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部分低收入人口缺乏精神动力。如果不解决其精神贫困问题,地区贫困治理效果和发展质量将受到很大影响。长期以来,在扶贫行动中以经济指标为导向的方式形成对物质扶贫的偏重,对精神扶贫以及与精神扶贫相关的能力扶贫、福利扶贫和权利扶贫关注不够[7]。从国家的视角来说,发展教育是贫困治理的最有效的手段,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人口素质的大幅度提高,无论是产业、就业、文化等方面都能够实现飞跃。后扶贫时代应借助财政转移支付、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政策,以及通过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加快民族地区减贫目标的进程[8]。从个体视角来说,教育是改变自身命运实现阶层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低收入人口在资金、资历等方面的短板通过学历提升来弥补是最有效方式。然而,在一些边远地区读书无用论曾经一度盛行,因为在一段时期,民族地区青年外出务工,在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的行业,也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而大学毕业生刚刚就业时所获得的薪酬未必高于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在功利主义驱使下,人们希望在投入培养成本更低的情况下更快更多地增加家庭收入,这种短视的教育观念对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乡村振兴战略要实现的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农村,这不但包含了物质方面的发展要求,精神文明方面的发展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指标。根据马克思主义物质决定精神,精神对物质的反作用原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精神文明建设反过来促进物质文明的建设,两者相得益彰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仓廪实而知礼节”是物质基础对人的文化行为产生重要影响的哲思。一些低收入者渴求社会和他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却很少对自身提出合理规划和要求,自律性较差。在长期的帮扶下,这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发展趋势并不良好,如果一直延续输血式的扶贫方式,并不会获得更好的成效。在一些民族地区,帮扶人员发现帮扶的物资本来是为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牛羊等一旦生长成熟,不会被转化投入再生产,而是很快被消费食用掉,由此造成帮扶进程的中断,物质贫困难以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帮扶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一些低收入家庭里培养出了本科甚至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子女,家庭的卫生条件和“家风”依然乏善可陈,原因是他们已经习惯了如此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民族村寨应该在外源性力量帮助下并结合自身的环境、文化、民众等内生资源发挥主体作用[9],建设文明的乡风。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出现的迁出户回迁,搬迁户社区融入质量不高,搬迁户社会适应进程缓慢等现象和精神贫困有很大的联系,从这个角度来说,推进精神贫困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必要前提。
相对贫困治理时期民族地区调整经济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除了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之外,人们对新生活有了一些新的要求,也可能出现一些新的矛盾,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需要进一步调整。人的精神生活并不是与物质生活同步发展,往往是精神生活需求比物质生活需求稍高一些。脱贫攻坚战结束以后并不意味着贫困治理的终结,而是需要转变贫困治理的方式,从精准化、精细化的全面治理走向针对性强的新型治理。随着生活水准的提高,相对贫困治理时期人的精神状态更容易进入浮躁和焦虑的状态,社会不稳定因素由物质需求转变为精神需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分界点,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由精神需求引发的社会矛盾更加凸显,在精神贫困难以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会反过来影响贫困治理的成效,陷入贫困治理内卷化的困境。笔者在走访中发现,一些低收入家庭对外界的了解不多,对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国家政策知之甚少,这不能完全归咎于帮扶工作队伍帮扶不到位,毕竟工作人员尽力地教导和对各方面知识的普及作用是有限的。低收入家庭在精神上的“习得性无助”使其很少能在环境变化中产生应激反应并产生理性的行为调适。帮扶工作实践证明,一味地说教对物质贫困治理产生的成效并不明显,只有在精神上解决其内在的弊端,才能在贫困治理上收到积极的效果。
民族文化是一套“地方性知识”,地方性知识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对民众与自然及社会和谐相处产生调适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地方性知识与新形势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冲突。在一些生态脆弱的民族地区,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文化引导着人们保护环境,不过度向自然索取。比如边远民族地区曾经一度使用火烧轮种的方法,对当地生态产生过很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了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的恶果。这种方式是当时生产力条件下的非理性选择,经过世代对自然的认知,逐步放弃了这种耕作方式,逐步过渡到半牧半农的生计模式。到了相对贫困治理时期,这些生计模式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新的生产方式与地方性知识不完全一致,需要一个再学习和再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紊乱而无所适从。此时,贫困治理不仅仅是物质扶助方面的支持,还需要精神贫困治理的介入,否则输血式的扶贫行动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造成福利依赖而不利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纾解精神贫困要从塑造自主脱贫认知与培养主动脱贫行为两方面来推进。[10]受风俗习惯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传承在孩童幼年时就基本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这两种模式并非先天获取的,并且对其今后的思想和行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与在多元文化环境里生长的民族成员比较,他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差异是很大的,这说明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主要受文化基因的影响而并非生物基因。
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的时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一直依靠国家转移支付或者是区域协作来促进。从长远来看,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民族地区的经济运行必须要摆脱依赖发达地区帮扶,迈上依靠自身发展的路径。经过脱贫攻坚战略的前期努力,物质贫困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在相对贫困治理时期,民族地区仍然需要大力发展经济解决民生和稳定等问题。在精神贫困治理领域有效激发内生动力,最大限度释放社会活力,是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贫困观念往往兼具经济与道德层面的双重含义[11],有经济收入不达标的因素,也有人格方面的因素[12],因此对低收入人口的思想帮扶曾经是贫困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13]。在我们看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辉煌成就时,还应该觉察到减贫实践中出现的负面效应和实践操作过程中的短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在脱贫攻坚战中毕其功于一役,相对贫困时代的贫困治理不能割裂民族地区的实际,还需要反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制度和政策不足,制定更加精准的,更符合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治理策略,重塑贫困人口的主体性[14],激发其内源性的动力。民族地区精神贫困与其他地区相比有其个性也有其共性,从治理方式上来分析,可从预防、减轻和治理三个层面开展实施。从激发贫困户的内生性动力和建立外部防返贫的长效机制方面来看,应该多维角度加大精神贫困治理力度。
民族文化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沉淀下来的,承载着民族价值观念、哲学思辨、思维模式、行为导向等方面的深刻内涵,赓续着民族智慧。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时期,各民族形成了一些在当时与当地地理环境相适应的民族文化,造就了独特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环境的变化,一些作为民族社会上层建筑的民族文化与当下的社会生产力不相适应,需要民族精英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积极开展“文艺下乡”活动,丰富乡村“文化墙”的内容和形式,革除一些易于导致精神贫困和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落后习惯。规制适应时代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道德伦理体系,破除陈旧的价值观,强化文化涵养,深度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培养积极向上和开拓进取的民族精神。把乡村振兴作为建设文明风气的契机,紧扣时代脉搏,发掘民族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保护民族文化生态,发挥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赋能,使之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服务。
脱贫攻坚时期国家在民族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此情况下部分低收入群体形成了习得性福利依赖,自我效能感不高,影响了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在相对贫困时期需要加强思想引导,有效激发精神上的内生动力,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奋斗观和价值观,用“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的理念,防止精神贫困者“个体失灵”和“志向失灵”的发生,实现“要我富”到“我要富”贫困治理主体的质性转变。在物质帮扶的同时,从选择、认知、动机、情绪等维度促进精神贫困的低收入群体发挥主体性作用,丰富“扶志”与“扶智”的形式和渠道,把精神贫困治理提升到物质贫困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建设文明乡风,杜绝等靠要的精神贫困弊端。摒弃脱贫攻坚等于是慈善救助的错误思想,对不主动思考、不主动作为、好逸恶劳等行为建立及时有效的矫正机制。杜绝“我穷我有理,我穷我怕谁”的无礼行为,实现精神洼地向精神高地的发展。
首先,要借助外部推力,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在以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经济格局下,推动民族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精神贫困群体职业能力,筑牢精神脱贫的根基。努力开拓转移就业的渠道,一方面扩大民族地区就业范围,另一方面也为各民族交往、交流和交融创造客观条件,在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两个维度双管齐下,协同并进。其次,要在内部拉力上下功夫,根据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职业能力培训,改变精神贫困人口的认知、思维、决策和行为模式,提升就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潜力。提供小额信贷和产业支持,拓展精神脱贫的渠道。在资金上缩短低收入家庭的“第一桶金”的挖掘时间,在产业帮扶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帮助解决“万事开头难”的困境,将他们“扶上马,送一程”,获得持续发展的原初动力。
脱贫攻坚时期民族地区所取得的成果离不开帮扶队伍的建设,相对贫困时期仍然需要帮扶队伍协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打造专业实干的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发挥驻村工作队伍的知识优势和眼界优势,寻找脱贫致富的各种机遇,在帮扶对象遇到精神贫困的情况下能够开展心理辅导,用真心、解难题。乡村、社会组织和帮扶干部等多元合作,协同治理。社会组织在响应人口多元化、差异化需求方面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15],能够在政府机构难以触及的领域展开帮扶。精神贫困有个体本身的原因,也有社会压力带来的影响等,单方面介入的成效必然有很大的局限,多中心、多主体的多元立体化合作才能在时效和成效上体现协同治理的优势,增强贫困治理的时效性。转变绝对贫困治理时期以物质帮扶为主的方式,在物质帮扶的同时,重视精神帮扶的方式和力度,把“志智双扶”作为精神贫困治理的重点,增强低收入群体的主体性,促进低收入群体的自我发展。
树立典型模范,打造精神标杆。让敢想、敢干、敢闯的脱贫典型模范形象深入人心,成为争相学习的榜样,引领低收入群体拼搏向上,勇于改变现状,和贫困作斗争,积极脱贫致富。帮助民族乡村制订公共道德建设、乡风文明风建设、乡村治理现代化、职业生涯发展等规划,着力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综合素质,建设良好的乡村面貌,创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开展深入宣传,不留精神贫困“死角”。利用新媒体和全媒体展开宣传教育,努力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遏制“等、靠、要”的不当风气,发扬艰苦奋斗、敢为人先的竞争精神。针对性情怠惰、好逸恶劳等精神贫困问题,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的“播种机”传播正能量,激发为美好生活奋斗的精神。
脱贫攻坚时期我国在贫困的认定标准上主要以收入情况来划分,因此扶贫实践的主要目标是围绕如何提高贫困户收入来进行,精神贫困被认为是物质贫困的一个影响因素而不被普遍认为是贫困的一种形式。相对贫困时代的精神贫困治理是要从心灵层次改变人的精神面貌,激发低收入群体的原初性的内生动力,提升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是贫困治理中开放包容的核心目标[16]。
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大规模的物质救助应向有选择和有针对性的精神贫困治理转变,从救助型扶贫转向开发性扶贫,才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贫困的代际传递,从根本上激发内生性动力,实现民族地区低收入群体的自我激励、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在“两不愁三保障”和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的底线思维上,依然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责任、不脱监管,在这样的形势下,重视精神贫困治理,提高减贫效率,加快共同富裕进程,将有效推进相对贫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