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小敏 钟素文
广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光明日报》2021年11月17日,第1、3—8版。这就告诉我们,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事实说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和科学认识城乡之间的变化趋势、辩证关系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重大决策。这也说明了城市和乡村的治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所谓治理共同体,就是人们在共同生活和共同劳动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治理形式。在人类历史上,普遍存在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家庭、氏族、城市、村镇、部族、民族、区域、国家、人类、地球等诸多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共同体。它是指在一定社会中存在的(种族、观念、地位、遭遇、任务、身份等)基于主观和客观上认识的共同特征,并在各层次的社区进行自发治理、自我规范其政治组织的团体和种族的总体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曾明确指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2页。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页。然而以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把现代化治理的重点放在城市,相对忽视了乡村的协同治理问题。而且较长时间以来,我国的公共资源分配都是明显向城市倾斜,城市与乡村公共产品供给上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不协调,因而造成了城乡居民所能够享受的公共资源和基础设施上的不平等、不公平,形成了城乡治理的二元格局。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现状是制约城乡共同体、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障碍。事实上,推进城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两者并不矛盾。因为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城市与乡村原本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乡村从来不是处在从属的地位上,城市也不可能脱离乡村而独立发展。二者的不同就是乡村是在发展趋缓中产生的,而城市是在快速发展中形成的。但是“消灭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 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无法实现的”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04—105页。。事实也证明,城市和乡村的治理从来都是互相促进、互相联系的,是不可分割的治理共同体。我们要努力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齐心合力建设城市和乡村共同生存、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美好家园,才能真正促进城乡共同富裕,也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造成了我国发展的一些不平衡、不充分,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的不充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由于农业和工业的分离,由于大的生产中心的形成,而农村反而相对孤立化”;“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2页。而“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立即使农村人口陷于数千年的愚昧状况,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的专门手艺的奴役”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42页。。所以清除城市与乡村相分离的旧观念,构建城市和乡村共同治理的新理念,从全局视野进行城乡规划的顶层设计,在整个中国范围内进行资本、技术、领导力等生产要素在城乡的优化配置、充分融合,形成城乡发展彼此不可分割的思维范式,为城市和乡村形成治理共同体打造新动能、形成新格局和培育新的经济体提供先决条件,这是我们当今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精神支撑和思想基础。所谓扫除城乡分割旧观念,树立城乡治理新理念,就是不仅要让农村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水准的生活样式,也要让城市居民感受到乡村对城市的基础意义和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使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面貌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从而形成城市和乡村的治理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思维定式。这是为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提供思想基础。
事物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城市与乡村的治理也正在逐步成为愈发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治理共同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城市与乡村的对立是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不协调的必然结果,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与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变革会使城市与乡村在更高基础上的相互融合。马克思指出,“消灭城乡对立并不是空想,正如消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间的对立不是空想一样。消灭这种对立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2页。“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实现“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而避免两者的片面性和缺点”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6页。;“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毒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现在城市中日益病弱的群众的粪便不致引起疾病,而是用来作为植物的肥料”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3页。。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城市和乡村的治理中变得更加凸显,这样面向可持续性的未来需要城乡治理新的变革和新的突破。今天人们常说,城镇化会伴有“城市病”,其实乡村也有“乡村病”,它们各自都有自己存在的短板、不足与缺陷。而且当前乡村发展缺乏活力,并不是我国农村独有的特殊现象,而是整个世界城市的发展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历史与经验也证明,实施城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补充、彼此统一。因为“三农”的现代化和城镇的现代化都不能建立在城乡分割的基础之上,不仅要通过城市的发展、通过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来带动农村各方面的发展,也要通过乡村的振兴、通过新农村的科学治理来促进城市的繁荣稳定,一句话必须实现城乡携手合作、同舟共济,不然城乡分割的二元治理旧格局就依然没有改变,城乡社会治理共同体就依然不会形成。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我们既要有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也要有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两个方面要同步发展”;“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④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页。;“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⑤习近平:《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光明日报》2015年5月2日,第1版。。这就给我们如何构建城乡社会治理共同体指明了发展的正确方向。事实上现在已经形成了农村和城市已经彼此不可分离,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无法隔绝、脱钩了。所以城乡治理必须尊重乡村与城市关系中的对等性,二者的互动是相互影响和彼此决定,而不是城市单方面决定乡村。对城市“先决”地位的假设只是一种人为假设,并不符合客观实际,存在严重的人为主观性。
所以要通过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加强思想理念相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朋友转变观念,使他们明白不仅要依靠农村支援城市、农业支援工业、农民支援市民,而且要依靠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市民帮助农民,贯彻城乡彼此共同发展的双向互利共赢的思路;不仅要注重完善乡村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要推进城市道路、信息、网络、电力等基础投入向农村延展,推进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城乡均衡化发展,实现城乡共同治理的无缝对接。因为这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重要的思想基础。
中国式现代化不能够建立在城乡治理体制机制相分离的基础上,势必要通过城市和乡村要素的互动和流通机制来实现城市和乡村共同发展。因此,应该搭建并优化城市与乡村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共同治理,打破阻碍城乡共同治理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而且就相对于缩小城乡治理在历史上形成的差距而言,通过制度变革和政策调整来增进社会公平,是更为容易实现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页。这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善规划体系,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城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②习近平:《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光明日报》2015年5月2日,第1版。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早就指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理论,“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③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5日,第2版。我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随着中国乡村的发展,农村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城市的繁荣发展,但城市的发展繁荣更需要立足农村振兴。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构建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权益平等化、居民收入均衡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以打造产业发展融合化等制度性治理体系安排,维护城乡治理制度体系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化城乡治理的科学性和约束力。
所以今天我们把以往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变成了“城乡融合”,即从“统筹”“一体化”到“融合”,这是对当下中国的城乡制度关系、城乡关系发展规律和城乡治理制度体系创新建设规律的认知升级。只有城乡治理制度体系“融合”了才能成为共同体,这是城乡治理共同体必要的前提条件。这“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等提法明显不同,城乡融合发展意味着中国开始把城市和乡村作为平等的发展主体,有助于激发乡村内生增长动力和活力”④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5日,第2版。。而过去“统筹”更多地是用城镇来统筹乡村,让乡村跟上城镇的体系架构。所以要按照“定位不同、功能互补、邮寄融合、同样美好”的治理理念,统一编制城乡制度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和管理政策体系,解决城乡治理规划脱节和制度的地区分割。这样通过优化配置城乡资源,逐渐打破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治理壁垒,推动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从而构建缓解矛盾、缩小差距、实现协调、共同发展的制度体系。因为从当前创新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对来说,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融合”显得更加紧要和迫切,更能反映现实的需要与可行。在“融合”的语境下,建构一系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发展之后,城市和乡村两者治理变得更为平等重要、更加均衡发展、更加彼此依存,才能真正成为互为融合的主体与客体,才能形成真正的城乡治理共同体。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它作为全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页。他还明确强调“三农”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②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463页。因为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正所谓“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史记·孝文本纪》);“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晋书·齐王攸载记》)。“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而当前“三农”现代化治理赤字是实现城乡治理共同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也应该是突出的短板所在。所以加快推进“三农”现代化治理与建设,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路径,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治理再上新台阶,以实现城市和乡村具有同等的生活条件,朝着城乡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方向大踏步前行。
“三农”现代化是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和必然趋势。现实表明,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最大的治理短板在农业,最大的治理短腿也在农村,最突出的治理问题还是在农民。其实我们党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统揽了之前的“三农”政策,早就关注到新时期城乡要素对流、交融的动向,早就包含了要着力解决“三农”现代化和城镇化治理的不平衡问题,也早已展现了一幅城市和乡村共存共荣、相互依赖需求的城乡治理共同体的美好愿景。我们党也已经认识到,城镇中国和乡村中国共同发展、携手前行才能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中国。它们是一对治理共同体,在互动中共同治理发展;但互相不能取代,城镇要像城镇的基本样式,乡村也要具有乡村的主要特点。农业的现代化是包括城市在内的国民经济中最基础的现代化,因此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农村的现代化是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村居点的现代化,包含了农民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意味着农村居点的城镇化,强调城市对农村的扶植支援力度。农民是农业的经营者和操作者,农民的现代化就是农民队伍的专业化、技术化、精干化、高素质化,所以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力量。但是在当前,城乡差距较大,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是最大最直观的。要实现创新共同发展,就要把公共资源配置重点体现在农村农业农民上,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由此,我们可以说,我国即将进入城乡互促共赢的新时代。所以要不断深化“三农”现代化建设,形成“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的新格局。
这就为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补齐“三农”这一短板。这样通过乡村更新,我们将实现宅园清、家园净、田园美,营造一个由本地居民、外来消费群体、创客人士等共创共享的“城乡命运共同体”。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推进“三农”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治理,那么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农业必将有可能缩小与工业、服务业的差距,农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必将有可能接近甚至必将赶上城市市民生活水平,农村经济也必将有可能赶上城市经济。这应该也是整个经济社会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提供的路径选择。
现代化的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农村兴旺,都离不开高素质的“三农”人才队伍。这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主体性工程。中国古语曰:“农,天下之大业也。”俗话也有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民是中国最大的社会人群,农村是中国国土的主要部分,农业是我国最基础的第一产业。不言而喻,当前导致一些乡村发展不景气、经济萧条、人力资源不足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多年来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人才持续不断地流向城市,农业生产仅仅依靠留守人员和少数失意的返乡农民工勉强应付农村工作,其农村农业的生产效率和效果可想而知。但是没有建设城乡治理共同体的主体性力量的“三农”人才队伍,一切“三农”方面的美好理想与愿望都将只能是黄粱美梦、南柯一梦。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在人,要让农民成为一种让人向往的职业,培养造就一支亿万“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工作队伍。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页。我们认为,这样一支“三农”工作队伍将不仅是实施振兴乡村战略、治理好“三农”问题的主力军、生力军,也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主力军和生力军。
幸福不会从天降,天上不会掉馅饼,城乡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也更不会自然而生成。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不能坐享其成,是等不来的、也送不来的,要靠广大“三农”人才一起奋斗才能得来。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治理融合,以致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不是靠天、靠地、靠神仙,而是要靠一批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队伍去落实、去奋斗、去完成。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三农”人员素质问题的根本之策。一方面,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需要动员和激励一大批青年能手回乡创业,依靠他们把新技术、新知识、新观念带到农村中去,并在农村实践中培育一批懂技术、能办事、有能力的新农村的致富带头能人,从而在农村形成以点带面的模范、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农民是不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受益者,也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主体和受益者,所以一定要把亿万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性等调动起来。因此今天我们党提出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也完整地构成了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的基本能力与素养要求。不然城乡治理共同体就会缺少“三农”人才这个短板。今天,在乡村人才严重流失的背景下,更需要果断采取措施破解农村人才需求的瓶颈、短板。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乡村乡贤、能人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具有市场意识、经营能力的乡村能人和乡贤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便利人才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通过资金、福利、待遇、制度和政策创新提供支持和引导,鼓励和吸引外来的涉农人才来到乡村开办实业,参与到乡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乡村社区的建设、乡村文化的发展等“涉农”事业当中来。实施农村“三创”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农民兴业创业,引导青壮年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而且还要将返乡创业兴业的农民工纳入一次性补贴范围。
总之,只有着力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人才队伍,并能扎根农村、把稳定与发展统筹抓起来的“三农”人才工作队伍,才能补齐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三农”人才短板,才能确保城乡治理共同体得到高质量的实施,才能让那些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一切人才在广阔农村大舞台上大显身手、大展才华、大施所能,从而实现乡村在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上汇聚起来并且在生产要素实现各要素的良性循环。事实上,只有当越来越多的“三农”人才成为口袋鼓囊囊、精神亮堂堂的职业农民,农村发展越来越生机勃勃,农业产业越来越欣欣向荣,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才能建成城乡治理共同体。也只有农业成为拥有生机、前途与活力的优产业,农村成为引人入胜的新天地,农民成为令人向往的热职业,形成城市人离不开乡村农业、向往农民农业并愿意长期留在农村的良好氛围,形成工农互促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才能扎实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
促进城乡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历届领导集体的不懈追求与奋斗目标。但是在过去相当长的实践中相对忽视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和发展规划,造成农村党组织的发展落后于城市党建的事实。这势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乡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影响城乡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实践证明,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关键在党,责任也在党。正如俗话说的好: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中国共产党就要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就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所以今天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共同治理,就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定力,确保我们党始终纵览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农业农民工作能力与水平,就必须使农村党组织活起来、干起来、强起来,大力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法治、德治”即“三治”应有的战斗堡垒作用。
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首先要加强党组织对城乡共同治理的坚强领导。有严密的组织才会倍增的力量,有健全的体系才能有有力的行动。城乡基层党组织是确保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政治基础、组织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实现城乡治理共同发展、解决城乡治理共同发展的农村短板,我们党逐步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农村党组织开始活起来提供了组织保障。其次城乡基层党组织要带好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指出,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构建城乡共同体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发展的“火车头”“指挥所”,更是“先锋队”:既要将党和国家关于城乡治理共同发展的政策传达给村民,让他们了解党和国家的城乡共同计划和战略;又要成为具体的行动者和实践者,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赶上城市居民那样高品质的生活水平。再次要建立城乡互联、结对城乡共建的基层党组织,实现双向共赢。要通过结对共建,推动薄弱农村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从而促使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展现服务形象,不断推动城乡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要充分调动城乡基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只有发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的村民、城市基层党组织中的市民,激发他们建设自己城乡共同美好家园的热情,城乡治理共同体构建才能落到实处。最后要健全基层党组织关于“三治”相结合的城乡共同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页。。这就为未来党的城乡民主治理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所以要特别注意完善村民法治,促进农村基层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创新、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模式,处理好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乡镇政府的法律关系,彻底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依法治国意识和行使依法治国的能力。
当前要促进城乡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这一工作思路,就必须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广大“三农”人员一道苦干实干、再接再厉,结合本地区自身实际情况,实实在在的干出实际成效出来。并且在城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注重城乡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党员共管,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法治、德治”建设水平,达到与城市基层党组织一样的治理水平,不断为城乡经济社会共同治理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对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城乡基层党组织还要围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共同体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各自的自身优势,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实现城乡基层党组织共建、党员干部共育、党建资源共享的目标,努力开创并形成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新格局。
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所在,也是我国全面决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大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与现实课题。世界的发展趋势和现实的实践经验越来越证明:扫除城乡分割治理旧观念,树立城乡治理共同体新理念,形成城乡治理共生共荣的思维范式;打破阻碍城乡治理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城乡治理共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三农”现代化治理进程,形成新农村治理与新城镇化治理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双轮驱动的新格局;提高“三农”人员素质,培育一支包括农民在内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治理人才队伍;加强党对城乡治理共同体的坚强领导,巩固城乡建构城乡治理共同体提供政治组织保障;等等,都是我们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路径的根本选择,也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内在的逻辑要求。21世纪是城乡关系治理需求更加走向协同、创新的世纪,也是一个城市和乡村治理共同发展的世纪,更是逐步形成城乡治理共同体的世纪。城市与乡村应该相互学习借鉴、互动演化、协同发展,这是时代的担当、历史的责任。但是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是一项综合的、系统的、复杂的超大型工程,更是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大计,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所以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其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治理思路,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及伴随着工业化现代化发展而发展的城市化来实现城乡一体化,真正实现城乡治理共同发展,才能达到城乡治理共同体的最高境界。这就需要我们党不断加强对于城乡治理共同体的共生、共存、共享格局的构建,需要我们对构建城乡治理共同体的模式和机制进行新的努力、新的探索和新的创新,需要我们大家久久为功、齐心协力、撸起袖子加油干,奉献我们的磅礴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