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李富春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当时,中央苏区反对贪污浪费和增产节约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兴国县是先进典型。为了解苏区革命生产情况,李富春来到兴国,他脚穿草鞋,身背雨笠,走乡串村调查研究。为了不给政府和群众增加负担,他让爱人蔡畅缝了个米袋子,这个米袋子正面装文件,背面装的是饭筲子,里面是生米和辣椒干。到了中午吃饭时,李富春把米放进老乡的大锅,就着辣椒干解决自己的午餐。就这样,他在一年多时间里,背着米袋子走遍了兴国的大小村庄。这就是苏区提倡的“自带干粮去办公,坚决不乱拿群众一根线,不乱吃群众一粒米”。
(摘自《中国紀检监察报》)